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即使很简单,还是算错了
经过火堆旁短短时间的交流,陈贤颂和白敏加入了阿斯兰所在的‘人生如梦’佣兵团。不得不说这团名听起来很文青,用新人类的话来说,就是非常‘自然人’风格。而且这样的名字,不像是阿斯兰这种大老粗能想出来的,陈贤颂好奇地询问了一下,得到的答案是,每个佣兵团成立的时候,都得到大城市里的灵魂深思者协会报道,灵魂深思者们会负责帮忙起名,心情好了,起的名字就好,心情差了,就随便冠个名字,还不能改。
“我们佣兵团刚成立的时候,负责起名的灵魂深思者刚好准备要结婚,他一开心就帮我们起了这个团名。”阿斯兰很是自得地大笑道:“这名字好啊,无论去到哪里,别人一听我们的佣兵团名,都竖起大拇指说很有艺术味道,蕴含有深刻的哲理。”
这词是很有哲理,不过用在一个佣兵团上,就有点古怪的味道了。陈贤颂倒是觉得,叫什么东方不败佣兵团,独孤求败佣兵团,龙傲天佣兵团,都要比叫人生如梦佣兵团强得多啊。不过他也只能在心里腹诽一下,毕竟这是别人的佣兵团,他现就是一个刚来上班的员工,哪有资格说三道四。
为了庆祝陈贤颂和白敏入团,阿斯兰下令召开了一个篝火欢迎会,没有什么特别的内容,就是把珍藏的一些肉干拿出来,烤上一会,大家分上一小块,边吃边聊天,乐呵乐呵。能有额外的肉吃,对于佣兵们来说,就是相当快乐的事情了。
欢迎会嘛,难免会有些吵杂,一直在附近休息的商团的理事被吵醒了,他披了件厚棉大衣就从马车中走了出来。这一路上,人生如梦佣兵团在夜间护卫的表现都相当完美,他也很满意,但这里离目的地还有两天的路程,现在就开始庆祝,是不是太早了。
理事的名字叫阿卡拉,是个胖子。话说回来,大多数成功的商人都是胖子。
胖子阿卡拉是个成功的商人,他见过很多贵族,包换贵族的女人,可他从来没有见过有一个女性的皮肤可以好到这种地步,即使在黑夜中,他也能看得出来,那个坐在火堆旁,穿着一身破烂衣服的少女,绝对是他活了几十年来,见过的,最漂亮的女性。
怪不得佣兵团的人在狂欢!阿卡拉在阿斯兰身边坐了下来,后者递过一块小小的烤肉干,他接过来,放到嘴里慢慢咀嚼了一会,才小声问道:“阿斯兰团长,那个女孩,你们是从哪里找回来的?”
阿斯兰微笑指了指天上的月亮:“是月之女神送来的天使。她已经答应在我们佣兵团里暂时工作一段时间,老兄,你就别打她的主意了。”
阿卡拉遗憾地耸了耸肩,他心里的确是有这个念头,美女啊,谁不喜欢,就算什么本事都没有,光放在商团里摆着,看着,当成花瓶也能养养眼啊。更重要的时候,他觉得出来这两个小家伙应该都是贵族出身,多半是私奔才造成这样现下如此窘迫的情况,如果能在落难的时候扯他们一把,未来的回报可就难说了。
太阳神仆中不是有句警语嘛,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可惜被阿斯兰这大老粗抢了个先,看不出来,这人也算粗中有细。一时间,阿卡拉在心里连连叹气,恨自己没有将这两个小孩子弄到自己的商团中来。
