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录取(2)
轧嘎轧嘎!轧嘎轧嘎!……
崭新的列车,就像一条巨大的彩鳗,缓缓地进了兰州站。
广播员说,停车10分钟。
火车一停,那些卖东西的人,一窝蜂地拥到车厢两边,一个个拍着车窗叫卖。
我看见一个卖五香花生的乡下妇女,问:“哎,花生多少钱一包?”
“一块。要不要?”那个乡下妇女拿起一包花生,举在手里,问。
我拿出一张五块钱。说:“买两包。”
那乡下妇女收了钱,先给了我两包花生。旋即,手在袋子里抓了抓,不找钱,掉头想走。
我吓得正要喊,只见他眼疾手快,立即从车窗中探出大半个身子,一把将那个乡下妇女的头发薅住,命令似的:“找钱!”
天!他那样子好凶也!我第一次看到他那样怒不可遏!那样有男子汉气魄!假如那个乡下妇女再不老老实实找三块钱给我,他一定会把她从车窗里提进来的。
我接过那妇女找来的三块钱,转身,要坐下,一个刚在兰州上车的中年男子,手里拽着两个大包,一头汗,走到我跟前,要把行李往我旁边放,准备在我一边坐下。我最讨厌陌生男人靠我坐,身子就往一边的空地方挪,无声地去强占那块本不属于我的领地,千方百计地想挤对他。
当我正感到有些敌不过这个强大的对手,他马上主动站起来,毫不客气地说:“对不起!那个座位有人哩。”
那个中年男子一听,马上又抓起自己的包,自言自语说:“有人?人在哪?”
“下车买东西去了。”他虎着脸,一字一顿地告诉那人。
天晓得,关键时候,他竟能使出点小阴谋?并且那样大义凛然,脸不红,心不跳。
看他那种不容置辩的神情,如果那个中年男子再啰唆一句,他会把他的包扔到过道里去的。
见这个黑小子态度如此强硬,又穿件男不男女不女的花衬衫,那中年男子肯定将他与时下小愤青们想一块去了。便不敢再缠,拽起包就走。走两步,不服地又回头对我看看,对他看看,似乎把又白又文静的书生女孩,跟又黑又瘦的巴基斯坦小巴郎,始终无法联系到一块。疑里疑惑地问:“她是你什么人?”
“是我妹妹。咋啦?查户口啊?火车上只查身份证,哪有查户口的?”他又抬起脸来,十分果断地将那个强大的对手彻底顶走。
那中年男子气得朝我瞪一眼,又信又不信,拽着包,艰难地继续向前找座。
等那中年男子走远了,他才恢复了先前的平静,安详地看着窗外。
我偷偷地对他看了一眼,危难之中,挺身而出保护着我,我心里好生感激也。很想趁此机会,跟他说话,或者叫他一声哥。但是,嘴张了几张,两片嘴唇重得跟两片大石磨似的,终究没磨出个字来。手,无措地放到口袋里光摸……一摸,正好摸到那支旧“派克”笔,心里更觉得有些对不住他。
前年春天吧?……
那天,我放学回家,发现我书桌上的东西好像被人动过,那本新练习本,无端地被人撕去两张。先撕下的那张,明显是写废了,开头还留有几个字:叔叔你……“你”字下边,涂涂塌塌,大概是想在“你”下边加上“心”,以表示尊敬,可是没加好,又重新撕下一张纸。
我敢肯定,这准是他在我书房里给他甘肃老家的叔叔写信了。马上气不打一处来,哼!越来越放肆了,敢到我的书房来捣乱!打不着山中虎,就拿炕头猫出气,我大声责问妈,谁动了我书桌上的东西。
妈说没有啊。又说,要么是郝军在你房里写信了。下午,家里的凳子都排到外边晒萝卜干了,他没处坐。
我一听,就顶我妈:什么好军坏军的?到我房间来干什么?他是什么人?敢到我的书房来?我越说越火,添油加醋地对妈放声大赖起来:看把这笔用的!我不要了(其实,那是支很旧的笔,还是上初中那年,我爸给我买的,笔套已经开了缝,用透明胶裹着)!
