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最适合农耕的历法—农历
农历是中国目前与公历并行使用的一种历法,人们习惯称之为“阴历”,有指导农业生产的意义,但其实它是阴阳历的一种,并非真正的“阴历”。
农历,平年12个月,大月30天,小月29天,全年354天或355天(一年中哪个月大,哪个月小,年年不同)。由于每年的天数比太阳年约差11天,因此采用设置闰月的方法使这几年的平均日数尽量接近365.2422日。因1回归年为12.368个朔望月,所以在125年中应设置46个闰年,但因为这样设闰过于复杂,经推算,7/19最接近0.368,故在19年里设置7个闰月,有闰月的年份全年383天或384天。同时根据太阳的位置,把一个太阳年分成二十四个节气,以利于农业种植等活动。纪年用天干地支搭配,60年周而复始。这种历法相传创始于夏代,所以又称夏历。由于二十四节气对于农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常把夏历称为“农历”,但二十四节气是根据太阳在黄道上的位置决定的,实际上应该属于太阳历。
农历的每个月份都有不同的别称。由于和农业生产密切相关,因此从二月到九月差不多都用植物来表示。一月:孟春、正月、元春;二月:仲春、杏月、花月;三月:季春、桃月、桐月;四月:孟夏、阴月、梅月;五月:仲夏、榴月、毒月、蒲月;六月:季夏、荷月、荔月;七月:孟秋、兰月、瓜月;八月:仲秋、桂月;九月:季秋、菊月;十月:孟冬、良月;十一月:仲冬、冬月、葭月;十二月:季冬、腊月。
农历作为中国传统历法,最早源自何时无从考究,据出土的甲骨文以及古代典籍记载,现时阴阳合一的历法规则源自殷商。汉朝初期,全国统一历法。汉武帝责成邓平、唐都等人编写了《太初历》,之后刘歆作《三统历》。这两种历法的重要特点是年岁合一,一年的整数天数是365天,不再是之前历法的366天。以“加差法”替代之前的“减差法”来调整时差,年岁周期起始相当固定,用数学计算就能确定闰月,用不着“考定星历,建立五行”,至此,阴阳五行基本上退出了历法。之后中国历朝颁布的历法,均与太初历大同小异。至今几乎全世界华人及朝鲜、韩国、越南等国,仍使用农历来推算传统节日,如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