然后到了早晨十一点钟左右,他就更加觉得可惜了。
毕竟第二天还是要赶路的,佣兵们狂欢了一阵子后,便怀着各种美好的心情睡觉去了,大铁继续去站岗,只是他的视线再也不是警惕地看着外边,而是专注于白敏睡下的那辆马车。就算是看不到女孩的身影,他的视线也无法从那里移开。
因为猜测两人是贵族的关系,阿斯兰将一辆马车清空,让陈贤颂两人住了进去,还给他们送来了一些干净的衣服。可能是睡了一万年的关系,陈贤颂没有什么困意,花了很多的时间才睡着,等他醒过来的时候,感觉到马车时不时在震动一下。
白敏坐在少年的旁边,此时她已经换上了女孩子的衣服,虽然是很旧的那种,但总比她穿着一身破烂的男衣好得多了。陈贤颂看过白敏的祼体,很美很美,但他却觉得穿上了女性衣服的少女更加漂亮可爱得多。
陈贤颂记得《自然人男性必要的自我修养与世界观》中说过:穿着衣服的女人要比没穿衣服的女人漂亮,但为什么男人总是喜欢脱掉女人的衣服。无非是三个理由:一,征服,二,肉欲,三,爱情。你要学会分辨自己的感情,弄清楚自己真正爱的女人是谁,我们自然人男性一生要经历的新人类女人至少会到达双位数,只有她才会一直陪你走到最后,看着你慢慢变老,绝不会离开你,直到你死去。
先不说这段话后面的内容,陈贤颂觉得前半段确实说得太对了,光是穿着这么朴素的衣服,白敏就这么漂亮了,比幼薇和菁薇姐姐还要漂亮,如果稍微打扮一下,再穿上盛装,那会是个什么情形?陈贤颂想不出来,因为现在他身上性压抑剂还在起着效用,没有那方面的想像力。
蜷缩着睡在马车中久了,身体相当不舒服,陈贤颂爬起来扭动了一下身体,然后下意识摸了一下脸,却是没有摸到水渍。
“看来是哭够了。”陈贤颂自言自语地说道,然后扭头问旁边静静坐着的白敏:“现在多少时间了。”
“10时24分。”白敏淡淡地说道。
陈贤颂把脑袋从车窗中伸出去,看到外面的天气相当晴朗,马车缓缓行驶在一道土道上,周围到处都是绿色的植物,红色的类晶体在其中若隐若现。在他睡觉的时候,佣兵护送着商团已经离开了戈壁滩。
他所在的马车是队伍中最后一辆,在他们前边,是十数辆商队的货车。他乘车的马车外和车后有几个佣兵,看到他伸出头来,都热情地打了个招呼:“小家伙醒了?哈哈,起得真早呢。”
听着这善意地小小嘲讽,陈贤颂回应了一个木然的笑容,把那几个弄得毛骨悚然。然后他缩回马车中,双手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脸:“啧啧,感情剂压抑之下,用表情进行交流不太方便啊,白敏,感情压抑剂还有多久才会失效?”
“12小时左右。视个人体质,会有所增加或者减少。”
“哦。这样坐着也是无聊,得找点事做才行,不然闷得慌……对了,我们现在是寄人篱下的职员,那么就做点工作上面的事情吧。”陈贤颂一边自语着,然后将脑袋伸出窗外,向着最近的佣兵说道:“老兄,能不能帮我把帐薄拿过来一下,我想找点事情做!”