我大声嚷嚷,实际是吊起骡子给马听。因为,我从窗户里看到他从地里回来,正走到门外边。他见我发这么大脾气,又将手里的笔狠狠地朝妈扔过去,吓得一声不吭,转身进他们住的西边的小棚屋。
打那天起,我发现他每天夜里起得非常早,大约四五点就起床。然后,扶出他爸(实际是我爸留下的)那辆破自行车,在后架边叮叮当当地挂只铁皮桶,悄不声儿,消失在黑夜中,去替几户邻居往镇上牛奶公司送鲜奶。
从我家到镇上,来去有八十多公里,天亮前,还得赶回来跟他爸一起下地干活。
我妈说,这样起早贪黑会累坏的,不让他干。他爸说,让他自己找几个零花钱吧。
干不到一个月,我妈收了他的车钥匙,坚绝不让他干了。
那一次期中考试的前一天,放学回家,我意外地发现书桌上放着一个红褐色的钢笔盒。我欣喜地打开一看,里面躺着支崭新的美国“派克”笔!哎呀!这么好的笔,谁买的!?怕要上百块钱吧?再看看,笔盒下边的纸上,还有三个字:对不起!——我认识,是他写的字,跟蟹爬的一样。
我拿着那个漂亮的笔盒,心中就像破了个五味瓶,什么滋味都有。哎!接不接受他的笔呢?到底接不接受呢??……接受的话,觉得自己平时对他太过分了点。不接受的话,又觉得这确实是支难得的好笔,真真实实叫人爱不释手!于是,我只好来了个闷着葫芦不开瓢,心照不宣,将笔悄悄地放进书包里,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天不亮上学,天黑回家,一天三顿,照样端到自己房间吃。虽然我嘴上没对他提笔的事,打那以后,我确实少给了他许多白眼。
而这支笔呢?一直伴随着我从高一,一直写到高三。最后的高考,也是用的这支笔,或者说,是它帮我考上了大学。毫无疑问,几年的大学生活,还要继续用它。因为,我觉得这支笔太好用了!写在纸上,滑油油的,出水不急不慢,写字的感觉特别爽!让你随心所欲,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无论你斜着写,站着写,还是躺着写,咋写咋顺手。平时,不管是考试,还是做课堂笔记,没一次是因为笔的捣乱,而打断过思路。我真佩服他,小小年纪,咋这么会挑东西?前天,妈叫我再买支新笔上大学,到人家内地读书,还用旧笔(妈还以为我用的是我爸买的那支旧笔),同学的会瞧不起,会说我们西部人穷。我说不买,这笔用惯了……
我这样想着,突然,身子一震,列车又开动了。
我手摸着那支心爱的笔,抬起头,偷偷地朝对面的他又看一眼,很想对笔的主人说句什么。心里想说,嘴里还是说不出来。就顺手将小茶桌上那两包花生,分给他一包:“嗯,给。”——这是我上车后跟他的第一句话。
他一听,很激动的样子,马上笑着转过脸,跟我说话。先说他不饿,要我自己留着慢慢吃。又告诉我,到西安早着哩!天黑了,再没有卖东西的了。
由此,那包花生,就在小茶桌的那一边放着。一直到西安,我收拾东西准备下车时,才将那包花生装在兜里。
这趟火车虽然是直达特快车,由于兰新线西段仍单线让车,等的时间过多,还是晚点了一个多小时,夜里11点才到达西安。
西安火车站好大呀!
车站上,到处都是拥挤的人,看上去,使人会自然而然地想到“人头攒动”这个词。大城市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人太多!
