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狼灰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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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牝狼(3)

黑黑怔了怔,猛地扑到猪娃身上,笨拙地将嘴伸向猪娃的喉咙。猪娃侧身躺在草地上,胡乱踢蹬着腿,吱吱怪叫着,一口啃咬在黑黑的肩胛上,咬下一撮狼毛。

黑黑怪模怪样地吼了一声,仍然死死按住猪娃。

好样的,不愧是狼种,白莎在心里由衷地赞叹道。别说给敌手咬掉几根毛,即使被咬破狼皮,咬掉狼肉,咬出狼血,也要和敌手周旋到底,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这就是狼的本色。

黄黄瞪着一双说不清是惊讶还是兴奋的眼睛,蹲在一旁呆呆地望着鏖战中的黑黑。

没出息!白莎暗暗伤心。你应当扑上去帮助黑黑的,你应当扑上去和黑黑争夺,看谁的牙齿能咬断猪娃的喉管。

黑黑已经将稚嫩的狼嘴咬住猪娃胖嘟嘟的颈窝了。用力咬,狠劲地咬呀!温热的猪血将洗净你身上虚伪的仁慈!

黑黑显露出狼的暴躁凶猛的性子,不顾一切地用狼脑壳抵住猪娃的下巴颏……

突然,黄黄“汪”地叫了一声。是的,是狗吠的“汪”,而不是狼号的“欧”,它不会听错。它愣住了,黄黄竟然叫出了狗的声音。狗的吠声圆润而嘹亮,带着对人类的谄媚;狼的号声干涩而嘶哑,带着对人类的仇恨。这是有原则性差别的。

这“汪”的一声狗叫,把黑黑也镇住了。黑黑脑壳从猪娃颈窝处探出来,惶惑地望望白莎,又望望黄黄,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白莎愤慨地呜呜低吼着,龇牙咧嘴威胁着黄黄。但愿能把黄黄身上的狗魂吓掉。

黄黄根本没觉察到,仍然像条讨厌的狗崽子似的汪汪乱叫,眼睛里还流露出一种哀怨凄婉的神情,像个大慈大悲的狗菩萨。狗娘养的!不,明明是它自己生出来的。坏了,黄黄竟然跑到黑黑面前,使劲摇动尾巴,像是在乞求,对,是乞求黑黑放弃猪娃。

摇尾巴,这纯粹是狗的习惯;狼是不摇尾巴的,狼的尾巴永远像扫帚那样拖在地上。

谁也没有教过黄黄,黄黄是无师自通。

黄黄的血管里有一半狗的血液。

黑黑从猪娃身上跳了下来。猪娃撒开四蹄,像阵烟似的朝山洼左侧一片葛藤密缠的灌木林钻去。白莎赶紧追上去,重新叼住猪娃的耳朵,狼尾巴像鞭子似的驱赶着,把猪娃赶回黑黑面前。

黑黑望着黄黄,踟蹰着不敢扑咬。

黄黄一个劲儿摇尾巴,一个劲儿汪汪汪学狗叫。黑黑一定是受到了感染,好奇地模仿着黄黄的样子,也开始摇尾巴。黑黑尾巴摇得极不自然,扑腾扑腾,像条快僵死的蛇。汪——,汪——,黑黑也模仿着学狗叫,叫得拙劣,叫得难听。

白莎气得差点没晕过去。它凶猛地蹿到黄黄背后,咔嚓一声将黄黄的尾巴咬了下来。

宁肯没有尾巴,也不能要一条狗尾巴!

这一招真绝,黑黑的尾巴立刻停止摇动,像真正的狼尾巴那样耷拉在地上。

黄黄尾根那儿鲜血淋漓,委屈地汪汪乱叫。

白莎毫无怜悯之心,又在黄黄脊梁上狠狠咬了一口,威逼黄黄朝猪娃扑去。黄黄惊骇地连连后退。

脓包,没出息的狗崽子!

它撇下黄黄,嗥叫着在黑黑背后督战。黑黑拼命往黄黄身上靠,仿佛是要靠到狗性上去。

猪娃趁机从包围圈里逃脱出去,钻进高高的斑茅草丛,一转眼便无影无踪了。

白莎伫立在山洞口一块岩石上,怒火中烧。它绝对没想到,黄黄空长着狼的身躯。假如任其发展下去,黄黄会把黑黑也演化成一条狗的。必须让血的教训唤醒黑黑狼的意识,压抑它狗的意识。与其两只狗崽子,还不如要一个狼种。

黄黄还在惟妙惟肖地模拟着狗的叫声和动作,白莎再也无法忍受了,猛扑上去,一口咬断黄黄的喉管。

黄黄倒在血泊中翻滚挣扎。

黑黑浑身颤抖,眼睛里蒙着一层晶莹的泪花,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恐慌。

白莎伸出血腥的舌头,怒视着黑黑。

——记住这血的教训,你应当永远是条狼!

