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马克思主义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的整体性(1)
这是本书的核心内容,原打算分为两章,但又考虑到全书各章的平衡问题,只能集中在一章里了。
一、人的整体性
人类解放学,自然要研究人。人最基本的两个方面就是自然性和社会性。前者是生理基础,后者是灵魂与价值所在。
(一)人的自然性
人是从自然界中提升出来又不能脱离自然界的一种特殊存在。用叠加这个词最能形容人类存在与自然界的关系。在人类的早期,尽管在依赖自然上表现得更为突出,但人类之所以能提升出来,也在于她的执着的超越性。于是,人们过分关注了这种高于自然和掌控自然的一面。在自然面前,人是何等地清高,何等地智慧。如果过分强调人的自然需求,会被当作文明退化。这也可以理解为人类发育缺憾。
可是,总有那么一个时期,人会自我反思了。我们究竟是谁?我们在干什么?我们向哪里去?这个时候,不能不从最现实的问题——“活着”来展开研究了。吃什么?怎么吃?这恐怕是最直接的、看似上不得台面的问题。因为人要“在世”,就必须先解决这个问题。当然,在这里又出现了另一个极端,就是过分强调了人的自然性,把它抽象化为人的最根本的属性,最典型的就是费尔巴哈。他把人的七情六欲看作最可崇拜的东西,最终还要建立爱的宗教。但是,马克思没有这样走极端。他在研究人的自然性上始终没有离开它的社会历史性。也就是说,在关注人的依赖性的同时始终站在人的叠加性的角度。
唯物主义有它天然的存在理由,就像唯心主义照样不可避免一样。人既然依赖自然又超越自然,那它就是中介。人怎样从自然中提升出来,就怎样表明了自己对自然的力量。人的感性活动——实践,就是人“在世”的全部秘密。就像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一样。物质不运动就无法存在,人要不实践也就无法存在。
马克思的实践观是人所共知的,正是由于这个包容性极强的概念,可以破解人类思想史上很多的迷惑与无奈。比如康德创立了“自在之物”这个概念,主张人的认识只能认识“自在之物”的表象,而“自在之物”本身究竟如何,这是人的理性无法认识的。古代西方哲学家也有提出这类问题的,认为盐的本性如何我们是不知道的,我们感到的咸,这是一种味觉,但不是盐的本质。我们看看马克思是怎样认识这类问题的。他指出:“眼睛对对象的感受与耳朵不同,而眼睛的对象不同于耳朵的对象。每一种本质力量的独特性,恰恰是这种本质力量的独特的本质。”这实际上是解决了一个人是什么的问题。就像马克思在另一个地方所说“我们就是长出第六感官,也感觉不到更多的东西”。我们总想超越现有的感官来感受世界,不反思我们的感官就是大自然的产物,如果它们不适应现有的反映形式,就不会产生出来,或者就以另外的方式产生出来。所谓“长出第六感官”是一种讽刺,是被理性的特点冲昏头脑的妄想。
尽管我们不会在眼、耳、鼻、舌、身这五种感官之外感受到更多的东西,但我们会理解到更多的东西。这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独有的天性。不但人的幸福要求是自然的,人的公平要求也是自然的。正因为马克思看到了这一点,作为一个人类学家,他体察到了在人类历史上,人与物之间几番周折互相限定的变化过程,既不可避免,也无须回避。他指出:“中世纪的谚语‘没有无主的土地’便为现代的谚语‘金钱没有主人’所代替。后一谚语清楚地表明了死的物对人的完全统治。”真是见解深刻,在土地依赖的条件下,由于土地是有限的,耕地更有限,它对人的统治也就相对有限,也是固定化和明确的;而在金钱依赖的条件下,由于资本的增长是无限的,因此对人的统治也是不可估量的,又是流动的和深不可测的。
马克思在另一个地方写道:“在李嘉图看来,人是不足道的,而产品则是一切。”“各国只是生产的作坊,人是消费和生产的机器;人的生命就是资本。”这种现实不是人能左右的,因此,马克思从来也不会将由此造成的人间悲剧“降罪”在资本家头上,只是指明它的过渡性。
