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几处异常的凶案现场(下)
顺藤摸瓜
——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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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沈大人倒是说说,这凶犯长什么样?如何去找?”听天翔说了半天没头没脑的话,乔捕头也忍不住心里有些窝气。
“乔大人心里,觉得在下故弄玄虚。”天翔微微眯起凤眼,笑道。
“岂敢。”内容是岂敢,语气可不是。
沈天翔突然爆发出大笑来,笑得除了青离云舒之外的一干人等都没头没脑的。
笑声止住,他突然拱手向乔捕头道,“在下失礼了,这就开始找凶犯吧。首先有劳大人把今早还在镇上的,老太太生前凡有些熟络的人都找出来。”
“这不是强盗入室杀人吗?强盗还管认不认识?”乔捕头怪道。
“听我的没错。”天翔嘴角上扬,“保你在今日内破案。”
于是乔捕头半信半疑地去了,不久,带了二十三个人回来,连上先前在场的豆糕发老两口和鞋铺老板等几个街坊,共有不到三十个——刘老太太本身深居简出,交际不广,这已经是连见面打个招呼的都算进来了。
天翔在这排队伍前走了两遍,笑道,“让几位老人家和小姑娘先歇息去吧。”
这个众人都不难理解,凶犯下刀准狠,刀口深长,一刀致命,体弱力微者,显然是做不到的。于是乔捕头带人到一边去后,队伍里还剩十八人。
“奥?黄豆来了!”天翔看见周婆子转来,手中捧着他要的东西,不由大笑,忙接过来放在瓷盘中,却对队伍中人道,“挨个夹这颗豆试试。”
十八人大眼瞪小眼,不过迟疑着还是照着做了。围观的众人也都一脸茫然。
“你,出来。”天翔走到队伍中一个人面前,笑道,“还有你。”
“不会夹不起豆就是凶犯吧?”人群中有人小声道。
然而天翔接下来的选择又打破了他们的猜测:两个夹起来的也被他指点出列。
于是四个人站到了队伍前面,面面相觑之后又齐刷刷地看着天翔。
天翔的目光盯在他们手上好一会,向最后一个被挑的道,“你是个铁匠?”
“你怎知道?”满脸横肉的大汉瓮声瓮气地惊讶。
“你脖子上白的,是汗迹留盐,这大冷天,汗流浃背的,多半是红炉向火的铁匠了。”天翔笑道,又突然问,“穿多大的鞋?”
“一尺。”铁匠叫他问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还是实说。
天翔点了下头,转向第二个,第二个就是鞋铺子的钱老板,因此天翔也没多说,直接看了看脚,问,“你也是一尺的鞋?”
“是,大人。”钱老板恭敬答道。
“大人不用猜我是干什么的了,我一看就知道是个种地的!”见天翔眼神移过来,第三个人大笑道,与别个不同的是,这是个妇人,只是生得骨骼粗壮身材高大,一张脸黑红的,因此也没被排除出去。
“为何夹不起黄豆?”
“不瞒大人说,前年叫耙犁砸手上了,裂了骨头,到现在右手还有点不好使唤,夹菜夹肉行,夹花生绿豆的可是夹不起来!”农妇大嘴一张,笑得倒也灿烂。
“几寸的脚?”
底下有好事的,笑叫,“七寸!”“八寸!”,被农妇扭头一顿亲属加器官骂回去了。
天翔摇头笑笑,也不再细问,转向最后一个人。
这人七尺上下,黑瘦的,可筋肉颇为精炼,眼睛里有些红丝,脸上笑着,相比身材,一双脚大得有些突兀,袖口上油腻腻的,散发一股牛羊的膻味。
“屠户?”天翔问。
“回大人,是。”
“夹不起黄豆?”
“跟她一样,手伤过。”屠户笑着指农妇,道。
“怎么伤的?”
“奥,刀伤,杀牛的刀。”
天翔这次没再问鞋的问题,而是眯起眼睛目测了一下,他的脚比前头两人至少大出一圈。
“怎样,大人?”乔捕头上来问道。
“我说今日破案吧!”天翔大笑,“你面前那个,就是此案凶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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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得此言,众人先是一愣,然后那屠户一蹦三尺高。
“你这狗官,凭什么说是我杀的!?”他刚才的笑容一扫而空,大叫道。
人群里也炸开了窝,议论纷纷,看这大人神神道道夹豆问鞋,怎么就知道凶犯了?
天翔却不慌不忙,脸上挂笑地走到前边,道,“刚才我说现场不对,还有人记得么?”
“记得。可哪里不对大人一直不曾说。”乔捕头道。
“异常处有四。一来,死者倒在里屋;二来,颈上伤口,出血最多,地上却并无什么血迹,而是被水洗掉;三来,伤口在颈右;四来,鞋的数目不对。”
“可这些又是何意思?”
“第一,若不是认识的人,老太太可能让到里屋去吗?所以这案,决不是外来强盗偶然所犯,凶手必在死者来往之人中!”天翔振声道。
“等等!大人!要是强盗在别处杀人,搬到里屋呢?”那边屠户高声打断道。
“你细看这里,血迹喷溅形状自然,绝非外力可以伪造,证明老者就是在此处被刺。”天翔指着橱柜底部的血痕道。
“那,那,说不定老太太没关门,强盗一路进到这里,见到有人才杀了,也不一定要认识她!”
