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双色典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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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上古史(13)

[五]《尔雅·释地》:东至于泰远,西至于邠国,南至于濮铅,北至于祝栗,谓之四极;觚竹、北户、西王母、日下,谓之四荒;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夷蛮戎狄的数目,《尔雅》和《明堂位》不同。《明堂位》是九夷、八蛮、六戎、五狄。但郑笺《诗·蓼萧序》,同现在的《尔雅》相同;注《周官·职方布宪》,又和《明堂位》相同。《蓼萧序疏》说:“数既不同,而俱云《尔雅》,则《尔雅》本有两文。”又说:“李巡所注的《尔雅》,是属于最后一种。”《周官·职方氏》,是作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职方》贾疏说:《尔雅》所说是夏制,《大戴礼》卢辩注,又说这是殷制。“夏之夷国,东方十,南方六,西方九,北方十有三。”我说夷蛮戎狄,是古代居于四方的异族之名。是以方位论,不是以种族论(见上章),现在要靠他考见当时的种族,既不可能。至国数,则郑志答商问,说“无别国之名,故不定”(《蓼萧序疏》)。其实这种部落,也未必能称为国家。要靠他考见古代的疆域,也做不到。所以数目字的异同,可以置诸不论不议之列。既然是按四方的方位说,不是以种族论,自然用不着添出闽貉两种来,所以《周官》是靠不住的。《王正义》引李巡《尔雅》注,九夷、八蛮等,都有国别之名,这个更不可信了。

以上几种说法,第[一]种是说黄帝足迹所至,上文说披山通道,未尝宁居;下文说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师兵为营卫。姑且不论他。第[二][三][四][五]种,都是说当时“疆域四至”的,[三]说明“四海”,[四]说明“四海之内”,较为精确;[五]把“四海”、“四荒”、“四极”,分做三层,更为清楚。咱们现在且从此研究起。《尔雅》郭注说:四极,“皆四方极远之国”;四荒,“次四极者”;四海,“次四荒者”。但是我有点疑心,《大戴礼·千乘篇》:“东辟之民曰夷……至于大远……南辟之民曰蛮……至于大远……西辟之民曰戎……至于大远……北辟之民曰狄……至于大远……”这“大远”,分明是次于四海的,不应反在四荒之外。再看邠国,《说文》引作汃,说“西极之水也”。

邠是西极,汃是西极之水,这个同没有解释一样。但汃、邠是同音字,邠就是豳,《释文》:“邠,本或作豳。”文颖《上林赋》注和《白贴》引《尔雅》,都作豳。是公刘所邑。濮铅,已见上章第六节;祝栗,邵晋涵《尔雅正义》说就是涿鹿的声转,涿鹿,见第三章第二节。把邠国和濮铅的位置校勘起来,也在情理之中。地方都不很远:孤竹则《汉书·地理志》说辽西郡令支县如今直隶的卢龙县。有孤竹城,比涿鹿远;西王母则《淮南子·地形训》说“在流沙之滨”,比邠国远;北户,后世的史传,还可考见是后印度半岛粤族的风俗,他们的户都是向北。比濮铅远;只有日下,指不出确实的地方,然而就三种比较起来,断不得远于太远,这么说,“四极”断不在“四荒”之外。参看朱绪曾《闲有益斋经论·西至于濮》一篇。郭注怕是弄错了的。我们可以疏通证明,说:

[一]《王制》的东海、流沙、衡山、恒山,是当时中国的边界;自此以外,谓之四夷。《禹贡》所说的也属于这一种。

[二]《尔雅》的泰远、邠国、濮铅、祝栗,是比这远一层的;黄帝所到的地方,和这一说相近。假定祝栗是涿鹿的声转。

[三]日下、西王母、北户、孤竹,是更远一层,舜时声教所到的地方,和这个相近。北发当作北户,不必说了。山戎在孤竹附近,春秋时还是如此。《大戴礼·少闲篇》,“昔虞舜以天德嗣尧……西王母来献其白琯。”都可以做证据。