人的本质是自由,这与“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后一点是下个题目讨论的内容。自由是人经过反思后才能得到的自我意识,没有压迫和限制就不会有自由意识。尽管意识不但是自然的产物,更是社会的产物,但是就意识现象这个人类的本质来讲,它仍属于人的自然性。趋利避害,这和其他动物在本质上没有区别,不同的是操作方式。在社会本质的统摄下所表现出的自然性,总让人看不到它的客观性,因而加上一些神秘色彩。好像生存竞争与动物世界中的弱肉强食在根本上就是两回事。实际上人没有这种自然本性做基础,就谈不上自由。
费尔巴哈把人的自然本性抽象化,将人的社会本质虚无化,因此就把自由降低到未经反思的蒙昧水平。而在马克思这里,实践着的人,其自然性和社会性是有机统一的,只不过我们还是应该在理论上把它们认识清楚,以避免犯走向两个极端的错误。
自由是一种境况,是人类理想的生存状态,要达到它只能靠自身的解放。在马克思看来,人性有一个复归的过程。就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人性对于他来说是一种逻辑设定,他必须不断地把自己对象化、或叫外化,也叫异化,只有这样,他才能最终占有自己的本性。在这里,复归的对立面不是丧失,而是外化。人类本性的逻辑设定就是自由,如果不经过一系列对象化的展开,是不能达到的。
自由的可贵更在于它在内涵上的丰富性、多样性。正像马克思说的“人所具有的我都具有”。怎样才能获得自由?那就要说,全面发展是它的基础。只有对支配对象具备足够的驾驭能力,才能使身心获得愉悦。可是,人类的全面发展却是以她的片面发展为代价的。既便是以一部分人的片面发展来支撑另一部分人的“全面发展”,而这种所谓的全面发展也是畸型的。它不但在水平上受到限制,在逻辑上也会得出“更加不自由”这种逆向的结论。人之所以为类,是就它的共性来讲的,对比的意义永远是一个自然标准。没有人住高楼大厦,住茅屋的人也不会感到寒酸;周围涌堵了海水一样的私家车,你的高级电动车立刻就“贬值”了;有人不断在你周围弹钢琴、放烟花、到处旅游,你就是安居乐业也会感到失落。为什么追求共产主义?因为那是完善人性的必然归宿。
你现在占有了在你视野范围内足够的财产,但你还是被众多的不平之声包围着。你就是将财产捐献出去,也不会对整体状况有太大的改变。
可见,“天赋人权”、“自然法”、“社会契约论”,都是在人的自然性上做足了文章,这些先人的良苦用心非常值得肯定,我们还是不要过多地讲他们的局限性,分析他们的贡献,这才是真正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求实的态度。
(二)人的社会性
“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大家再熟悉不过的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定义了。但是,如何正确理解这句话,我们还是有必要研究的。
马克思这里说的本质,它不是人的类本质,不是与动物相区别的标志,而是人的社会本质,是人与人的差异及其社会组织结构。这当然不是一个抽象物,不像人的自然本质——自由那样,可以直接定义。
说到人的社会性,问题就显得比较复杂。关键在于研究者既是主体又是客体。人的立场和方法不同,研究的范围和角度不同,认识事物的水平和条件不同,这样一来,关于人的本质问题,就会出现相距甚远的观点,更可能出现矛盾和对立。为了理解马克思的定义,我们不妨先看看西方经济学家对“经济人”这一概念的多种理解,从而得到启发。
著名学者宫敬才教授研究认为,尽管经济人思想的形成过程以亚当·斯密经济学理论的出现为最根本性标志,但经济人概念的首创者不是他而是约·穆勒。
西方学者一致公认,经济人概念首次出现于约·穆勒《论政治经济学的定义》的文章中,英国经济学家马克·布劳格称其为“邪恶概念”,哈耶克则认为,这是一个可怕的字眼。说其“邪恶”或认为它可怕,都有一定道理。道理在于,约·穆勒试图用此概念表达或说通俗化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的灵魂和核心,但后人的理解则大相径庭,由此造成了过多的无谓无益的争论,错误的理解则给主流经济学带来了洗刷不掉的污名。
实际上,整个经济人思想的演变和争论历史表明,对经济人概念的含义有三种较为典型的理解。
