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凯文的暗恋
大概上午十点多的时候,闻言和凯文二人已经能够看到了辛基城的轮廓了。
这王勇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世界的城市,看着那宏伟浩大的城池,感觉有些像放大数倍的军事堡垒。
辛基城的城墙是用巨型石砖修建的,城墙大概有十米高,极为敦实,加上那交错罗列的巨大石砖,看起来很十分坚固的样子。
城墙上,盔甲鲜明的士兵气势昂扬来回巡视,一面面旌旗招展气象森严,城墙上每隔一段距离竖立着一个个碉堡一样的建筑,听凯文说那是箭塔,是守城士兵的坚固据点。
城墙中间是城门楼,城门大概有十来米宽、七八米高,看起来十分壮观。
两扇金属质地的大门向外敞开,靠在外面的城墙上,看那大门的厚度和上面巨大的铜钉不难看出分量绝对不轻。
城门上方的门楼上,迎风飘着三面三角形的大旗,中间的稍大一些,以红色为底,上面绣着一只王勇并不认得的生物。
那生物一身金黄色毛发,张牙舞爪作势前扑,看起来很是威猛,其外形有些像发怒的狮子,不过却多了一对巨大的翅膀。
凯文说那个叫狮鹫,是很厉害的一种飞行魔兽,以前在魔法兴盛时代很出名,但现在已经看不到了。
通过凯文的讲解王勇得知,这面绣着狮鹫的大旗就是城主的贵族旗帜。
城主的旗子旁边,是两面以蓝色为底的旗子,两面旗子上绣着同样的长了独角的白马,旁边还绣着一把长枪和一面盾牌。
凯文说这两面旗代表着这座城里拥有两名初级骑士效忠城主,因为只有初级以上的战斗职业才可以拥有代表身份的旗帜。
经过凯文的讲解王勇才知道,原来从旗上能看出这么多的信息,于是虚心的请教凯文,凯文也是知无不言,讲述起关于旗帜的常识。
初级的职业旗帜是以蓝色为底,中级的是黑色,高级是金色,而在高的就不清楚了,因为这个时代还没有超越高级的修炼者。
骑士的旗上绣的是独角兽、长枪和盾牌,战士旗上绣的是暴熊和双手大剑,魔法师旗上绣的是六棵星辰组成的六芒星图案,这些凯文也都是听村里那个老人说的。
王勇差异的问凯文:“这么大的城市只有两个初级骑士,是不是太少了点啊?”
凯文撇嘴说:“辛基城是三级小城,有两名初级骑士坐镇已经是相当的不错了,听说有的三级城连一个战斗职业都没有。”
听凯文这么说,王勇总算有了对比,更清晰的感受到这个世界现在是多么落寞了,高手真是少的可怜。
两人闲聊间来到了城门处,城门口有一队士兵收取入城税,凯文和王勇很是肉痛的一人交了五个铜币才进入辛基城。
穿过宽大的城门来到辛基城内,街道上熙熙攘攘人来人往,很是热闹,与城外的冷清甚至荒凉形成极为鲜明的对比,尤其是越往西边的集市走,街道上的人就越多,王勇和凯文混迹在人群中不得不放慢脚步,随着人流缓缓前进。
从身边那些人的穿着判断,这些人大部分应该都是附近的一些村子里过来买卖物品的,因为他们也一样穿着粗布衣服,身上还有着或多或少的乡土气息。
人流中,偶尔也能见到几个衣着华丽一些的家伙在仆人的簇拥下不可一世的进出街道旁边的各大店铺,看那身价格不菲的行头和满脸倨傲的神情,就知道这些是有钱人了。
王勇满脸好奇的打量着街边的店铺,以他对这个世界文字的了解勉勉强强能够认出招牌含义,杂货店、首饰店、武器店、魔法材料店、酒楼、客栈等等应有尽有。
这里的店铺大多都是三层木制小楼,每一层楼的面积大概在二百平方米左右,门口的招牌也是五花八门什么样的都有,给人的感觉就是眼花缭乱。
凯文带着王勇七拐八拐轻车熟路的来到一家名为‘露丝’的皮毛店,王勇觉得‘露丝’很像是人名,应该是店主用某人的名字来命名的。
