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物资财产管理(3)

第二十五条存货记录采计算机报表控制者,应以收发存月(旬)报表为调整依据,如月(旬)报表不及附送者,应先填列“结存调整表”的调整栏,由抽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签章。

第二十六条每月抽点仍应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