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词章不能谓之学”
一 “词章不能谓之学”:《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与“文学”的边缘化
“词章不能谓之学”:《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与“文学”的边缘化
“大学堂设文学专科”:《钦定》与《奏定》两份章程与“文学研究”的观念
清朝末年开办的京师大学堂,与中国现代学科规范的建立与学术发展关系极大。虽然有学者指出中国第一所新式大学是成立于光绪二十一年(1895)的北洋大学堂;
若与京师大学堂的宗旨和规模比较,这只能算是
西学专科的学堂,因为京师大学堂创立的目标,正如《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所云:“为各省之表率,万国所瞻仰。规模当极宏远,条理当极详密”(汤志钧、陈祖恩,125);其政治文化的象征意义,远远超过北洋大学堂或者其他新式学堂。
京师大学堂筹措成立的时候,传统学问正遭受强烈挑战,西学的承纳已势在必然;公共言说的重心只在于如何调和“中学”与“西学”(参王尔敏,52-1;丁伟志、陈崧,24-257;张灏,126-197)。大学堂作为重要的国家建制,其创制规式(特别是其中课程的规划)当然反映了当时“中学”与“西学”在中国争持互动的境况。“文学”,由于其本质与民族文化的众多元素互相依存,被界定为“中学”的一部分也理所当然;然而,在现代新式大学中,这门传统的学问却又变成必不可少的一个学科。重新考察京师大学堂创设的构思过程,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文学”在介入“中西学”的争持时,其内容和存在模式究竟遭逢了哪些考验、以何种形态出现。只有在“文学”的学科地位确立的情况下,“文学史”才有机会成为系统知识;尤其是向来被认作第一本的林传甲《中国文学史》,与京师大学堂及其章程又有深刻的关系。
本章先就京师大学堂创立期间先后出现的几个章程做出考察。大学堂正式开办的初始阶段,由于种种客观原因,难以事事照章执行;然而,我们却不能把这几个章程看做“数纸虚文”而轻忽其意义。因为参预撰制章程者如梁启超、张百熙、张之洞等,都是当世认真面对中西学问交接碰撞所引发众多问题的代表性人物;章程之立,反映了他们对文化传统、学术理念,以至世变时局的全盘思考。下文所以据此尝试探讨在这个风云变幻的大气候底下,“文学”如何被措置,最后进占学术体制的一个重要位置。至于由此衍生的“文学史”名目、概念与书写如何纠合或者离异,则在下一章处理。
京师大学堂的创立章程先后共有三个,分别是《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和《奏定大学堂章程》。《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是三个章程中的第一个。为配合“维新变法”,清德宗督促总理衙门积极筹办京师大学堂,光绪二十四年五月(1898年7月)总理衙门终于呈上《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这个章程是总理衙门请托于康有为,再交由梁启超起草的。
《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共七章: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学堂功课例》,第三章《学堂入学例》,第四章《学成出身例》,第五章《聘用教习例》,第六章《设官例》,第七章《经费》,第八章《新章》(汤志钧、陈祖恩,125-136)。整个章程只是纲领性质,不算详尽。第八章《新章》中亦声明所列“不过大概情形”,开办后还需“随时酌拟”(13)。然而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有两点比较重要的讯息:一、以“中西并重,观其会通”为宗旨;二、在“会通”的具体调配下,“文学”的学术位置明显不重要。
(一)“中西并重,观其会通,不得偏废”