——你想演化成狗吗?狗是没有好下场的!

——你不愿和你兄弟落到同样下场,那你就应当扑上去!

突然,黑黑疯了似的扑到黄黄身上,用锐利的爪子,用锋利的牙齿,狠命地扒开刚刚断气的黄黄的胸膛,大口大口吞吃着温热的狗心狗肝狗肺,弄得满身都是血污。

终于,黑黑从掏空的黄黄的胸膛里抬起头来,白莎发现,黑黑眼睛里的泪水早已干涸,稚气可爱的神态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凶狠残忍的眼光,阴沉着脸,用干涩的嘶哑的嗓子发出悲泣苍凉的狼嚎。

黑黑经历了这次血腥洗礼,变成一条真正的狼了。

黑黑走到它面前,神态严峻,冰凉的眼光盯着它柔软的腹部,眼睛里放射出贪婪的目光。

假如有可能,黑黑会把它的胸膛也撕开的!它不禁打了个寒噤,但立刻,它又感到一种狼母亲特有的自豪。敢于吃掉母亲,敢于咬死父亲,这才是真正的狼!

它历尽千辛万苦,它咬死帕帕,吃掉花花,现在又牺牲黄黄,不就是为了培养出这样的狼种吗?

是的,它生了三个狼崽,如今只剩下一个了。数量是减少了,但质量提高了。它消灭了狗的幽灵,它塑造了一个真正的狼的灵魂。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它觉得还是值得的。它深情地舔着黑黑身上的血污。哦,在这块炎热的从来没有狼的土地上,今天,真正的纯种的狼诞生了!

从此,白莎就带着半大的狼种外出捕食。它要把黑黑训练成匹克那样本领高强的大公狼。

那天,它们追逐一头岩羊,岩羊逃上一座悬崖,已无路可逃,黑黑勇敢地朝岩羊扑上去。就在黑黑的前爪搭上岩羊脊背的一瞬间,被死亡逼疯了的岩羊凌空一跃,带着黑黑滚下悬崖。

悬崖有数十丈深,底下是一片绿色的林涛。白莎悲愤地长嚎一声,急忙转身沿着山脊绕到悬崖下面去。

这是一座雄浑巍峨的大山,从山顶到山箐,少说要绕道十多里,等白莎赶到悬崖下那片树林时,只见绿草地上有几摊殷红的血迹,黑黑和岩羊不见了。它顺着残留的气味向山垭口寻找,不料遇到一场暴雨,把仅剩的那点气味冲刷得干干净净。

芭蕉寨梭罕老爹和孙子农炳亨到小凤山来打猎。农炳亨刚考上初中,是个半大小伙子,对打猎简直入了迷。

一老一少今天运气不佳,在山里转了大半天,只打到一对斑鸠。太阳西沉了,梭罕老爹提议回家,但农炳亨央求道:“爷爷,再转道山梁吧,兴许能碰到头马鹿什么的。猎人空着手回去,多丢人哪!”

转到小凤山主峰下,农炳亨眼尖,一眼看见绿莹莹的草地上躺着两只血肉模糊的动物。他奔过去,尖叫起来:“爷爷,快来看哪,一只小狗,还有一只岩羊!”

岩羊撞在一棵大树上,脑袋开花,已经撞死了。那只小狗从悬崖上摔下来时,正巧落在凤凰树柔软的树冠上,弹了一下,落到地上,伤得不轻,但还有口气。

“多勇敢的小狗,它奋不顾身地扑向岩羊,宁肯冒摔得粉身碎骨的危险,也不放过猎物,这才是真正的猎手呢!”农炳亨抬起头望望高耸在紫气祥云中的悬崖顶,赞叹道,“爷爷,我要这条小狗。”

梭罕老爹含笑点了点头。

于是,这一老一少扛着死岩羊,抱着负了伤的黑黑,回寨子去了。

半路上,一场暴雨把他们的踪迹冲刷得干干净净。

黑黑是在农炳亨的怀抱里苏醒过来的。它想起母亲白莎曾告诫过它的,两足行走的人类是狼的死敌,人捉到狼后,要剥皮抽筋的。它产生了一种本能的恐惧,拼命一跃,从农炳亨的怀里挣扎出来。

它想逃离人类。

它刚落到地上,左前爪和右后腿钻心似的疼,才跑了两步,浑身便软得像棉花,瘫倒在地。农炳亨赶紧奔过来,重新把它抱起,疼爱地说:“别害怕,小宝贝,我不会伤害你的。让我们做好朋友吧。”

