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塔之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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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家徽之谜(1)

罗宾和安莉萨来到了罗宾的隐身之处——莫玛得。来到这里之后,罗宾又把那张巴比伦纸从那个旧皮夹子里取了出来,开始仔细地观察。

这张纸的上部画着一个古朴典雅的家族徽章。在古代,欧洲那些上层贵族的家中都有一个不断留传的家族徽章。而且,这种家族还有一个传统,那就是把这个留传后世的家徽用金银浇铸在自己的家具或者武器上,此外,他们也会把自己家族的这种独一无二的标志印在日常使用的纸或者信笺上。

而这张纸上的家徽则是一个后足立起、前足捧着一面金盾的雄狮。而金盾上面则横着书写着数行拉丁文字:

神明之语和黄金、美酒乃我家宝……

“哦,与我猜想得完全相同,这个皮夹子的确是裘依挪叶侯爵家的。我足足找了它三年,才听一个卖旧货的老板说,这个旧皮夹以三法郎的价格卖给了一个盲人按摩师。当时,我急得就像无头的苍蝇一样,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因为这个皮夹子里藏着一个秘密地图,除了我罗宾之外,任何人都不知道它。”

罗宾对于远古城堡和那些贵族家的建筑的研究水平,已经远远超过了那些本领域的专家和学者。因此,凭借着这方面的渊博学识,他曾经多次在古堡中寻宝成功。

通过一番研究,他认定这个徽章就是裘依挪叶侯爵家的祖传家徽。而对于这个家族的那个看似荒诞不经的传说,他更是再清楚不过了。据说,这个家族中的一位祖先就曾绘制过一幅地图,并且在这张地图上标明了一个巨大宝藏的地点。后来,这张藏宝图就传到了他的后辈儿孙的手上。

这位祖先是十字军中的一名骑士,在遥远的中世纪,土耳其军队占领了基督教圣地巴勒斯坦,而去圣地朝圣的基督徒们则受到了土耳其人的迫害。因此,在法王的号召下,欧洲各国的国王决定派遣一支远征军去夺回圣地。因此,这支远征军就被称为“神圣十字军”。十字军一共出征过七次,从1096年第一次出征开始,到1270年最后一次为止,几乎每一次都是大败而归。

正是由于这七次远征的惨败,才造成欧洲各国国王和罗马教皇的权威呈下降趋势。于是,东方文明趁势涌入欧洲。

当时,裘依挪叶侯爵家的祖先也参加了十字军,不仅在战斗中立了大功,而且还获得了侯爵这个爵位,并且得到了非常广阔的封地。这位侯爵嗜酒如命,每次战斗开始之前,他都要准备好一个盛满美酒的皮袋子搭在马鞍上。

据说这个勇猛无敌并且酷爱饮酒的老侯爵同时也是一个非常虔诚的基督徒。不管是在战场上还是在家里,他都会随身携带一本精美的用摩洛哥皮制成封面的《圣经》。

而侯爵家的广阔封地就位于巴黎西部圣日尔曼森林的对面。在那个地方,他拥有着豪华的住宅和花园,可现如今却已经化为乌有了,变成了一片苍茫的原野。

老侯爵之后的连续三代子孙全都是嗜酒如命的酒鬼,他们把庞大的祖产糟蹋得一干二净。当然,他们也都曾听说过,祖上留下来的一大笔财宝就埋在某一个秘密的地方。他们也曾经绞尽脑汁地寻找过那张标明藏宝地点的密图,可最终仍然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到了侯爵家族的第三代,也就是那位末代侯爵,这个人不仅酗酒,而且还沉迷于赌博,于是,全部家产都毁在他手上了。后来,家中又发生了一次火灾,侯爵家便彻底破产了。后来,侯爵把土地全部卖给了乡下的农民,仅留下的一点杂物也被收旧货的小贩买了去。

那个时候的侯爵孤身一人,实际上,他也曾经有过一个妻子,可是他的妻子实在无法容忍他的这种颓废的生活方式,很早之前就离开了他。另外,侯爵也没有一儿半女,所以最终在孤独、绝望与无限的悔恨之中服毒自杀了。