中学西学的对立和纠结互动,是晚清学术和文化的重要议题。《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的草拟者梁启超,是清末维新思潮的代表人物,也是儒家经世致用传统和现代思想新方向之间的重要枢纽(Chang Ha,296-37)。以他个人的思想发展路向来说,“西学”又是一个起关键作用的元素。他在构思大学堂的课程时,自然会就自己所掌握理解的中西学术做出调度安置,以建立一个理想的教育框架。
要了解戊戌时期梁启超的学术倾向,他的《三十自述》可以作为一个讨论的起点。文中追记梁启超早年的学习生活:和当时许多传统读书人一样,他早年读书只是为了参加科举考试;沉浸于词章帖括之中,“不知天地间于帖括外,更有所谓学也”。后来他又就学于两广总督阮元主持的学海堂。阮元以经学训诂和骈文有名于世,学海堂的学风当然具备这种特色;梁启超的为学倾向也有些改变,“于时流所推重之训诂词章学,颇有所知,辄沾沾自喜”。光绪十六年(189)梁启超初会康有为以后,“决然舍去旧学”;这时他心中真正的“学”,就是康有为指导的“陆王心学”、“史学”、“西学”(《饮冰室合集》11:16-17)。随后他就学于康有为的万木草堂,学习义理之学、考据之学、经世之学、文字之学;大概“以孔学、佛学、宋明学为体,以史学、西学为用”(梁启超《南海康先生传》,《饮冰室合集》6:62、65)。
光绪二十二年(1896)梁启超发表《变法通议》,其中《学校总论》批评当时的“士而不士”,而“帖括卷折考据词章之辈,于历代掌故,瞠然未有所见,于万国形势,瞢然未有所闻”;所以他一力赞成“今之言治国者,必曰仿效西法,力图富强”,又提出学校的兴办,应该“采西人之意,行中国之法,采西人之法,行中国之意”(《饮冰室合集》1:14-21)。梁启超自己的追记、总结学问经验,以至提倡新议,都不忘“西学”。当然我们不能简单地接受梁启超个人的事后忆述,以为他这时真的尽弃旧学,因为不管他在言文上如何鄙夷帖括八股,毕竟他(甚或康有为)还是继续应举。梁启超在万木草堂就学以后,还分别在光绪十七年(1891)、十八年(1892)和二十一年(1895)参加会试。其中光绪二十一年会试就是康梁等人“公车上书”的时机。事实上,无论学海堂还是万木草堂,都有应科举考试的训练;学海堂的“汉学”训练和万木草堂的“史学西学”传授,在不同时段能够吸引学生来就读,固然与这些训练能够迎合时代学风有关,但这些盛行学风其实也与科举出题有微妙的互动关系,来投生徒也有不少是着眼于书院学风有助揣摩考题。其中关系的厘清,对我们理解《大学堂章程》中词章之学的位置安排极有帮助。
从洋务运动开始,不少人都知道西方的许多知识是救国利器,然而他们只着眼于西方的器用技术,即所谓“艺”。作为维新思潮代表人物的梁启超,深化了这种学术朝西看的倾向;他认为要更进一步地掌握西方知识,“政”、“艺”都值得学习。在过去,“西学”训练只是正统教育以外的附属作业。梁启超在构思大学堂时,正想借这个全国中央的建制,把“西学”迁移到中国当下的知识结构的中心位置。然而朝廷内外还有许多思想比较保守、对“西洋习气”不满的官员;京师大学堂如何配置“中”、“西”学业,自是众目睽睽。光绪二十二年(1896),被视为维新运动帝党中人的孙家鼐,上奏《议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也曾反复申明“中学本位”的立场。梁启超周旋其中,必须知所进退,有策略地进行传统学问与西来知识的结合。在他草拟的章程中,其《学堂功课例》一章特别声明:“中学体也,西学用也,二者相需,缺一不可”;又说:“近年各省所设学堂,虽名为中西兼习,实则有西而无中,且有西文而无西学。”因此,大学堂的“功课”要“中西并重,观其会通,无得偏废”(127-128)。
当然,“中西并重”的话说来容易,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如何从传统学术范围中做出取舍,怎样认识西方种种“政”、“艺”,正是问题的关键。《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标榜的“中西并重,观其会通”,可说是“新学”的一种发展:其结构以功能为主导,以当时所能掌握的旧学新知,做出调整安排,以切合时用。要进一步理解梁启超这个构想,可以参看他在一年前写的《与林迪臣太守书》。在此梁启超对传统学问做出检讨,以为旧学中“考据”、“掌故”、“词章”三大宗,当以“掌故”最为实用,“其偏重于考据、词章者,则其变而维新也极难;其偏重于掌故者,则其变而维新也极易……今日欲储人才,必以通习中国掌故之学,知其所以然之故,而参合之于西政,以求致用者为第一等”(《饮冰室合集》3:2-3)。由此例可推知《章程》所谓“会通中西”,其目标就在“致用”;处于当时情势,传统学术追求的“经世致用”,有需要借用西学来开展;传统学问需要经历整编选汰,重新排列一个足以配合“西学”的结构。
