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同全集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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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授三归之利益(4)

以后在南普陀住了几个月,於五月间,才到鼓浪屿日光岩去。十二月仍回南普陀。到今年一九三七年,我在闽南居住,算起来,首尾已是十年了。回想我在这十年之中,在闽南所做的事情,成功的却是很少很少,残缺破碎的居其大半,所以我常常自己反省,觉得自己的德行,实在十分欠缺。因此近来我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叫“二一老人”。什么叫“二一老人”呢?这有我自己的根据。

记得古人有句诗:“一事无成人渐老。”清初吴梅村(伟业)临终的绝命词有:“一钱不值何消说。”这两句诗的开头都是“一”字,所以我用来做自己的名字,叫做“二一老人”。

因此我十年来在闽南所做的事,虽然不完满,而我也不怎样地去求他完满了。

诸位要晓得,我的性情是很特别的,我只希望我的事情失败,因为事情失败、不完满,这才使我常常发大惭愧,能够晓得自己的德行欠缺,自己的修善不足,那我才可努力用功,努力改过迁善。一个人如果事情做完满了,那么这个人就会心满意足,洋洋得意,反而增长他贡高我慢的念头,生出种种的过失来。所以还是不去希望完满的好。不论什么事,总希望他失败,失败才会发大惭愧,倘若因成功而得意,那就不得了啦!

我近来,每每想到“二一老人”这个名字,觉得很有意味。这“二一老人”的名字,也可以算是我在闽南居住了十年的一个最好的纪念。

泉州开元慈儿院讲录

戊寅二月吴棲霞记

我到闽南,已有十年,来到贵院,也有好几回,一回到院,都觉得有一番进步,这是使我很喜欢的。贵院各种课程,都有可观,其最使我满意赞叹的,就是早晚两堂课诵。古语道:人身难得,佛法难闻。诸生倘非夙有善根,怎得来这里读书,又复得闻佛法哩!今这样,真是好极了。诸生得这难得机缘,应各各起欢喜心,深自庆幸才是。

我今讲本师释迦牟尼佛在因地中为法舍身几段故事给诸位听,现在先引涅槃经一段来说。释迦牟尼佛在无量劫前,当无佛法时代,曾作婆罗门,这位婆罗门,品格清高,与众不同,发心访求佛法。那时忉利天王在天宫瞧见,要试此婆罗门,有无真心,化为罗刹鬼,状极凶恶,来与婆罗门说法,但是仅说半偈(印度古代的习惯以四句为一偈)。婆罗门听了罗刹鬼所说的半偈很喜欢,要求罗刹再说后半偈,罗刹不肯。婆罗门力求,罗刹便向婆罗门道:“你要我说后半偈,也可以,你应把身上的血给我饮,身上的肉给我吃,才可许你。”婆罗门为求法故,即时答应道:“我甚愿将我身上的血肉给你。”罗刹以婆罗门既然诚恳地允许,便把后半偈说给他听。婆罗门得闻了后半偈,真觉心满意足,不特自己欢喜,并且把这偈书

写在各处,遍传到人间去。婆罗门在各处树木山岩上书写此四句偈后,为维持信用,便想应如何把自己肉血给罗刹吃呢?他就要跑上一棵很高很高的树上,跳跃下来,自谓可以丧了身命,便将血肉给罗刹吃。罗刹那时,看婆罗门不惜身命求法,心中十分感动,当婆罗门在高处舍身跃下,未坠地时,罗刹便现了天王的原形把他接住,这婆罗门因得不死。罗刹原系忉利天王所化,欲试试婆罗门的,今见婆罗门求法如此诚恳,自然是十分欢喜赞叹。若在婆罗门因志求无上正法,虽弃舍身命亦何所顾惜呢!刚才所说:婆罗门如此求法困难,不惜身命。诸位现在不要舍身,而很容易的得闻佛法,真是大可庆幸呀!

