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神骨鉴附录(8)
“袁绍兵多将广,志兼天下,但好贤不能用,故奇士去之。”刘表拥有荆楚广大地区,“坐观时变,自以为西伯可窥,”然而对在荆楚避乱的天下豪杰不知任用,所以还是无路可走,终至衰亡。而曹操深知人才的重要,能广收天下豪杰而用之,引贤俊而置之列位,所以他能兴旺发达,终成大业。王粲通过上述分析,充分说明了人才与事业的关系。无数历史实践证明,要使国家兴旺发达,必须充分重视人才,挖掘人才,使用人才。今天,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应做到这一点三国时期着名的政治家、军事家诸葛亮(181一234)曾经在《诸葛亮集·文集·举措篇》中说道:“治国之道,务在举贤。”还说:“国之有辅,如屋之有柱,柱不可细,辅不可弱,柱细则害,辅弱则倾。”在这里,诸葛亮言简意赅地阐明了人才和治国的关系问题,提出了人才是治国的根本,治国需要人才,就像房屋需要柱子一样,人才短缺了,国家也就难以维持。那么,什么样的人是人才呢?为此,诸葛亮给人才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直士”。就是说,人才不仅要具有比较高深的学识专长,还要具有不求名、不避罪、讲忠贞、讲诚挚的高贵品德。建兴五年(227),诸葛亮在率军北伐中原之前,他曾上书《出师表》给后主刘禅,希望后主能够重用郭攸之、费讳、董允、向宠、陈震、张裔、蒋琬等人,并说他们都是“贞良死节之臣”,要后主“亲之信之”。他还针对后主的弱点,语重心长地建议后主要记取历史的教训,懂得“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的道理。从这里可以看出诸葛亮对于人才是何等的重视。由于这个奏疏充满了诸葛亮对于蜀汉的一片忠诚,语言恳切周详,所以,为历代人们所推崇。
诸葛亮深深懂得,要想得到真正的人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作为一国之君,必须深人民间,深查细访,寻找“隐处”的士,就像商汤王得到出身低下的泥瓦匠傅说、周文王得到老渔翁姜子牙那样,敢于不拘一格地擢拔他们,使用他们,信任他们,使其为国出力。为此,他提出选拔人才时要做到“悬赏以待功,设位以待士,不旷庶官,辟四门以兴治务、玄以聘幽隐。”但是,由于人的天赋、素质和才力的不同,所以,有的人善于宏观控制,有的人长于微观管理;有的人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有的人冲锋陷阵,擒敌首于须臾之间。这就是汉人王允所说的“人才高下,不能均同”的客观现实。诸葛亮正是基于充分认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他才十分强调要善于妥善安排不同人才。他说:“洁不必江河,要之却垢;马不必骐骥,要之疾足;贤不必圣人,要之智通。”为此,他按人才的高低分成六个等级,即十夫之将、百夫之将、千夫之将、万夫之将、十万夫之将和天下之将。按照他的要求,作为一个高级将帅,绝对不能只是鲁莽之夫,也不能只有军事知识和作战经验,而应该是个善于指挥千军万马的全才,具备有“严赏罚之科,总文武之道,操刚柔之术”等方面的智能。他还指出:“仁爱洽于天下,信义服于邻国,上知天文,下识地理,四海之内,视如室家,此天下之将。”另外,诸葛亮还认为,人的才能并不完全凭借天赋,除去天赋之外,还要参加实践,在实际中进行锻炼。一个人单有书本知识是不行的。诸葛亮本人就是很好的例证。如果他一直隐处山林,不事征战,不务实践,充其量也只徒有“卧龙”的雅号而巳。这样,诸葛亮的理想火花只能在叹息中熄灭,他的鸿鹄之志,也将只能在哀怨中沉沦。