在这个结构中,所谓“文学”,或者梁启超早年所以自矜的“词章”,就要外放边陲了。《章程》的《功课》一章,最能揭示这一点。
(二)“功课”分“溥通学”和“专门学”两类,“文学”不入“专门”
《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第二章《学堂功课例》根据“西国学堂”之例,“所读之书”分成“凡学生皆当通习”的“溥通学”和“每人各占一门”的“专门学”。这个“溥通”、“专门”的架构,先见于梁启超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所立的《湖南时务学堂学约》,其中“溥通学”的功课有四:经学、诸子学、公理学、中外史志及格算诸学之粗浅者;“专门学”有三:公法学、掌故学、格算学。并说明:
凡初入学堂六个月以前,皆治溥通学,至六个月以后,乃各认专门;既认专门之后,其溥通学仍一律并习。
这里的读书课程,先列经学、诸子学,正是由“中”入“西”;“专门学”项下有解说云:
各专门非入西人专门学堂不能大成。
由此更可见到整个课程的目标和倾向,正是向西方学习。“专门学”当中仅有的一门传统“功课”是掌故学,据“读书分月课程表”所列,既要研读《周礼》、《秦会要》等传统政治制度的史籍,还要进而研读《日本国志》、《法国律例》、《英律全书》等(汤志钧、陈祖恩,237-245);这就是《与林迪臣太守书》中所说:以“中国掌故之学”,“参合之于西政”,用中学架式以承纳西学。
京师大学堂的规模,当然比时务学堂宏大,但课程编排,明显有沿袭的痕迹。《章程》声明“略依泰西、日本通行学校功课之种类,参以中学”,把“功课”分级递进;学生先以三年时间完成“溥通学”十门:
经学第一,理学第二,中外掌故第三,诸子学第四,逐级算学第五,初级格致学第六,初级政治学第七,初级地理学第八,文学第九,体操学第十。
第十一到第十五门“功课”是英、法、俄、德、日五国“语言文字学”,学生要在研读“溥通学”的同时选习其中一国语言文字。然后进修十种“专门学”的一门或两门:
高等算学第十六,高等格致学第十七,高等政治学第十八(法律学归此门),高等地理学第十九(测绘学归此门)、农学第二十,矿学第二十一,工程学第二十二,商学第二十三,兵学第二十四,卫生学第二十五(医学归此门)(汤志钧、陈祖恩,128)。
这也是一个“由中入西”、“重西轻中”的知识架构。“中学”的重点如经学、理学、诸子学等,都编入“溥通学”之列。这种编排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一方面,我们可以说经学、理学等是所有学问的基础,因此不能说不重要;另一方面,这些“功课”一律不作专门进修学习,与政治学、地理学等的“初级”程度同列,可见其学术位置的高下。事实上“专门学”中的“功课”,全是“西学”中的“政”、“艺”范围,属于思想文化门类的知识,无论中西,似乎都不暇深究。
再看“溥通学”中的第九门“文学”,仅排在“体操学第十”之前。我们可以猜想:这样的排列有没有“九儒十丐”的味道?什么是“文学”,章程未见说明。但“体操”之学并非学术,却是最明显不过。
要理解“文学”的学术成分,我们可以参看梁启超同撰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的两个教学章程。先是《湖南时务学堂学约》。这份学约罗列条例十则:其标题分别是“立志”、“养心”、“治身”、“读书”、“穷理”、“学文”、“乐群”、“摄生”、“经世”、“传教”。再而是《万木草堂小学学记》,分列八项:“立志”、“养心”、“读书”、“穷理”、“经世”、“传教”、“学文”、“卫生”。这两个章程揭示的教育架构从个人心志的修为出发,而以经世传教为最终目标;其中与智力教育最为相关的,显然是“读书”和“穷理”两项,二者都以“西学”为关键,以“实用”为准的;至于“文”与“学”的关系,我们得仔细审查两个章程的“学文”一项。《湖南时务学堂学约》说:
