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奥运会我国参赛项目布局的几点思考
体育信息中心 李桂华
20世纪的中国体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为新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的全面发展和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新世纪中国体育将面临严峻的形势和更加艰巨的任务。北京申奥成功和中国加入WTO,使中国体育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如何抓住机遇,充分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利用东道国设项有利、参加项目和人数增加、场地熟悉、主场人文环境等有利条件,实现2008年奥运会的全面参与和力争优异成绩的双重目标,是新世纪中国体育事业的“急中之急”、“重中之重”。笔者结合党校的理论学习,从体育实际情况出发,对我国2008年奥运会项目布局提出几点思考。
一、近几届奥运会东道国提供的选项经验
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强调指出“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搞经济建设如此,体育也不例外。奥运会在中国举办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我们应大胆借鉴前几届奥运会东道国的成功选项经验,为我们优化项目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供有益的参考。近几届奥运会东道国在确定项目布局上具有以下几个共同点:
(一)突出优势项目群,确保基础金牌
1988年韩国为在本国举行的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提出以射箭、拳击、柔道、摔跤、乒乓球、手球、曲棍球7个项目为重点夺金项目,并将前4项列为重中之重,全力准备。经过艰苦努力,结果传统强项射箭获3金、2银和1铜,拳击、柔道、摔跤和乒乓球各获得了2枚金牌,保证了其战略目标的实现。最终以12枚金牌名列奖牌榜第4位,金牌和名次都上了一个大台阶。
西班牙作为萨马兰奇的故乡,力争在1992年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西班牙在1900~1988年的历届奥运会上,仅夺得过4枚金牌,其中帆船3枚、马术1枚。于是西班牙把帆船作为优势项目重点准备,果然取得突破。在1992年奥运会上,仅在帆船项目上便夺得4金,为其金牌和名次飞跃奠定了基础。
田径和游泳历来是美国的金牌保证项目。1996年美国作为东道国除狠抓其职业化程度高的球类项目外,战略上确保田、游两大优势项目,并最大限制夺取金牌。为此,专门在克罗拉多斯普林斯训练基地修建了多功能模拟水槽,强化游泳科学训练。结果,游泳在家门口超水平发挥,与田径各分别夺得13枚金牌,仅此2项就与排名第2位的俄罗斯金牌总数持平。
2000年,澳大利亚亦突出其传统优势项目游泳、马术、曲棍球,确保了7金。其中游泳比上届增加3金,达到5金9银,在其优势项目上基本达到目的。
(二)积极开辟特点项目,增强夺牌点
1992年,西班牙根据自己的实力和基础,仔细研究对自己有利的项目布局,将历届奥运会曾经获得过奖牌和具有一定实力的14个项目确定为重点,多点开花。结果在其中9个项目上夺得奖牌,占11个奖牌项的80 %,所获18 枚奖牌占总奖牌数的78 %。金牌项目从1个增加到8个,特别是有一定传统的田径、足球、曲棍球、自行车等,都有金牌斩获,合理选项、多点突破战略获得巨大成功。
2000年,作为东道主的澳大利亚更是突出多点突破的战略, 28个大项全部参加,300个小项参加了272个。依靠天时地利,将上届仅获银牌的帆船、田径、自行车3个项目均转化为金牌项目,夺得4金。从射箭、跆拳道和女子沙滩排球等一般项目中也夺得3金。结果,金牌项由上届的6个增加到11个,奖牌项由上届的14个增加到20个。
(三)利用设项优势在新增项目上增加金牌
