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单证的管理
1.2.1 企业对单证的管理
1.单证管理的意义
(1)为履约提供保证。
(2)为统计分析提供原始资料,提高外贸工作管理水平。
(3)为查询和处理业务差错事故提供资料。
2.单证机构设置
单证机构设置类型如表1-4 所示。如何设置单证机构、配备单证人员,主要取决于企业的工作流程、规模、管理等方面的需要。目前,我国大部分贸易公司采用简单型方式。
表1-4 单证机构设置类型
3.单证管理的要求
(1)建立完备的单证档案管理制度。出口单证是出口业务活动的重要凭证,有时即使货物已出运,单据已交银行,外汇也已收妥,但事后由于各种原因,往往需要查阅这些单据的留底。例如,客户对品质、数量的索赔,运输纠纷起诉,进口清关时对单证内容提出异议,中间商对佣金事项的查询,开证行提出单证不符、拒绝付款……就要寻根究底,翻查底单直至原始凭证。
出口单据副本的归档方法:① 分散归档,由各分管环节分别将该环节缮制和经营的副本单据分类归档。例如,提单由办理运输的环节按运输日期归档,商业发票按发票号码分别由制单环节归档等。② 集中归档,在交单后将全套副本集中进行保管。
提示 业务量大、部门多、分工细的单位适宜于分散归档,业务量不大、工作线条比较简单的单位适宜于集中归档。
档卷的编排:以查找方便为原则。如采取集中归档的方式,可按合同号码编组,也可以按发票号码排列,各单位可视情况自行设计。
保存期限:因为诉讼时效多为货到后两年,所以档案保管的时限以2~3年为宜。
提示 除保留必要的书面资料外,还可充分利用计算机来加强单证管理。
(2)不断提高单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国际贸易日新月异,法律法规不断变化。应经常培训单证人员,使其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掌握最新的知识和操作技能。同时,结合对履约情况、客户发展等方面的考察,从审核督促、人员分工、工作考核、流程重组等多方面加以改进,使单证工作不断完善。
1.2.2 国家对单证的管理
国家相关部门监管外贸的同时,也直接或间接管理外贸单证。
例如,海关总署第17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海关对进出境船舶、航空器、铁路列车及公路车辆舱单的管理。该办法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简称舱单)是指反映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和装(乘)载舱单。进出境运输工具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内容应当包括总提(运)单及其项下的分提(运)单信息。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邮政企业及快件经营人等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统称“舱单传输人”),应当按海关备案的范围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理货部门、出口货物发货人等舱单相关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相关电子数据。对未按该法规定传输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的,海关可暂不予办理运输工具进出境申报手续。
上述舱单信息往往是根据货主提供的收货单、装货单汇总的,所以国家对舱单的监管逐渐加强,客观上起到了督促各外贸关系人认真缮制、使用和管理这类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