经过长期的实践过程,诸葛亮结合古人选拔人才的经验,总结了识别人才的七种方法,即“七观选人法他说:“知人之道有七焉:一曰间之以非而观其志;二曰穷之以辞辩而观其变;三日咨之以计谋而观其识;四曰告之以祸难而观其勇;五曰醉之以酒而观其性;六曰临之以利而观其廉;七曰期之以事而观其信。”
意思就是考察一个人在大是大非面前看他的志向;在山穷水尽时看他的变通;在各种办法面前看他的决择;在祸难临头时看他的勇气;在喝醉酒时看他的本性,在金钱物质引诱下看他的清廉;在分派任务后看他的信用。从而考察识别一个人的德才情况和综合素质,做到因材适用。
另外,特别令人引起注意的是,诸葛亮为了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还创设了一个叫“参署”的机构。他曾经解释说:“夫参署者,集众思广忠益也。”又说,有了这个机构,“则亮可以少过矣。”据此可以看出,“参署”就是相当于现在的参谋机关,他的意思就是通过“参署”,可以把各方面的意见反映上来,然后斟酌增损,集思广益。去粗取精,从而制定出比较正确的方针政策,为安邦治国服务。在《诸葛亮集·文集·视听》中,诸葛亮还强调指出为政之道,务于多闻,是以听察采纳众下之言,谋及士庶,则万物当其目,众音佐其耳。”所以,在那个时候,诸葛亮创设“参署”的目的和意图,实在是难能可贵的。诸葛亮的人才观是比较客观和全面的。因此,蜀汉政权下的志士仁人,都纷纷云集在他的周围,形成了一个非常有力的领导集团。
刘劭,字孔才,三国时广平邯郸(今属河北)人,大约生于汉灵帝初(168一172),卒于曹魏正始年间(240一249),曾任散骑常侍、陈留太守等职,赐爵关内侯,是三国时期杰出的人才学家。在刘劭的一生中,有过许多着作,其中他的《人物志》一书,被称为我国最早的一部人才学着作。
在《人物志》这部着作中,刘劭深刻地阐述了他的用人思想和人才分类管理的理论。他根据人的“才”、“性”的不同,通过对人的神、精、筋、骨、气、色、仪、容、言等“九征”的分析,把人才分为三类十二种。所谓三类就是品德高洁的“兼德”之人,德才兼备的“兼材”之人,才高德少的“偏材”之人。所谓十二种人,就是指的“清节家、法家、术家、国体、器能、臧否、伎俩、智慧、文章、儒学、口辩、雄杰”。人的情性和质素是存在差别的,所以,刘劭提出,要根据不同的流品委任不同的职务,也就是说要做到因材使用。如法家之材可任为司寇,伎俩之材可任为司空,文章之材可修国史,臧否之材可任为参谋。另外,刘劭对于“英雄”二字结合人才使用做了解释,他指出聪明秀出谓之英,胆力过人谓之雄。”假如一个人足智多谋而短于胆略,只能称之为“英”,反之,有勇无谋只能称之为“雄”,因此,“英可以为相,雄可以为将”。为此,他反复强调说夫人材不同,能各有异,故量能授官不可不审也。”
刘劭在确定人才的分类后,对于如何鉴别人才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就是“八观”、“五视”的方式方法。
“八观”的内容是一曰观其夺救以明间杂,二曰观其感变以审常度,三曰观其志质以知其名,四曰观其所由以辩依似,五曰观其爱敬以知通塞,六曰观其情机以辩恕惑,七曰观其所短以知所长,八曰观其聪明以知所达。”“五视”的内容是:“居,视其所安;达,视其所举;富,视其所与;穷,视其所为;贫,视其所取。”
