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如何理解“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爱国”,是中华民族每个成员都应该具有的最基本的道德情感和道德信念,其内容主要包括热爱祖国,报效人民,维护国家统一,捍卫民族尊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守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具有的最基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义务,其内容主要包括学法、知法、用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明礼”,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公民道德修养的外在体现,其内容主要包括讲文明,懂礼貌,重礼仪,知廉耻,尊老爱幼,爱护公物,保护环境,讲究卫生,遵守秩序。
“诚信”,是做人的最重要、最根本的思想品质,其内容主要包括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讲信用,守承诺,公平竞争。
“团结”,是一切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必须具备的道德基础,是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集体之间利益和冲突的重要规范,其内容主要包括顾全大局,同心协力,同事和谐,邻里和气,家庭和美,民族和睦。
“友善”,是人类最美好的品质之一,是个人在社会中建立友谊、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其内容主要包括心胸开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互谅互让,扶危济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
“勤俭”,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美德之一,其内容主要包括艰苦创业,劳动致富,勤俭节约,合理消费,移风易俗,建设美好家园。
“自强”,是一个人适应现代社会竞争所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自律精神,其内容主要包括志向远大,刻苦学习,增强本领,提高素质,崇尚先进,不怕困难,积极向上。
“敬业”,其内容主要包括干一行,爱一行,钻研业务,提高技能,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形成良好的职业习惯。
“奉献”,是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具备的道德精神,是个人处理人与人、个人与社会利益关系的重要原则,其内容主要包括不计较个人得失,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公民义务,为社会、为人民多做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