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车辆管理
第一(节)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共用车。
第二条组织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均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2.公司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档案,须填写车辆登记表。驾驶员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耗油量,经行政和财务部门联审后方可报销。
3.公司所有车辆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驾驶员发现无力排除之故障,应及时报告其主管,不得带病出车。
4.公司车辆既有按部门使用,又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计划使用时,各部门和驾驶员应顾全大局,听从指挥、调度。
5.公司实行用车收费制度。各部门用车按月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列入部门成本效益考核范围;因私用车的费用则在其工资中列支扣除。
6.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规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驾驶员和行政部领导共同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7.公司实行班车接送制度,因临时性或长久性改变行车时间、路线、均应由当事人事先报告行政部门,行政部门通告驾驶员和全体乘车人员。
第三条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联系业务、出差迎送;公司职工上下班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3.离退休中高层人员健康用车或员工因私用车;
4.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
第四条驾驶员岗位职责
1.驾驶员遵守公司之驾驶员岗位职责。
2.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禁止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
3.发生交能事故,驾驶员乘车人员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及进向交警、主管和公司有关领导报告,做好善后工作。
4.交通事故、违章责任在我方之罚款和修理费用,原则上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如遇特殊情况,经各级领导特批,可报销费用的--%。
5.驾驶员行车补助费按派车记录单之时程和工作时间计算。
第五条车辆使用流程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须填写用车记录单,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或行政部长批准后,由派车调度统一安排方可使用。使用车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用车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单
2.用车单位主管审核
3.车辆管理调度单位核准
4.行车司机验单出车,驾驶员按派车记录上报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
5.用车完毕并填写行车日志(里程、费用等)
6.行车司机确认交回车辆管理单位。
7.在不影响公务情况下,酌情满足员工因私用车要求,但因私且车应严格审批。
8.对近似方向、时间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成本。
第六条车辆保养与修理
1.每行驶5000公里由行政部送公司指定保养厂定期保养一次。
2.每星期由车辆保管人员负责清洗一次。
3.应保持车内清洁,非装饰物品应放于行李箱。
第七条附则
1.本办法由行政部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颁布生效。
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交通安全工作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领导组织机构。
1.公司行政总监全面负责公司交通安全工作。
2.各部门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
3.各部门确定一名交通安全员,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和实施。
4.公司办公室确定一名车管干部,负责本公司机动车辆管理,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检查以及同交通管理部门和地区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系。
5.由公司交通安全负责人、各部门的交通安全负责人和车管干部组成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部署和检查公司的交通安全工作。
6.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公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
第三条公司和各部门主要领导,须将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和安全员会议,检查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地区和总公司安全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经常沟通与交通管理部门和地区安全委员会的联系,征求他们对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第四条认真贯彻《市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和交通安全法规,实行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领导监督,做到逐级落实,做到交通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把交通安全工作同公司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和经营效益结合起来进行评比检查和落实。
第五条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半年小结和年度评比,对模范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成绩突出的公司职工和司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犯交通安全规定,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六条机动车管理
1.公司和各部门的司机必须服从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为规范,杜绝酒后驾车等12种严重违章行为,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保证安全行车。
2.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行驶安全。杜绝病车、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
3.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车管干部监督检查的制度。严禁不经领导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4.公司非专职司机驾驶机动车辆,须经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批准。
5.认真执行车辆回库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库,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确保车辆在外停放安全。
第七条自行车管理
1.骑自行车的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总公司和地区安委会对非机动车管理和行驶的有关规定,遵守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并随身携带自行车执照和完税标牌,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纠正。
2.保持自行车牌号齐全,使车辆部件处于良好状态。
3.上班时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并码放整齐。
第八条个人交通安全管理
1.公司职工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自觉执行行人交通行为规范。服从公司交通安全小组和总公司、地区安委会的管理,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执法人员指挥、检查和纠正,做遵守交通安全的模范。
2.公司的临时工作人员在交通安全方面须服从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认真执行各项交通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有责权对模范执行交通法规并做出成绩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交通法规、不服从管理和纠正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提出扣除临时工工资或辞退的建议。
第九条公司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按《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地区和总公司安委会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关于对公司职工违反交通规则者批评处罚的暂行规定》予以惩处。
第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第十一条交通事故组工作要领
1.本公司发生的交通事故由总务科交通事故组统一处理。
2.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者或相关者应直接通知交通事故组。
3.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允许驾驶者或相关者随意处理,否则事故赔偿及善后处理由其本人负责。
4.在事故现场,事故责任者或相关者与对方交涉,如赔偿额在××元以内时,可由当事人自行处理,但事后需提交有关报告。
5.交通事故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赴现场听取说明,调查原因、协助交通机构处理。事后应向科长提出现场事故报告。
6.所有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都要由当事人签名。
7.交通事故组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可向交通事故委员会委员咨询处理对策。委员会委员由总务部长任命或礼聘。其任期为一年。
8.交通事故赔偿额需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十二条交通事故及违章处理要点
1.违反就业规则中“遵守交通规则的义务”之规定,因本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伤害时,其赔偿金额由当事人负担。
2.在执行公司业务过程中,除认定是本人过失或故意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是:
(1)因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时,由当事人负担半额罚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的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其责。但在保险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担实额与保险金差额的1/3。
第十三条当发生交通事故时: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时,应迅速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应记录下对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
4.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和出生年月。
5.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和程度。
6.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以用于事后联系。
7.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
8.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能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9.除完全认定是自己的过失外,不能把原因揽于一身。
第二(节)车辆管理实用表格
表1车辆登记表
年月日
编号车辆
类型规格车号驾驶员购置日期购买价格发动机号使用单位主要使用人
主管:经办:
表2派车单
使用部门使用人
用车是由
用车时间自日时分至日时分共计时分
行车里程自公里至公里共计公里
用车类型车号
管理部门使用部门
主管主管
经办经办
表3车辆保养(修理)单
编号车号里程数驾驶员
修车事由
损坏原因
修理厂
审核意见
管理部门审核部门总经理
主管主管
经办经办
表4车辆出勤统计表
车号驾驶员
使用记录
时间加油数量金额加油时里程表行驶里程行驶累计数使用人驾驶人
表5车辆费用支出月报表
月份
保险费修理保养费过桥费汽油费上月里程
本月里程
行驶里数
本月总费用
每公里费用
每公里汽油费
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备注
汽油费明细日期金额经手人日期金额经手人日期金额经手人日期金额经手人
表6违规事故报告单
单位:姓名:年月日
所属部门驾驶人姓名车名
登记号码
违规、事故发生时间
年月日时,分左右,天气
同车者姓名
违规、事故发生地点
对方车名姓名年龄上班地点
登记号码连络处电话
违规状况
草图
说明
损害程度(罚款金额)我方对方
检讨书
车辆管理者意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