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林语堂——三度接近诺贝尔文学奖的“幽默大师”
他一生运用“幽默”这个“独家兵器”与封建思想和落后的旧文化做斗争,创造了基调高亢、语言诙谐、讽喻犀利的“语丝体”散文,一生中三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但都遗憾地与之擦肩而过,一直渴望能够终老故乡,却最终埋藏在与家乡一水之隔的台湾——这,就是林语堂,新文化运动中的旗手,享誉世界的“幽默大师”。
【林语堂的一生】
生平:1895年10月10日,出生于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坂仔镇的一个贫穷牧师家庭,原名和乐,后改玉堂,又改为语堂。1919年秋赴美哈佛大学文学系,1922年获文学硕士学位。同年,转赴德国,入莱比锡大学,专攻语言学。1935年,林语堂创办了《宇宙风》杂志,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的小品文,后逐渐成为论语派主要人物。林语堂既有非常深厚的中国古典文学功底,又有着非常高的英文造诣,他一生笔耕不辍,留下了许多部经典著作。分别于1940年、1950年和1975年三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1966年,林语堂定居台湾,1976年3月26日逝世于香港,享年82岁。
著作:《京华烟云》、《唐人街家庭》、《逃向自由城》、《吾国与吾民》、《欧风美雨》、《生活的艺术》、《新生的中国》、《道家是个幽默派》、《最新林语堂汉英辞典》、《中国新闻舆论史》、《信仰之旅——论东西方的哲学与宗教》、《苏东坡传》、《武则天传》、《中国文化精神》、《浮生六记》、《不亦快哉》、《孔子的智慧》、《语堂文存》等数十部著作。
任职经历:1923年获博士学位后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务长和英文系主任。1947年,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术与文学主任。1954年,赴新加坡筹建南洋大学,任校长,因其与南洋大学校董发生严重分歧,仅上任半年后就辞职离开。1967年,受聘为香港中文大学研究教授。1975年,被推举为国际笔会副会长。
第一节 从青山绿水间走出来乡村少年
同心相牵挂,一缕情依依。
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
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
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林语堂翻译的詹姆斯·惠特坎·李莱的不朽名诗《老情人》
1969年1月9日,台北市阳明山麓林家花园的会客厅里,一对满头白发的老夫妻正坐在一对燃着的喜烛面前凝视着对方,他们的眼睛里流淌着浓浓的爱意与闪闪发亮的幸福,看上去就如同一对新婚不久的小夫妻一般。戴着一副圆片眼镜的老先生伸出手来将一枚金质胸针别在了老婆婆的胸前。老婆婆低头看了一眼那个金质胸针,上面铸着“金玉缘”三个精致的小字,而在这三个字的下面则刻着一首长长的诗,这首诗就是詹姆斯·惠特坎·李莱的那首不朽名诗《老情人》。
这位老先生就是享誉世界文坛的著名文学家林语堂,而此时坐在他对面、脸上泛着一片片羞赧的老婆婆就是他的妻子廖翠凤。此时,他们两人正趁着家里没人的时候,幸福地过着属于他们的二人世界,偷偷地庆祝着他们结婚50周年纪念日。
然而,已经古稀之年的林语堂夫妇在家偷偷庆祝结婚50周年纪念日这件事情还是传了出去。但是,这件事情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好奇,只有几个记者跑到林语堂的家中采访,向他们夫妇询问如何让别人的婚姻也像他们的婚姻一样,成为一段金玉良缘。在记者采访之时,林语堂夫妇抢着回答,一个人的答案是“给”,另一个人的答案是“受”,在那已经逝去的一万八千多天里,他们夫妻之间的相处之道就是:尽量多地给予对方,而不计较接受对方的多少,夫妻间多一份幽默,就多一份长久。
这,就是一代大师林语堂的风范,他是一个幽默的人,也是一个能够用幽默阐释人生命运、阐释世间百态、阐释家国天下的人。
