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发展机制
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是一个渐次递进的发展过程,其中关键的是要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机制的形成和完善,而这必然要发挥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动主体的作用。从实践中来看,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主体主要有3个:企业、市场及政府。当然,这3个主体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中的推动作用程度是不一样的。通常来说,尤其是在工业化还没有完成的发展中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发展战略是在政府主导下推进的,所以政府是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必不可少的第一推动力。但是,政府推动力只是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机制形成的前提,而完善的市场机制和微观主体持续的创新能力则是保证信息化和工业化长期融合的基础。
3.4.1 企业主导机制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是工业化、信息化的主体,同时也是一种资源配置主体。作为一种最重要、最基本的社会经济主体,无论是在过去、还是现在乃至将来,企业数量的多少、质量的高下对一国经济发展水平、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等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只有在企业层面实现了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才可能实现产业层面和宏观社会层面的两化融合。因此,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微观主体是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机制形成的有效载体。
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机制中起主导的作用是企业的原因有以下4个方面。
(1)企业不仅是信息化、工业化的重要生成者,还是信息化、工业化的最终消费者和受益者。相对而言,企业、政府、居民三者中,企业最具发动信息化、工业化的利益刺激性和实力上的可能性。离开利益谈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是不现实的。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过程中,谁获利最大,谁就最具积极性去推动两者的互动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本身有着应用和发展信息化的激励作用,在具有商品化的信息技术成果出现时,企业承担着将其应用和发展的功能。
(2)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的微观主体是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企业不仅为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发展创造了大量新的供给,拓展了新的需求空间,而且还通过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改进和制度创新,使信息化和工业化交互作用从技术层次深化到经营和制度层面,大大拓展了信息化和工业化交互作用的活动内容和范围。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微观主体必须具备3个基础条件:① 合理的产权制度安排,这标志着企业拥有严格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从而为技术创新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② 丰富的人力资源和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拥有知识和特殊技术的人才,培养和吸引创新型人才是企业持续创新的不竭之源;③ 完善的社会组织网络,这意味着企业拥有良好的外部支持系统,与金融、科研、政府部门等机构关系融洽密切。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微观主体,如果是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那么它就会为信息化和工业化的互动发展创造大量创新技术的供给,如果是从事传统产业的企业,那么它也会在创新中为信息化发展提供大量的市场需求。
(3)从风险性来说,在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和升级过程中,产业的形态、服务的内涵都在时刻发生着变化,能够以足够的灵活性承担这种风险的只可能是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对互联网机会的反应更快捷,表现更出色;创业失败对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威胁则较小。
(4)从政府职能转换的大趋势来说,政府应该从具体的事务中脱身出来,集中精力于外围的法制、体制和机制的完善。
企业使得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从两个方面来展开。一是在工业化过程中发展壮大起来的企业走“e转型”的信息化道路。其目的是为了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更好追求经济利益,符合“经济人”假设。具体表现为两点:① 在传统工业基础上发展壮大起来的企业进行自身信息化改造,实现由传统企业到现代信息企业的转变;② 传统企业多元化发展,在工业化基础上涉足信息产业,直接发展信息产业,推动信息化进程。二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企业由于市场需求、规避风险的需要,或涉足传统产业,或提高其针对传统产业的应用性和服务性,从而提高传统产业的生产率,进而提高工业化水平。