“你打算开始工作了?”这个佣兵大喜:“等等,我这就去找团长。”
然后没多久,有人送了一摞厚厚的羊皮卷过来,是个金色头发的女人,有点姿色,但容貌比白敏差远了。她脸色不愉地登上马车,见到白敏后愣了一下,随后嫉妒地哼了声,将手中的羊皮卷扔下,迅速离开。
本来陈贤颂还想和她打声招呼的,但看她这样子,就没有了心情。自然人从小就被周围的新人类们宠着长大,向来都是周围视线的中心,那会热脸去贴别人的冷屁股,他学着那女人的神态姿势也‘哼’了一声,然后摊手摇头叹气,只是他脸上没有表情,这样的动作做出来,古怪无比,好在马车中除了白敏,再无旁人。
羊皮卷中的帐薄记录方法,简单原始地令人发指,陈贤颂觉得人类最原始的结绳记事法说不定都比这高明一些。羊皮卷中通篇都是‘昨天接了任务,今天拿到了XXX铜币’,或者‘早上接了任务,下午拿到了XXXX铜币,’,再要不就是‘今天完成了任务,雇主支付了佣金XXXX铜币。’
完全没有正确的日期记录,更没有支出的记录,想正确了解这个佣兵团的‘盈亏’,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另外里面的计数方式,完全没有乘除,比如说按天数支付固定金额的记录,羊皮卷中是这么计算的(n+n=2n,2n+n=3n,3n+n=4n),而不是(nx4),最让人发指的是有个为期一年多的任务,就这样一天一天加着,写了满满十几张的羊皮卷,然后…………最终的结果还算错了,整整少了三分之一左右的金额。
花了近一个小时,陈贤颂将于将所有的羊皮卷看完,他觉得头晕脑胀,太辛苦了。透了口气,他再次将脑袋伸出车窗,向刚才的佣兵喊道:“老兄,能不能请阿斯兰大叔过来一下,关于帐薄方面,有些事情想询问一下。”
没多久,阿斯兰就登上了陈贤颂所在的马车,他将手中陈旧的阔剑放在一旁,然后擦着脸上的汗水,问道:“小家伙,帐薄方面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大了,里面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记录在计算上出错,还外,这个帐薄的记录方式实在是太过于简陋。”陈贤颂从羊皮卷的最下面抽出三张来,放在阿斯兰的前面:“我想问一下,这三张羊皮卷是同一次任务的记录,而且看笔迹还很新鲜,应该是我们佣兵团这次的任务金额结算吧。”
阿斯兰接过一看,点头道:“对,虽然我不懂字,也不会百位数以上的数算,但每次坎贝尔记录的时候,我都在一旁看着的,就是这张。怎么,难道有问题吗?”
“大叔,团长能不能把任务的内容和金额和我说一下。”
阿斯兰回想了一下,说道:“阿卡拉雇佣我们护送商团从黑土城前往瓦乌帝国,然后再回来,算是今天一共是96天了,还有两天我们就要回到黑土城,每天他支付我们51枚铜币的佣金。我们事先说好,无论用了多长时间,只要货物能安全回到黑土城,阿卡拉就支付100天的佣金给我们。”
“包吃包住旅店的费用吗?还有人员伤亡抚恤金怎么算?”
这些词对阿斯兰来说有些新鲜,他想了好一会才弄明白是什么意思,当下摇头就道:“食物是由商团每天固定免费发放一些,我们自己解决一些,并不算在佣金里面。你说的那个伤亡抚恤金应该是指卖命钱吧,这些商团是不管的,一般都由佣兵团自己内部负责,怎么,坎贝尔算错了吗?”
陈贤颂点头:“嗯,算错了,就是不知道她有没有将额外的食物支出算在里面。”
“我们的食物除了商团每天免费赠送一些,其它的都是我们在野外打猎弄来的。”阿斯兰认真说道:“所有的佣兵团,在任务的时候,从来不会在食物上多花一个铜币。”
陈贤颂看了看羊皮卷上最后算出来的错误数字,问道:“大叔,那你们拿到佣金了吗?”
“拿到了一半,1700个铜币,坎贝尔告诉我,3400枚铜币的一半是1700枚。佣兵这一行的规矩是,任务正式开始前先拿一半的订金,任务结束后再拿剩下的一半。为了方便携带,出发前我们去贵族的商铺里将铜币换成了金币和银币,当然,那帮吸血鬼拿走了我们50个铜币作手续费。”想到对方随便动动手,就能拿走他们佣兵团辛辛苦苦一天才能得到的酬劳,阿斯兰心里就颇是不爽。
“错了,错了”陈贤颂使劲摇头:“按你这么说,100天的金额应该是5100枚铜币,一半应该是2550枚铜币才对。”
阿斯兰愣住了,虽然他不会算数,但是基本常识还是有的。2550这数字一听就要比1700多上不少啊。他猛地一拍自己的大腿:“杂碎,阿卡拉这狗屎,居然敢骗我,不行,我这就去找他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