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事故(1)
1
要是她只买了份报纸我肯定不会记得她。
真的,她没有什么特别的,买本杂志,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她和别的女人没什么两样,一个书报亭也没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地方。一间小房子,涂上红漆,新的时候挺漂亮,现在旧了。一个开放的空间,搁板上摆着许多漂亮女人的封面,可以自由地拿起放下,墙上还夹着一些,当然哪家都一样,因此人们可以随便去哪家。
天气不错,下午,四点多,天还挺亮,秋天,要到六点左右才会暗下来,她慢慢地走过来,像在散步。要说天气,还真是秋天好。夏天书报亭就跟一个小火炉似的,或者跟一个桑拿房似的,随你怎么说都行,小火炉烤人,桑拿房蒸人。过了秋天,又会感到冻得难以忍受。
她披着长头发,长着瓜子脸,皮肤白。看人,一种小小的乐趣,跟别人买杯咖啡坐在玻璃前干的事一样。站在那里,拿出手机看了看,弯下腰挑选,拆塑料封套,让头发在两边肩膀下滑来滑去。
怎么样?我再看看。她试图把杂志套进袋子,可是封口有粘胶,她搞不清楚怎么不让它们粘在一块。给我好了,我接过杂志和透明袋子,我习惯了做这事,她有漂亮的手。一手拿杂志,稍微拢一下,一手拿袋子,套进去,封好,然后放回。不好意思,她说,露出牙齿,右边有一粒小牙齿,缩在后面,这让微笑可爱。她拆了那么多,有点恼火,我很高兴她能道歉,一边冲她笑笑,一边在心里问自己,要是继续这样可一本都不买,是不是真会恼火。
好半天,总是不如意。我并不是真的需要看这样一本杂志,她小声嘀咕。终于站直了,决定了,选中了一本《中国时装BAZAAR》,10月号,特刊,想好了?不改主意了?杂志装到包里,费了劲往下拉翻盖,扣子离得还远,唉,太厚了,她对我说,算了,我要等人,厚是最重要的。这是最厚的,518页,总之她还是要了。
她付钱,谢谢再见,转身后向前走了两步,再次打开包,把杂志拿出来,然后夹到腋下,这样搭扣就扣上了。把包背到肩上,把杂志从腋下拿到手上,她站在那里不动,就站在人行道上。
人行道不宽,上面人来人往,骑自行车的人钻来钻去,她就在这里等人?等什么样的人?谁知道。也许我应该拿把椅子给她,对她喊,喂。人累了可以坐椅子,她也许已经累了,我们还可以聊天,我看着她瘦挺的背,腰细,她穿着黑衣服,这么瘦,黑色似乎让人更瘦,不过臀部有点大,但一点也不过,得等她朝我走来,嗨哥们,别做梦了,她肯定会拒绝,心里还会说我可了解你们男人。
不,她这样妨碍路人过来过去,坚定地想到了这一点,差不多决定了然后。是啊,然后。这没有什么特别的然后。她走了。向左。
2
这样一个女人,她是谁?她怎么了?我当然不知道她是谁。
刚才我确实见她走过。
时间是在,我们这地方靠近市中心,住在这里的人值得尊敬,这个地区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来住的,下午,约四点三刻左右,因为我家的贝贝。贝贝在人行道上跑,我手里牵着它的绳子,一副金色小铃铛吊在它的脖子上:叮铃叮铃,铃铛有节奏地响着。我身上穿的是一套灰白色的薄绒运动衫裤,因为我会跟着它跑几步,会热的。
这条路上风景幽静,看看周围:老洋房,高墙,墙上装着铁丝网,新式里弄,两侧人行道上的梧桐树枝叶茂盛,大片淡蓝的天空变成一连串的小块,鸟在叫,叽,叽,叽叽。在鸟醒来的时候,天亮之前,我就醒了,我喜欢起早。
看见她时,已经是下午了,我和贝贝已经走在回家路上了。它刚刚撒了一泡尿,它跑到一棵梧桐树旁,它在那儿抬起一条腿,然后继续往前跑。
一个男人开了一辆旧的助动车,一个女人穿着粉红色毛衣,坐在后座上。助动车在路上开,开得弯弯曲曲。我站在路边看了一会,吵人的声音渐渐远了,这时她在路口出现了。
太阳还剩下一点点,落在她的脸上,她穿了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她在翻看一本杂志,年轻人,甚至我年轻的时候,走路总是不专心的。她正对着我的方向向我走来,跑慢一点,我要求贝贝,它回到了我的脚边。这不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我见过她穿裙子,那一次她手里什么都没拿。