3.4.2 市场推动机制
发达国家的信息化,是在已经实现了工业化的基础上进行的,他们的信息化得益于传统产业的弱化,其信息化和工业化的交互作用在更大意义上体现为信息化对工业化的替代和改造。在市场化利益机制的作用下,发达国家通过产业的国际转移,使资本等社会资源要素快速地由传统产业向信息产业转移,从而促进了信息产业的发展,并加快了工业化向信息化的转化。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和信息化交互作用发展过程中,市场机制的作用不如发达国家来得直接明显,这不仅因为其市场机制本身不够成熟,而且还由于当信息化还不是工业化发展的自然结果,信息产品还带有某种“共同产品”属性时,市场机制的失效在所难免。这就意味着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的初期,市场机制的影响力并不大,但随着两者互动发展的加快,市场机制的作用将日益增强并逐渐成为核心因素。中国是典型的转型经济体,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地位正在逐步确立起来,所以市场因素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机制形成中的核心地位也是指日可待的,完善市场机制也是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关键。总之,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靠外力来推动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从长远看,必须靠经济系统本身内在的动力来推动,这就是市场化。也就是说,市场推动机制是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机制形成的核心。
市场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机制中起推动作用,市场体系是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机制的舞台和重要保障,其中资本市场、信息市场、技术市场、劳动力市场起着重要作用。
第一是资本市场。成熟健全的资本市场,一方面可以集合工业闲置资金投向信息领域;另一方面,信息产业中的大量盈利又有利于反哺有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工业企业,以便更加有效地利用资源。与工业化时代相比,就企业信息技术创新而言,对资本市场必须从两个方面加以重视:一方面是对证券市场的利用,尽快启动创业板,使具有市场潜力的信息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中小型的信息技术企业必须抓住这个机遇,到证券市场上筹集资金;另一方面是建立健全风险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即把资金投向蕴藏着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研发领域,旨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商业化,以获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行为。风险投资的主要功能是支撑和促进高技术产业等一些有良好发展前途的高风险、高收益的产业。风险投资者根据产业的不同生命周期(种子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协会1996年的一项统计:在风险投资所资助的628个项目中,信息产业占65%以上。风险投资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加速创新成果的商品化,增强传统产业对新技术成果的吸纳能力,带动传统产业的技术和产品结构调整。风险投资基金对信息技术的创新及其产业化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只有发展资本市场,才能为信息产业化和产业信息化的应用提供资金上的保证。此外,用政府风险投资资金带动民间资金,以少量资金启动大量闲置资金,组建政府投资企业性质的风险投资公司。另外,鼓励银行、券商、保险公司等多种渠道筹集风险投资基金,可借鉴国外模式,采取由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科研实体联合组建的形式。
第二是信息市场。企业必须时刻关注消费者、市场、竞争对手、政府、国际环境、员工等所有方面的变化。企业可以通过对国内外市场的信息收集,来调整生产,进行满足市场新需求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也可以通过信息的沟通达成技术创新的合作和利益的分享。因此,完善的信息市场可以降低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使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在各个环节都可以做到目的性、现实性、战略性的统一,使得创新行为避免了盲目,变得科学、合理和可行,从而利于信息化与工业化的互动发展。
第三是技术市场。技术市场是技术交易和扩散的重要渠道。技术产品是重要的商品,技术成果必须在创造者和使用者之间进行交换,才能体现出它的真正价值和作用,才能使一项技术以最大效率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信息技术作为高新技术的一种也是如此。信息化与工业化互动发展首先反映在企业战略选择上。为了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上生存与快速增长,企业或者通过生产和营销的集约化、规模化,追求规模经济效益;或者通过内部成长或外部扩张,盘活所属的工厂及营销、管理部门的资源,节约单位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效率。不可忽视的是,无论追求哪一种经济效益都是需要技术性条件的,如在现有产业或新的产业领域中使技术领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等。因此,借助于技术市场使信息技术进行有偿交流,不但可以延长使用该技术生产的产品寿命,有效降低经营风险,提高信息化、工业化水平,而且也有助于企业回收资金,进行再次技术创新。在健全技术市场的同时,应注意与其配套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的完善,包括营利性信息咨询公司、信息科技公司以及政府部门的有关机构,这些部门专业性强,对信息化动态把握比较准确。