它虽然听不懂人类的语言,但农炳亨温柔的语调,在它背上抚摸的深情的手,使它明白眼前这位少年对它没有恶意。

“爷爷,小狗醒了。”农炳亨欣喜地朝竹楼上叫,“快拿稀饭来呀,我来喂。”

它确实饿了,一天没吃东西,早饿得肚皮贴在脊梁上。

农炳亨把它抱在大腿上,然后用竹勺一勺一勺将稀饭喂进它嘴里。热乎乎的稀饭吞进肚去,身上立刻有一种热酥的快感。它从来没有吃过用火烧热的熟食。狼怕火。想不到火还有如此奇妙的好处,热的熟食毕竟比生肉生血可口,而且会使吃者产生一种宁静的心绪。

它一口气吞下半盆稀饭。

肚子饱了,它呜呜叫了两声,身上和腿上的伤口仍然疼得厉害。农炳亨把从山上采撷来的金钱子、接骨风等伤药放在石碓里舂成糨糊状,然后小心翼翼地敷在它的左前爪和右后腿上,再用夹板夹住,用白纱布缠牢。奇怪,伤口的疼痛立刻减轻了许多。

它冰冷的残忍的狼眼里闪过一道热光,就像冻土下的地热、冰层下的暖流。它感激地望着农炳亨,明白眼前这位少年是它的救命恩人。

“好了,该睡觉了。”农炳亨轻轻把它抱进房柱下用砖砌起来的小狗窝,“好好睡一觉,明天再见!”

狗窝里铺着一层柔软的稻草,散发着馥郁香味,又暖和又舒服,它简直要陶醉了。

它成了梭罕老爹大家庭中的成员。

梭罕老爹家是芭蕉寨西头一幢金色茅草盖顶的竹楼,楼上住人,楼下养着猪牛鸡鸭,比人还高的带刺的仙人掌筑成一道密匝匝的绿色的围墙。围墙内的动物和人都互不侵犯,和睦相处,气氛和谐。

每天上学前和放学后,农炳亨便会把它从狗窝里抱出来,抚摸它,脸蛋贴脸蛋地亲它,给它换药,还给它端来盛着热菜热饭的瓦钵。它早已习惯了农炳亨身上那股气味,远远闻到,就会条件反射似的产生一种亲切感,高兴得呜呜叫起来。

在农炳亨的悉心照料下,它伤好得很快。那天,它终于除掉腿上的夹板了,兴奋得一溜小跑,在围墙内转了好几圈。

“哎呀,爷爷,快来瞧吧,我的小宝贝伤好啦!”农炳亨高兴得大叫起来。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它撒开腿向站在屋檐下的农炳亨跑来,一边跑还一边摇起了尾巴。它不想摇尾巴,但控制不了自己,好像是一种自然的情感流露,是激动的情绪达到白热化的表现,是对主人表示感激、尊重、顺服,向主人讨好、献媚、邀宠最好的礼节。

这是地道的狗性。

它甚至学会了狗吠,汪汪汪。

它身上本来就有二分之一狗的血统,只不过在白莎的威逼下,狗性被压抑了,农炳亨用人类特有的温情唤醒了它身上潜伏着的被压抑了的狗性。

从此,每天下午,它都要跑到寨口去接放学回家的农炳亨。老远一看见主人,它的尾巴就不由自主地摇晃起来,越摇越娴熟,越摇越漂亮,像朵美丽的矢车菊。

“爷爷,我们给狗起个名字吧。”农炳亨提议道。

“行啊。你念书识字,你给起一个吧。”

“瞧它的毛色,又黑又亮,就叫黑黑吧。”

“黑黑,不错嘛。”梭罕老爹说。

农炳亨一把搂住它的脖颈:“好宝贝,你有名字了,黑黑,记住没有,黑黑。”

它作为狼的名字叫黑黑,它作为狗的名字也叫黑黑。也许,这只是一种偶然。

从灵魂到体魄,它都有一半是属于狼的。所以,当它完全像一条狗那样生活时,它总觉得有点拘束。

譬如说吃饭吧,瓦钵里装的是主人的残羹剩饭,里面只有白米饭和烂菜帮子,偶尔才有两根已啃光了肉的骨头。虽然熟食比生食吃起来有滋味,吃惯了还会产生一种温柔的情怀,但它是食肉兽,它不是吃素斋的和尚。它想扑食在院子里嬉闹的鸡群,但它明白主人是不会允许它这样干的。它很想能饱餐一顿肉食,还有被咬断的喉管里汩汩泉涌出来的带着浓烈咸腥味的血。