我从裤兜里掏出“红牡丹”的香烟盒,软沓沓的,抽出一支,我老婆,她戴一副黑色老花眼镜,她会检查我的衣兜,看到香烟盒,不管它是不是空了,她就捏碎它,向窗外扔去,这是她年轻的时候,现在她在阳台上拍打被子,会有一些灰飞起来,它们又白又细。扔东西不好,这里的人喜欢把垃圾袋放在路边,有些垃圾夜里被野猫翻出来,可能会被扫掉,没扫掉就会在路边停留一段时间,要是下雨,雨水冲开了,但是冲不走,雨水冲走的是颜色。
叶子好,叶子会融到土里去。我把烟点着了,为了点烟我停了下来,我看见她也停了下来,她把那本杂志合了起来,穿过马路,她的步子很大。她停在一座刷成红色的老洋房前,其实里面已经很旧很旧了,和那些灰白色的老洋房一样旧。那座老洋房有一扇绿色的木头门。
贝贝不耐烦了,用头蹭我的小腿,我要回去了,我想换掉这身衣服,拿毛巾擦擦脸,还要喝口茶润一润,然后重新拿起我的眼镜和书,坐到有软垫的那把椅子上,好,我们回去,我低下头答应它。
在家里,我每天研究《热带鱼养殖与观赏》,我必须在儿子送我一个大鱼缸前看完。
她是谁?我还没遇见过什么著名人物。
3
整个下午我都呆在家里,上了一会网,处理了新的邮件,开始读《21世纪经济报道》(怎么读都读不完)。
黄昏时分,我不经意地经过窗口,看见一位年轻女人正若有所思地合上杂志,从斜对面的马路边站起来。牛仔裤,浅口黄皮鞋。我走到房间另一头,倒了一杯水拿在手里,在我手肘支在窗台上的时候,左手腕上的电子表嘀嘀响了两声,低头看去,时间是18:00。
年轻女人在马路上来回走了几步,绕着离她最近的一棵梧桐树转了一圈。大概她发现了斜前方在我窗子右边的公共厕所(平顶,墙里墙外都贴着白瓷砖),厕所的右边是隐隐冒出臭气的垃圾箱。她穿过马路。
这厕所我进去过几次,挺干净,门边有个灰布拖把。进门往右是一排固定在墙上的小便池,进门往左应该有几个小间。她把门关上了,她插门栓(插上了?还是没有?),她坐下来开始。我看着原先在她背后的那幢红色老洋房(门口悬挂着“毛王”木头信箱,灰色屋檐),一口一口地喝着水。我在那儿站了一会儿,安静地什么都没想。她用去了八分钟。
她又回到了那棵树下,跳了跳,打了个哈欠,她背后的洋房屋顶,野草蓬勃但只是向上,分布面积并不大。她头顶的电线上,立着几只鸟儿。再远一点,一个男人等着一个女人从他的助动车上爬下来,他转过头来朝这个年轻女人的方向看了一眼。一个正巧从她身边经过的中年男人正在接听手机,他看了看她。我一直在看她。双手反到背后揉了揉屁股,她坐下了。
一会儿以后,年轻女人开始在她的背包里找,她翻出一个金黄色的小包,(这是什么?)打开,拿出一面长方形的小镜子。接下来她对着镜子,将头发用手指挽起看了看(这个发型真可爱),放下了。
不过我并不喜欢长头发,我的女友头发和她差不多长,晚上睡觉时弄得我的脖子和鼻孔痒痒的。这么一想我就打起了喷嚏,我的鼻子有种过敏性炎症,灰尘颗粒、花粉、来历不明的气体、每天清晨的阳光、甚至情绪激动,都容易打喷嚏。想控制这股不可抗拒的力量是困难的。
我看着她拿起粉扑在脸上这里按一下,那里压一下,女人在约会前尤其应该仔细观察自己的鼻孔(当我在餐馆明亮的灯光下注意到我女友的鼻孔里露出黑色的鼻毛,我看着她,心里不由得充满了既厌恶又同情的复杂感情)。
她将双肘支在腿上,用沉思的目光盯着镜子看,她的头微微仰起,注意力似乎集中在那双眼睛上。
我的食指尖和中指尖轮流轻轻地叩打着茶杯。
她低下头看了看,拿出一支睫毛膏,放在脑袋边上摇了摇,把镜子夹在并拢的膝盖中间,用两只手拧开了,将睫毛膏随手插进镜子稍后的大腿空隙里,开始用刷子刷弄(一定又轻又稳)。
为了舒服起见,我把重心从左脚换到了右脚。在她感到刷得差不多后她换了一只眼睛。我漫不经心地看着这一步骤重复,慢慢地捧起茶杯,稍稍地抿了一口。
我走回电脑屏幕前开始继续读报。
4
自从外婆去世后我就很少来这里了。必须小心翼翼地在打开底楼大门后绕过正中央凹陷下去的那一大块地板。住老洋房,这是很多人的梦想,外婆也为自己住在这里感到骄傲,虽然她买一次菜,需要慢慢吞吞走上三刻钟。
外婆家在二楼,不潮湿,房间里有抽水马桶,有浴缸,这是我们这个地区比较少见的,可我一点都不喜欢住在那里面。我喜欢泡澡,我可以把一、两个小时花在泡澡上而不是逛街上。泡澡使我心情愉快,面色红润。总是为此挨骂。因为浴缸里的水会在一楼的天花板上轻微地洇开。外婆看到我泡澡就受不了,每次都是我让步。让步后她就做出一桌好菜给我吃。我告诉过她我在减肥。我很孝顺。她做出的菜我都尽量吃完。这会使她很开心,我敢肯定。我在心里抱怨。