……
1895年,正值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一页,亿万华夏子民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中国在甲午战争中遭遇惨败被迫签订了屈辱的《马关条约》,中国的半封建半殖民地情况越来越严重。而就在这年10月10日,一代“幽默大师”林语堂出生在了闽南漳州平和县坂仔镇的一个小山村中。林语堂出生之后,在家中排行老七,父亲为他取名“和乐”。
应该说,出生在青山绿水的小山村中的林语堂是十分幸运的,这里土地肥沃却远离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几乎很少受时代风云变幻的影响。所以,林语堂就在这个四季宜人的清幽之地安静地度过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个10年,尽管这10年中他和家人只能寄居在坂仔的一座同字平房里,但是他们生活得其乐融融,日子过得十分幸福。
在童年的记忆中,最令林语堂印象深刻的当属一座座大大小小的礼拜堂、钟楼、牧师楼等西洋式建筑,因为他的父亲是一位乡村牧师。林语堂小时候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滑梯”,不过他的“滑梯”非常的特别。他经常爬上教堂顶,然后再顺着有一定倾斜度的墙面滑下来,每当看到大人们吓坏的表情,他就乐开了花,然后趁着大人们不注意一溜烟地跑掉了。
当然,出生于这个被大山包围的小山村中的林语堂,对于陪伴他长大的那一座座青山也有着颇为深刻的感情,他后来在《八十自叙》里这样写道:
那些山的记忆都进入我浑身的血液了。只要童年时代成了个山地的孩子,担保一辈子是个山地的孩子,永远不会变的。你可以说天下有一种高地的人生观,还有一种低地的人生观。两者判若天渊,永无接近之日。……你生在那些山间,你心里不知不觉评判什么都以山为标准,都以你平日看惯的山峰为标准。于是,你当然觉得摩天大楼都可笑,都细小得微不足道。你现在懂了我的意思了吧?对人生别的一切你也是同样一个看法。人,商业,政治,金钱等等,无不如此。
出生在牧师家庭中的林语堂在无忧无虑中长到了10岁,并且迎来了他第一次走出这个僻静小山村的机会。1905年,林语堂从坂仔的铭新小学转学到厦门鼓浪屿的教会学校,与他一同启程的还有前往寻源书院读中学的哥哥。
林语堂在抵达鼓浪屿的教会学校之后非常的刻苦用功,因为他明白自己的读书机会是多么的来之不易。林语堂在鼓浪屿教会学校学习了一年之后因为拿不出学费又不得不返回坂仔。回到家中的林语堂并没有就此失学,而是跟着父亲学习西方教会的知识,同时也在父亲教导下学习《论语》、《孟子》等中国传统经典文化。
在家里学习了一段时间之后,林语堂的父亲觉得再这样下去一定会耽误儿子的前途。于是,他在和林语堂的母亲商量了一番之后,还是决定咬咬牙再送儿子去鼓浪屿教会学校读书……再次回到自己熟悉的鼓浪屿教会学校之后,林语堂比之前更加地用功学习,很快就以非常优秀的成绩升入寻源书院读书。
在寻源书院读书的那段时光可谓是林语堂一生中最为艰难的日子。当时,寻源学院实行的是食宿全免费制度,可是因为学校的经费并不是很充裕,学生们经常吃不饱肚子,所以学生们还是需要从家里带一些钱来买东西吃。家境贫寒的林语堂却只能变着法子去省下每个星期的理发费。可问题是,每次的理发费也只有一个铜板,除过可以买一个芝麻烧饼和四颗糖果之外,他再也找不出任何还可以省出钱来的办法,因此饿肚子就成为了林语堂经常遭受的痛苦。
清苦的学校生活和远离家人的孤独没有让年幼的林语堂变得平庸,也正是这段艰苦的岁月磨砺出了后来那位“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的学术大师。
第二节 艰苦求学,出国留洋
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终结了腐朽清王朝的统治,结束了中国历史上长达两千年之久的封建统治。但是,林语堂生活的闽南地区跟之前一样依旧没有发生什么大的变化。
不过,这对于林语堂来说是极为不平常的一年,这个出身贫苦乡村牧师家庭的孩子竟然考上了上海圣约翰大学——从福建的山区走出来的林语堂开始迈上了人生的新台阶,当年的那个穷小子已经成为一位衣装整洁、斯斯文文的年轻大学生了。
