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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不要叫我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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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天陉一屁股坐在路边。对面是春苑小区的入口,两边各站一名保安,褚梦瑶与苏希翰尚未住进的婚房就在里面。

按照苏希翰所说,四月十六号褚梦瑶失踪那天,两人约好下班后一起来这里商量布置家具的事。因为买房子的时候考虑了褚梦瑶的工作地点,所以单位距离春苑很近,步行最多只需二十分钟。单位同事证明她准时五点下班离开,苏希翰五点四十到达,等了十分钟仍不见褚梦瑶便打电话,关机,以为是手机电量耗光,没放在心上。六点一刻给褚梦瑶单位打电话,才得知其早已离开,急忙告诉褚辛,之后不久便报警开始了搜寻。

沐天陉刚刚延三条不同的路线,从褚梦瑶的单位到春苑各走了一遍。坐在地上本就不雅,加上自言自语,使得过路的行人都远远躲开了。

五点到五点二十之间。春苑一开始就被彻底搜查,绑架不可能在小区里面。光天化日,一路上没有什么偏僻小道,也没有目击劫持的证人,那么只有一种解释,褚梦瑶是自愿跟绑匪走的,起码,一开始是自愿的。了解这一点就足够了。下一步,马家庄。

一阵炸油条的香味飘来,沐天陉终于意识到自己从昨天中午开始就没有再吃东西。

“褚梦瑶,24岁,身材偏瘦,165公分。夏小雨,被害时19岁,微胖,清秀,身高157,如果这张照片是被害之前不久拍摄的,那么她要比实际年龄显小得多,似乎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

沐天陉将档案袋里的照片拿出来放在油腻的饭桌上,边喝豆腐脑吃油条,边对两人进行比较。嘀咕声引得周围就餐的人一阵侧目。

“除了都是女人,面容姣好,两人在外形上似乎没有什么共同点。没有主体躯干,无法得知是否遭受过性侵犯。比较一下二者的残骸……”

旁边有个吃完早餐的大婶儿好奇,刻意路过沐天陉想瞅瞅这小伙子到底看什么这么来劲。

哇……哇……

煎饼果子中油条的残渣、没来得及消化的葱片儿,伴随着带有浓重孜然味儿的糊辣汤一股脑儿被大婶儿呕在了地上,好在其第一反应不是太慢,沐天陉的饭桌躲过一劫。

天行瞥了地上一眼,竟然发现一粒完整的花生米儿。“恶心”,说完便继续边看照片边喝起豆腐脑儿来。

一个穿睡意出来的胖女人见了大婶的倾肚一泻,义无反顾地奉献出了自己已经咽下的半个肉夹馍,随后小摊点儿其余六七个正在吃早饭的可怜虫,像排队一样,一个接着一个呕吐,瞬间,浊气四溢……

啪!沐天陉盯着手里夏小雨那张断臂的照片,突然一拍桌子,“我这个白痴。”丢下两块钱,临走看着满地狼藉很是无奈地皱眉道,“什么素质啊都是。”

摊点儿老板刚刚还在忙活,见了眼前的一幕,以为众人集体食物中毒,吓得急忙打了120。

沐天陉坐车向法医刘克森家赶去的时候,与呼啸而来的120打了个照面。

“爸,有位叫沐天陉的叔叔找你,说是你朋友……身高超过180,偏瘦,大骨架,面色蜡黄,头发零乱,留有胡须,挺酷的,像梁家辉……好,快点儿啊。嘿嘿,叔叔请进,不好意思,从小我爸就教育我,自己在家不要轻易给陌生人开门。”

“你做得很对。”沐天陉无奈地微笑,为什么二十岁左右的小姑娘都管自己叫叔叔?不由得摸了摸下巴上久未剃刮的胡须。

“我叫刘雪……”

不愧是法医的女儿,名字都带着一股寒意,流血。

“其实我不太喜欢这个名字,太大众化了,”这个青春靓丽的女孩似乎比“欧里庇得斯”还要健谈,“我比较喜欢小时候的那个名字,刘雪霏,是不是比较好听?可是我爸非得给我改名,因为我两岁的时候得过血癌,还好发现的早,只是后来我爸觉得我那名字不吉利,于是把‘霏’字去掉了……”

都被削去了左手大拇指,为什么?难道是……沐天陉只有将大脑转移到案子上。

“……今天学校没课,在家照顾我爸。一会儿没注意,跑公园跟一帮老头下棋去了,马上就回来。您真不是警察?那我就放心了,我爸本来心脏就有问题,最近身体又不好,可不能再折腾了……”

也许不是字母,那会是什么?

“叔叔请喝茶。”

“谢谢。”沐天陉的思维再次被打断。

拜托不要再叫我叔叔了。

“对了叔叔,您做什么工作?”

“呃……我是从医的。”

医治这个社会,也不算撒谎。

“是吗?哪个专业?”刘雪不由奇怪,她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邋遢的医生。

“很杂。”

“太好了!我在仁州的医科大上学,快期末了,正为一些问题发愁呢……”

在经历了近十分钟的折磨后,刘克森终于回家了。

“爸,这位叔叔的医学知识真广,比您强多了。对了,还没问您在哪所医院呢……”

“他是开私诊的,去你屋复习功课。”刘克森很机敏地给沐天陉圆谎,刘雪带着崇拜的眼神被赶进了卧室。

“来,天陉,我们这里谈。”

这是一间小客厅,或者说是刘克森的书房,除了一台电脑,便是满满两书架的藏书。

“老婆今天加班,不然她准往外撵你,呵呵,幸亏我闺女不认识你。是褚梦瑶的案子吧?真是巧,刚才路上褚局给我打了电话。我正在考虑归队。”

“刘队,身体不碍事吗?”

“先不谈这个。说说案子。”

沐天陉把褚梦瑶断臂的照片从档案袋中拿出,摆在刘克森面前。

“褚局都跟您介绍过案情了?”

“还没有。说好在局里详谈。”刘克森虽已年过半百,眼神却不错。用放大镜观察了好一会儿,问道:“你怎么看?”

“五指分开,几乎全部伸直。断臂离开身体之前一定长时间固定在这个姿势,否则手指会呈现一定的弯曲,就算僵硬也不会伸的这么直,何况有明显的分岔。手的正反面都没有发现捆绑的痕迹,断臂下沿,这里,提取到胶带上的粘性物质。她的手臂被胶带固定过,掌心向上,右手五指间的四个岔口以及左手四指间的三个岔口一定被什么东西隔开了,其它几处不是很清晰,但中指和无名指之间,即使是在照片上,隔痕依然清晰可见,这是因为这两根手指比其它手指之间夹的更紧更难分离。隔开手指之后,可能掌心向上被重物平压,这样一来不但可以形成五指分开的姿势,手臂分离后所含的血量也会减少很多,便于携带,以及,插在这上面。”

刘克森看了看那张断臂在广场铁栅上“招手”的照片,点头道:“说得好。继续。”

“关键问题是,为什么要将手指岔开?为什么要切去左手的拇指?如果仅仅为了空血方便,没有必要这样做。我想,只有一种解释,它们不是在招手,而是表示一个数字,强调一个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