《传》曰:“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学者以觉天下为任,则文未能舍弃也。传世之文,或务渊懿古茂,或务沉博绝丽,或务瑰奇,无之不可。觉世之文,则“辞达而已矣”;当以条理细备,词笔锐达为上,不必求工也。温公曰:“一自命为文人,无足观矣。”苟学无心得而欲以文传,亦足羞也。学文之功课,每月应课卷一次(《饮冰室合集》2:27)。
孔子的“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和“辞达而已矣”两句话,向来是中国古代文论中最常征用的话。这两处圣人之言,正好辩证地规划了为文的两个方向:一是语言的运用应该富有文采,另一是言辞以达意为目标,不必求工。然而,不管重点在哪一端,这两句话的指向都在于“致用”——“言”之“行”、“辞”之“达”。在梁启超看来,“文”就在“致用”的大方向之下,成为“学”的辅佐工具,但“文”却不是“学”,更无独立的价值;这个观点在《万木草堂小学学记·学文》中有更清楚的表述:
词章不能谓之学也。虽然,“言之无文,行之而不远”;说理论事,务求透达,亦当厝意。若夫骈俪之章,歌曲之作,以娱魂性,偶一为之,毋令溺志。西文西语,亦附此门(《饮冰室合集》2:35)。
“文”只是应用的工具,“说理论事”才是目的。在致用范畴以外的“骈俪之章”、“歌曲之作”,便是需要警惕、小心面对的高危物品。在同篇“读书”一则,他又说:
今之方领矩步者,无不以读书自命,然下焉者溺帖括,中焉者骛词章,上焉者困考据。劳而无功,博而寡要,徒斫人才,无补道术。今之读书,当扫除莽榛,标举大义,专求致用,靡取骈枝(《饮冰室合集》2:34)。
词章与帖括、考据都是无用多余的“骈枝”。他承认“文”对人的心志有作用力量,但这种作用似是阴柔的祸水,足以使人沉迷陷溺。在自强维新的背景下,梁启超这种取舍的态度,我们不难理解;但更值得注意的是他这番论述的另一个判断:把“文”(或者“词章”)的学习限定在“创作”的领域,而不认为当中有足以构成“学”的条件(“不能谓之学”)。此所以“学文”一则,列在“读书”、“穷理”之外;此所以“学者”要与“文人”划清界线。
在《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中《总纲》一章提到“功课书”时,就清楚指出:“今宜在上海等处开一编译局,取各种普通学,尽人所当习者,悉编为功课书……其言中学者,荟萃经、子、史之精要,及与时务相关者编成之”(汤志钧、陈祖恩,126)。传统著述以经、史、子、集四部分流,这里单单不提集部;可见《筹议章程》并没有给“集部之学”一个重要的位置。然而“溥通学”中所谓“文学”,其具体的指涉又是什么呢?我们可以从梁启超的万木草堂经验说起。
康有为在万木草堂的讲学课程,据梁启超《南海先生传》(光绪二十七年,191)的追记,其“学科”分“义理之学”、“考据之学”、“经世之学”、“文字之学”四类,而每类各有统属。其中“文字之学”下赅“中国词章学”和“外国语言文字学”二门。其实万木草堂的实际课程是否细致完备若此,颇有可疑。比方说,“外国语言文字学”大概没有真的讲授。梁启超所记述的纲目,只能视作梁启超自己对学问分科的一种构想。然而,我们可以先借此推敲当时习用的“文学”、“文字之学”、“语言文字学”和“词章之学”几个概念在这个脉络下的意义。最基础的语言学习可以称作“语言文字学”;“词章”则是比较高层次的语文运用。以万木草堂的学生而言,于中国语文已有相当的能力,而外语却未有基础,所以会有不同的学习要求。梁启超以“文字之学”统括语言文字的初阶认识以至词章体格的学习,这个范畴之内的各种知识都可以称做“文学”,因为文学是以文字为起始点所开出的概念;例如康有为在《日本书目志》的《小说门》中说:“今中国人识字人寡,深通文学之人尤寡”(《康有为全集》3:1213),以及稍前孙家鼐在《议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光绪二十二年,1896)提到分科的问题时曾举列“文学科”,并以“各国语言文字”附于“文学科”之下(汤志钧、陈祖恩,123),都是基于类似的理解。依此推论,《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溥通学”中的“文学”,应该不是最基础的语言文字学习,而是偏指“词章”;英、法、俄、德、日五种外语的学习则概以“语言文字学”称之。
