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民族区域自治
新中国成立后,五星红旗插上了帕米尔高原。从此,帕米尔高原上的塔吉克族人民摆脱了几千年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走进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
1949年9月25日,陶峙岳、包尔汉等给中央政府发电,宣布脱离国民党广州政府举行起义。10月11日,人民解放军先遣支队战车团部队进入喀什。24日,人民解放军战车团在固良、胡鉴的率领下,进入乌鲁木齐。1949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野战军第一兵团第二军四师十一团第一连在胡鉴团长的率领下进入塔什库尔干,将五星红旗插到了帕米尔高原上。塔什库尔干的各族人民不顾高原严寒,从四面八方来到这里,迎接给自己带来解放和自由的子弟兵。解放了的塔吉克族人民从此开始了光明、幸福的新生活。
中国人民解放军来到塔什库尔干以后,进驻各边防哨卡,不仅保卫边境安全,保障革命及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而且同各族人民亲密团结,帮助他们建立了民主政权,实行了民主政策。
中国共产党为解决好国内的民族问题,彻底消灭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逐步消除各民族在经济文化上存在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建立以民族平等为基础的新关系,使各民族共同繁荣,将马列主义民族理论运用于中国的具体实际,制定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195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领》。这项政策的实施使帕米尔高原又一次沉浸在了欢乐之中。
塔什库尔干县在解放初期,有塔吉克、柯尔克孜、维吾尔等6个民族居住,总人口的50%为塔吉克族,当时全县分为4个地区,除布龙口、恰隆外的其他两个地区人口的绝大多数为塔吉克人,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塔什库尔干地区的各民族之间建立了兄弟般的关系。1954年6月召开的塔什库尔干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考虑到塔什库尔干县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领》的原则,决定成立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为此成立了由21人组成的筹委会,西仁·伯克(塔吉克族)任委员会主任,金发祥和汗赛得尔干(塔吉克族,宗教人士)任副主任。筹委会成立后,便从各单位抽调了66名干部,派往各乡、草场、牧场,广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听取各界、各阶层的意见,筹委会多次召开会议,对自治县名称、区界(县界)和代表中各民族所占比例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当时,成立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筹备事宜也在积极地进行着。因此,这些问题是在兼顾大局的情况下进行讨论的,考虑到塔什库尔干县的布龙口、恰隆两地区居住的主要是柯尔克孜族人,遂决定将这两区划归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由于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及其实施原则和自治地方的权利得到了广泛的宣传,广大群众热烈拥护党的这项政策,积极支持自治,为筹备工作作出了贡献。经各族人民协商,选出了自己的72名代表,其中塔吉克族60名,占83%。
1954年9月17日,塔什库尔干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宣布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正式成立。筹委会就成立自治县的筹备工作向大会作了报告,大会就自治县行政区划、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比例及自治县名称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形成决议。塔什库尔干县从此称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大会经充分协商选举产生了自治县人民委员会,选举西仁·伯克为县长,任兴家为副县长,选举祖拉力(塔吉克族)等19人为人民委员。帕米尔高原塔吉克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终于实现了。1954年9月18日,在塔什库尔干县城举行了盛大的群众大会,热烈庆祝自治县的成立。中共中央原新疆省分局、新疆省人民政府和新疆军区等上级单位及各兄弟民族都派代表参加了大会,热烈庆祝塔什库尔干人民这个重要的日子。
同年,中共中央原新疆省分局、新疆省人民政府在塔吉克族聚居地区又建立了莎车县孜热普夏提塔吉克族乡、泽普县布依鲁克塔吉克族乡、皮山县垴阿巴提塔吉克族乡。1980年,成立阿克陶县塔尔塔吉克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