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替我景阳哥说两句——BY 毁灭救赎
替我景阳哥说两句(有不合适的地方请大家多多谅解!)
先说说南宫笙。
南宫笙,男,二十岁,出身豪门,相貌俊美无双,武功深不可测,才华深不可测,身份深不可测,双眸深不可测(书中多次描写他的眼睛),十三岁时无意中发现一本奇书,看透了这个黑暗腐朽的旧社会,理性、睿智、洒脱、浪漫、温柔、体贴。。。。。。
我不喜欢南宫笙,因为他实在是太完美了,完美得可怕,完美得不像是一个真人。要知道,他才二十岁,就每天酒不离身,洒脱得好象看透了一切,然后淡淡地告诉别人事实的真相是怎么怎么样。如果他不是只有二十岁,我觉得他就是紫依亲生父亲的最佳人选。
更重要的是,我觉得紫依和南宫笙之间没电,虽然她俩之间接触也很多,可总觉得太生硬了,就好象是硬要撮合两个人,不停的给她俩创造浪漫的独处机会,可两人之间的关系却更像友谊。
再说说景阳哥。
很多同学以景阳的太子身份否定景阳,这很不公平,其实女频小说里的男主角有几个不是皇帝呀、王子、要不就是将军呀、宰相啊、大官、或者是什么大贵族呀、大财阀、总之都是豪门,就算不是皇宫,跟皇宫差别也不大。生在古代本来就是身不由己的,所谓隐居只是个童话,因为人是社会动物,只有在社会里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南宫家不也是大官吗,南宫笙不也有他的秘密事业要做吗?
还有说景阳当了皇帝,后宫一定会有很多妃子,这也不是否定他的理由呀,因为独孤皇后也是穿越而来的,隋文帝杨坚一生后宫就只有她一个女人。
还有说景阳喜欢芸姨,紫依长得像她娘,只是个替代品。我觉得不是这样,芸姨死时景阳才十岁,他对芸姨应该更多的是亲情吧,顶多还有点儿崇拜。而且他刚把紫依带回宫时,也只把她当成妹妹看待呀,没有一下子就喜欢上她,后来是紫依先喜欢上他的,又经过了很多事后他才渐渐喜欢上紫依,是真正喜欢上了紫依这个人,至于紫依身上芸姨的影子只是在这份爱情里添加了一丝温情而已。
有很多同学说景阳有很多缺点,南宫就很完美。
要知道景阳才二十岁出头,他会有些霸道,有些犹豫,还会盲目自信,向往权利,有些心机,这不是很正常吗?书里也说了,从性格上看,他比他父亲更适合做皇帝,他只是太年轻了,缺乏经验罢了。我觉得景阳现在犯些傻,受些挫折挺好的,这样才能更好的成长(只要他不发动武装政变,就不太可能被废)。萧策年少得志,受父母的宠爱,风头太盛,性格也不够圆滑,历史上这样的人太多,早晚要吃大亏。
景阳有一个让他又崇拜又害怕的父亲;一个很能惹是生非的娘;一个和蔼可亲的奶奶;有一群狐朋狗友(拽拽的李云清、骚包谈月离、二杆子独孤烨);一个童年时和紫依抢景阳哥的顽皮弟弟(老五),一个总和他过不去的弟弟(萧策);一个可爱的儿子;一个逝去的妻子;还有让他终身难忘,留下美好回忆的云姨。在这些复杂背景下长大,并将不断成长的景阳,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很喜欢紫依和景阳之间的感情。
紫依对景阳也不是一见钟情,她最开始是怀疑景阳的,还有些讨厌景阳,后来经过一系列的事情才喜欢上景阳。两个人在一起时,就是那些小小的细节,也总是让人回味无穷。
许多年前,穿越而来的独孤皇后,因为爱上了当时的皇帝,所以她没法在维护自己爱人的同时,找到用现代知识动摇这个腐朽社会的办法。后来的穿越者紫依,却在无意间找到了这个办法,那就是影响孩子们,从而影响未来社会的发展。
十年前的沈芸、叶知秋和皇帝之间的恩怨,最终以悲剧告终。现在,当年的小景阳和小紫依经历了十年的分别后终于重逢,希望几代人的恩怨能在两人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一个圆满的结局。
发表人:毁灭救赎用户类型:高级VIP2009-3-1913:43:20回复
“只是,他是她的哥哥。至少是她这具身体的哥哥。萧紫依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这点,心底像是有块什么东西破裂掉了一样。她知道这是什么感觉,一点都不陌生。这和她念书的时候,知道暗恋的男生已经有了女朋友时是一样的。也好,没有前途的感情就必须要扼杀在萌芽时期。”
紫依早就喜欢景阳,这点是肯定的,可她知道他俩之间不可能,所以压下了这份感情,但这确实是爱情。到景阳对紫依表白的时候,紫依对景阳的感情变成什么样了,只有sese知道。但景阳表白的同时还揭开了她父母事件的真相,同时出于对景阳这份痴情的同情,这很多事情压在一起,所以觉得沉重。
“萧紫依向后躺在软塌上,看着案头的桃花发呆。其实,话说回来,南宫笙貌似是个很好的结婚对象。他闲云野鹤,也许她也可以说动他。两人抛开京城的一切,结伴去浪迹天涯。咳,仅仅只是游伴,并没有特别喜欢他的意思。她只是觉得这种男人不会拘泥于礼教形式,可以好聚好散。”
紫依对萧景阳是有爱情,但是她告诉自己不要去喜欢他,从心理上开始排斥景阳,如果不发生奇迹,她和景阳的距离会越来越远。紫依对南宫笙现在还没达到爱情,可是南宫笙的条件太好了,对紫依来说他是个最理想的男朋友,所以紫依在心理上已经倾向他了。
替景阳大哥难过一把,这就是命呀。。。。。。
发表人:毁灭救赎用户类型:高级VIP2009-3-1922:52: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