刘劭提出的鉴别人才的“八观”、“五视”之法,是对前人观察和检验人才方式方法的总结,是对姜子牙、庄子、诸葛亮等选拔使用人才思想的发展,比其更加全面和系统。根据他的理论,就是说,要认识一个人,必须对其人的品德、气质、情感、志趣、见识、能力,乃至于行卧起居、言谈举止诸多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才能比较全面地判断他究竟属于哪种人。在《人物志》中,刘劭还突出强调指出,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特别是执政者的好恶和感情用事,识别人才时常常容易出现偏差和谬误。这些偏差和谬误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曰察誉有偏颇之缪(谬);二曰接物有爱恶之感;三曰度心有小大之误;四曰品质有早晚之疑;五曰变类有同体之嫌;六曰论材有申压之诡;七曰观奇有二尤之失。
为此,刘劭希望执政者在察选人才时,应该秉公立正,豁达大度,不要存有私心,不要带有偏见。只有如此,才能比较恰当地选择出合格的人材。刘劭的《人物志》一书,是在人有关基础上的集大成者。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的有关看法或许还值得商榷,如汉朝王允曾说:“人命禀于天,骨法之谓也。……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也,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贵贱贫富,命也;操行清浊,性也。非徒命有骨法,性亦有骨法。”又如王符曾说人身体形貌,皆有象类。骨法鱼肉,各有部分,以着性命之期,显贵贱之表。”刘劭继承了这种“骨相”之说,认为人“禀阴阳以立性,体五形而着形”,因而可以通过人的外貌而案其内在的精神。这种说法显然是很不正确、很不科学的,但却是传统文化遗产的一部分,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和研究。但是,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刘劭所提出来的察选人才的原因和方法,以及执政者在察选人时应持的立场和态度,仍然具有现实的意义。
刘实(220一310),字子真,西晋时平原高唐(治所今山东平原县西南)人。他曾经历武帝、惠帝、怀帝三朝,官至太尉,位列三司。当时,朝纲不振,廉逊道阙,官吏昏庸,社会混乱。因此,刘实目睹此状,便写了《崇让论》一文,提出了让贤推能以整顿朝政和矫正时俗的理论和主张。
刘实认为,让贤推能乃是淳古之风,是关系国家兴亡成败的一件大事。他曾经说古之圣王之天下,所以贵让者,欲以出贤才,息争竞也。”推让之道行,贤能者曰被荐举,不肖者自当见绌,选拔人才工作就会公正合理,众官造退之日亦将后继有人。反之,如果时不贵让,世多进趣,“则贤才不进,贵臣日疏”,“能否混杂,优劣不分”。因此,一旦官职有缺,必然是请托交行成风。那些典掌选举的州郡大小中正便以钱多为贤,以势大为上,只凭家世和资历去擢拔选用,从而难谋其政,“不胜其任之病发矣”。为此,刘实慨叹道:“观在官之人,政绩无闻,自非势家之子,率多因资次而进也。”如此下去,将会给国家带来极大的祸患,不能不令人担忧。
为了进一步说明推能让贤之风的重要意义,刘实通过南郭先生吹竽的故事,嘲笑和抨击了虚食官俸而溜之乎也的伎俩后,他大声疾呼推贤之风不立,滥举之法不改,则南郭先生之徒盈于朝矣!才高守道之土日退,驰走有势之门日多矣。虽国有典刑,弗能禁矣。”
刘实认为,任何时代都有众多贤才,关键在于能否去发现识别他们,并能积极实行推能让贤制度,使能者上,庸者下。他分析当时官场现状,严肃地指出在职官吏中,存在着一种“虽自辞不能,终莫肯让有胜己者”的歪风。更有甚者,还有的人一旦看到别人的才能超过自己时,他便马上进行毁谤中伤,散布种种“浮声虚论”,甚至不惜制造种种事端,使有才能的人永远没有出头之日,而被扼杀。因此,刘实一针见血地指出,凡是不能让贤推能的人,虽然官居高位,多食俸禄,“而望其有益国朝,不亦难乎!”