林语堂在上海圣约翰大学学习期间,家里的经济负担比之前更重了。为了供养儿子在这座驰名中外的大学中顺利读完所有课程,林父不惜将漳州的祖宅卖掉,而林语堂的两个姐姐也因为弟弟上大学花销大而早早嫁人。后来,林语堂在回忆起这段艰辛往事的时候,讲过这样一个令人听来心下十分酸楚的事情:在他离开家乡前往上海去读书的前一天,二姐将他拉到一个僻静处拿出自己私下里攒得四毛钱交给他,并对他说道:“和乐,你到上海之后万万不能贪玩不用功做学问,好好地念书,做个好人,做个名人,我们现在是没有什么希望的了……”
贫穷的家庭坏境,亲人们的殷切期望,都成为了林语堂发奋向上的最大动力,他终其一生都没有忘记自己是从一个穷苦人家走出来的读书人。因此,林语堂在进入海圣约翰大学后,比之前更加的刻苦,他除每天都认真学习英文之外,还努力研读了《社会学》、《伦理学》、《宇宙之谜》、《欧洲史》、《十九世纪的基础》等著作,对西方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不过,林语堂在上海圣约翰大学学习期间最大的收获不仅仅是学问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由于上海圣约翰大学的校长和教授基本上都是外国人,所以他也学到了西方的生活方式、处世态度,这为林语堂能够在日后成为学贯中西的一代学术大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帮助他选择了一条与众不同的治学之路。
1916年夏天,林语堂以第二名的成绩从圣约翰大学毕业,出色的学习成绩使得他从一毕业就成为了各所大学和上海几大洋行都争相抢夺的人才。最终,他放弃了上海几大洋行的高薪聘请,因为他不想整日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在遍地铜臭味的洋行里工作,而接受了北京清华大学校长周治春的邀请,北上清华大学任中等科英文教员。
其实,林语堂前往清华大学出任中等英文科教员还是有自己的“小算盘”的。当时,清华大学是利用美国退回的“庚子赔款”建立起来的,其从建立起就跟美国的很多所著名大学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只要是能够在清华大学任教满三年就可以申请奖学金前往美国留学——林语堂想出国留学,这是他在走进上海圣约翰大学之初就有的梦想,现在该是为实现梦想而奋斗的时候了。
谁也不会想到,出身于牧师家庭的林语堂一进入清华大学就成为了“名人”,因为同事们都觉得这个新来的同事非常的怪异,几乎是一名不折不扣的“清教徒”。每逢周末,同事们都外出喝酒聚会,甚至还有一些同事结伴前往八大胡同喝花酒,但是林语堂却在周末的时候主动申请去主持周末的教会班,带着一群孩子学习圣经。
事实上,林语堂之所以能够成为同事们眼里的“清教徒”,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的国学水平太差了,在清华大学这所处处溢散着传统文化气息的“文化国度”中,国学水平太差的林语堂总觉得自己比同事们要差上一个档次,“简直就不配成为清华的教员”。林语堂后来在回忆起自己刚进清华园的情景之时,曾面带惭愧之色地说道:“因为我上教会学校,把国文忽略了。结果是中文弄得仅仅半通……我当时就那样投身到中国的文化中心北平,你想象我的窘态吧。”
于是,“清华清教徒”林语堂重读了《大学》、《中庸》、《资治通鉴》、《红楼梦》、《儒林外史》、《纳兰词话》等数百本中国传统文化书籍。在努力提高自身国学水平的同时,林语堂也开始逛北京的琉璃厂,慢慢地喜欢上了跟那些博学又健谈的书店老板进行攀谈……在此后的几年之中,林语堂的国学水平大幅度提高的同时,其写作功力也大有长进。
1919年年初,在清华“蛰伏”了三年的林语堂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成功地考取了庚子赔款官派留学生,学往美国哈佛大学留学。
第三节 得不到爱情,那就守住婚姻
你在娶一个女人之前,绝不会知道她的真面目。
婚姻制度是永久不完美的,因为人类天性是不完美的。
女子出嫁,只能靠碰。最自由的结婚,还是乱碰的结果。你想二万万的女同胞中,绝不是二万万个都是某青年可能的日后妻子,至少有一万五千万,或者太老,或者太小,到年纪相若的,虽有几千万,有机会相知的还是寥寥无几,相知中看上眼,又要对方同意的,真无几人。到了青年想娶亲而可以娶亲的时候,某位女子来得凑巧,或因搬家相识,或因路上相逢,或者刚刚学成回梓,年华相若,相貌也差不多,一经撮合,婚事成矣。