历届东道国无不在项目设置上下工夫。首先力争在项目变化中增加对自己有利的项目,消减不利项目;其次是尽全力抓好新增项,将希望变为现实。
1988年汉城奥运会共增加16个小项,其中6项对韩国有利:乒乓球4项和射箭男、女团体2项。结果韩国在新增的乒乓球4个小项上夺得2枚,并将射箭男、女团体2枚金牌尽收囊中。
1992年奥运会新增20个小项,东道主西班牙在新增的女子柔道中夺得2金。
1996年奥运会新增了14个小项(增22减8),其中垒球、女足、4 × 200米自由泳接力、沙滩排球、山地车等都对东道主美国有利,结果美国在前4个项目上都夺得了金牌。
2000年新增35 小项、减少6 小项。澳大利亚在增加的跆拳道、自行车麦迪逊赛、女子水球项目中共夺得3金。澳还积极促成其强项铁人三项成为该届奥运会的比赛项目,并将其安排为第一个比赛项目,准备夺得首金,结果发挥失常,只夺得银牌。
二、历届奥运会我国金、奖牌项目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竞技体育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过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竞技运动全面走向世界,有1984 ~2000年的5届奥运会上共夺得金牌80枚、银牌79枚、铜牌64枚,写下了中华民族奥运史上的光辉篇章。综观我国奖牌项目分布,金牌大项为12个,奖牌大项20个(为便于说明,游泳与跳水分开)。根据目前情况并结合以往成绩,可大体分为三类:具有整体优势的金牌项目5个:体操、乒乓球、羽毛球、跳水、女举;具有部分小项金牌实力的项目6个:柔道、射击、田径、游泳、跆拳道、男举;具有部分小项冲击奖牌实力的项目9个:击剑、射箭、赛艇、帆船、摔跤、自行车、女排、垒球、女足。其基本分析如下:
(一)女子项目是我国夺金的支柱和优势。在世界范围内我国女子项目占有较大优势。自1992年起我国女子金牌位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女子总分居前三,仅次于美、俄。
我国女子运动员在体操、乒乓球、羽毛球、跳水、柔道、射击、田径、游泳、跆拳道、击剑、女排、女子举重项目中,5届奥运会共获得45.5枚金牌,占我国总金牌的57 %。
在大项实现金牌突破方面,我国12个金牌项中有8个是由女子实现的,如跳水(1984)、女排(1984)、击剑(1984)、柔道(1992)、田径(1992)、游泳(1992)、羽毛球(1996)、跆拳道(2000)的第一块金牌都是由女子获得的;乒乓球、体操、射击3项是男女在同一届共同夺得金牌,只有举重1 项因女子举重在2000年之前未进入奥运会,由男子实现。
实现奖牌突破的绝大部分也是女子项目,如田径(1984)、篮球(1984)、射箭(1984)、游泳(1988)、赛艇(1988)、羽毛球(1992)、帆船(1992)、摔跤(1992)、垒球(1996)、足球(1996)、自行车(2000)。
(二)国外职业化程度不高,而在我国得到重视并开展较好的球类项目,如乒乓球、羽毛球、女垒、女足、女排等,较容易成为优势项目。
(三)由于项目战略布局正确,我国在新增项目中获益匪浅。如1988 年的乒乓球,1992 年的羽毛球、女子柔道,1996 年的女垒、女足,2000年的双人跳水、跆拳道、女子举重等。体现了及早抓奥运潜在项目战略的成功。
(四)我国的优势项目主要集中在以技巧和智慧为主要特征的项目上。这些项目符合亚洲人种群特征,说明我国项目布局的总体方向和态势正常、明确。
(五)射击、射箭、击剑等军体类项目我国有很好的基础。在奥运会上得取过好的成绩。射击普遍适于我国运动员,很有拓展余地。射箭和击剑需要在训练方法上有所突破,才能到达顶峰。
(六)某些力量性、体能类小项。在一些力量性、体能类项目上,虽然我们的生物学条件并不占优,但并非完全没有作为,在田径(中长跑)、举重、游泳、赛艇、自行车个别项目上都有过突破,其经验应当认真总结和推广。
