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 办理股票委托的报价技巧
1.我国常用的委托报价方式
(1)限价委托(LimitOrder)。客户向证券经纪商发出买卖某种股票的指令时,不仅提出买卖的数量,而且对买卖的价格做出限定,即在买入股票时,限定一个最高价,只允许证券经纪人按其规定的最高价或低于最高价的价格成交;在卖出股票时,限定一个最低价,只允许证券经纪人按其规定的最低价或高于最低价的价格成交。限价委托的一个最大特点是,股票的买卖可以按照投资人希望的价格或者更好的价格成交,有利于投资人实现预期投资计划,谋求最大利益。
(2)市价委托(MarketOrder)。市价委托只指定交易数量而不给出具体的交易价格,但要求按该委托进入交易大厅或交易撮合系统时以市场上最好的价格进行交易。市价委托的好处在于它能保证即时成交,相对于其他类别的委托报价方式而言,它消除了因价格限制不能成交时所产生的价格风险。根据各国股市交易的经验,机构投资者基于对市场信息的判断而对交易的即时性要求很高,这类投资者普遍采用市价委托报价方式;从买卖双方的交易比例来看,卖出时使用市价委托的比例要高于买进时的比例,表明投资者在出货时对时机的即时性要求较高,而进货时更多地使用限价委托。
2.委托报价的技巧
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股票时,报价十分重要。了解交易所竞价规则,掌握报价技巧对投资收益有很大帮助。无论在深交所还是上交所交易,成交价格遵循同一条原则,即“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在这两个“优先”中,“价格优先于时间”。下面我们来解释一下这两个原则。每一交易日中,任何一支股票都有买方和卖方,在交易系统中被分别排列在买盘和卖盘里,当买盘与卖盘的价位产生交叉时意味着交易成功了。
例如:市场上有三个人同时挂出某支股买盘,分别为:
A挂出10.20元共3 000股,B挂出10.20元2 000股,C挂出10元共1 000股;这时已有三个人挂出卖盘,分别为:D挂出9.98元共3 000股,E挂出10.20元2 000股,F挂出10.20元共2 000股。其买卖盘排列见表2-3。
表2-3 某支股票买卖盘排列
由于报价上买盘A出价最高,其委托得以先撮合成交,又由于卖盘以D出价最低,也可以先撮合。体现竞价原则中的“价格优先”。同时,因为D是先进入电脑的委托单,那么A和D的成成交价以D为准,按9.98元成交3 000股,体现了竞价原则中的“时间优先”。接下来B和E的条件符合,又以10.10元成交2 000股,而C和F则都因为期望值过高,无法成交,只能等待新的买盘和卖盘进入。同样道理,单向的买盘或卖盘价格上相同时,以委托单先输入电脑者先成交。
上述情况告诉我们,当你判断个股即将下跌时,应低填几个价位卖出自己的股票离场,而不应该为贪恋分毫之得失而招致更大的损失;当你判断个股即将上涨时应高填几个价位买入股票以得到继续上涨的利润,如果过分计较几分几毫的进货成本,则有可能因踏空而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