王勇和凯文两人东张西望的走进店铺,只见店铺的墙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皮制衣物,有冬天穿的皮草,还有春、秋穿的皮衣,甚至还有皮甲、护具什么的。
这间店铺的生意不错,里面有不少客人在柜台前挑选衣物或是指指点点,也有不少伙计热情的为客人介绍。
凯文和王勇两人进来,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急忙走了过来,先是偷偷的打量了一下王勇他们的穿着,然后还算客气的说:“两位客人想买些什么,我们店里主要以皮衣为主,两位请跟我到这边来看看,这是今年刚制作的,用的都是柔软的新羊皮,穿起来十分舒服,而且价格也不贵,只要两枚金币。两位客人如果喜欢我可以给您打个九折。”伙计指着墙上的一件看起来就是下等货的皮衣介绍说。
这倒不是这伙计看不起王勇两人,实在是因为凯文和王勇的穿着太过寒酸,粗布麻衣也就算了,而且上面还有很多的补丁,就他们这样的打扮一看就是穷鬼,这伙计能客客气气的给王勇和凯文介绍已经算是很厚道了,要是换个势利眼的伙计估计连看都懒得看他们一眼。
凯文看看伙计,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说:“那个,我们不是来买衣服的,是来卖皮毛的,不知道你们这收不收?”
伙计恍然的‘哦’了一声,然后点头说:“收,请跟我到这边来。”说完便带着王勇和凯文来到通往二楼的楼梯下面。
这里摆放着一张大桌子,旁边还堆放着不少没有加工过的皮毛,应该是专门收购皮毛的地方了。
伙计示意将皮毛放到桌子上,凯文便打开包袱取出二十张完整的雪兔皮和三张羚羊的皮毛,伙计仔细的查看了一遍,又拿起来摸了摸,最后用鼻子闻了闻,然后才说:“羚羊皮两个银币一张,雪兔皮二十五个铜币一张,一共十一个银币,两位觉得可以吗?”凯文算了算,又转头问王勇:“怎么样?”
王勇也觉得差不多,于是就点头说:“可以。”
见两个人同意,那伙计到柜台里取出十一枚银币交给凯文,又对凯文和王勇说:“两位还有什么需要吗?”
王勇指了指背后的木笼问:“你们这收活的雪兔吗?”
伙计摇头说:“客人,我们这里只收皮毛,抱歉。”
王勇闻言有些失望的点点头,说了声再见便拉着凯文往外走,准备到集市上去卖。
这时,通往二楼的楼梯方向传来一个十分轻柔悦耳的声音:“这两只雪兔很漂亮,养着解闷也好,两只雪兔五枚银币怎么样?”
王勇顺着声音抬头看去,只见一名十七八岁少女正从二楼下来,她的身材高挑,身高大概有一米七左右。
少女有着一头火红的大波浪长发,随意的披在肩头,略显知性与成熟。光洁如玉的额头,就像那润滑细腻的蛋清,又细又长的淡眉,眉梢微挑,增添了些许英武之气;一双淡绿色的大眼睛,犹如晶莹剔透的绿宝石,在长长的睫毛衬托下,越发显得那么深邃迷人;微微高耸的鼻子,那么圣洁却又不可攀登;大小适中的樱口,让人不乏狠狠亲上一口的冲动。
少女穿着一身黑色的紧身皮衣,那曼妙的轮廓一览无遗,皮衣紧紧的束缚,使她的身材显得更加的火辣诱人。胸前的那啥,就不多说了,政策问题,见谅。显得她的身材更加高挑修长。
王勇偷偷咽了下口水,心里暗自评价着:“这妞绝对是超级御姐级别的。”
再看凯文,当他见到这美女的时候顿时两眼发直,嘴巴张得老大,口水在下唇徘徊,眼看就要流出来了。
王勇偷偷拍了凯文一下,恨铁不成钢的小声说:“你有点人样行不,你都快变成大尾巴狼了。”
被王勇这么一拍该问才回过神来,吞了口口水尴尬的轻咳一声,然后一本正经的对已经走到近前的美女说:“既然露丝小姐喜欢,那就卖给你好了。”
露丝对凯文微微一笑,让那个伙计取了五枚银币交给凯文后,便一个人出了店铺,只留下了一阵淡淡的香风挥之不去。
两人收了钱出了店铺,王勇似笑非笑的看着还有些晕乎乎的凯文十分八卦的问:“你怎么知道那小妞叫露丝?你们认识?”
