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懂的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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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菊与刀(8)

如果说日本的上层与下层两个阶级之间拥有共同的目标,保持克制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这类情况在欧洲的某些国家也出现过,但在那些国家,阶级却更加顽固。在法国,贵族的财产经常因为阶级斗争被剥夺。在日本却正好相反,他们竟然彼此亲密地联系起来。正是商人武士等结盟后,幕府的黑暗统治才走到了尽头。日本到了近代仍保留着贵族制,但如果不是对阶级变通的宽容存在,这种情况是很难实现的。

日本人喜好并信赖他们那套复杂的等级制度,是有其当然的理由的。这种制度保障了他们的安全,并允许他们对不合理的侵犯进行抗议,从而调节并维护自己的权益。19世纪后期,德川统治将要崩溃时,日本没有任何集团主张废除等级制度。“法国大革命”和“二月革命”之类的斗争都没有在日本发生过。不过形势已经无可挽回。从平民到将军,所有阶级都成了商人和高利贷者的债务人。人数众多的非生产阶级和巨额的财政支出已经无法维持。面对困境,藩主也没办法支付其武士侍从的定额俸禄,维系封建制度的网络被打破了。统治者企图通过对农民增加已经很重的盘剥来还债,寅收卯贡,常年预征,最终导致民不聊生而幕府也趋于崩渍。当19世纪中期佩里将军率兵而至时,日本国内的危机已经到了顶点。当佩里将军强行进入日本,又签订了日美通商条约后,日本已经无力回天。

然而日本发出了“一新”的呐喊:王政复古,恢复天皇。这当然和革命是对立的,甚至是退步的东西。与“尊王”连在一起的是“攘夷”的口号,这当然也得到了大批日本国民的拥护。日本国民希望回到闭关锁国时代的政治纲领。但是少数的领导人清楚地知道这条路是行不通的,他们努力奋斗却遭到了暗杀。

当时没有一点迹象能证明这个一点革命精神都不具备的国家,会改弦易辙突然向西方学习,并在50年后与西方国家一决高低。但事实是,日本的确实现了任何人都没有料想到的目标。19世纪60年代的西方人,恐怕怎么也不会想到20年后日本列岛将发生暴风骤雨,因为当时的日本天空连巴掌大的乌云都似乎不曾有过。但是,这不可思议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日本那落后的、受等级制束缚很久的民众居然急速转向了一条崭新的道路,并坚持不懈地走了下去。

明治维新

宣告了日本近代社会到来的是倒幕派的战斗口号——“尊王攘夷”的提出。这个口号的目的在于打倒幕府,恢复天皇权威,使日本免遭外国侵入。其中,京都天皇朝廷最反动,最极端。他们声称,一旦掌握权势,就要使外国人屈辱,并把他们都赶出去,重新恢复日本传统的生活方式,并剥夺改革派的政治发言权。

在这场轰轰烈烈的倒幕运动中,强大的大名成了先锋。他们一马当先,希望通过“王政复古”取代德川家族来统治日本,他们只想改换一下当权者。武士们既想继续保持俸禄,又想上阵杀敌,建立功勋。而那些给予王政复古派军队财政支持的商人们,则一门心思地希望推行重商主义,却从来没有指责过封建制度。至于农民们,他们讨厌变革,只是盼望多保留一些自己收获的稻米。

1868年,倒幕派掌握了政治大权,宣告政治复古,将军与天皇的“双重统治”退出了政治舞台。当时,在西方人看来,胜利者将推行一种极为保守的孤立主义政策。出乎意料的是,在成立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新生的明治政府就大刀阔斧地开展了维新运动:

他们废除了大名在各藩征税的权力,诱使各藩藩主自动将“版籍”奉还政府,先前按“四公六民”分成中交给大名的固定“四成”也收归政府(当然,作为补偿,每个大名可以领取国家给予的相当于其正常收入一半左右的俸禄),同时还免去了武士的供养费及公共建设费,武士也和大名一样,从政府领取俸禄。

随后五年,明治政府又从法律上宣布废除等级制度以及作为等级、地位的服饰等外观标志,甚至下令“散发”(这是明治政府对武士的法令,要求他们剃发,采用和平民一样的发式);并解放贱民,废除禁止土地转让的法令,撤除各藩之间的关卡,取消佛教的国教地位。1876年,又把大名及武士在德川时代所领取的固定俸禄,折合成偿还期为5~15年的贷款一次性发放。这样,他们就有资金创办新式的非封建性企业了。这进一步促进了封建土地贵族向商业金融巨子的转变。

