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汽车分类
1.2.1 国家标准分类
图1.2 汽车类型
2002年3月1日,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汽车分类的两个国标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和GB/T15089—2001(《机动车及挂车分类》)正式执行。
1.国标(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将汽车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两大类。
乘用车(Passenger Car),在设计和技术特征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这种车社会拥有量最多,广泛被家庭使用。
商用车(Commercial Vehicle)在设计和技术特征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商用车分为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非完整车辆和货车非完整车辆五类。客车在设计和技术特征上是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个。货车是一种主要为载运货物而设计和装备的商用车辆,它能否牵引一辆挂车均可。半挂牵引车装备是有特殊装置用于牵引半挂车的商用车辆汽车类型如图1.2所示。
国标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是适用于一般概念、统计、牌照、保险、政府政策和管理的依据。
2.国标《机动车及挂车分类》(GB/T15089—2001)将机动车辆和挂车分为L类、M类、N类、O类、G类。通常将M类、N类、M类与O类组合,N类与O类组合,G类机动车都称为汽车。
L类机动车,指两轮或三轮机动车。根据车速不同,L类机动车又分为五种类型(如表1.1所示)。
表1.1 L类机动车的类型
M类机动车。指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根据载客数量不同,M类机动车又分为三种类型(如表1.2所示)。
表1.2 M类机动车的类型
N类机动车。指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根据设计的总质量不同,N类机动车又分为三种类型(如表1.3所示)。
表1.3 N类机动车的类型
O类机动车,指挂车,包括半挂车。根据挂车的设计总质量不同,O类机动车又分为四种类型(如表1.4所示)。
表1.4 O类机动车的类型
G类机动车。指M类和N类中的越野车。
国标GB/T15089—2001(《机动车及挂车分类》)主要用于型式认证,是型式认证各技术法规适用范围的依据。
1.2.2 市场行为分类
市场行为对汽车的分类是受我国GB9417—19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已失效)的影响和汽车制造公司根据市场营销需求做的宣传形成的。这类分类具有较强的习惯看法和浓郁的商业气氛,它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且在不断地发展。这种分类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不具有法律范围内的依据。
1.按用途分类
这类分法基本以国标GB9717—1988(《汽车产品编制规则》)(已失效)为依据进行。
货车——主要用于运送货物,有些也可以牵引全挂车的汽车。具体可分为:微型货车、轻型货车、中型货车和重型货车(如图1.3所示)。
图1.3 货车
越野汽车——主要用于坏路或无路地区的全轮驱动、具有高通过性的汽车,也可牵引挂车。具体可分为:轻型越野汽车、中型越野汽车和重型越野汽车(如图1.4所示)。
图1.4 越野汽车
自卸汽车——以运送货物为主且具有可倾斜货箱的汽车。具体可分为:轻型自卸汽车、中型自卸汽车和重型自卸汽车(如图1.5所示)。
图1.5 自卸汽车
牵引汽车——专门用来牵引挂车的汽车。具体可分为:半挂牵引汽车和全挂牵引汽车(如图1.6所示)。
图1.6 牵引汽车
专用汽车——装置专用设备,具有专用功能,用于承担专门运输任务或专项作业的汽车。具体可分为:箱式汽车、罐式汽车、起重举升汽车、专用自卸汽车、仓栅式汽车和特种结构汽车,仓栅式汽车(如图1.7所示)。
图1.7 仓栅式汽车
客车——具有箱型车厢,主要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行李物品的汽车。具体可分为:微型客车、轻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和特大型客车(如图1.8所示)。
图1.8 客车
轿车——用来载送人员及其随身行李物品,且座位布置在两轴之间的四轮汽车。具体可分为:微型轿车、普通级轿车、中级轿车、中高级轿车和高级轿车(如图1.9所示)。
图1.9 轿车
半挂车——车轴置于车辆重心(当车辆均匀受载时)后面,并且装有可将水平或垂直力传递到牵引车的联结装置的挂车,主要运输体积大,且不易拆分的大件货物。具体可分为:轻型半挂车、中型半挂车、重型半挂车和超重型半挂车(如图1.10所示)。
图1.10 半挂车
SUV——全称为Sports Utility Vehicle,即“运动型多功能车”。这类车既可载人,又可载货,行驶范围广,具有豪华轿车的功能。SUV采用四轮驱动(也有两轮驱动),一般前悬挂是轿车车型的独立螺旋弹簧悬架;后悬挂则是非独立钢板弹簧悬架,离地间隙较大;在一定程度上既有轿车的舒适性,又有越野车的越野性能(如图1.11所示)。
图1.11 SUV汽车
皮卡——PICK-UP,又名轿卡,是一种带有轿车车头和驾驶室,又有敞开式货厢的车型。其特点是兼具轿车的舒适性和货车的运载能力,动力强劲、适应不良路面能力强(如图1.12所示)。
图1.12 皮卡
2.按结构分类
这类分类法主要以车辆的结构形式特点进行,种类比较多,列举几种如下。按汽车行走方式分类:轮式汽车、履带式汽车、半履带式汽车。
按动力装置分类:内燃机汽车(含汽油机、柴油机)、电动汽车、燃气涡轮机汽车。
按发动机的位置分类:前置发动机汽车、后置发动机汽车、中置发动机汽车。
按驱动方式分类:前轮驱动汽车、后轮驱动汽车、全轮驱动汽车。
按发动机的位置和驱动方式分类:前置前驱动汽车(FF),即前置发动机前轮驱动汽车;前置后驱动汽车(FR),即前置发动机后轮驱动汽车;后置后驱动汽车(RR),即后置发动机后轮驱动汽车;中置后驱动汽车(MR),即中置发动机后轮驱动汽车。
按有无车架分类:承载式车架汽车、无承载式车架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