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散文鉴赏(中国经典名作鉴赏·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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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藕与莼菜

叶圣陶

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乡人:男的紫赤的胳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健康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巾,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那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健康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的玉色的长节的藕。在产藕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再洗濯,所以这样洁白。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品味的珍品,这是清晨的画境里的重要题材,倘若涂满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洗濯得这样洁白,才挑进城里来。他们要稍稍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就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支。

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户户了。这样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直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在这里上海,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就要供在较大的水果铺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和腿,就是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爽利。切成片送进嘴里嚼着,有些儿甘味,但是没有那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要求。

想起了藕就联想到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

莼菜本身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是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的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捞来的。取得这样方便,当然能日餐一碗了。

而在这里上海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叨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瓶装的西湖莼菜,他送给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就萦系着不能割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系着罢了。若无所牵系,更何所恋念?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系,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

所恋在那里,那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一九二三年九月七日作

【鉴赏】

《藕与莼菜》是一篇朴实自然,语言清新优美的散文,是作者散文中的典范之作,显示了作者高超的写作功底。

思乡之情,人皆有之,但如何很好的表现,各人有各人的方法。

作者选取的角度的其新颖的一面。作者在开头写道:“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

开篇则点明文章的主旨,由吃藕马上转折到自己怀念起故乡来了。

作者用精练的笔墨为我们描绘出的一幅图画里,一个个勤劳、淳朴、健美的男女藕农,用自己的辛劳,为我们奉献了“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他们把这些藕放在家乡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一濯再濯,使这些藕变得洁白,一口咬下去那是多么的诱人呀!

读到这里,我们好像也在品尝一节新藕,它的清香甘甜充斥了我们的心房。

作者由藕联想到故乡,由故乡再联想到藕,再由故乡的藕写到城里所见的藕,作者成功地运用联想和对比手法,形象地说明了两者之间的差别,同时进一步表达出浓烈的思乡之情,以及自己离乡之后而生的愁怀。在家乡,经池塘或小河里的一濯再濯变得洁白鲜嫩的藕,是供人品尝的好东西;可是在城里,藕却成了珍品,大部分被人们抢去,至于挑在担中叫卖,“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腿,便涩得象未熟的杮子”。作者也仅仅是吃过一次,“还是送入嘴里嚼着颇有点甘味,便没有一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也只有作者才能刻画得如此细致,不能不令人叹服。

接着作者又由藕想到了故乡的莼菜。

作者运用家乡与此地、往昔与今日的对比手法,进一步抒发了作者无可遏止的思乡之情,使我们有了更深层次的感悟,思想上与作者产生了很强的共鸣。

作者在运用了种种对比之后,终于将隐在心底深处的强烈情感以喷发的岩浆之势抒发出来:“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

作者真的向来不恋故乡吗?这只是作者含蓄的说法,那么“故乡可爱极了”便有了依据。作者今日所迸发的思乡之情要比过去迸发的思乡之情强烈得多,过去自己的思乡之情显得多么苍白,无力。

“若无所牵,便何所恋?”

“所恋在那里,那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这段清新隽永的结尾显得诗意盎然,情意切切,并富于哲理,就像缪斯手中的琴拨动着我们的心弦,又好像一块石头落入我们的心湖中,泛起一圈涟漪,令我们浮想联翩,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