还有一段故事,也是涅槃经上说。过去无量劫时候,释迦牟尼佛,为一很穷困的人,当时有佛出世,见人皆先供养佛然后求法,己则贫穷无钱可供,他心生一计,愿以身卖钱来供佛,就到大街上去卖自己的身体。当在大街上喊卖身时,恰巧遇一病人,医生叫他每日应吃三两人肉,那病人看见有人卖身,便十分欢喜,因向贫人说:“你每日给我三两人肉吃,我可以给你五枚金钱。”这位穷人,听了这话,与那病人商洽说:你先把五枚金钱拿来,我去买东西供养佛,求闻佛法,然后每日把我身上的肉割下给你吃。当时病人应允,即先付金钱。这穷人供佛闻法已毕,即天天以刀割身上的三两肉给病人吃,吃到一个月,病才痊愈。当穷人每天割肉的时候,他常常念佛所说的偈,精神完全贯注在法的方面,竟如没有痛苦,而且不久他的身体也就平复无恙了。这穷人因求法之故,发心做难行的苦行有如此勇猛。诸生现今在这院里求学,早晚皆得闻佛法,不但每日无须割去若干肉,而且有衣穿,有饭吃,这岂不是很难得的好机缘吗?

再讲一段故事,出於贤愚经。释迦牟尼佛在因地时候,有一次身为国

王,因厌恶终其身居於国王位,没有什么好处,遂发心求闻佛法。当时来了一位婆罗门,对这国王说:“王要闻法,可能把身体挖一千个孔,点一千盏灯来供养佛门吗?若能如此,便可为你说法。”那国王听婆罗门这句话,便慨然对他说:“这有何难,为要闻法,情愿舍此身命,但我现有些少国事未了,容我七天,把这国事交下著落,便就实行。”到第七天,国事办完,王便欲在身上挖千个孔,点千盏灯,那时全国人民知道此事,都来劝阻。谓大王身为全国人民所依靠,今若这样牺牲,全国人民将何所赖呢?国王说:“现在你们依靠我,我为你们做依靠,不过是暂时,是靠不住的,我今求得佛法,将来成佛,当先度化你们,可为你们永远的依靠,岂不更好,请大家放心,切勿劝阻。”那时国王马上就实行起来。呼左右将身上挖了一千孔,把油盛好,灯心安好,欣然对婆罗门说:“请先说法,然后点灯。”婆罗门答应,就为他说法。国王听了,无限的满足,便把身上的一千盏灯,齐点起来。那时万众惊骇呼号。国王乃发大誓愿道:“我为求法,来舍身命,愿我闻法以后,早成佛道,以大智慧光普照一切众生。”这声音一发,天地都震动了,灯光晃耀之下,诸天现前,即问国王:“你身体如此痛苦,你心里也后悔吗?”国王答:“绝不后悔。”后来国王复向空中发誓言:“我这至诚求法之心,果能永久不悔,愿我此身体即刻回复原状。”话说未已,至诚所感,果然身上千个火孔,悉皆平复,并无些少创痕。刚才所说,闻法有如此艰难,诸生现在闻法则十分容易,岂不是诸生有大幸福吗!自今以后,应该发勇猛精进心,勤加修习才是!

以前我曾居住开元寺好几次,即住在贵院的后面,早晚闻诸生念佛念经很如法,音声亦甚好听,每站在房门外听得高兴。因各种课程固好,然

其他学校也是有的,独此早晚二堂课诵,是其他学校所无,而贵院所独有的,此皆是贵院诸职教员善於教导,和你们诸位努力,才有这十分美满的成绩。我希望贵院,今后能彀继续精进努力不断的进步,规模益扩大,为全国慈儿院模范,这是我最后殷勤的希望。

佛法大意

戊寅年六月十九日在漳州七宝寺讲

我至贵地,可谓奇巧因缘。本拟住半月返厦。因变、住此,得与诸君相晤,甚可喜。

先略说佛法大意。佛法以大菩提心为主。菩提心者,即是利益众生之心。故信佛法者,

须常抱积极之大悲心,发救济一切众生之大愿,努力作利益众生之种种慈善事业。乃不愧为佛教徒之名称。

若专修净土法门者,尤应先发大菩提心。否则他人谓佛法是消极的、厌世的、送死的。若发此心者,自无此误会。

至於作慈善事业,尤要。既为佛教徒,即应努力作利益社会之种种事业。乃能令他人了解佛教是救世的、积极的。不起误会。

或疑经中常言空义,岂不与前说相反。今案大菩提心,实具有悲智二义。悲者如前所说。智者不执着我相,

故曰空也。即是以无我之伟大精神,而做种种之利生事业。若解此意,而知常人执着我相而利益众生者,其能力薄、范围小、时

不久、不彻底。若欲能力强、范围大、时间久、最彻底者,必须学习佛

法,了解悲智之义,如是所作利生事业乃能十分圆满也。故知所谓空者,即是於常人所执着之我见,打破消灭,一扫而空。然后以无我之精神,努力切实作种种之事业。亦犹世间行事,先将不良之习惯等一一推翻,然后良好建设乃得实现也。