婚姻是这样的叫人烦难,所以今日婚姻问题,算是社会问题中之最复杂问题。婚姻强叫生理上情绪上必然不同,实际上过两种生活的人,去共过一种生活。这两人对文艺思想人情事物,必有不同之反应,兴会好恶,必然不能一律。叫这些时浮时幻之兴会感好,息息相应,脉脉相关,若合符节,真非易事。万一两方情意好合,相迁相就,互相体贴了解,经过十年八年的操练,也就像一双旧鞋,适足无比,这就是所谓美满姻缘了。
上面这几段文字,是林语堂对于女人与婚姻的精辟解读,而林语堂之所以能够作出如此精辟的解读,除了他学富五车之外,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在赴美留学的时候,林语堂已经成为了一名已婚人士。林语堂在赴美前夕与鼓浪屿大富翁廖悦发的二女儿廖翠凤结婚,在此后的数十年漫漫人生路上,他们都一直携手前行,从未分开过,正是有了这样一段“金玉良缘”,他才能写出上面这几段对于女人与婚姻极为精辟的阐释之语。
说起来,绝对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与林语堂幸福生活了一辈子的廖翠凤却不是他的最爱。林语堂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叫做陈锦端,是他在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时所认识的。
林语堂与陈锦端的相遇完全是一场一见钟情式的美好童话,他们从彼此第一眼看见对方起心中就泛起了波澜。可是,就是这样一对两情相悦的年轻人最终却还是被拆散了,陈锦端的父亲陈天恩(当时厦门首富)嫌弃林语堂是一个没有家世背景的穷小子,于是他直接棒打鸳鸯将这对小恋人给拆散了。结果,陈锦端就成为了林语堂心口永远都不会抹去的那颗“朱砂痣”,她的倩影一直都在林语堂内心深处的某个角落里晃动。
后来,林语堂的女儿林太乙在说道陈锦端之时,曾这样解释她在父亲林语堂心目中的地位:“父亲对陈锦端的爱情始终没有熄灭。我们在上海住的时候,有时锦端姨来我们家玩。她要来,好像是一件大事。我虽然只有四五岁,也有这个印象。父母亲因为感情很好,而母亲充满自信,所以不厌其详地、得意地告诉我们,父亲是爱过锦端姨的,但是嫁给他的,不是当时看不起他的陈天恩的女儿,而是说了那句历史性的话:‘没有钱不要紧’的廖翠凤。母亲说着就哈哈大笑。父亲则不自在地微笑,脸色有点涨红。我在上海长大时,这一幕演过很多次。我不免想到,在父亲心灵最深之处,没有人能碰到的地方,锦端永远占一个位置。”
在和陈锦端分开之后,林语堂认识了廖翠凤,并很快陷入了热恋之中。同陈锦端的父亲相比,廖翠凤的父亲有着较为开明的思想,觉得女儿应该找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度过自己的一生,至于那个男人有没有钱则不重要,只要人品好有才学就可以了。所以,在林语堂考取了庚子赔款留学生之后,双方的家人便张罗着让他们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1919年1月9日,是林语堂与廖翠凤大婚的日子,而就在婚礼快要结束的时候,林语堂突然当着众多宾客的面拿出了婚书,然后将婚书放在喜烛上直接烧掉了——既然得不到爱情,那就要守得住婚姻。然后,林语堂在众多宾客瞠目结舌的表情中牵起廖翠凤的手动情地说道:“我把它烧了!婚书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有用,我们一定用不到。”这下子,在座的宾客才从惊讶中回过神来,纷纷站起来鼓掌。而廖翠凤听了这话,马上红了眼眶,她在这一刻认定,不管将来发生什么事情,都要和林语堂在一起,至死都不分离。
结完婚后不久,林语堂就带着新婚妻子踏上了前往美国的渡轮。
这一年秋天,林语堂远涉重洋来到美国投师哈佛大学白璧德教授,学习比较文学。
初至美国的时候,林语堂对什么都好奇,但是苦于囊中羞涩,只能经常带着妻子在哈佛大学附近逛逛,几乎没有到较远的城市或乡村去走动。但即便是这样节省,林语堂在哈佛大学读了一年之后,还是因为官派经费经常拖延或不按时发放而陷入了生存的困境之中,经常因为生活费不足而拉下脸找朋友借钱,甚至有时候就只带几片面包和一大瓶水去图书馆过一天。最后,在美国实在读不下去的林语堂只能离开自己所喜欢的哈佛大学。1922年,林语堂在哈佛大学拿到硕士学位后,便带着妻子转身去了学费相对较为便宜的欧洲继续自己的留学生涯。
