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如果将某人的心视作太阳,就注定要承受刺眼的疼,也一定会经历泪流。
但有太阳终究是件好事吧,能像夸父一样因为追逐而毁灭,听起来已够壮美。
1
“所有人都显得很寂寞,用自己的方式想尽办法排遣寂寞,事实上仍是延续自己的寂寞。寂寞是造化对群居者的诅咒,孤独才是寂寞的唯一出口。”——马尔克斯《百年孤独》
人一般都怎样比喻孤独?你的脑中肯定出现过一潭死水,一株枯萎的盆栽,一条翻着白肚子漂在水面的金鱼……孤独好像理所应当地长着一张丑陋的脸,照镜子的时候让人极不情愿去面对。
孤独的状态是什么?通常是一个人待着,看起来好像没什么事做,或者独来独往,没什么朋友。我在小说里常常看到这样的形象,比如在读村上春树的《1Q84》时,男女主人公经历着平行世界所带来的巨大的孤独感。有时候我们好像会觉得自己也是身处平行世界中的一个,另一个世界里有你想要的生活,你爱的人也住在那儿,一个你意识中永远无法与之产生交集的乌托邦,于是你感到无边的寂寞。
我认为寂寞是孤独的第一个表象。寂静得没有声音的住所和一个落寞的背影几乎是绝配。但我们有很多方法排遣这种感受。与朋友相约出门玩乐,或者让自己完全沉醉在一件事中,或许是你的爱好,或许是你的工作。但就算你是社交高手、工作狂,甚至是充满天分的艺术家,当你无所事事的时候,你仍然觉得不自在,或者说你根本就是在通过种种活动逃避,逃避人很容易感到寂寞这个事实——那些消遣方式的效用都是十分短暂的。
作为人类,对事物周期性的热情消退后,会开始怀疑自己在做的各种各样的事情是否有意义。工作和生活的目的浮于表面,如果不依赖这些东西,有什么可以真正带来慰藉,填满自己?在生活像海绵一样渐渐有了洞孔时,空虚顺势产生了。它是孤独更高级的表象。人们会通过大吃大喝、疯狂购物来满足欲望,填补空虚的感觉,但快感非常短暂。然后人们会利用情感关系,利用性爱这种更具扩张性的欲望来试图解决这一矛盾。性是抵达天堂最快的途径,用性爱来填补空虚似乎是最合理不过的方式,但人类内心的空虚并不是大面积的,它是干涸的裂痕,是一些难以名状的瘙痒。这样的空虚是由微小的寂寞日积月累而成,肉欲带来的难以抗拒的诱惑,却像洪水猛兽般猛烈,会冲破内心的隘口,让空虚决堤。
尝试过的人最终都会知道这是对肉体和情感的透支。一时的放浪形骸难以填补长久的空虚。
我们在这些孤独的表象中,消耗着肉体和精神,慢慢把自己掏得更空。原因是什么?是惯性地排斥孤独感,把它想得太过消极,而不去认清它的实质。有谁没在体验着孤独呢?从小到大从始至终每天陪伴我们最多的就是孤独。存在即合理,上帝既然把这种情感根植在我们心中,那一定是一种慷慨的给予。
有没有吃过酒心黑巧克力?黑巧克力质感硬,味苦浓。当味蕾将这种味觉信号传递到大脑时,或许难以产生愉悦的感觉。而有些人已经吃到了酒精,却大惊小怪地觉得难以忍受。其实无论在任何阶段放弃品尝,你都没有机会再去回味,个中滋味绝不仅仅是酸苦,而是绵长的香甜醇厚,让人心醉。就像孤独,被我们既定印象中的寂寞和空虚的外在味觉所包围。但透过它们你可以尝到孤独的回味。我们为情绪的表象而终日感到苦涩,不过是自己从未让心好好沉淀一回。
2
哪怕是擅长表演的人也会有人群恐惧症。
我原本以为这属于间歇性精神病的一种。
