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居住习俗
蓝盖力屋内部
塔吉克人的房屋一般为土木结构的正方形平顶屋,塔吉克人称这种房屋为“蓝盖力”。据说,“蓝盖力”房屋是塔吉克族大诗人和伊斯玛仪派哲学家纳塞尔·霍斯鲁设计的,这种房屋比较宽大,没窗户,屋顶中央开有天窗。屋子里分为3个区域:中间为脚地,房门向阳,靠左墙角。进门后,有一面高度为1.5米左右的墙。过了这道墙,便是脚地。脚地中间是个大炉灶,天窗正好开在炉灶上方。一是便于采光,二是便于排烟。冬天天窗是封闭着的。室内四周为土台。过去塔吉克牧民大多过大家庭生活,由于条件的限制,全家老小饮食起居都在这“蓝盖力”屋里,屋内不分间,近门的侧边为长辈睡觉和招待客人的地方,另一侧为晚辈卧处。炉灶对面稍狭,一般堆置物品,也可睡人。两面睡觉的地方常铺毛毡,白天被褥叠在墙边。过去一般没有桌椅和床等家具,人都在类似的土台上坐卧、饮食和休息。
蓝盖力屋外部
“蓝盖力”屋顶用作晒台,中间高,四边稍低,以便雨水下流。塔吉克人的一切红白喜事都在“蓝盖力”屋里举办。经济条件宽裕、人口多的人家,还另有客房和卧室。有些人家还围绕“蓝盖力”屋修建走廊、宽大的屋檐(形同凉棚)等附属建筑。“蓝盖力”屋周围一般建有牲畜棚圈和草房,另有院墙,房院周围种有树木。
塔吉克族还通过“蓝盖力”房屋的长、宽、高度和柱子的数量来表达其信仰观念。如房屋的长度和宽度均为7米,表示伊斯玛仪派的7个伊玛目;房屋的柱子为5个,表示伊斯玛仪派“潘吉台尼”,意为“五人”,即穆罕默德,阿里(穆罕默德的女婿),法蒂玛(穆罕默德之女),哈桑(阿里与法蒂玛的长子),侯赛因(阿里与法蒂玛的次子)等五人。
厨房屋
“卡帕”是塔吉克族居民夏天在草场住的房屋。用石头和草皮砌墙,木料盖房顶,正面为方形。房门设在向阳墙的中间,进门两侧修有土台,该处为卧室。屋子中间设有炉灶,炉灶正上方有天窗,左设有横矮墙,各长约2米,矮墙内侧是厨房。“卡帕”是放牧人远离村庄看护庄稼或放牧时暂时居住的住处,故其造型较粗糙简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