林语堂携妻子来到欧洲之后,便在朋友的安排下进入了德国莱比锡大学攻读语言学博士学位。原本以为来到德国生活能够变得稍微宽裕一点,结果却发现这里的生活并没有比美国好多少,莱比锡大学的中文藏书汗牛充栋,林语堂又过上了整天泡图书馆的生活。所幸,胡适在林语堂陷入困境的时候先后寄来2000美元,才让他和妻子能够在德国继续生活下去。
不过,就是在这样困苦的学习生活条件下,林语堂的学问水平也提升得非常快,他仅仅花费了一年的时间就拿下了莱比锡大学语言学博士学位。同时,林语堂也在这个时候荣升为“准爸爸”了。1923年,林语堂和妻子廖翠凤踏上了回国的渡轮,在经历长达二十多天的海上航行之后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第四节 从民主斗士到“闲适文人”
回到阔别四年之久的祖国之后,年仅29岁的林语堂就经胡适引荐而成为北京大学英文系教授,主讲文学批评和语言学。
1924年11月,鲁迅创办了《语丝》周刊,因为“可以说自己想说的话”。不久,对《语丝》非常喜欢的林语堂很快便成了《语丝》的固定作者之一,经常对当时的北洋政府毫不留情地抨击。同时,他和鲁迅也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和鲁迅成为好友之后,林语堂也成为了一名追求自由与民主的斗士,除了在《语丝》周刊上与一帮腐朽文人展开笔战之外,他也经常走上街头参与学生游行,号召青年们站起来为了自由与民主而抗争。有一次,林语堂在参加学生游行的时候还与反动军警发生了冲突,当时喜欢垒球的林语堂充分发挥了自己的特长,他不停地向军警扔石头并且打得特别准,不过最后他也受伤了,不知是谁扔过来了一块小木头,正好砸在了他的额头上,最终他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伤疤。
伴随着时代大潮的汹涌向前,中国的文化中心也由古都北京转移到了有着“东方巴黎”之称的上海——这里既是激进革命作家的发祥地,又是旧派文人的大本营,在时代的风云变幻中呈现出异样的光彩。
1927年,当萧瑟的秋风席卷神州大地的时候,林语堂却辞去了自己在北京的所有教职携带家人定居上海,以写作维持生计。不过,此时的林语堂已经不再像几年前那么年轻气盛了,他开始由一名激烈的社会评论家转变为一位提倡幽默、喜欢探讨人生哲理的“闲适文人”。
难道林语堂是对残酷的现实妥协了吗?他此后将不会再关心国家与民族的命运了吗?
都不是。林语堂之所以要做一个“闲适文人”,是因为他觉得中国人在追求自由与民主的同时,更应该从民族性格上做出改变,在他看来中国人一直都显得刻板、固执、不懂幽默、体味不到生命中的愉悦感,而这样的中国人即便真正掌握了自由与民主也未必能够幸福起来,因为这个民族是一个不会笑的民族,也是一个内心深处严重缺乏幽默感的民族。所以,林语堂辞去教职,下定决心做一个靠写文章赚钱的“闲适文人”的真正目的就是——他要用幽默来滋润国民。
林语堂的这一选择马上就遭到了很多人的批评,甚至有人直接当着林语堂的面斥责他。他的好友鲁迅更是对他的转变表示出了十分的不满。
1929年8月29日,林语堂夫妇和几位上海文艺界的好友应郁达夫的邀请前往南波酒楼吃饭。当时鲁迅和北新书店的老板李小峰因为版税问题产生了纠纷,作为“调解人”的郁达夫便请了林语堂等朋友前往“活跃气氛”,却没料到这顿饭竟成为了林语堂与鲁迅正式决裂的导火索……
那天,酒过三巡之际,林语堂和其他的几位好友聊天到了鲁迅的学生张友松,由于张友松曾经对林语堂和鲁迅说过自己想开办一家书店,并要以李小峰为戒,绝不拖欠作者稿费。所以,林语堂一提起张友松之后,李小峰和鲁迅的脸上就均显露出了不满之色。等到大家再喝了几杯酒之后,听到林语堂还在跟别人谈论张友松的鲁迅立马忍不住了,直接起来对着林语堂大喊:“我要声明!我要声明!玉堂,你这是什么话!我和北新的诉讼不关张友松的事!”鲁迅说完,还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震得桌上酒盅里的酒都洒了出来。莫名其妙被鲁迅斥责的林语堂也站起来大声喊道:“分明是你神经过敏,我怎么可能会有那个意思呢?”结果,林语堂和鲁迅越吵越凶,所幸最后还是被朋友们给劝回去了,原本还气氛热烈的酒宴就此不欢而散。
当晚,鲁迅在他日记里写道:“二十八日……晚霁。小峰来,并送来纸版,由达夫、矛尘作证,计算收回费用五百四十八元五角。同赴南云楼晚餐。席上又有杨骚、语堂及夫人、衣萍、曙天,席将终,林语堂语含讥刺。直斥之,彼亦争持,鄙相悉现。”
