家庙以今法准之,恐足下未得立⑦也。足下虽多闻,要与识者讲之。如得甲科⑧为通判,通判之署⑨,有池台竹林之胜,此何足以为太夫人之荣,而必欲书之乎?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不能行道,适足以为父母之羞。况一甲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