凯文躲躲闪闪说:“我以前来过,听别人叫她露丝才知道的。”
王勇看着凯文的样子就知道他有所隐瞒,于是就死皮赖脸的刨根问底不断追问,凯文架不住王勇的死磨硬泡,才一点一点说出事实真相。
原来,凯文去年来辛基城卖皮毛,中午在一家饭馆里吃了两个面包和一碗素汤,可结帐的时候却发现钱袋不见了,急的凯文满头大汗,和伙计商量能不能等他一会卖了皮毛再来结账。
伙计见凯文没钱结帐就说要把他送到城卫保安队去,凯文便要将还没去卖掉的皮毛拿来抵账,可饭店的伙计却狮子大开口,本来价值三、四个银币的皮毛只出价一个银币,凯文当然不干了,伙计见凯文一身土气,一看就是没什么背景的土坷垃,顿时贪心大气,说凯文要是不答应的话就是要把他弄到城卫所去。就在凯文无奈之下准备破财免灾的时候,正好被经过的露丝看到了,露丝见凯文可怜,便出钱买下了凯文带来的皮毛,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凯文十分感激露丝,并对这个善良的美女心生爱慕,多翻打听下才知道露丝自己开了一家皮衣店,平时也收购皮毛,除此之外,凯文还了解到她的全名叫露斯.拉莫斯,是大陆十大商会——拉莫斯商会的大小姐,因为她不想依靠家族,想要证明自己的能力,便来到辛基城这个三流小城自己创业。
凯文得知露丝的身世背景后心里很是自卑,觉得这辈子自己是不可能追到露丝让她成为自己的妻子。
从那以后,凯文就将对露丝的爱慕藏在心底,没对任何人说起过,那份爱慕也随着时间慢慢沉淀,直到刚才再次相遇,凯文才清楚那份深藏的爱慕其实早已在心里生根发芽。
王勇听了凯文的讲述,拍着凯文的肩膀豪气万丈说:“凯文,如果你相信我以后就跟我一起干,总有一天你会变得能够让露丝必须注意到你的地步,并让她自愧不如,到时候你是想娶她做老婆还是想占完便宜就踹飞就看你的心情了。”
虽然该问觉得这是王勇在安慰自己,但还是对重重点头说:“我相信你,也会跟你一起努力,要不我也不会把我的妹妹交给你了,我等着你说的那天的到来,不过希望不要太晚,如果让我等上四五十年才把露丝追到手,那时候我们年纪都大了,有许多爱做的事都做不了了,那样就悲哀了。”两人相视哈哈一笑,搂着肩膀往集市的方向走去。
王勇其实没忽悠凯文,他来这世界半年多了,心里也有了几个不错的计划,无论哪个计划成功都能带来一大笔的财富。只是万事开头难,王勇对这世界并不是很了解,现在也不是发财致富的好时机。如果现在王勇他们发了大财,就王勇和凯文还有艾米这三个没有实力没有背景的少年,估计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怀璧其罪的道理王勇还是很清楚的。所以,王勇在等,等他们有了自保之力的时候再去实行那些赚钱的计划,他可不认为这个世界的人会比地球人更善良,人心,总是贪婪的,在哪里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