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体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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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总论(2)

二是阶级力量对比。这是决定政体的主要因素。社会进步要求国家采取的管理形式与之相适应,以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但代表社会进步的新兴阶级能否上升为统治阶级或者能否独立掌握政权,此时,国家政权会采取何种形式,往往是由当时各种阶级力量对比产生的合力决定的。比如,古罗马国家形成后,简单商品经济比较发达,当时不仅有氏族贵族、土地贵族,还有商业贵族,奴隶主面对广大平民和奴隶主的反抗,便采取了贵族共同掌握政权的形式,即贵族共和政体。17世纪中叶,英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但当时的封建贵族力量还很大,资产阶级发动“光荣革命”后,便通过妥协,建立了代表资产阶级和土地贵族利益的立宪君主制政体。

三是历史文化传统。一个国家采取何种政体,除了上述因素外,还会受到该国历史条件和民族文化传统的影响。比如,日本原来实行的是中央集权的专制君主制,9世纪中叶,天皇大权旁落。1192年开始幕府时期,天皇仅居虚位。1868年明治维新“王政复古”后,为扶植发展资本主义,1885年建立内阁制,但仍保留天皇作为国家元首。1889年颁布《帝国宪法》,确立了近代天皇制,成为君主立宪制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1946年日本国宪法,日本成为以三权分立为原则的议会内阁制国家,仍保留天皇作为国家元首。但天皇作为虚君,没有多少实权,仅代表日本历史文化传统,是日本国的象征。

此外,随着时代的发展,历史潮流在一定时期也会对政体的选择产生决定性影响。近代以来,民主政治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专制君主制政体正在被历史所淘汰,从君主制向共和制转变则是大势所趋。例如,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从君主制向共和制转变的实例就有:1973年在欧洲希腊,康斯坦丁诺斯王朝崩溃,建立了共和国;1974年在非洲埃塞俄比亚,推翻塞拉西皇帝,建立了共和国;1979年在中非,通过武装政变,废黜博卡萨皇帝,建立共和国;1979年在亚洲伊朗,推翻巴列维王朝,建立了共和国。

四、政体理论

自从国家产生以来,对政体理论的研究一直是人类社会不断探讨的重大课题。从古希腊时期多种多样的城邦制度,到启蒙运动后的制度实践;从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论,到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各个阶级的政治思想家们对国家政体进行了长期的总结和研究。

(一)西方奴隶制时期的政体理论

西方奴隶制时期最早对政体理论进行系统研究的典型代表是古希腊的哲学家、政治思想家柏拉图和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在他早年所写的《理想国》中提出了五种政治即五种政体周期循环的理论。这五种政体是:哲学家政治或贤人政治、军阀政治、富阀政治、平民政治、专制政治。在这五种政体中,柏拉图认为,哲学家或贤人政治是“政治中之最公道而最善者”,“其他之政体皆为不当矣”。所谓军阀政体,其特点是统治者好争执,有野心而不爱好和平。富阀政体,“执政者皆是富于资财之人”,所以他们必然忽视荣誉而专务金钱,就会造成不可避免的分裂,富人和穷人把国家分成两部分,“彼此攻击,终无已时”。平民政体,“自由为最宝贵之物”,“执政者为人民所选出”,“人民之于自由,每至过度致有害”。专制政体,他认为,“专制为政治之最恶者……国家之受专制君所束缚者,绝无自由行动之能力,国之最苦楚者,莫为专制政治之国”。柏拉图认为,最善的政体即贤人政治是凭正义进行统治。如果统治者过于追求名誉和财富,就会使政体转化为富阀政治,而富阀政治除执政者外,尽是乞丐之徒,必然也会蜕化为寡头政治,而寡头政治会迫使人民群众起来,于是出现了平民政治。平民政体的人民因为自由过度而走向极端,破坏秩序而导致专制政体(或暴君政体)。柏拉图在晚年时,在其《论政治家》中重新提出了政体的分类观点。首先,他根据统治者人数将政体划分为由一人统治的君主政体(或称王制)、由少数人统治的贵族政体和多数人统治的平民政体(民主政体);然后,根据是否实行法制,与这三种政体一一对应,分别产生僭主政体(或称暴君政体)、寡头政体和暴民政体。

