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拔腰
1 项目概述
倒拔腰是云南省滇东北地区回族的传统体育项目,经常在节假日进行表演和比赛。现流行于昭通市昭阳区小龙洞、守望乡及鲁甸县桃源乡一带。
2 基本技术
倒拔腰比赛时,双方运动员(限两人)面对面站立成骑马桩式,两手两腿交叉,侧身各反搂对方腰部,形成倒拔腰的姿势,处于静止状态。裁判员发令后,双方同时用力,先将对方抱起并使其双脚离地者为胜,比赛采用3局2胜制。此项目属体能类的角力运动(图12)。
图12
3 竞赛规则
3.1 场地
选用直径为4米的圆形场地,地面必须保持平坦、松软(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草地、田地、垫子等)。
3.2 比赛参加者
3.2.1 运动员的体重级别
在体力、体重相当者中进行(可参考摔跤、举重定级别)。
3.2.2 运动员的服装
服装要求整洁,以短袖、长裤为好,双方运动员腰带的颜色要有明显区别。
3.3 比赛方法
3.3.1 竞赛方法
采用淘汰、循环制等。
3.3.2 竞赛形式
分团体赛(3人)、个人赛。
3.3.3 比赛局数
正式比赛评定每场胜负,采用3局2胜制(第一局采用右手在上搂腰,第二局必须采用左手在上搂腰,第三局挑边由胜者进行挑定)。
3.3.4 计分办法
胜一局得2分,负一局得1分,弃权得0分。
3.3.5 胜负评定
将对方抱起并使对方双脚离开地面为胜(倒地无效)。
3.3.6 确定名次
个人竞赛:以个人为竞赛单位,在比赛中以本人所取得的成绩来确定个人名次。
团体竞赛:以3个人为竞赛单位,在比赛中以团体中每个人所得成绩之和来确定名次,如成绩相同则以个人最好成绩方列前,其余类推。
3.4 比赛通则
3.4.1 比赛时间
每局比赛时间不限,局与局之间休息1分钟。
3.4.2 比赛开始
当双方运动员互相反搂好对方腰部成静止状态时,裁判员鸣哨,双方同时用力,比赛开始。
3.4.3 比赛的中断
遇下列情形之一,裁判员可鸣哨中断比赛:用脚勾、绊、缠对方时;用力向前推对方,使其后退时;已将对方双脚拔离地面裁判员认为比赛已结束时;有一方已出有效区域(直径4米的圆圈);故意后倒使双方摔倒时。
3.4.4 违例犯规
遇下列情形之一并受警告两次者,该局比赛判负:裁判未鸣哨宣布比赛开始前,先用力拔对方者(违例);用脚勾、绊、缠对方者(犯规);用力向前推对方,使其后退者(犯规);故意后倒使双方摔倒者(犯规)。
3.5 裁判员职责
比赛设裁判长1名,场上主裁判1名,助理裁判1名,记录记时1名。
3.5.1 裁判长
领导全体裁判员认真学习,熟悉规则,进行裁判分工,宣布该场比赛结果,解决比赛中出现的纠纷、矛盾。
3.5.2 场上主裁判
宣布比赛开始、结束,判定犯规、违例情况,宣布该局比赛结果。
3.5.3 助理裁判
协助主裁工作,保护运动员不受伤害。
3.5.4 记录记时员
记录每局中间休息时间,记录每局比赛成绩、终场成绩。
注:倒拔腰项目有关资料由云南省昭通市文体局唐勇、陈世富老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