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进出口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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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其他贸易术语的解释

国际商会《2010年通则》中的其他5种贸易术语简要介绍如下。

4.3.1 EXW术语

EXW的全称是Ex Works(…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交货地点)。按照《2010年通则》的解释,EXW术语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如工厂、车间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需将货物装上任何前来接收货物的运输工具,需要清关时,卖方也无须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买方负担自卖方所在地提取货物至目的地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因此,这个术语是卖方负担最少而买方责任最大的术语。

该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以使用多种运输方式。它适合国内贸易,而FCA一般更适合国际贸易。

使用EXW术语,卖方对买方没有装货的义务,即使卖方装货,也是由买方承担相关风险和费用。同时使用EXW术语,卖方无义务安排出口通关,如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时,则不建议使用本术语,而应使用FCA术语。

4.3.2 FAS术语

FAS的全称是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按照《2010年通则》的解释,FAS术语是指当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边(如放置码头或驳船上)时,即完成了交货。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到船边时发生转移,同时买方承担自那时起的一切费用。该术语仅用于海运或内河水运。

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地点交货前的风险和费用,而且这些费用和相关作业费可能因各港口惯例不同而变化,因此《2010年通则》中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清楚地约定指定装运港内的装货点。而《2000年通则》中就要求使用FAS术语时由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

当货物装在集装箱里时,卖方通常将货物在集装箱码头移交给承运人,而非交到船边。这时,FAS术语不适合,而应当使用FCA术语。

4.3.3 DAT术语

DAT的全称是Delivered at Terminal(…named terminal at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输终端交货(……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按照《2010年通则》的解释,运输终端交货是指当卖方在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指定运输终端将货物从载货运输工具上卸下,并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运输终端”意味着任何地点,而不论该地点是否有遮盖,如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或公路、铁路、空运货站。卖方承担将货物送至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并将其卸下期间的一切风险。同时,D AT要求卖方自负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

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地点交货前的风险,因此《2010年通则》中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清楚地约定运输终端或在约定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范围内的具体交货地点(如果可能的话)。并建议卖方获取的运输合同也应能够准确地满足该项需要。

此外,如果双方希望由卖方承担将货物由运输终端转移和搬运至另一地点的风险和费用,则应当使用DAP或DDP术语。

该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使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4.3.4 DAP术语

DAP的全称是Delivered At Place(…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按照《2010年通则》的解释,DAP术语是指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仍处于抵达的运输工具之上,且已作好卸载准备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为交货。卖方承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的一切风险。

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地点交货前的风险,因此《2010年通则》中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清楚地约定指定目的地内的交货点,并建议卖方取得完全符合该选择的运输合同。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目的地发生了卸货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偿付。

DAP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但是卖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因此,如果双方希望卖方办理进口清关、支付所有进口关税,并办理所有进口海关手续,则应当使用DDP术语。

该术语可使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4.3.5 DDP术语

DDP的全称是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按照《2010年通则》的解释,完税后交货是指当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仍处于抵达的运输工具上,但已完成进口清关且可供卸载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为交货。卖方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并且有义务完成货物出口并进口清关,支付所有出口和进口的关税和办理所有海关手续。

与EXW相反,DDP是卖方负担义务最多而买方负担义务最少的术语。

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地点交货前的风险,因此《2010年通则》中也特别建议双方在使用DDP术语时尽可能清楚地约定指定目的地内的交货点,并建议卖方取得完全符合该选择的运输合同。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目的地发生了卸货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索要。

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完成进口清关,则特别建议双方不使用DDP术语,而如果双方希望买方承担所有进口清关的风险和费用,则应使用DAP术语。

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国际商会《2000年通则》中的其他7种贸易术语简要介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