但是还有个疑问,《尔雅》所说“距齐州以南戴日为丹穴,北戴斗极为空峒,东至日所出为太平,西至日所入为大蒙”又是什么地方呢?我说这个怕是“根据天象推算出来的,未必实有其地”。古人说天有九野《淮南子·天文训》。就说地有九州;《淮南子·天文训》和《地形训》。又斗九星主九州,见《续汉志·天文志》注。说地有十二州,天上也就有十二次舍;见《史记·天官书》正义。说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以三参物,三三为九……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淮南子·天文训》。就有大九州,比中国加八十一倍之说;《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载邹衍的说法。《史记》说他,“先列中国名山大川,通谷禽兽,水土所殖,物类所珍,因而推之,及海外人之所不能睹”,明系凭虚推测。大九州之名,见于《淮南子·地形训》。又《周官·职方》贾疏,“……但自神农以上,有大九州:桂州,迎州,神州之等。至黄帝以来,德不及远,惟于神州之内,分为九州,故《括地象》云,昆仑东南万五千里,名曰神州是也”。但都无从考校。可见得全是凭虚推测。无论那一个社会里,天文学总发达得很早。两极之下,“夏有不释之冰”,“物有朝生暮获”,见《周髀》。虽不必亲历其境,据着天象,都可以算得出来的。丹穴、空峒、太平、大蒙,不过就“戴日”、“戴斗极”、“日所出”、“日所入”之处,替他立个名目罢了,如何能指实其地呢?

以上所说,把古人所说中国疆域的大略,总算弄清楚了。但是还有一个问题,便是如上所说,就是古代“实力所至”呢?还是“实力所至,和声教所及,还是有区别的”呢?若说是有区别,那实力是“如何渐次扩充”的呢?实力所到的地方,还是“时有赢缩”的呢?还是“一进而不复退”的呢?那么,实力自然是“渐次扩充”的,而且决不能没有赢缩。要考见其中的真相,最好把“真正的封建”所及的地方,来做标准。古人所用封建两个字,意义实太广漠。真是征服异族,把他的地方,来封自己的同姓懿亲,可以称为封建。若本来是各居其国,各子其民,不过因国势的强弱,暂时表示服从,就不能用这两字。然而古人于此,都没有加以区别。但是夏殷以前,并此而办不到。那么,只得另想一法,把古代帝都所在的地方,来窥测他实力所至。帝喾以前,连帝都所在,也是茫昧的。

只有《帝王世纪》,于古代帝王一一载其年代都邑。然而这部书很靠不住,江艮庭说:皇甫谧所说的话,没有一句靠得住的。据第一章第四节所考,可见得尧舜禹三代,都建都在太原,而禹又兼都阳城,到桀还是在阳城的。商周之先,都是从如今的陕西,用兵于河南,得手之后,就直打到如今山东的东部,江苏、安徽的北部。至于河南的西南部、湖北的西北部,也是竞争时候紧要的地方。可见古代汉族的实力:在陕西省里,限于渭水流域;在山西省里,限于太原以南;在直隶省里,限于恒山以南;河南一省,除西南一部外,大概全在汉族势力范围之内;山东的东部,半岛部。却就是异族;江苏、安徽的淮域,虽是异族,总算是关系较深的;对于湖北,仅及于汉水流域,江域还是没有设开辟的地方。参看第四、五、六三章。周初封建的国,也还是如此。齐、晋、楚初封的时候,都是和异族接境的。秦、吴、越等国,是封在蛮夷之地。关于周代封建的国,可以参看《春秋大事表》中的《列国爵姓及存灭表》。长江流域和直隶山陕的北部、甘肃的东部、山东的东北部的开辟,都是东周以后的事;南岭以南,当时代还不过仅有端倪,到秦汉时代才完全征服的。看前文所说的事情,已经很明白了。咱们现在,更把秦朝所设的三十六郡哪几郡是战国时代哪一国的地方,来考校一下,便更觉得清楚。

太原、钜鹿、云中、雁门、代、邯郸,这几郡,都是赵国的地方。

上党、三川、颍川、南阳是周朝的地方,其余都是韩国的地方。

河东、东郡、上郡,这是魏国的地方。

南郡、九江、泗水、会稽、汉中、砀、薛、长沙,这是楚国的地方。

齐、琅邪,这是齐国的地方。

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这是燕国的地方。

此外巴蜀两郡,是灭蜀之后置的。陇西、北地两郡,是义渠的地方。内史所属,是秦国的旧地。南海、桂林、象三郡,是秦始皇并天下之后,略取南越的地方置的。见第二篇第一章。还有九原郡,也是并天下之后所置。三十六郡,据《汉书·地理志》。

【第八章】古代社会的政治组织

第一节 古代社会的阶级制度

三代以前的社会和后世大不相同,是人人知道的,但是三代以前的社会,究竟是怎样一种组织呢?