以上这些都是罗宾经过一番细致调查而获得的真实情况。

在罗宾的意识里,他认为那个标明藏宝地点的密图肯定存放在一个黑色摩洛哥皮制成的旧皮夹子里。不过,他却没有确凿的根据。然而,他依靠着自己的经验和阅历推断,这张藏宝图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地图,通常都会放在随身携带的文件夹里。如果是一位女士的话,那就很有可能会藏在胸花一类的装饰物当中。

与此同时,如果从侯爵家这个裘依挪叶的姓氏来看,似乎也可以得到某种启示。

所谓裘依挪叶,其实就是“黑皮”的意思。于是,罗宾断定那张藏宝图十有八九藏在了那个黑色的摩洛哥皮文件夹中。现如今,他的这个想法已经得到了证实,事实与他想得分毫不差,所以,他感到十分开心。

然而,在他对这张藏宝图进行了一番研究之后,他又感到十分失望。原来,这张地图只是藏宝图的一半,那么,另外一半到哪里去了呢?

罗宾陷入了沉思之中……

罗宾反反复复地查看着这个家族徽章,然后又把上面的那三句话念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连自己都不清楚究竟念了多少遍了。

“神明之语和黄金、美酒乃我家宝……哦,乃我家宝……哦……乃我家宝……不错,这个基督徒老侯爵既是一位骑士,又是一个酒鬼,因此,他把‘神明之语’和‘美酒’当成宝物也就情有可原了。在侯爵看来,神明之语和黄金、美酒这三样东西都是略逊于性命的宝贝。”

罗宾思来想去,脑海中很快就出现了一位威猛豪爽的老骑士骑在马背上痛饮美酒的形象。接着,他又想象着这位老骑士在战场上英勇无敌、所向披靡的豪壮,脸上不自觉地露出了一丝微笑。

突然,罗宾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满脸的愁云。之后,他“嗯”了一声,因为他这时又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即老侯爵在战斗的时候总是搭在马背上的那个装满了陈年美酒的皮袋子。

“假如那个皮袋子是黑皮制成的,那么……事情可就不妙了。”

第二天,罗宾驾驶着自己的汽车,直接开往裘依挪叶侯爵家的旧址。

到了这个地方之后,罗宾看到侯爵家原来的住宅所在地,现如今已经变成了农夫的果园和菜园。而那幢在火灾中被烧毁的住宅现在已经找不到半点儿痕迹了,不过,那些地下室仍然保存完好。有一座新建的二层农家住宅就建造在那些地下室的上面。而房屋的周围则是当年垒砌的那些非常高的围墙。

罗宾下了汽车,走到农家住宅的旁边,只见大门关得很紧,有几个警察和农夫守在那里。而大门里的菜园和果园处也有很多年轻人在那里来回走动,他们的手中都拿着猎枪和木棍等武器。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罗宾向近处的一个警察问道。

“有一个小偷在这里偷走了东西。”

“什么时候的事情?”

“两个星期之前。”

“两星期之前?”罗宾怔了一下,“现在还没有破案吗?”

“没有。”

“案犯应该早就逃跑了吧?”

“现场没有发现任何逃跑的迹象。因为这里没有任何一条道路可供窃贼逃跑。自案发的那一天起,这扇门就一直紧闭着,而且四周都是高大的围墙,任何人都不可能从这里爬出去。”

“那么,窃贼会不会是在房间里躲藏起来了呢?”

“这里的每一个房间都仔细地搜查过了,连地下室也彻底检查过了……可是却没有发现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但那个窃贼却早已不见了踪影。”

“又是一个像罗宾一样的怪盗。”罗宾笑着说道。一想到居然有人要来与他争夺这个怪盗的名头,他就不禁感到奇怪万分。

“不,案犯并不是那样一个本领高强的怪盗,而是一个乞丐。”

“你说什么?乞丐?”

“不错,这个人就是在本村里要饭的一个老乞丐,虽然他的年纪已经很大了,可他仍然是一个奸诈无比的恶棍。”

“有什么根据断定就是他呢?”

