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后,在我国已经有了全体村民成功地罢免那些胡作非为的村委会的例子,这是通过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而实现的。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应当由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向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同时提交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诉意见。村民委员会(或上级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