在实际生活当,刘实也确实看到了实行推让贤能之风的难度,但是他相信也是可以做到的。因此,他在《崇让论》中指出:第一,在职官吏中,虽然其间杂有凡猥之才,但贤明的人终穷是大多数。他们不是对让贤推能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是因为时不贵让,没有习以成风的缘故。第二,要恢复过去“进贤能以谢国恩”的做法。凡是担任官职的人,在上“谢章”是,首先要推举贤才,以表示自己对职守的忠贞。这样,“贤智显出,能否之美历历相次”。事业必然后继;有人。第三,要废除只凭门第阀阅和论资排辈的选士标准。凡是官职有缺时,上至三司四证,下至州官郡守,都可以按被推举最多的人去补上的办法。例如,“三司有缺,择三司所让最多者而用之”;“郡守缺,择众郡所让最多者而用之刘实所处的时代,是崇尚虚无、奢侈相高的时代。执政者多不关怀事务,终日纵酒谈玄,坐而论道,手执尘尾,行步顾影。如丞相何曾“食日万钱,犹云无下箸处”。其子何劭,官至侍中尚书,也是“食必尽四方珍异,一日之供以钱二万为限”。再如太仆石崇,与武帝之舅王恺斗富,以腊当柴烧,用椒泥涂墙壁,连厕所里也挂着绛纹帐,还有两个婢女手持香囊侍候。其他文武百官奢侈之风无法形容。而位列三司的刘实,却能一反时俗,过着贫士般的俭朴生活。‘据《晋书》本传载,他“虽处荣宠,居无第宅,所得俸禄,赡恤亲故”。他上疏告退以后,直到91岁,仍然关心国家大事,充当朝廷顾问。所以,左丞相刘坦曾上书怀帝,称赞他“体清素之操,执不谕之洁,悬车告老,二十余年,皓然之志,老而弥笃,可谓国之硕老,邦之宗模。”
刘实作《崇让论》,当然是要维护和巩固封建王朝的统治。做到“君子尚能让其下,小人力农以事其上”。但其文言简意赅,切中时弊。《崇让论》一文洋溢着刘实关心国家大事,敢于揭露当时官场弊端,并提出了解决这些积弊的措施。这在1600多年前的西晋时期,可谓奇峰突起,难能可贵,不乏后人学习的楷模。
《刘子》一书,是我国古代一部系统的人才管理学专着,此书系何人所作,迄今尚未定论。有的传为北齐的刘昼所作,有的传为萧梁时的刘勰所作。全书有55篇,而人才管理方面的内容就占了四分之一,计有《荐贤》、《适才》、《祟学》等15篇,堪称为我国古代人才管理学的精选,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研究。
《刘子》一书中强调,人才在治国安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书中强调指出:“国之需贤,譬车之恃轮,犹舟之倚楫也。车摧轮则无以行,舟无楫则无以济,国之乏贤则无以理。”此书作者先是历数前朝各代的贤才,充分肯定他们在安定社稷和国计民生方面的业绩,然后总结性地指出立政政治,折冲厌难者,举贤之效也。”
当时,在选择人才方面存在着许多流弊,障碍着无数贤才志士的脱颖而出。为了改变这种弊端,作者强调必须建立人才诠选的赏罚制度。其基本原则是:“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对于那些专搞“吹毛觅瑕,挥空成有,称白为黑”的妒贤嫉能者,作者不留情面地给予严加痛斥,揭露他们之所以过分地苛刻人才,“宣恶出于情妒”,是由于嫉妒和隐私在作怪。作者还举出伊尹、傅说、百里奚、段干木、管仲、吴起、樊哙、周勃、陈平等人为例,这些人虽然出身非常贫贱和生活小节上有些缺点,但都是国家的栋梁之材。为此,作者认为,选用人才应从大处着眼,不能“以其小过弃彼良才”,应持“小恶不足伤其大美”的积极态度。这样人才才能层出不穷。
从人才管理的角度出发,作者在书中还提出了“适才”和“均任”的指导思想。所谓“适才”,就是说人才有高下之分和大小之别,且各有不同的特点和特长。所谓“均任”,就是指的要做到“量才而授任,量任而授爵”。也就是说的量才使用的原则。作者认为,治国安邦是一项庞大的建设工程,因此,要求执政者要对人力物力进行合理的分配,形成一个合理的、有机的、科学的管理体系,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各尽其分而立功”,从而达到“事寡而功众”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