“因为居住在这间屋子里的谷苏和他的儿子都曾经看到了这个人。”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身体强壮的老农夫从果园里面的树丛中走了出来,他看到罗宾正站在门口跟警察谈话,所以便径直走了过来。他的手中握着一支老式猎枪,看起来攥得还挺紧。

“我是一个私家侦探,名字叫做莫博,因为要去调查一件案子,碰巧经过这里,听说你们这里发生了一件非常奇特的盗窃案,所以便赶过来瞧瞧。需不需要我到现场作一番调查呢?”罗宾说道。

听罗宾这么一说,老农夫谷苏和村子里的警察都显得非常高兴。因为他们经常在报纸上读到私家侦探莫博协助警方破获大案要案的报道。另外,警察花了两周的时间也没有抓到那个小偷,所以,一听说罗宾要来帮忙,他们当然会特别高兴了。

接着,罗宾向谷苏详细地询问了一些情况。

“两个星期之前,我们父子五个人一起出去打猎,可运气却非常不好,没有打到任何猎物,我们只好失望而归了。”

“你们回家之后,把大门关上了吗?”

“回来之后就马上关好了,而且,我是最后一个进来的,是我亲手把门锁上的。你看,这扇门就像那堵墙一样,人是无法逾越的,上面都安着铁丝网。”

“这里有后门吗?”

“没有,我和四个儿子从果园穿过,刚刚走到房子附近的时候,便听到了我老伴儿的呼救声。于是,我的四个儿子连忙向那边跑去,他们亲眼看到有一个人从房子里面冲了出来,跑到果园那边去了。而那个人正是老乞丐图勒那。”

在谷苏和他的儿子们走进屋子之后,他发现自己的妻子已经昏倒在地了。而她在苏醒过来之后,也证实那个人就是图勒那。

失窃物品为六张一千法郎的钞票,警察和村子里的村民分成了好几队,对房子周围进行了搜索,总共花了四个小时的时间,所有的地方都找了个遍,包括地下室、牛棚、仓库、树上和草丛里,可是都没有发现图勒那。

当然,他们也对那面石墙进行了仔细检查,可是也没有发现任何有人从这里爬过的痕迹。那个窃贼就像云雾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假如那个小偷真的藏在里面的话,前前后后已经有两个星期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里,如果不吃东西,大概还可以勉强忍住,可要是不吃东西那怎么行呢?”

“不错,人如果一天不饮水,就无法生存下去。那么,这里有没有水井呢?”

“没有。我们这里有一个喷泉,所以我们特地在樱树下面修了一个水槽,把泉水贮存在水槽里面,供大家饮用。”

“如此说来,那个窃贼很有可能在夜间偷偷跑到水槽边去饮水。”

“我们也想到了这种可能性,所以,我们派出人手整日整夜地轮流守在那个水槽旁边。可那里始终也没有发现可疑之人。另外,水槽旁边的地方还有一片湿透了的泥土地,而那片土地上也没有发现窃贼行走过的痕迹。”

罗宾听完之后立刻陷入了沉思之中。然而,在如此之短的时间里,罗宾也想不出这件事情的奥妙究竟在哪里。

在老农夫和警察的带领之下,罗宾对屋子里面的每一个角落都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尽管他的眼光独到而敏锐,但他同样也没有发现窃贼的藏身之处。

“哼,这家伙可真是一个比我还聪明的小偷啊!他到底是何方神圣呢?我一定要把他给找出来,把这件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不可。”

于是,罗宾下定决心要仔细地检查一番。

“可是,不管这个窃贼如何手段高强,他不可能两周的时间不饮水啊,不饮水的话是绝对无法生存的……哦,哦,我差点忽略了这一点,那个家伙的身上是不是带着水袋一类的东西?”