我从小就不害怕上台唱歌,也不怕当着大家的面诗朗诵。因为那些是我所擅长的事,加上天生表现欲强,随时想展示给他人看。其实我一直认为没有表现欲的人是不存在的。人人都想得到正面的注意,除非在某些需要展示自我的场合留下了被嘲笑的阴影。表现只是为了确定自己是否擅长某些事,或者表现的效果是否能活跃气氛。
但有一种情况与之矛盾。当你一个人走在街道上,或一个人去餐馆吃饭,看似稀松平常,但别不承认,那种感觉一定如坐针毡般煎熬。因为这个时候你好像没有理由表现一些自己的个性,你面对陌生人群无话可说,与世界暂时失去具体的连结。但你的表象依然要接受每个目光的评断,这时候,没有表演任务的表演者同样会害怕被注视,没有立场、赤裸地被注视。其实真相是你害怕看到别人眼中的自己,有着缺陷和苍白。这样看来,在合适的场合能充分展示自己,虽然令人有些紧张,倒是件踏实的事情。
矛盾存在于任何人身上。这种不安的矛盾会永远地存在。没有绝对的安心与不安。缺乏和拥有同时存在着,它们存在于一个共同体里,或许不在一个层面上。就像喜剧天才的人生往往孤独缺乏幽默,百万富翁也很有可能找不到朋友共进下午茶。
3
中学时代有段时间喜欢上Lisa Ono的歌。她的曲风几乎都是Bossa Nova,不仅清新,还带着善解人意的甜美,也有热情融入其中,是拉丁乐的一种。每每听到都可以洗涤糟糕的心情。所以朋友每次问到我最喜欢什么样的音乐时,我都会毫不犹豫地说自己最喜欢Bossa Nova。
突然某天,在某个咖啡馆听到小野丽莎弹着吉他唱歌时,再翻翻自己手机里存的歌,没有一首是她的。
我绝对没有贬低她的歌的意思。她的歌一如既往地清甜隽永,好听入耳。只是对于我个人来说,没有那么喜欢了。
原来,曾经称得上最喜欢的东西,有一天会变得很陌生,需要别人的提醒才能记起来。
这种微妙的感觉让我很触动,怅然若失,但很轻、很淡。到现在偶尔还是会听Bossa Nova,但很难再将它列为自己最喜欢的东西,甚至不会储存在日常可及的范围内。
时间终于把喜欢冲淡了。
4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手机很容易没电,发现大家的都一样。
科技在大步往前跑,又在小地方偷懒。于是顺理成章地有了便携式电源这种聪明的发明。
我前后买了大概三四个,派上用场的零个。我甚至不知道它们现在在家里的哪个角落睡觉。
依然还是习惯于出门时,对着即将out of battery的手机一惊一乍、大呼小叫。然后向有便携式电源的朋友求救。
后来我认真总结了一番自己的这种情况。
第一次,我买了一个价格不菲的,黑色、很薄的,据说使用极其方便的某品牌电源。但后来觉得自己完全被欺骗了,因为它用起来让人头痛欲裂,我是轻度电子白痴,但它的难用程度至今让我觉得一般人也很难解决。
第二次,是一个白色的、小巧的圆形电源。我一共把它带出去过三次,一共三次忘记带连接的数据线。后来果断放弃没有再去理会。
第三次,至今我还不知道我买的那个电源具体的触感,因为它的包装壳我觉得我没有办法徒手打开,至少看上去就很艰难,所以到现在还没有拆封。每次都告诉自己下次出门时一定拆开带上,但每次出门都匆忙得连瞥它一眼的时间都没有。
然后出门在外每次手机没电的时候,都会向朋友撒谎,抱怨便携式电源太容易坏了。把责任干干净净地推到便携式电源身上。
我无法忍受自己,直接揭开了谜底:懒惰、自我怀疑、胆怯、拖延、迁怒……这些统统来自我自己。便携式电源是无辜的!