第一种理解以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为代表,他偏离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理解轨道,把经济人(EconomieMan)理解为经济主体(EconomieSubject),并拒绝亚当·斯密传统的理解。这种意义上的经济人只是描述了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一个基本事实,没有任何时代限制,因为有经济活动,必然有经济主体,与此同时,这里也没有强烈的价值倾向性,因为经济主体只是相对于客体而言。这种理解的经济人,既没有在西方主流经济学中引起反响和争论,也没有在其他人的经济学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
第二种理解把经济人与人等同起来,以为人,起码是经济活动中的人,除了孜孜逐利,别无他求。这种理解的错误有三个。一是没有看到经济人的特定社会历史性质。二是没有看到经济人求利动机以外还有其他动机,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说明的主题之一便是人除利己动机外还有利他动机。三是最要害的错误,没有看到把经济人作为实体描述性的人,既不符合事实,也后患无穷。正是因为如此,此种理解招来无数批判、讽刺和挖苦。
第三种理解符合亚当·斯密的思想实际,尽管他并没有自觉提到和区分这一点,这就是由约·穆勒第一次明确意识到并明确加以区分:经济人只具有方法论的功能和意义,除此外,经济人概念便没有实际和有益的价值。确实,在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发展历史中,方法论意义上的经济人,像黑格尔哲学中的正、反、合三段论一样,时时离不开,因为它是逻辑支撑点,也是内在本质和灵魂——经济个人主义思想的形象化、通俗化表达。
亚当·斯密关于经济人的论述,逻辑思路非常清晰:个人追逐私利的活动,有利于自己,有利于他人,有利于社会。……说个人逐利活动有利于他人和社会,实在不好理解。不好理解之处在于,这与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表面现象不一致,也与人们对市场经济的常识性认识相悖谬。亚当·斯密似乎明确地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在不同的地方,利用不同的方式,对这一点进行充分论证。
首先是分工角度的论证:“一个人尽毕生之力,亦难博得几个人的好感,而他在文明社会中,随时有取得多数人的协作和援助的必要。别的动物,一达到壮年期,几乎全都能够独立,自然状态下,不需要其他动物的援助。但人类几乎随时随地都需要同胞的协助,要想仅仅依赖他人的恩惠,都是一定不行的。他如果能够刺激他们的利己心,并告诉他们,给他做事,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他要达到目的就容易多了。不论是谁,如果他要与旁人做买卖,他首先就要这样提议。请给我以我所要的东西吧,同时,你也可以获得你所要的东西:这句话是交易的通义。我们所需要的相互帮忙,大部分是依照这个方法取得的。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自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
民族关系角度的论证:“支配着最初计划建立殖民地的动机,似乎是痴想与不义。探求金银矿山,足见其痴想;贪图占有一个由从来损害欧洲人,而且亲切殷勤地对待欧洲最初冒险家的善良土人居住的国家,足见其不义。”但是,在客观效果上,“它哺育了、造就了能够完成如此伟大事业、建立如此伟大帝国的人才。世界上,没有任何其他国家的政策,能够造就这种人才,实际上亦不曾造就此种人才。这些殖民地应当把它们富有积极进取心的建设者所受的教育与他们所以具有伟大眼光归功于欧洲政策”。不过,在看待这一问题时,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忘记第二个角度:这里的利己动机导致的利他效果局限于欧洲人范围之内,超出这个范围,相对于其他有色人种而言,没有丝毫的利可言,有的,是罄竹难书的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