值得注意的是,在“119”体能类项目上,我国优势项目的情况也不相同。在田径竞赛项目上,我国的优势主要是中长跑和竞走等长距离耐力性项目:而在游泳上,我国的优势项目则主要集中在短距离项目,基本上距离越短成绩越好(我国5枚奥运会游泳金牌,1项是200米个人混合泳,另4项均为50米和100米)。自行车的情况也是如此,如悉尼奥运会铜牌和第4名获得者姜翠华和王艳都是500米计时项目。此外我国优势项目举重、女子铅球等也都属于爆发力项目。由此可见,除田径的中长跑和竞走外,我国运动员在体能类项目上,总体上速度性和爆发力性项目的成绩要好于速度耐力性和耐力性项目。需要着重提出的是田径的马拉松项目,日、韩都曾取得过优异成绩,而我国仍是空白。1984、1988年日本分获男子马拉松第4名;1992年韩国获马拉松男子金牌,日本分获男、女银牌;1996年韩国夺得男子马拉松银牌,日本夺得女子铜牌;2000年日本又夺得马拉松女子金牌。近3届奥运会上日、韩均能在强手如林的马拉松项目上摘金夺银,决非偶然,对我们是一种启示。这些问题很值得进一步深入地开展研究,找出我国运动员的深层次人类学特征,以加强对我国项目布局的科学性和规律性的认识,有利于项目布局的更好确定。
三、对2008 年奥运会我国参赛项目布局的建议
体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在第27届奥运会上,我国体育健儿发扬团结奋斗、顽强拼搏的精神,以28金列奖牌榜第3位,举国为之欢腾。江总书记在接见中国体育代表团时指出:“中华体育精神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由此可见,体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的功能和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合理调整我国奥运项目发展总体布局,努力培育我国“金牌新增长点”。要树立以人为本,以科学技术为第一生产力的思想,遵循体育自身的发展规律,搞好调查研究,摸清情况,使我国奥运项目的总体实力得到加强。这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强化整体优势项目
乒乓球、羽毛球、跳水、竞技体操、女子举重是我国整体优势项目,共35个小项都具有争夺金牌的实力。我们应充分利用东道国优势,确保此类金牌拿到手。体操金牌变数较大,较难把握,是争夺的关键,直接关系到我国与俄罗斯金牌的此长彼削。在这5个项目上应至少拿到20金,达到最大的成功率。
(二)扩大有金牌实力项目的小项数量
我国在女柔、男举、跆拳道、射击、击剑等部分小项中曾夺得过奥运会金牌或世界冠军,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项目,应扩大金牌小项,将具有奖牌实力的其它小项转化为金牌。射击、击剑、柔道、跆拳道适合亚洲人特点,在我国有很大潜力。女子柔道除大级别外,在一些小级别上也有相当实力,亦应扩大战果。
我国射击在近几届奥运会上的金、奖牌项主要有男子10米移动靶,男、女10米气手枪,男子10米气步枪,女子25米运动手枪和飞碟双多向等。但优势项目男子10米气手枪在1996和2000年连续两届奥运会上均与金牌失之交臂,只有银牌。飞碟项目自1996年以来也再无金牌入帐。所以,应加强这几个优势项目的后备人才培养,确保其长盛不衰。目前步枪项目比较薄弱,飞碟项目已增至6项,应当挖掘。
我国击剑选手在1988和1992年奥运会上分别夺得女花个人金、银牌,近年男花团体和女重团体进步较大,分获2000年悉尼奥运会银牌和铜牌。在这个项目上应当说我们已经具有世界水平的经验,关键是从现在起培养一批新人,承担2008年冲击金牌任务。
男子举重56、62、69和77公斤级都曾获得金、奖牌,但每次都未能形成全面优势。重点是咬住甚至超过世界的发展,2008年争取扩大战果。
(三)开辟新的潜在金牌项
根据现有实力的主要对手情况,射箭、赛艇、皮划艇、帆船、自行车的一些项目,以及女排、女子沙滩排球、女足、女曲、女垒等已经具备了冲击金牌的实力,不可忽视,应作为重点突破口。
帆船帆板项目过去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实际很有开发价值。西班牙、澳大利亚都曾利用东道主熟悉水域的有利条件,分别夺得4枚和2枚金牌。2008年该项目将在青岛举行,我国也有一定基础,可以出奇兵,在该项目上突破金牌。
(四)体能类项目应扬长避短择优而为