我下楼时碰见了一楼的中年男人,他染了头发,很黑,他做出一副好像不认识我的样子走到我的面前,这使我很不舒服,不是因为他身上有一种让我感到厌恶的气味。
外婆的浴缸会漏水,但我不能泡澡,是他的错。他那时已经下了岗,他仍然很爱告状。过去是外婆敷衍他,现在是我的姑姑。不过姑姑一家宁愿淋浴。走出这扇绿色的木头门,再走下两级台阶后就来到了人行道上。我打开门走了出去。
门前的上街沿上坐着一个女人,她靠在梧桐树上,她向我转过身来,她拱起的大腿上有一本杂志,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人行道每天都有人打扫干净,但这不是为了让屁股坐下的,湿气会完全浸湿它,这种感觉肯定很难受。很快她转回身去背对着我,她又低下了头,她的头发很长,有些凌乱。
我肯定她是在等人。我不知道别人等人时都干些什么。我不喜欢等人。我选择迟到。我不知道她要等谁。
这幢老洋房里一共住了三户人家,我对他们的脸已经有点淡忘了,但我记得一些事。三楼有一个比我大两岁的小姐姐,她想当明星,她从头上披下一块五彩的纱巾,在我面前做过许多次皇后。外婆说她考上海戏剧学院失败了,然后外婆会回忆起自己欣赏的一些女明星。我在南京路上的内衣柜台里见过她,我很惊奇她这么快就忘记了当明星。一楼的中年男人没有孩子,他的妻子一到秋天就在头上包一块围巾,夏天时她喜欢穿紧身裙,在嘴唇上涂口红,中年男人有一次为此砸碎了一只热水瓶,她哭着来找外婆,说她的项链被他弄断了,不过还好不是真货。我不知道他们中的哪个现在的变化更大,自从外婆去世后没人再跟我说起这些。
天色越来越模糊,我从远处回头看了她一眼。她等的人应该看得见她,虽然她穿了黑色的衣服。她应该穿件红色的衣服,红色显然比黑色醒目得多。红色能给人带来运气,在我高考时我就穿上了红色的长裙。
5
我的搭档个子很高,差不多比我高一头,我不矮,一米七五,可以知道他的腿比我的要长一截,这对一个出租车司机来说也许长了点。此外他也比我胖得多,他有一个很大的肚子。像我这样一个中等身材的人,在驾驶座上坐久了也觉得难受,这样小的一个空间,实在一点都不合适他。我跟他提过我的想法,但他的回答真是干脆,说他喜欢这个职业。
这个职业需要年轻的应变能力和年老的经验,我想从没出过车祸的司机一定很少,他们只要双手放在方向盘上,就像程序一样准确地运行,在他们的大脑里,警钟每一分钟都在敲响。我没在自己的车队里遇到过这样的司机。
平常,在马路边的馄饨店和盒饭摊前,我经常遇到的,或者是一些缺乏经验的新司机,或者是一些刚倒过霉的老司机,他们任凭自己的车被撞或撞到其它东西上,他们总在证明着猫抓耗子的真理,警察躲在角落里,求之不得地看着我们犯错。要是这个月没吃过一张罚单,我已经感到幸福。
从我拿到车子那天开始我的生命就有了崭新的一页,我认为自己是它的主宰,我具备了必要的知识和技术,经验则在日后一天天聪明地积累,顺便说一句,我的脑子不错,很多人觉得,只有读不好书的笨小孩才会考不上大学,这不太确切,这抹杀了我的主观能动性,因为读书激发不起我的手做任何事,我最爱自己的手,而它们热衷于在泥土上建立起一个原始小王国,后来更大的一只狂怒的手把我打得闪到了一边,我的小王国就被两只四十二码的皮鞋踩烂了。
五年时间也许不能完全改变一个十八岁的孩子,但却能完全改变一双鞋子。我还记得我跟着父亲把它们从商店取回家时它们十分漂亮,牛皮黑得发亮,后来它们走形了,开线了,换过底,前掌和后掌都打过,成了一双烂糟糟的鞋子。
我不想那样糟蹋一双鞋。
我父亲从来不知道好好穿鞋。每次我坐到驾驶座上都会忍不住动动自己的脚趾头,因为这个习惯我常常想起我的父亲,他早就不在了,以后也会轮到我母亲,之后就是我。
我很少抱怨我的工作,但我的胃口很好,每当我想吃饭时就会有人向我招手,或者身边的这个屁股还没下去,另外几个屁股已经一屁股坐在了不柔软也不洁白的座椅上。今天,从中午开始,我就想吃炒鸡蛋,要摊成满满一盘,嫩黄嫩黄,比月亮最圆的时候还要大一圈。总有人等着坐我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