这件事情发生之后,鲁迅就正式宣布与林语堂决裂了。但是,林语堂反倒在内心深处认为这是朋友的“爱之深、责之切”。1935年4月20日,鲁迅在《太白》上发表了《天生蛮性》一文,全文只有三句话:“辜鸿铭先生赞小脚;郑孝胥先生讲王道;林语堂先生谈性灵。”当时,郑孝胥是伪满洲国的总理,鲁迅直接将林语堂和郑孝胥相提并论,就是想表达他对林语堂的鄙夷之情。因为双方政治观念存在严重分歧,双方的文学立场也是泾渭分明,鲁迅已经地不再把林语堂当作朋友看待了,林语堂的名字,也从鲁迅日记里完全消失了……
别人不理解自己也罢了,可是连好友鲁迅也这样讽刺他,这让林语堂黯然失落了好一阵子。不过,林语堂很快就释怀了,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做错,只是别人看不明白而已,正如明代大才子唐伯虎所说的那样:“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所以,在面对别人的批评之时,内心十分淡定的林语堂并没有反驳,他只是说了一句很幽默的话:“我的东西确实不合时宜,我的东西是给40年以后的中国人看的。”
1936年,惊闻鲁迅病逝的消息之后,林语堂在纽约写下了悼念文章《鲁迅之死》,他写道:“鲁迅与我相得者二次,疏离者二次,其即其离,皆出自然,非吾与鲁迅有轾轩于其间也。吾始终敬鲁迅;鲁迅顾我,我喜其相知,鲁迅弃我,我亦无悔。大凡以所见相左相同,而为离合之迹,绝无私人意气存焉。”
从民主斗士转变成为“闲适文人”之后,林语堂并没有比之前闲适多少。定居上海之后,他先后写出了数十部经典之作,他那幽默轻快且富有中西方哲理的文字很快就赢得了上千万读者的喜欢,而他的稿费收入也是大幅度提高,成为当时中国版税收入最高的几个作家之一。而这,又使得他陷入了新的舆论漩涡之中了,很多人都认为林语堂为了赚取高额版税才写一些对时局影响不大的“酸文章”,他是为了金钱才会从民主斗士堕落为“闲适文人”。对此,林语堂做了一番十分精彩的辩驳:
向来中国文人之地位很高,但是高的都是在死后,在生前并不高到怎样。我们有一句老话,叫作“诗穷而后工”,好像不穷不能做诗人。我反对文人应穷的遗说。文人穷了,每好卖弄其穷,一如其穷以极,故其文亦算已工。好像古来文人就有一些特别坏脾气,特别颓唐、特别放浪、特别傲慢、特别矜持,因为向来有寒士之名,所以寒士二字甚有诗意,以寒穷傲人,不然便是文人应懒,什么“生性疏懒”,听来甚好,所以想做文人的人,未学为文,先学疏懒。再不然便是傲慢,名士好骂人,所以我来骂人,也可以成为名士,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这都不是好习气。
一直深陷各种不利于自己的舆论漩涡,但是林语堂的文学成就却没有受到多大影响。相反,他已经开始蜚声国际文坛了。
1935年9月,林语堂用英文写就的《吾国与吾民》一书在美国出版,短短的四个月之内就加印了七次。当然,《吾国与吾民》在为林语堂带来丰厚的稿费收入之时,也让西方人对于中国人有了新的认识:中国人在西方人的眼里不再仅仅是留着辫子和裹着小脚的“异类”,他们和西方人一样有着属于自己的传统与文明,那个遥远的东方国家也不再那么神秘。所以,林语堂的《吾国与吾民》在欧美的热销,马上就在西方国家掀起了一阵“中国热”。
《纽约时报》的著名评论员科尼迪说:“阅读林语堂先生的《吾国与吾民》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我心里特别感激他,因为他的这本书让我重新认识了中国与中国人。只有一个中国人才会如此的坦诚、如此的诚信而又不失偏颇地向我们论述他的同胞。”
而另外一位以公平稳重而蜚声国际新闻评论界的书评家鲍勃则在《星期六文学评论周刊》中对林语堂大加赞扬:“林语堂先生在欧洲和美国都居住过,他能够用一双充满智慧的眼睛去评论西方的习俗。他对西方文学有着非常深刻的理解,受过西方文化的熏陶。他的文笔温和而又幽默。林先生的这部用英文写作的《吾国与吾民》可算是中国题材的最佳作品,有着对中国的真实论述和精辟的见解。我相信每一个对中国感兴趣的人都会喜欢这本书,我向他们推荐这一本描写中国的好书。”
1939年8月,旅居巴黎的林语堂写出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小说作品——《京华烟云》。这部用英文写的小说一经上市就成为了当时最火爆的书籍,当年数次加印,被国外评论界誉为“中国现代的《红楼梦》”,美国《时代》周刊更是称其为“极有可能成为关于现代中国社会现实的经典作品”。