起初,新政府的这些重大改革是不得人心的。在当时的情况下,日本人关心“征韩”之战更甚于关心这些政策。但是明治政府不但没有动摇改革的决心,而且放弃了“征韩”计划。“明治维新”的改革与倒幕功臣们的初衷完全对立,功臣们对政府的行为深为不满,矛盾日深。以至在1877年,这种矛盾竟然演变成了西乡隆盛起兵反抗,并引发了一场大规模的反政府叛乱。他们要求,恢复封建制度,因为明治政府在倒幕成功后的第一年就背叛了“王政复古”的愿望。同年9月,叛乱被由政府招募的一支平民组成的义勇军镇压了。叛乱虽然被平息,但是这次叛乱也足以证明当时政府所颁发的新政引起的国内不满有多么强烈。

农民的不满也同样强烈。从1868年到1878年,即明治统治最初的十年间,至少爆发了190起农民起义。直到1877年,新政府才缓缓起步,开始逐步减轻压在农民身上的重税。难怪农民们觉得新政府根本没有将他们的生死存亡放在心上。此外,农民们还有诸多不满,比如建立学校、征兵制、丈量土地、散发令、解放贱民、极端限制佛教和改用阳历等,凡是改变了他们久已习惯的生活方式的措施,他们统统反对。

那么,在这种反对激烈、不得人心的情况下,是什么力量使政府坚持下来了呢?——是下级武士和商人的“特殊联盟”。这种联盟在封建时代就已经开始孕育。武士作为大名的心腹,曾经经营和管理着各藩的垄断企业,如矿山、纺织、造纸等,在这过程中磨练了他们的政治经验和经营手段;而商人则购买了武士身份,并在武士阶层中普及了生产技术知识。

这种经济和政治的结合迅速将那些充满自信的优秀人才推上了前台,为明治政府出谋划策。所谓“英雄不问出处”,真正的问题并不在于他门出身于哪个阶级,而是他们为什么能够如此精明能干并且敢于实践!19世纪后半叶的日本才脱离中世纪不久,其经济和科技力量与今天的泰国差不多,相当衰弱,但却产生了一大批洞察时事、运筹帷幄的领导人,成功地开创了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事业,这是任何其他民族所没有尝试过的。而这些领导人的长处和短处都植根于日本民族的传统特性。本书主题就是探讨这种民族特性的来源以及它的发展历史。这里,我们先暂时了解一下明治政治家是如何完成这一伟大事业的。

明治政府当时的想法很纯粹,他们只是想创立一项事业,并没有想过要把这次改革与意识形态相挂钩。他们追逐的目标就是富国强民,让日本成为世界上举足轻重的强国。他们也不是彻头彻尾的革命者,他们把封建阶级骂得一无是处,但也尊重和保护封建阶级的利益,并没有剥夺他们的财产,而是诱之以厚禄,使其顺从,最终使他们支持政府。经过不懈的努力,农民的境遇终于有所改善,虽然是在改革十年后才解决,但那确实是因为明治初期国库十分匮乏的缘故。

然而,那些执掌明治政权的精明强干的政治家,却不愿意废除一些等级制的思想。他们将天皇推向统治顶峰,废除将军,简化等级制。他们还废除了藩,使忠于藩主和忠于国家之间的矛盾消除了。但是,本质上说,这些变化并没有从根本上否定等级制,只是赋予它们一个新的位置。为了更好地实行自己的政治纲领,新领导人加强了中央集权的统治。他们一边施加压力,一边又给予实惠,恩威兼济,从而给改革措施正常有序地进行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可是他们做的并不好的一点就是,他们从未向公众舆论妥协;改用阳历、建立更多的公共学校、废除对贱民的歧视和不平等待遇这些政策民众并不赞成,但是他们却没有想办法去调和一下。