在《论法律》中,柏拉图又提出了混合政体的理论。他将政体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君主制,一种是民主制。大多数国家都是这两种政体的不同程度的结合。

师承柏拉图的亚里士多德,在国家学说史上第一次对国家政体进行了系统、周密的研究。他认为,“一切政体都有三个要素,……三者之一为有关城邦公务的议事机能(部分);其二为行政机能部分……;其三为审判(司法)机能。”在其著作《政治学》中,亚里士多德把政体分为正宗政体和变态政体两大类:凡是城邦最高治权的执行者实行统治的目的是旨在照顾全邦共同的利益的政体是正宗政体,而那些只照顾统治者的利益的政体就是错误的政体或变态的政体。按照统治者人数多少,凡政体(政府)以一人为统治者,并能照顾全邦人民的利益的,称为“王制(君主政体)”;凡政体以少数人,虽不止一人而又不是多数人为统治者,则称“贵族(贤能)政体”;以群众为统治者而能照顾到全邦人民公益的,称为“共和政体”。

相应于上述各类型的变态政体,僭主政体为王制的变态;寡头政体为贵族政体的变态;平民政体为共和政体的变态。僭主政体以一人为治,凡所设施也以他个人的利益为归;寡头(少数)政体以富户的利益为依归;平民政体则以穷人的利益为依归。亚里士多德理想中的政体是道德上追求善,以中产阶级为基础所组成的共和政体。

古罗马共和国时期,以西塞罗为代表的政治思想家们将政体理论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西塞罗在《论共和国》中界定了国家的概念,将政体分为一人统治国家的君主制,少数选举出来的人统治国家的贵族制,以及由人民自己掌握的民主制。

他认为由君主、贵族和民主派三种成分“均衡地混合而成”的国家是理想的政治,而当时正在日趋崩溃的罗马奴隶主共和国就是这种理想的体现。

(二)欧洲封建时期的政体理论

欧洲中世纪是欧洲封建社会形成和发展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君主专制制度是占统治地位的国家形式,是中世纪的主要政体。国家学说是以基督教神学为基础的神学国家论或君权神授论。政体理论的主要代表是托马斯·阿奎那。关于政体的划分,阿奎那基本上承袭了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他先根据统治者是为公共谋幸福还是使政治服从于私人利益,把政治划分为所谓正义与非正义两类,认为为治下的人民谋求幸福的统治是正义的,不是为人民谋求幸福的统治是不正义的。

然后再根据统治者的人数多寡,把政体分为五种:君主制、贵族制、寡头制、民主制和混合制。这五种政体的内涵与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完全一致。但是,和亚里士多德反对个人专制、赞许民主共和制不同,他明确主张,由“许多人实行统治还不如由一个人来统治的好”,“人类社会中最好的政体就是由一人所掌握的政体”。他还把君主专制政体绝对化,反对其他政体。

(三)近代资产阶级的政体理论

16世纪,随着资本主义在西欧的形成和发展,作为近代资产阶级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的文艺复兴席卷整个欧洲。17世纪后,欧洲又掀起了一场资产阶级的文化启蒙运动,出现了布丹、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启蒙思想家。在国家政体理论上,法国思想家让·布丹根据掌握国家主权的人数多寡,将政体分为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他认为法国的君主政体是最好的政体,并把君主政体按照君主行使权力的方式分为王朝君主制(或者称作正宗的君主制)、领主君主制和暴君制。这种划分将世俗政治权威置于神法和自然法的规范下,认为只有这样,人民才能真正享有财产和自由,并且自愿服从主权者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