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原序
在家庭内外,教育的前景模糊不清,灰暗一片。科学应作为教育的主要学科,拉丁文、现代语言、数学等学科必须改革,自然和手工应用于训练学生的手眼能力,儿童必须学英语,了解历史和文学。另一方面,教育必须更加技术化和实用化。这些都是我们在这个领域中的得力措施。但是,我们没有统一的原则,没有明确的目的,实际上就是没有教育的哲学。正如一条小溪顺流而下,其下游的高度不会超过源头,没有任何一个教育实践能超出其背后的思想,这也许正是我们失败和对教育失望的原因。
许多年前从事教育研究的人,认为教育的方法由“律”所规定,这个“律”正逐渐被揭示出来。我们只能看到它的轮廓,仅此而已。它无处不在,渗透于儿童的家庭生活和学校生活中。它是一束光,能照出教育体系和教育实践有无价值。不仅如此,它还提供衡量教育方方面面的标准尺度。“律”是自由开放的,它吸收一切真和善的因素,毫无莫测高深之处。由“律”所指引的路径不断延续向前,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没有中止。毫无疑问,当我们理解“律”的时候,总要提及一些德国的思想家,如康德、赫伯特、福禄培尔等。“律”的另一个特征是自明的,即“关于绝对真理的最好的见解是它能满足每一个条件并接受检验”。我们希望我们的“律”能满足每个试验和调查的检验。
如果没有接受“律”,我们会回到福禄培尔或赫伯特,或者另一个学派,即洛克和斯宾塞。但他们的观点不能使我们满意。假设我们能够找到一个易于操作的、有效的教育哲学,为此,我们需要许多尝试,或多或少需要具有哲学的品性。
这样产生出来的教育理论,不需称其为心理学体系,但一定与时代的思想脉搏相符,一定视教育为生命的一部分,正如出生和成长、婚姻和工作是生命的一部分一样,而不是封闭的体系。这个理论,一定让学生在许多层面上与世界发生联系。教育家早已渴望建立这种联系,但他们的努力陷入这个或那个公理、理念上,没有一个宽广统一的思想基础来支持全局。我希望,对教育哲学所做的尝试性的努力,能使我们向传世之作靠拢,鼓励我们进入下一个尝试。我的中心观点或主体思想是:儿童是一个具备所有发展可能性和能力的“人”。一些教育思想家从这个核心观点出发,衍生出许多见解。这些见解含糊不清、零散,多为常识。一个可能是新的论点是“教育是一门关系的科学”。对我来说,这个观点解决了课程问题。教育的目的是尽可能多地把儿童置于与自然生活和思想的活生生的接触中。另外,由于具有一个或两个关键的自我认识,受过教育的人具有自治能力、追求和兴趣。我大胆地从两个层次上对教育问题给出一个解决方案,尽管是尝试性的和暂时的。
在我30~40岁期间,我勤奋不辍,努力建立一个具有哲理的、有效的教育原理。我用归纳法撰写文章,表达我的教育理念,我认为它们会被日后的一系列实验所证明。尽管心中忐忑不安,我仍愿意把我的劳动成果展现于世人,因为我知道在这个领域,有许多比我更有能力的耕耘者。“在天使不愿涉足的地方,脚印何等珍贵!”
在本套丛书的前言中,我加入了一个对教育理论简短的概述,论述不是很有条理,比较零散,这里涉及一点,那里涉及一点。这么多年来,不同的文章被“父母教育联盟”采用,期望让社会或多或少地了解连贯一致的教育思想。“真理的结论是伟大的,因而不能忽视对它的判断。”这些观点是:1.儿童生来是人。
2.他们不是生来性善、性恶,而是有向善或向恶发展的可能性。
3.权威与服从是两个方面,是自然而然的、必备的和基本的。但是——
4.两个原则受到儿童人格方面的限制,这条原则不应被侵犯,无论是出于爱或是恐惧,暗示或影响,或过度的自然欲望。
5.因而,我们受限于三种教育手段——环境、习惯和思想。
6.教育是一种情境,这并不是说儿童应该被孤立在所谓的“儿童环境”中适应和预备,而是我们应考虑到儿童自然家庭环境的价值,如人和事,应该让他在合适的条件下自由生活。把孩子的世界降低到“孩童水准”是愚弄孩子。
7.教育是纪律,这意味着养成习惯是必须的,无论是心智或身体的习惯。心理学家告诉我们,大脑的构造会对我们的习惯产生适应。
8.教育是生活,包括智力、道德和身体维护的需要。智慧由思想喂养,因而儿童应有宽广的课程。
9.但心智不是思想的储存,根据赫伯特的兴趣原理,每一个思想存储在类似“统觉团”的地方。
10.相反,儿童的心智并不仅仅是储存思想的囊,用比喻来说,一个精神机制,具有求知欲。求知欲是智慧的粮食,它能处理、消化、吸收思想,正如身体消化、吸收食物一样。
11.两者的差异并不仅仅体现在语句上。赫伯特的理论强调教育高于教师,教育是知识的预备,知识以顺序呈现。按这个理论来教育,有使儿童沦为接收器的危险。而教师的座右铭是“儿童学什么与他怎样学没有关系”。
12.但是,正常的孩子有能力处理各种知识,我们必须给他全面和广博的课程体系。注意,仅在这种情况下提供知识是至关重要的,即如果概念不先导入,事实就无法呈现。
13.教育是关系的科学,即儿童与大量的事物和思想有自然的关系,所以我们必须开设体育、自然、手工艺、科学和艺术等课程,这些都是活生生的书。因为我们的职责不是教给儿童所有的知识,而是帮助儿童启用“那些天生的、能适应周围环境的生存方式”。
14.应给予儿童道德自治和智力自治的能力,也即是使他们认识意志之路和理性之路。
15.意志之路——应教给儿童:
(1)区分“我想”与“我愿”。
(2)有效的意志之路是使我们远离我们想要的但不合目的的事。
(3)使我们远离的最佳方法是思考和做一些令人愉快的、有趣的事。
(4)通过这种方法,意志得到休息,然后会以新的活力开始工作。这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对意志具有辅助作用的转移注意的方法,它的职责是安抚工作一段时间的意志,然后我们可以重新运用意志。暗示(甚至自我暗示)对意志的辅助作用是消极的,因其具有愚弄和僵化性格的趋势。自发性是儿童个性发展的条件,人类天性需要成功与失败两方面的训练。
16.理性之路——应教给儿童不要过于自信地依靠“他们自己的理解”,因为理性的功能是给出:(1)数学真理的逻辑演示;
(2)被意志接受的原创思想的逻辑演示。在前一种情况中,理性也许是不会犯错误的向导,但在后一种情形却并不如此。因此,无论原创思想正确与否,理性都会用确凿的证据来证明。
17.因而,当儿童成熟后能理解这样的教训时,我们就应教给他们:作为一个人的主要责任是接受和拒绝一些思想和观点。为此,我们应教给他们行为举止的原则和适合于他们的广博的知识。这三条原则(15、16、17)能使儿童避免思维不严密和莽撞的行为,避免生活中的不如意。
18.儿童的智力生活和“精神”生活不能分离。应让儿童知道圣灵不断地与他们的灵魂接触,在他们所有感兴趣的事情上,在生活的责任和欢乐上,圣灵是永恒的帮助者。
夏洛特·梅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