今能了解佛法之全系统及其真精神所在,则常人谓佛教是迷信是消极者,固可因此而知其不当。即谓佛教为世界一切宗教中最高尚之宗教,或谓佛法为世界一切哲学中最玄妙之哲学者,亦未为尽理。

说明人生宇宙之所以然。

谬见,而与以正见。

破除世间一切

迷信,而与以正信。恶行,而与以正行。幻觉,而与以正觉。

包括世间各教各学之长处,而补其不足。广被一切众生之机,而无所遗漏。不仅中国,现今如欧美诸国人,正在热烈的研究及提倡。出版之佛教

书籍及杂志等甚多。故望已为佛教徒者,须彻底研究佛法之真理,而努力实行,俾不愧为

佛教徒之名。其未信佛法者,亦宜虚心下气,尽力研究,然后於佛法再加以评论。此为余所希望者。

以上略说佛法大意毕。又当地信士,因今日为菩萨诞,欲请解释南无观世音菩萨之义。兹以

时间无多,唯略说之。南无者,梵语。即归依义。

菩萨者,梵语,为菩提萨埵之省文。菩提者觉,萨埵者众生。因菩萨以智上求佛法,以悲下化众生,故称为菩提萨埵。此以悲智二义解释,与前同也。

观世音者,为此菩萨之名。亦可以悲智二义分释。如楞严经云:由我观听十方圆明,故观音名遍十方界。约智言也。如法华经云:苦恼众生一心称名,菩萨即时观其音声,皆得解脱,以是名观世音。约悲言也。

佛法十疑略释

戊寅十月六日在晋江安海金墩宗祠讲

欲挽救今日之世道人心,人皆知推崇佛法。但对於佛法而起之疑问,亦复不少。故学习佛法者,必先解释此种疑问,然后仍能著手学习。

以下所举十疑及解释,大半采取近人之说而叙述之,非是讲者之创论。所疑固不限此,今且举此十端耳。

一佛法非迷信

近来知识分子,多批评佛法谓之迷信。我辈详观各地寺庙,确有特别之习惯及通俗之仪式,又将神仙鬼怪等

混入佛法之内,谓是佛法正宗。既有如此奇异之现象,也难怪他人谓佛法是迷信。

但佛法本来面目则不如此,决无崇拜神仙鬼怪等事。其仪式庄严,规矩整齐,实超出他种宗教之上。又佛法能破除世间一切迷信而与以正信,岂有佛法即是迷信之理。

故知他人谓佛法为迷信者,实由误会。倘能详察,自不至有此批评。

二佛法非宗教

或有人疑佛法为一种宗教。此说不然。

佛法与宗教不同,近人著作中常言之,兹不详述。应知佛法实不在宗教范围之内也。

三佛法非哲学

或有人疑佛法为一种哲学。此说不然。

哲学之要求,在求真理,以其理智所推测而得之某种条件即谓为真理。其结果,有一元、二元、唯心、唯物种种之说。甲以为理在此,乙以为理在彼,纷纭扰攘,相非相谤。但彼等无论如何尽力推测,总不出於错觉一途。譬如盲人摸象,其生平未曾见象之形状,因其所摸得象之一部分,即谓是为象之全体。故或摸其尾便谓象如绳,或摸象其背便谓象如床,或摸其胸便谓象如地。虽因所摸处不同而感觉互异,总而言之,皆是迷惑颠倒之见而已。

若佛法则不然。譬如明眼人能亲见全象,十分清楚,与前所谓盲人摸象者迥然不同。因佛法须亲证“真如”,了无所疑,决不同哲学家之虚妄测度也。

何谓“真如”之意义?真真实实,平等一如,无妄情,无偏执,离於意想分别,即是哲学家所欲了知之宇宙万有之真相及本体也。夫哲学家欲发明宇宙万有之真象及本体,其志诚为可嘉。但太无方法,致罔废心力而终不能达到耳。