第四是劳动力市场。健全的劳动力市场,有利于劳动力要素在市场上的充分、完全自由流动,这是信息化与工业化互动发展的先决条件。没有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企业就不能很好地按照逐利原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能游离于各个不同行业(如工业和信息产业)。健全、逐利的劳动力市场还有利于充分吸纳剩余劳动力。而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有序转移是信息化与工业化互动发展过程中的一大难题,它直接关系到信息化与工业化能否成功地对接和良性地融合。
3.4.3 政府引导机制
信息化与工业化互动发展机制的形成和发挥作用还必须以政府导向为前提条件。这是由以下3个方面的原因所决定的。
第一,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看,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战略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必定要求调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也就是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这种调整既需要微观层面的各个企业和其他组织机构在制度和机制方面的转变,也需要调整宏观的国家层面的法制建设和体制改革,两种转变和改革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逐渐改变在社会内外压力下的被动调整,采取经过深刻的有前瞻性的分析,按照先进生产力的要求主动进行调整,政府导向必不可少。
第二,从现实看,发展中国家是在工业化任务尚未完成的条件下,面临着发展信息化的任务,是在工业化和信息化交互作用、融合发展情况下来实现经济起飞目标的。发达国家是在其工业化任务完成以后逐步进入、实现信息化的,其信息产业也是其传统产业发展经过一定阶段以后的必然产物。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和赶超过程来看,没有哪一个国家是在主要靠市场作用下去实现经济飞速发展的。发达国家和20世纪中后期的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发展经历告诉我们,若任由市场经济本身自然发展去先实现工业化,然后再进入信息化,只会扩大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之间的差距,更不用说在当今信息化已是全球趋势的时代背景下,存在内含于中国经济自身的信息化与工业化互动发展可能性的条件下,还任由“看不见的手”去指挥经济。
第三,从市场经济本身的局限性来看,市场经济发挥资源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的作用是需要一系列条件作为前提的:市场的完全竞争性、信息的充分性和要素的可流动性等。而现实中的市场是很少符合以上条件的,所以任由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实际中会有许多缺陷:一是短期中总需求与总供给的不一致导致经济的不良波动;二是第三方获得或承担交易双方某项交易行为的收益或损失而没有付费或得到补充;三是中长期的生产结构和需求结构可能会出现重大失衡;四是竞争机制通过优胜劣汰导致“马太效应”,扩大了社会收入差距,加剧了社会贫富悬殊程度,进而影响到社会稳定;五是有需求而没有供给,导致帕累托改进和潜在帕累托改进无法实现,应有的社会福利损失,等等。以上也称之为市场失灵。所以,在发挥市场主导信息化与工业化互动发展的过程中,政府的适度介入显得非常必要,它可以弥补市场失灵,更好发挥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但是政府也会有失灵的情况,既然政府可以弥补市场失灵,反过来,市场也可以弥补政府失灵。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市场主导的必要性。
简言之,信息化与工业化互动发展体现为一种积极的单向和双向两个方面的互动,政府在其中的导向作用尤为重要。政府导向作用主要体现在它不仅要平衡协调社会资源在信息化与工业化相关产业之间的配置,而且还要率先通过大幅度创造信息产品的供给体系及相关的支持系统,为信息化发展创造条件、开辟道路,并在加快传统产业发展的同时引导传统产业进行现代化改造,为信息产业发展不断拓展新需求空间。为此,在信息化与工业化互动发展机制形成之初,政府就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准备和积累各种条件,如建设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高网络通达程度和通信普及程度,扩大网络容量;加强信息化宣传和信息化知识的普及教育,特别是提高人们的信息化意识;加快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建设步伐;加大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构建和完善有利于信息化的环境和机制,重视培育信息化主体——在竞争环境中的企业;搞好服务和搞好基础学科研究,超越局部利益,承担战略性但没有直接经济效益而又非常重要的项目;购买处于产品生命周期早期的信息技术产品;政府要通过自身具有获得市场信息的优势向技术市场、资本市场提供应用、供求和预期等方面的引导,并提出优先发展或给予支持的信息产品领域,为信息化的推广和产业结构调整服务,同时政府应该不断完善专利制度,切实保护信息技术创新者的合法权益,使创新的收益有所保证;减少不确定性的风险,并通过财政上的支持和税收的优惠,鼓励信息产业的发展和企业信息化的应用;健全信息化法律法规体系,等等。如果没有这一系列的政府作用,信息化与工业化互动发展的基础环境就无法建立起来,信息化与工业化互动发展机制也就无法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