这些毛病在我的体内像癌细胞一样扩散,我一度以为这些小事都不算毛病,但当它们渐渐反映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事情上时,我开始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因为这些毛病一旦牵扯到与别人有关的事情上,后果就变得严重起来。严重得让人后悔为什么不早点改掉这些毛病。
由总是不带便携式电源这样微小的事情,意识到自己的问题,觉得很幸运!就从最小的地方开始改吧,由浅入深,潜移默化,一定能根治性格的各种疑难杂症。
5
私家侦探和特工都很爱穿风衣。
在我的世界里,看电影留下的印象赋予风衣一种神秘与冷酷。
大翻领、长摆,利落又飘逸。
高中时,太过迷恋风衣。在秋天快来的时候(秋天是最适合穿风衣的季节),我攒了几百块钱,走街串巷也没买到心目中最中意的款式。秋天已过了,终于在快过年的时候,我买到了一件很诡异的淡紫色的,没错,是淡紫色的,风衣样式的棉衣。我满心欢喜地脱光了所有衣服,站在试衣间的镜子前面,只穿着它也依然显得臃肿。它始终是件棉衣,并且一点也不御寒。因为当时购买衣服的渠道太有限,我还是咬牙买下了这件风衣款式的棉衣。
我穿过两次,一次是走在学校的林荫大道上,幻想有清风拂面,风吹过来,下摆会飘起来。但一直没有风,根本没有。并且因为颜色真的很特殊,被议论了一路。第二次是穿着去烧烤店聚会,结束后沾满了油污,就再也没穿过。
我至今也没买到一件像样的真正适合我的风衣。
但我会一直喜欢它的,就像看到电影里的人,穿着风衣,走路带风。
就像喜欢自由那样。
6
我们这一生中可能会谈无数次的恋爱,也会对若干人产生感觉,荷尔蒙会根据不同时候、不同状态的需求而分泌。但不得不承认,大多数的爱情是一种自身的需要,是干涸的心需要浇灌。而与这种需要不同的是,一定有这么一个形象,它来源于你大脑皮层上的兴奋的神经元,是你对异性(或同性,根据性取向而定)的感知、印象以及美学概念综合作用后产生的一种独一无二的、你所认为的完美产物。它一定具有某些你痴迷狂恋的特征,比如鼻孔的形状要细长、头发柔软、身材高瘦等等。这些感觉都潜在而隐晦,会像深海里的鱼时不时冒出属于它的压力层,然后又潜回去。但大多数人都考证了,你所产生的意识来自于现实世界,所以你意识中形成的这么一个人,在世界上一定能找到对应的活体!你肯定以为你的想象是假的,只是理想主义,但当你看见了或遇到了这么一个人,你就会知道,原来有人与你潜意识中形成的人所对应。
多么令人兴奋和惊奇!这个时候我们开始慨叹缘分。
有人恰好完全符合你心中的那个完美形象,是概率学里轻易就可以解释的。但这种情况下你和对方一般是陌生的,不知道对方愿不愿意认识你,认识你之后对方又愿不愿意了解你。
和梦中情人相爱,似乎是个难题。
爱神的箭并没有射穿你们。
我们自己被内心的力单方面地驱动,忽略了部分客观现实和别人当下的状态,在自己的世界里演绎得不亦乐乎。人和人的心之间,隔着人群万千,爱神的箭也不一定百发百中。你发现自己就算得以与梦中情人接触相识,也无法走进他的内心。你会尝到失望的滋味,感受到冷漠。这种冷漠所带来的痛感,会将你折磨得血流不止。你越试图靠近、得到,就越容易撕裂自己。原来,这时的爱神,手拿尖刀,划破了你的梦。
其实有些人,只能留在梦中。让他住在你的心里,作为一种寄托永恒地活下去,不带来伤害,才是最完美的选择。
7
我始终觉得恋人同居是件极荒谬的事,为了图口中海誓山盟的一时之快,双双作茧自缚。同居不同于婚姻关系,没有责任作为契约,随时可以戏剧化地破裂。相处五年、十年,感情最终因为一些小事毁于一旦的鲜活例子我见得不少。一纸婚约都可撕毁,更何况口头的誓言。以为同居会使关系更亲密,那就大错特错了。把恋爱与生活琐碎混淆,让对方看尽自己的丑态,只会加速厌倦取代爱慕。距离太近,爱也会变成一种负累,保留一些空间给彼此呼吸新鲜空气吧。各人有各人的世界,你不能变成他生命中的氧气。
8
生活变得太快,太容易让人感到疲惫。苹果公司的计划废止制让用户不停地换手机,各种社交软件更新换代应接不暇,于是人们为了配合时代的节奏,把自己的步伐也调快了太多。信息爆炸让大脑疲乏,我们用精神的负荷作为享受快捷的代价:人变得浮躁,人们的情谊也变得很轻。我还是会留恋信纸和明信片的纸香。能沉下心来写封信给朋友说说心底的话,对方一定会很惊喜。长期吃快餐,人会肥胖,内心对情感的需求若越来越快餐化,同样,我们的心也会变得臃肿。负荷很重,却缺乏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