罗宾说完之后,谷苏却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头,他说:“不,那是不可能的。即便是最大的水袋,也不可能容得下两周的饮用水。而寻常的水袋顶多能盛够半天喝的水。”

说着,谷苏指了指挂在墙壁上的一个水袋。当罗宾看到这个水袋的时候,他的双眼中立刻放射出了非同一般的光芒来。

“在那个水袋里……”

“那个水袋已经用了很久了。我的妻子总是感觉到非常劳累,所以我的儿子们每天都用那个水袋装上几袋水给他们的母亲用。”

罗宾没有再说话,而是默默地走到那个水袋旁,用手摸了摸,里面大约有半袋水。这个水袋绝对不是寻常之物。在家里的时候,罗宾就猜测到,老侯爵当年用的那个用来盛酒的皮袋子,很有可能就是由黑色的摩洛哥皮制成的。

现如今,他眼前的这个水袋正是一只黑色的摩洛哥皮袋。这个皮袋跟那个皮夹子一样,都是用黑色摩洛哥皮制成的。在侯爵家的徽章上写着的那句话中的“黄金”,大概指的就是那个皮夹子,而“美酒”说的应该就是这个皮袋子。

现在,家徽上的那句密语,已经解释出了三分之二,只剩下那个“神明之语”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那么,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为了掩饰住自己内心中的激动与惊喜,罗宾又镇静自若地把这个水袋放回原处,然后又开始到其他的地方去进行搜查。

接着,老农夫谷苏、他的儿子们和那个警察引导着罗宾来到了花园里的那个水槽旁边。

“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蓄水之处了吗?”为了谨慎起见,罗宾又询问了一遍。

谷苏告诉他说,这里的确只有这么一个喷泉。有的时候,清水会从水槽底部不断地涌出,从下面的管道流到外面去。

“这里有人昼夜把守,而地下管道也埋藏得很深,不会让那个家伙喝到一滴水的。”

谷苏一边说着,一边拾起了水槽里的一根麦秆,然后对他的儿子说道:“以后要留心一点,这些都是饮用水,如果看到树叶或者麦秆掉到了水里,就应该立刻把它拾出来!”他说完就想把这根麦秆扔掉。

“等一等!”说着,罗宾把麦秆接了过来,仔细地检查了一番。这只是麦秆的一段,而且是两个节子之间的那一段,其中的一头已经破裂了。接着,罗宾又仔细地观察着那个破裂处,他发现破裂的一头刚好是相对较粗的一端。

突然,罗宾大惊失色地问道:“现在并不是麦子成熟的时候,怎么会有麦秆掉进水里呢?这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

谷苏朝上面指了指。只见许多粗壮的树枝从那棵高大的樱树上延伸过来,刚好盖在了水槽的上面。有一个稻草人悬空挂在浓密的树叶中。

“那个稻草人的身上虽然穿着破衣服,头上也戴着帽子,可是由于它是用麦秆扎成的,所以风一吹就会有麦秆掉到水里。”

“为什么会有一个稻草人悬在那里?”

“案子发生的几天前,有一只无处觅食的狐狸爬到了那个在风中摇曳的稻草人的脑袋上,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似乎是在嘲笑我们。看到这个情形,我的一个儿子非常生气,当即瞄准那只狐狸,朝它开了一枪。于是,这个稻草人便栽了下来,可下落到半空中的时候,被树枝接住了,所以直到现在还搭在那里。”

这个稻草人的安身之处树叶浓密,所以,当人们抬头仰望的时候,只能看到一个大致的轮廓,只见稻草人忽隐忽现,看得不十分真切。稻草人的头低垂着,摆出一副骑马的姿势,直挺挺地挂在那里。

突然,罗宾朗声大笑起来,突然,他把手枪掏出来,对着那个稻草人的臀部就是一枪。

子弹打到了一根粗壮的树枝上,与此同时,那个稻草人“哎呀”一声叫了出来,然后同树枝和树叶一起坠落到地上,接着撒腿就想逃跑。

罗宾赶紧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出手把那个人打倒在地。谷苏、他的儿子们以及警察都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

“怪盗图勒那老头现在就交给你们了!”罗宾笑着对那些警察说道。

原来,这个老乞丐图勒那把自己装扮成了一个稻草人。接着,六千法郎从他那破旧的衣服口袋里掉了出来。

“你是如何想到他会装扮成稻草人藏在那个地方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