“门是那么容易忘记关的么?”天翔笑道,又说,“就算老太太老糊涂了,像你说的没锁门,凶犯一定却还是熟悉的人。”
“为何?”
“割喉而亡,出血最多,要想从井里打水洗净,少说也要一个时辰,一个陌生强盗,难道就不怕死者儿女突然回来,邻居突然到访?”天翔一顿,又沉声道,“反过来,凶犯敢这么放心大胆在这里洗,正是因为他知道,不到中午豆糕出锅,是没人来的!”
围观众人中隐有叹服之声。
“那,那。”屠户那了半天,出来一句,“那认识的有二三十个,怎么就一定是我?”
“你以为我让你们夹豆是闲着玩么?”天翔用了一个拖长的语调,笑道,“我是看你们谁惯用左手。”
周围一片恍然大悟,怪不得,那两个能夹起来也被挑出的,正是用的左手,而农妇与这屠户,用的右手,却夹不起,便八成是不惯之故。
天翔说着,拉过乔捕头来示范,右手环他脖子,道,“死者显然不备之间,身后遇袭,这样,我等寻常之人,不想鲜血淋头,必然割在颈左,而死者伤在颈右,足见凶犯是惯用左手!所以十八人里,我又这样挑出四个。”
“可这四人中,铁匠也惯用刀,农妇也有力气,沈大人又如何进一步推断?”这次问的是乔捕头。
天翔笑而不答,却道,“你可做过衣服鞋帽的生意?”
“自然是没做过的!”乔捕头跌足道,看来眼前的大人又开始卖关子了,活气杀人。
“那钱老板来说说,如何进货。”天翔笑得愈加好看。
鞋铺老板小眼睛眨眨,倒像是明白了些什么,于是说,“我们进货,都是一个理儿,多人买的多进,少人买的少进。就像尺寸吧,男人一尺脚的多,那就大多进一尺的,可若偶尔有人脚大脚小,也不能叫他没鞋穿了不是?所以自然八寸的、一尺二的也有,不过一次可能只一二双就是了。”
“这次你跟刘老太太定的,详细报来!”
“男鞋十二对,其中一尺的八对,九寸的二对,八寸与一尺二的各一对;女鞋十对,其中三寸的六对,四寸的三对,六寸的一对。与以往是同样。”老板道。
“现场之鞋情况如何?”天翔又向衙役问道。
“启禀大人!查获男鞋十一对,除了一尺二的,与老板所说相同,女鞋八对,还欠两双三寸的!”
听了禀报,天翔又转向乔捕头,“大人细想,关于现场地上的水,可有异常?”
“凶犯冲洗血迹所留,有何不对?”
“那天寒地冻,水冷刺骨,大人可知是何理由让凶犯定要冲洗血迹?橱柜上又为何没有冲掉?”
“这,这。”乔捕头低头想了半晌,突然一拍巴掌,道,“一定是地上留有血鞋印了!”
他注意到,此言一出,屠户脸上一阵发白。
天翔淡淡笑起,道,“这就是了,我们破案的,其实反常常要沿着凶犯的想法去想。大人再想,凶犯不慎弄脏了鞋,会怎么办?”
“若穿出去,太惹眼,光脚出去,更是不行。”乔捕头一转悠,又大悟道,“这里不是做鞋的嘛!”
人群里再次沸反盈天,不过这次充满的不再是质疑,而是赞誉。
无疑,那双一尺二的男鞋,就是穿在屠户的大脚上,跑了。
“等,等等!”屠户连忙又叫起来,“这批鞋还没到交货,许是刘老太太还没做那双,怎么就知道是我穿走了呢?”
“那就更不可能了。”天翔笑道,“所谓布鞋,要用布料,大块布剪碎的边角,还能做小鞋的鞋面,反之则不行,所以最后是差两双三寸的女鞋——最大的鞋一定最先做了。”
屠户面上青白,半天没说出话,最终试图作出最后的挣扎:“你说这些,都是自己想的,证据在哪?!”
“就是啊,证据怎么还没来!”天翔闻言,突然击掌,向外喊道。
“禀大人!来了!”门外几个衙役应声,带上来几件东西。
从屠户家里搜出来的凶器,以及扔在这后院井中的一双沾血的鞋……
原来不知何时,天翔已经吩咐下去查找证据了。
屠户看到这些,终于腿一软,跪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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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据查证明,屠户是死者远房亲戚,因好赌成性欠了一屁股债,于是盯上刘老太太那点棺材本。然而,他所搜出的,也不过是七八两碎银与几件旧首饰罢了。
都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可谁人大赌又不是从小赌开始的?
罪有应得,自不提他。倒是因此案天翔又在这边关小镇名声大噪了一次。一部分是因为他确实破得巧,一部分是因为他善于卖关子……起码青离是这么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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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离再次站在云舒和天翔中间,突然感到有几分尴尬……
(四十七章 顺藤 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