以上所说之佛法非宗教及哲学,仅略举其大概。若欲详知者,有南京支那内学院出版之《佛法非宗教非哲学》一卷,可自详研,即能洞明其奥义也。

四佛法非违背於科学

常人以为佛法重玄想,科学重实验,遂谓佛法违背於科学。此说不然。

近代科学持实验主义者,有两种意义。一是根据眼前之经验,彼如何即还彼如何,毫不加以玄想。二是防经验不足恃,即用人力改进,以补通常经验之不足。佛家之态度亦尔,彼之“戒”“定”“慧”三无漏学,皆是改进通常

之经验。但科学之改进经验重在客观之物件,佛法之改进经验重在主观之心识。如人患目病,不良於视,科学只知多方移置其物以求一辨,佛法则努力医治其眼以求复明。两者虽同为实验,但在治标治本上有不同耳。

关於佛法与科学之比较,若欲详知者,乞阅上海开明书店代售之《佛法与科学之比较研究》。著者王小徐,曾留学英国,在理工专科上迭有发见,为世界学者所推重。近以其研究理工之方法,创立新理论解释佛学,因著此书也。

五佛法非厌世

常人见学佛法者,多居住山林之中,与世人罕有往来,遂疑佛法为消极的、厌世的。此说不然。

学佛法者,固不应迷恋尘世以贪求荣华富贵,但亦决非是冷淡之厌世者。因学佛法之人皆须发“大菩提心”,以一般人之苦乐为苦乐,抱热心救世之弘愿,不唯非消极,乃是积极中之积极者。虽居住山林中,亦非贪享山林之清福,乃是勤修“戒”“定”“慧”三学以预备将来出山救世之资具耳。与世俗青年学子在学校读书为将来任事之准备者,甚相似。

由是可知谓佛法为消极厌世者,实属误会。

六佛法非不宜於国家之兴盛

近来爱国之青年,信仰佛法者少。彼等谓佛法传自印度,而印度因此衰亡,遂疑佛法与爱国之行动相妨碍。此说不然。

佛法实能辅助国家,令其兴盛,未尝与爱国之行动相妨碍。印度古代有最信仰佛法之国王,如阿育王、戒日王等,以信佛故,而统一兴盛其国家。其后婆罗门等旧教复兴,佛法渐无势力,而印度国家乃随之衰亡,其明证也。

七佛法非能灭种常人见僧尼不婚不嫁,遂疑人人皆信佛法必致灭种。此说不然。信佛法而出家者,乃为僧尼,此实极少之数。以外大多数之在家信佛

法者,仍可婚嫁如常。佛法中之僧尼,与他教之牧师相似,非是信徒皆应为牧师也。

八佛法非废弃慈善事业

常人见僧尼唯知弘扬佛法,而於建立大规模之学校、医院、善堂等利益社会之事未能努力,遂疑学佛法者废弃慈善事业。此说不然。

依佛经所载,布施有二种,一曰财施,二曰法施。出家之佛徒,以法施为主,故应多致力於弘扬佛法,而以余力提倡他种慈善事业。若在家之佛徒,则财施与法施并重,故在家居士多努力作种种慈善事业,近年以来各地所发起建立之佛教学校、慈儿院、医院、善堂、修桥、造凉亭乃至施米、施衣、施钱、施棺等事,皆时有所闻,但不如他教仗外国慈善家之财力所经营者规模阔大耳。

九佛法非是分利

近今经济学者,谓人人能生利,则人类生活发达,乃可共享幸福。因专注重於生利。遂疑信仰佛法者,唯是分利而不生利,殊有害於人类,此说亦不免误会。

若在家人信仰佛法者,不碍於职业,士农工商皆可为之。此理易明,

可毋庸议。若出家之僧尼,常人观之,似为极端分利而不生利之寄生虫。但僧尼亦何尝无事业,僧尼之事业即是弘法利生。倘能教化世人,增上道德,其间接直接有真实大利益於人群者正无量矣。

十佛法非说空以灭人世

常人因佛经中说“五蕴皆空”“无常苦空”等,因疑佛法只一味说空。若信佛法者多,将来人世必因之而消灭。此说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