我们或者有兴趣深究,《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中的“文学”或者“词章”,是写作训练还是文学知识的讲授呢?《章程》之内并没有任何说明,我们不容易找到明确的答案。可知的是,康有为在万木草堂讲授“词章”之学,肯定包括文学源流的知识的传授。现在流传的几本万木草堂的讲学笔记,如《康南海先生讲学记》、《万木草堂口说》、《南海师承记》、《万木草堂讲义》等,都有文学源流的讲授记录(《康有为全集》2:23-249;2:456-467;2:56-515;2:63-69)。正如上文所说,梁启超在这个时期的“实用主义”思想,大概比康有为更强烈;因此他拟定的《章程》中把“词章”的学术思辨成分排除掉,也是极有可能的。
(三)构思与实践
《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在“百日维新”期间的光绪二十四年五月(1898年7月)上呈,得到德宗的认许,派孙家鼐为管学大臣,负责筹办事宜。同年八月(1898年9月)发生“戊戌政变”,慈禧太后重掌政权,新政尽废,只有京师大学堂的构设可以保存。十月(11月)京师大学堂出告示招收学生,十二月(1899年1月)正式开学。在筹划过程中,孙家鼐曾经就《大学堂章程》做出若干修订的建议,值得注意的是有关学科的“变通”:
查原奏(按:指《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普通学十门,按日分课。然门类太多,中才以下断难兼顾。拟每门各立子目,仿专经之例,多寡听人自认。至理学可并入经学一门;诸子文学皆不必专立一门,子书有关政治经学者附入专门,听其择读(汤志钧、陈祖恩,137-138)。
在梁启超原来的构想中,京师大学堂因为未有中小学堂的支援,只好把不同学习阶段的课程浓缩合并;“溥通学”的设立,其部分用意是追补中学堂所应修习的知识以及其他基础训练。然而孙家鼐从实际操作来考量,就觉得这十门必修的基础科目太繁重,于是提出归并减省,甚至必修改成选修,其中“文学”一门,就不知编排到哪里去了。
然而,无论设计如何周密,还是要正式推行才知是否真能实施。京师大学堂正式开办以后,究竟如何上课,现存资料不多。在开学之初,大学堂公布正式的“规条”,其中有几点有助我们理解当时的甄选和学习情况。首先我们注意到“科举”主导的学习方式,在京师大学堂的新制式之内,仍占有一个重要位置。因为报名入学的学生,如果未经科举选拔,就要先行甄别;据光绪二十四年十二月(1899年1月)颁布的《京师大学堂规条》:
凡非正途出身,应考验其文理,以定去留……由管学大臣出题,分制艺策论,听作一艺即为完卷,如未经开笔,令默写经书一段,约以百余字为率,不错不落即为完卷(朱有瓛,1下:669)。
入学以后,又有“月课”:
每月考课拟就西学放假之日,分制艺试帖为一课,策论为一课,一月两课,由管学大臣、总教习出题(朱有瓛,1下:67)。
虽然大学堂创设的宗旨是“汇通”中学与西学,其课程编排也包括“早习中文,午习西学”(孙家鼐《奏陈大学堂整顿情形折》,北京大学、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79),然而旧习的影响实在太大,照喻长霖《京师大学堂沿革略》(1898-191)的记述,初期的学习情况是这样的:
〔光绪二十四年,1898〕十一月开学,学生不及百人……兢兢以圣经理学诏学者,日悬《近思录》、朱子《小学》二书以为的……己亥〔光绪二十五年,1899〕秋,学生招徕渐多,将近二百人……大学堂虽设,不过略存体制;士子虽稍习科学,大都手制艺一编,占毕咿唔,求获科第而已(朱有瓛,1下:683)。
由此看来,这时的“词章”之学,大概要让位于帖括专门,而未必有机会发展成一门具独立体系的思辨学问。《京师大学堂规条》中有一条,特别声明“记诵辞章不足为学”(朱有瓛,1下:669),大概因为主事人虽不敢“薄弃举业文辞”,却不认为这些辞章练习除了作为敲门砖之外,还有什么真的学术价值。
光绪二十六年六月(19年7月)京师大学堂因义和团事停办。直到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192年1月)慈禧太后命张百熙负责京师大学堂的恢复工作,从此京师大学堂的建设步入第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