而在这部凝聚了林语堂无数心血的作品的封面上,印着“献给英勇的中国士兵”。当时,中国已经进入了全面抗日战争最激烈的时期,中华民族已经到了生死存亡之际,林语堂通过这部讲述近代中国社会风云变换的小说呼唤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支持,希望让全世界人都进一步了解这个多灾多难却从来都顽强前行的国家。这个身居国外的游子正在以另外的一种方式挽救这个国家……
第五节 长眠于故居后园中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前夕,林语堂就在与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托马斯·曼等人出席的集会上做了一篇题目为《希特勒和魏忠贤》的演讲,他在演讲中指出:
当今世界上有很多人将希特勒比喻为耶稣,就如同中国有一位儒者提议让政独裁的魏忠贤和中华圣人孔子应当有一样的地位。也只有这么歌功颂德,才能够保住自己手中的那份工作,而反对他的官员则全部被残忍地杀害了。可是魏忠贤虽然权势熏天,却依然逃不过被民众们偷偷辱骂,那时的情况和今天的德国比较起来简直如同往日重现。魏忠贤最后迫于形势只好自杀了事。自杀真可谓是世间所有独裁的暴君的唯一出路。
《京华烟云》出版一个月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火就开始在欧洲大地燃烧了起来。林语堂马上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了一篇斥责法西斯主义的文章——《真正的威胁不是炸弹,是概念》,他坚定地指出,法西斯再凶狠,战争再暴虐,也不能毁灭人类的文明。此文一经发表,不但引起了所有热爱和平的人的注意,也引起了法西斯主义分子对他的敌视。所以,他在欧洲待不下去了。
1940年初夏时分,林语堂从欧洲返回了国内。当时正值抗日战争激战正酣的时候,林语堂回国之后携带家人居住在国民党政府的战时陪都重庆。
蜚声国际的林语堂一回到国内就被很多人认为是回来“做官”的,因为他在国际上有着很大的号召力。所以,林语堂一家人刚刚在重庆落脚,就有记者跑来问他是否准备出山做官。对此,林语堂一脸不屑地回答道:“我是书生,做人民的父母之官,非我书生本色。做人有做人的良心,做官有做官的良心,文人是不适合做官的,我没有官瘾!”
回到祖国的林语堂对于汪精卫的南京伪政权也非常气愤,有位采访他的记者直接问他美国人是如何看待汪精卫和南京伪政权的,不想一直都笑呵呵的林语堂突然摔掉手中的烟斗勃然怒斥道:“汪精卫算什么东西?”紧接着,他又用自己习惯的“幽默方式”说道:“有学问见识的美国人都晓得他不过是日本枪尖上的傀儡!最近本人曾和《纽约时报》的一位评论家聚餐,原来打算揭露一些汪精卫伪政府的情况,使国际舆论了解真相,谁知道,坐下来一聊,发现我的计划完全多余,因为这位评论家对汪精卫的了解,比我更加清楚。”
此后,为了抗战的需要,林语堂经常奔走在中国与美国、欧洲之间,在为中国争取了很多的抗战物资的同时,也和美国总统罗斯福等欧美政要建立了不错的私人关系……抗战胜利后,林语堂因为在国际上拥有很大的影响力而出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术与文学主任。1952年,林语堂在美国创办了《天风》杂志,积极倡导民主与自由,宣传爱国思想,以独特的办刊风格和清新的文风而成为旅外华人圈中最为著名的一本杂志。
1966年,旅居美国几十年的林语堂回到了台湾,他决心在这里定居,因为台湾的对岸就是自己的家乡漳州,他每天都能够在这里遥望着家乡。回到台湾定居后,台湾政府马上出面邀请他出任台北考试院副院长一职,但是林语堂考虑再三之后还是拒绝了,因为他只想安安静静地在这里度过晚年。
不过,林语堂回到台湾后居住的房子却是台湾政府提供的。这是一处坐落在阳明山上的古朴雅宅,房子的面积很大,里面有绿荫庭院,也有莲荷水池,而房子外面还有一大片草地,可以种上一些蔬菜,养上一些鸡鸭——林语堂就住在这样一个幽静清雅的地方,每天喂鸡喂鱼,抱抱孙儿,平平淡淡地生活着,看上去就如同一个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的乡间老人。
在这种恬淡的生活中,林语堂每天最想念的事情还是回忆故乡,晚年的林语堂非常喜欢讲闽南话,有一次他竟按闽南话语音写了一首五言诗,家乡的美好回忆和乡民们的淳朴与热情都体现得淋漓尽致:
乡情宰(怎)样好,让我说给你。民风还淳厚,原来是按尼(如此)。汉唐语如此,有的尚迷离。莫问东西晋,桃源人不知。父老皆伯叔,村妪尽姑姨。地上香瓜熟,枝上红荔枝。新笋园中剥,早起(上)食谙糜(粥)。胪脍莼羹好,呒值(不比)水(田)鸡低(甜)。查母(女人)真正水(美),郎郎(人人)都秀媚。今天戴草笠,明日装入时。脱去白花袍,后天又把锄。(黄)昏倒的困(睡),击壤可吟诗。
1975年夏天,国际笔会在“世界音乐之都”维也纳顺利召开,最后林语堂接任川端康成被选为副会长。在这次会议上,全体通过了以国际笔会的名义推荐林语堂参选本年度诺贝尔文学奖评奖——这是林语堂此生中最后一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也是他此生中最接近诺贝尔文学奖的一次,之前他分别于1940年、195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但是都遗憾地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这一次,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林语堂必将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因为他是本年度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中呼声最高的作家,可是最终传来的消息却是意大利诗人蒙塔莱获奖。
毫无疑问,一生中连续三次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但是,已经快要成为耄耋老翁的林语堂并没有为此而痛苦遗憾,因为从来都注重生活的他根本不会去为这件事情去烦恼。
然而,一生都在谈哲理、谈人生的林语堂在生命渐渐流逝殆尽的时候,却开始表现得像个小孩子一般了——他能放下台湾政府给他的高官职位,他能放下诺贝尔文学奖的得失,但是他却放不下自己对故乡的思念,随着身体每况愈下,他愈来愈喜欢面朝着故乡的方向流泪。
1976年3与23日,香港,本就身体状况堪忧的林语堂突然胃部大出血,在被送进医院抢救了一天之后,病情才算稳住。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林语堂逃过鬼门关的时候,26日,躺在病床上的他心脏病突发,这次医生整整抢救了9次也没有让他再从病床上缓过来。等到家人们赶来的时候,他已经气若游丝了,看着站在身旁的家人,他先是尽力喊了一声,然后抬起手想要抓住什么,却只是在空中晃了一下便垂下去了——一代大师林语堂就这样走完了自己的生命历程,他的灵柩最后被运回台湾埋葬在了阳明山故居的后园中……
林语堂死后,社会各界自发地举行了追悼仪式,人们以各种形式来追悼这位大师,在各种挽联与悼念词中,当属《中国时报》的最为精彩,他们用这一段话概括出了林语堂一生的成就与伟大:
林氏可能是近百年来受西方文化熏染极深而对国际宣扬中国传统文化贡献最大的一位作家与学人。其《吾国与吾民》及《生活的艺术》以各种文字的版本风行于世。若干浅识的西方人知有林语堂而后知有中国,知有中国而后知有中国的灿烂文化。尤可贵者,其一生沉潜于英语英文,而绝不成为“西化”的俘虏,其重返中国文化的知识勇气,及其接物处世的雍容谦和皆不失为一典型的中国学者。
【他人评价】
《林语堂与诺贝尔奖》一文的作者赵毅堂评价林语堂说:“应当说,林的中文好到无法翻译成英文,他的英文也好到无法翻译成中文。”
《本真的自由:林语堂评传》的作者李勇评价林语堂:“林语堂以中国的生活经验和中国思维方式为资源的近情思想,给我们提示的是一条中国知识分子获得精神自由的可能途径。”
著名文学家郁达夫评价林语堂说:“林语堂生性憨直,浑朴天真,假令生在美国,不但在文字上可以成功,就是从事事业,也可以睥睨一世,气吞小罗斯福之流。《剪拂集》时代的真诚勇猛,是书生本色,至于近来的耽溺风雅,提倡性灵,亦是时势使然,或可视为消极的反抗,有意的孤行。周作人常喜欢外国人所说的隐士和叛逆者混处在一道的话,来作解嘲;这话在周作人身上原用得着,在林语堂身上,尤其是用得着。他的幽默,是有牛油气的,并不是中国历来所固有的《笑林广记》;他的文章,虽说是模仿语录的体裁,但奔放处,也赶得上那位疯狂致死的超人尼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