大凡天下之事,没有不由分而合的。古代交通未便,一水一山之隔,人民就不相往来,自然要分做无数小部落。既然分做无数小部落,自然免不掉争斗;既然要互相争斗,自然总有个胜败;“胜的人是征服者”,“败的人是被征服者”,社会上就生出“平民”、“贵族”两阶级,权利义务,种种不同。这是把古书随手一翻,就可以见得的。譬如《尧典》说“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九族,百姓,黎民,等级层次,分得很为清楚。但是天下无论什么暴力,总是百年或数十年就过去的;古代这一种阶级社会,却持续到数千年,这是什么道理呢?要明白这个道理,就不得不考察当时“贵族社会自身的组织”。

人类最初的团结,总是血统上的关系。这个便唤做“族”。所以《白虎通》说:“族者,凑也,聚也,谓恩爱相依凑也。生相亲爱,死相哀痛,有会聚之道,故谓之族。”所谓九族是:

父属四:各属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己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己之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女昆弟适人者为一族;妻族二,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这是今《戴礼》、《尚书》欧阳说。见《诗葛藟正义》引《五经异义》。古文家把“上自高祖,下至玄孙”,算做九族(《书·尧典释文》),则是九世,不是九族了。

再从竖里头算起来,就有所谓“九世”。这便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再由此而旁推之,就成了一篇《尔雅》上的释亲。《礼记大传》上所谓“上治祖祢……下治子孙……旁治昆弟……”是说得最概括的。有这横竖两义,就把血族里头的人团结起来了。

但是这种团结,范围究竟还不十分大;出于九族九世以外的人,又想个甚么法子呢?《白虎通》说:

宗者,尊也;为先祖主者,宗人之所尊也。

有了“宗法”,便把血族团体里头的人无论亲疏远近都团结了起来;横里头的范围也广,竖里头的时间也持久了。所以宗法,实在是“古代贵族社会组织的根柢”。

宗法社会里,最重的就是“宗子”。这个宗子,便是代表始祖的。譬如有个人,征服了一处地方,他在这地方,就做了王,这便是“太祖甲”。他的嫡长子,接续他做王的,便是“大宗乙”;他还有庶子“次乙”,分封出去,做个诸侯,这个便是“小宗”。但是因为他做了诸侯,他的子孙,也奉祀他做大祖;他的嫡系,接续他做诸侯的,也唤做大宗。那么,次乙的子孙,对于乙这一支,固然是个小宗;对于次乙的诸子,分封出去做大夫的,却是个大宗。做大夫的,傥然再把自己的地方分给子弟,也是如此。这个分封出去的次乙,便是《大传》所谓“别子为祖”;次乙的嫡系接续下去做诸侯的,便是所谓“继别为宗”。普通的所谓“宗”,本来是“五世则迁”的;这个“继别”的“大宗”,却是“百世不迁”。凡是大祖的子孙,他都有收恤他的义务;这许多人,也都有尊敬他的义务。那么,有了一个宗子,就把从始祖相传下来的人都团结不散,而且历久不敝了。《大传》所谓“同姓从宗合族属”。

单是把这许多人团结在一块,原没有什么道理,但是当时所谓“为祖”的“别子”,都是有土地的——不是诸侯,就是大夫——所以继“别子”而为“宗子”的,都有收恤族人的力量;他的族人为自卫起见,要保守自己族里的财产,也不得不尽辅翼宗子的责任。这件事情的内容:便是有一个人,占据了一片土地,把这土地上的出产和附属于这土地的人民的劳力,来养活自己一族的人。自己族里的人,便帮同他管理这一片土地上的事务。傥然土地大了,一个人管辖不来,便把自己的族人分派一个出去。这分派出去的族人,管理他所受分的土地,也用这个法子,这便是古代的“封建政体”。所以封建政体,是从“族制”发达而成的。

傥然一族的人,始终住在一处,并没有分散出去,这一处地方上,也并没有别一族的人和他杂居,原用不着这种法子。所以宗法之起,是为对抗异族而设的。

所以在古代,“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可以说做一串。所以说“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大传》。把一国的事情和一家的事情,看做一橛。所以看得“孝”那么重,——因为一个孝字,就把全社会——贵族社会——所以自卫的道理,都包括在里头。

所以在古代,天子要“抚诸侯”,诸侯要“尊天子”,也只是宗子收恤族人,族人尊敬宗子的道理。列国之间,要“讲信修睦”,也只是同宗的人或者同族的人互相亲爱,和全体社会是无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