1889年天皇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在众多的恩惠条件中,有一条规定很明确,那就是宪法给予了人民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并建立了议会。这部宪法是所谓的“阁下”的新领导们通过认真研究西方各国宪法之后,精心拟定的。同时,为了防止公众舆论干涉和影响政府工作,他们也制订了一些预防措施。由于负责起草宪法的机构隶属于皇家内务部,所以宪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明治政治家们在制定目标和采取行动等方面,思路是非常清晰的。早在19世纪80年代,草拟宪法的伊藤博文公爵就向英国学者斯宾基求教过日本目前遇到的问题。经过深入了解,斯宾基给伊藤写了回信,信中说道,以大和民族的心理为核心的日本等级制,是其他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比拟的经济腾飞的基础。日本的等级关系非常牢靠,民众对“长辈”的尊重和服从,对天皇的绝对忠诚,都是一笔可贵的资源,日本政府应该加以引导和利用,应该知道这都可以为日本的复兴提供一个良好的机会。可以想象得到,在明治政府的领导下日本将稳步前进,并会克服所有的困难。明治政府非常满意斯宾基的评价。他们希望保持这个论资排辈的社会,使这种所有社会成员都按其素质“各安其分”的秩序继续维持下去。

不论是在经济领域,还是在政治、宗教领域,抑或是对国家和人民间的义务,明治政府都作了明确的划分,要求人们“各安其分”。美国人和英国人肯定觉得这种划分和安排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西方人在观察日本时,很容易忽视这点。日本的政府高层也明确表示,因为有高层的统治,就完全不必在意公众舆论。政府中掌控实权的人物大多是贵族出身。到了1940年,政府最高层的组成人员大多是天皇的亲信、随从,还有一些由天皇特别任命的官员。而由选举产生的议员人数很少,说话也不会引起注意,几乎不怎么受到重用,他们对内阁成员的组成、任命等事情没有任何发言权。

通过普选产生出来的代表国民意见的众议院代表,虽然有权对政府高官提出质询或批评,但在任命、决策或预算等事务上,也没有丝毫真正的发言权,提出议案就更不是他们的事了。贵族院还制约众议院,贵族在贵族院议员中占半数,一般不经选举产生,另有四分之一都是由天皇特别任命。贵族院拥有法律批准权,这跟众议院是相等的,这就意味着在所谓的议会政治中,有另一种等级性的控制存在。

日本政府中的实权就这样被那些具有高贵血统的“阁下”们牢牢地掌握在手中。但是,这绝不是说,日本在“各安其分”的体制下没有自治。在所有亚洲国家中,尽管不同国家的政治体制不同,但权力基本上总是从上端慢慢往下延伸到中层,在那里与强大的地方自治权相碰撞。这些国家的差异就在于,各个地方政府的民主自治程度有多高?政府控制力有多大?地方领导是对地方的全体选民负责,还是只为少数地方财团服务,甚至会不会以牺牲公众的利益为代价在地方上形成垄断?

处于德川统治之下的日本就像中国一样,最小的行政单位包括5~10户人家,后来被称作“邻组”,邻组是最小的居民单位。组内事务有“邻组”的组长全权负责,组长还担负着监督组员遵纪守法,报告可疑情况,并协助做好治安工作的责任。政治家们在明治初期,废除了这个政策,但后来又恢复了,并在市镇中培植“邻组”。

但是现在,在日本农村,“邻组”形同虚设,而由更为重要的单位——“部落”取而代之。部落既没有被废除,也没有被作为一个行政单位编入政府体系。它们只存在于一些偏僻的、国家的行政权力还没有深入进去的地区。

一个部落一般由15户左右的人家组成,至今,部落仍在发挥着组织的机能。部落长由村民公开选举,主要任务是“管理部落的财产;监督部落对遇丧或遭灾的村民给予援助;组织安排耕作、盖房、修路等公共事业;负责火灾的警告;在休息日敲钟击梆,以示通告”。日本的部落跟其他亚洲国家的还不同,因为日本的部落没有编入政府体系,所以征收国家赋税不是由部落长负责的。部落长的职责只在民主责任的范围内起作用。

到了近代,日本主要的地方行政机构分为市、町、村。一般情况下,由本地公认的“德高望重的长者”推选出负责人,使他代表本地区与代表中央的政府或府县公署交涉公事。如果是在农村,这个负责人一般就是一位土著居民,拥有自己的土地,是农民家族中的成员。当了村长后,他虽然在经济上可能要有一些损失,但是一下子就拥有了权势。管理村里的财政、公共卫生、学校以及建立完善的财产登记和个人档案,这都是村长在长者们的协助下必须要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