下了火车,半夜凉风一激,觉得头晕晕的,腿跟得了小儿麻痹症似的,一瘸一拐地在攒动的人流中往前挪动,根本分不出东西南北,天上满天星,地上到处灯,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走。行人匆匆,满眼也看不到一个熟悉的面孔。这时,我才真正意识到,我已经真正离开了家,真正离开了妈妈,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心里真的好想哭!
大概是因为女孩生性胆小的缘故,我提着包,一步不离三寸,跟着他往前挤。原先那么优越、那么傲慢、那么不可一世的我,不知哪去了,竟乖巧得像只小羊羔,小心翼翼地跟放羊人。而他呢,就跟我亲哥一样,那么悉心,那么卖力,一边肩上背着两个大包,一边肩上扛着大被卷卷,膀弯里还套着两个小包,走得那么艰难,那么沉重,喘着粗气,还不时地回过头来看我,生怕我被挤丢了。
我没钻过火车站地道,在团场长到十八岁,连火车也没看见过,哪钻过这深洞洞?心里害怕极了!一害怕,嘴也不那么硬了,就没头没脑地问:“哎!这走到哪了?哎!走得对不对?哎!我们还是问问人家再走吧!”
他果断地告诉我:“不问。对着呢。就打这儿出口。”
“你走过吗?”我第一次喊他“你”。
“走过。那年,跟大(爹)来新疆,也是这样钻的。没错。走!跟着我!别说话!”他毫不客气地命令我跟他走,还让我别说话。妈也!还挺凶!
这时的我,一点也不敢嘴硬,老老实实地听他的(这时,也只有听他的,可心说,离开他,我都不敢动半步)。他那样果敢和老练,让初涉人世的我,不得不服,不得不觉得自己渺小和脆弱,不得不觉得以前的那种傲慢是多么的强词夺理和不堪一击。甚至,心里暗自庆幸,好者听妈的话,让他来送我。否则,这大包小包的,拖不动,扛不动,又不识方向,这会,也许东西丢了,也许钱被人偷了,不知都哭成啥样了呢!
跟着他几个弯儿一拐,忽见前方一片柳暗花明!灯火辉煌!啊!车站出口处好不热闹呀!
我抬眼一看,看到人头上举起一溜大大小小的牌子,都是各高校来车站接新生的。
打老远地,我看见一块牌上写着“陕西师范大学”几个字,就高兴得大叫:“哎!陕师大!那儿!哎!你看,在那!哎!有人来接我们了!太好了!”我高兴得跳起来,嘴里一个劲地哎,哎的,从人空中挤过去,挤到“陕西师范大学”牌子跟前,拿出我的入学通知书。
那些大学生们便热情地接待了我。
一个戴眼镜的高个儿男生,从我手里接下包,乒乒乓乓,迅速地往他们车上送。叫我们动作快些,说他们夜里还要接三趟新生哩。
另一个男生走过去,从他肩上往下拿包。问我:“哎王金秀,他是你什么人?你哥吗?”
我慌乱地点点头。
那男生又说:“那好,一起上车吧。学校有招待所。家属全部免费。”
他放下包。说:“不了。秀交给你们,我就放心了。我在车站上坐会儿,夜里一点,搭上海45次特快回新疆。”
那个戴眼镜的高个男生说:“明天天不亮就回呀?哇!忙啥?到了西安,还不好好玩玩?新疆那么远,难得来一趟嘛,去看看半坡呀、兵马俑呀、去华清池洗个澡呀、逛逛古城墙呀……来来来,上车上车!”
“不了,俺家里还有事,地里棉花开始拾了,俺爹俺娘忙不过来。”他说着,硬从车上往下跨。
车开动了。
那个戴眼镜的高个男生看我好像傻了,赶快捅我,说:“咦!王金秀,跟你哥说再见呀?”
“哥!……”我从车窗伸出手,觉得心里汪汪的泪,一下子都涌到了眼睛里,连忙用手捂着脸。
他一听,连忙转过身,笑着对我挥手。
我第一次看到他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