未泯的野性引诱它干出了一件荒唐事。

它选择了中午。农炳亨上学去了,梭罕老爹有午憩的习惯,院子里静悄悄,没有人影。它守在瓦钵边等待机会。一只五彩尾翎的茶花鸡摇晃着肥胖的身子走过来,贪婪地瞅瞅瓦钵里的狗食,又胆怯地望望它,不敢靠近,又舍不得离开。它卧在离瓦钵两步远的沙土上,装出一副慵懒憨厚的神态,闭起眼睛,但比雷达还灵敏的耳朵却高高竖起,捕捉微弱的声息。

鸡爪子踩着土屑逼近了;鸡喙试探性地磨蹭了两下钵沿;终于传来了啄食饭粒的声音了……它知道又愚蠢又狡猾的茶花鸡仍紧张地瞅着它的眼睛,它只要一睁开眼,就会把茶花鸡吓走的。它仍然闭着眼,凭声音传导,选准方向,然后暗暗屈腿用力,猛地蹿上去——嗬!准确地扑到茶花鸡身上,然后,敏捷地一口咬断鸡脖子。好极了,茶花鸡来不及发出一声哀鸣,便离开了这个世界。

它津津有味地吮吸着鸡脖子里泉涌出来的血。

都怪那些饶舌的母鸡,看见茶花鸡扑棱着翅膀倒下了,竟一起骚乱惊叫起来,真是少见多怪!它龇牙咧嘴,做出一副地道的狼的凶相,企图警告它们别吭声,但这些被人类宠坏了的家伙,反而嚷嚷得更凶了。

终于,被吵醒的梭罕老爹走下楼来。

梭罕老爹在一丛金竹背后找到了正在对茶花鸡开膛剖腹的黑黑。一把明晃晃的钢叉毫不留情地叉住它脖子,卡得它眼冒金星,然后,它被一条铁链子结结实实拴在房柱上。叭的一声,它脊梁像被火烙了似的疼,惊跳开去一看,梭罕老爹手持一根牛皮鞭,气势汹汹地叱骂道:“该死的畜生,竟敢到家里来撒野!”

梭罕老爹的妻子,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婆,也拖着哭腔嚷道:“赔我的宝贝茶花鸡!赔我的宝贝茶花鸡!”

“不教训教训它,怕会把牯子牛也咬死哩。”

鞭子雨点般落在它身上,脖颈上的铁链子使它无法躲闪。鞭子在空中尖啸,狼毛飞旋,皮开肉绽。它蜷伏在地上呜咽。

母鸡们都幸灾乐祸地望着它。

它又被暴怒的梭罕老爹取消了午餐,感觉自己像被关在囚笼里,失去了自由,又饥又痛。

下午,农炳亨放学回家,解开它脖子上的铁链,把它抱进怀里,轻轻抚摸它身上的鞭伤,流着泪,伤心地说:“疼吗?很疼的。唔,把你揍成这样,坏爷爷!不,不是坏爷爷,爷爷是为你好。唉,你干吗要去咬茶花鸡呢?你晓得自己做错了,是吗?老师说的,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不,是好狗。”

黑黑拼命摇动尾巴。它不希望爱它的主人伤心,它不希望自己挨饿,它不希望再被鞭笞一顿。

“你认错了,你真是我的好宝贝。”农炳亨抹干眼泪,高兴地笑了。随即,他端来热腾腾的温馨的米饭,米饭里还有好几块肉呢。

它懂得了,和人类在一起生活,必须遵守严谨的生活秩序,不然就要受到惩罚。对于狗来说,人类手中的锁链和鞭子就是法律。

也许在远古时代,人类也是这样一手拿着鞭子,一手拿着美食,调教和驯化了包括狗在内的许多野生动物。

从此,它把野性收敛起来,变成一条温驯的狗。

半年后,黑黑长成一条健壮的好狗,细腰、长腿、尖耳,那副牙齿,连铁块都能咬出印痕来,真是人人见了人人夸。看家护院、撵山打猎,远远超出一般的草狗。

它成了和农炳亨形影不离的伙伴。

渐渐地,黑黑把白莎遗忘了,有时候更深夜静时回想起来,也觉得像个遥远的梦。

却不料那天中午,在澜沧江边,白莎突然出现在它面前。

白莎满世界寻找黑黑的踪迹。

要是没有那场可恶的暴雨,凭着它狼的灵敏的嗅觉,即使黑黑藏到天涯海角,它也会找到的。唔,这绝对是人类干的。它想,要是被豹子拖走了,总会留下一副皮囊和骨骸。它不愿意自己用三条生命换来的狼种就这样在世界上神秘地消失了。狗有七条命,狼有九条命,它不相信黑黑会死。不,一定还活着,被人类捉走了。黑黑是它唯一的希望,它要不惜一切代价找到黑黑。一连两个月,它天天在山道上转悠守候,夜里还悄悄摸进小凤山周围好几个村寨,但都没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