田径、游泳共有78枚金牌,十分诱人。但必须看到给我们的突破空间并不大。因此我国应采取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扬长避短的对策,集中精力重点突破:一是应当加强这两个项目运动规律的研究,找出更适合我国运动员的项目,如田径的中长距离(中长跑、马拉松和竞走)和游泳的短距离,特别是男、女50米蛙泳、蝶泳和仰泳6小项很有可能列入奥运会,这对我们有利;游泳4 × 100米接力亦应列入重点;二是重新发掘原有优势项目,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重点是女子投掷类项目;三是以我之长,克敌之短,继续打女子项目牌,在体能类项目上,我国女子成绩远优于男子,在5届奥运会上获得的3枚田径金牌和5枚游泳金牌均为女子项目。
(五)在格斗类项目上争取突破
拥有39枚金牌的男子格斗类项目拳击、摔跤、男柔、男子跆拳道是奥运金牌的“仓库”之一。与我国有着极为相似的人类学特征的近邻韩国、日本和朝鲜,在这些项目上的成功可为我们的项目布局提供借鉴。近5届奥运会上,日、韩、朝(朝鲜仅参加了3届)共夺得过15枚摔跤金牌、22枚柔道金牌、4枚拳击金牌,以及3枚跆拳道金牌,在世界列强林立的格局下都占有一席之地,可谓成绩斐然。而我国除夺得过女柔和女跆金牌外,仅在摔跤上得过3次铜牌,拳击、男柔、男跆都未染指过奖牌。可见差距不在身体条件,而在训练(训练方法、吃苦精神和顽强毅力)。日、韩、朝的经验证明并非不适合东亚人的特点,特别是小级别,而我国还有很大空白。应借鉴女子小项的经验,在摔跤、男柔、男跆项目上争取突破。
(六)力争奥运会设项对我有利
东道主通常可以申请1至2个项目进入奥运会,以往承办过奥运会的不少国家就有这样的举动,如日本在1964年东京奥运会上就将自己的“国宝”柔道和排球变成正式比赛项目;韩国在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上就将自己最擅长的跆拳道夹带进去成为表演项目,为跆拳道在悉尼奥运会成为正式比赛项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澳大利亚人将本国人民热爱和擅长的沙滩排球和铁人三项跻身2000年奥运会。因此,到了北京主办奥运会,将有利于自己的项目申请至奥运会,既符合国际惯例,也是人之常情。
尽管国际奥运会出台了一系列控制奥运会规模的措施,但根据近几届奥运会设项变化幅度,经过努力,2008年奥运会设项仍可能发生变化。我国应充分利用东道国优势,争取在设项上对我有利,并及早动手准备。目前可以考虑的有:
1. 增加已有项目参赛级别。此类项目目前仅有女子举重和跆拳道。女子举重可争取由仅允许参加4个级别增至取消限制,变为7个级别:跆拳道我国处于上升势头,亦可争取由仅允许参加4个级别增至取消限制,变为男女共8个级别。限制级别的作法本身就不是奥运会项目设置的常规作法,而是一种设置新项时限制该项目强国搞平衡的临时措施。随着项目设置时间的增长,各国共同发展,这种限制理应取消。
2. 争取武术进入奥运会,尽管难度很大。武术能否进奥运会一直是国人所关心的问题。今年2月在美国盐湖城举行的国际奥委会执委会上,国际武术联合会得到国际奥委会的正式承认,武术运动被列为国际奥委会正式承认的运动项目。这意味着,武术在迈进奥运会大家庭的道路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国际武联决定将竞技武术的8个个人套路项目,即男子长拳、南拳、刀术、棍术和女子长拳、太极拳、剑术、枪术推荐为奥运会比赛项目。但是,国际奥委会出台了一系列控制奥运会规模的措施,武术要进入奥运大家庭面临相当大的困难。武术究竟能否进入2008年奥运会,将在今年11月的国际奥委会全会上得到最后答复。
3. 尽量争取已有项目中对我有利的小项进入奥运会,这些项目相对进入奥运会难度较小。可供考虑的有:乒乓球混双,射击中已有男子但尚无女子的项目,跳水男、女1米板等。
(七)对新进奥运会或可能进入奥运会的项目及早做准备
2001年9月国际奥委会已同意将女子摔跤4个项目列入2004年雅典奥运会,但滑水、羽毛球和乒乓球混双、50米仰、蛙、蝶泳遭到拒绝。目前技巧、蹼泳、壁球、保龄球、台球、空手道、橄榄球、高尔夫等都在积极争取成为奥运会比赛项目,但更为现实的还是一些小项,如目前有男子但尚无女子比赛的项目,或新增为世锦赛的项目,其中个人项目的可能性更大。未来奥运会可能增加的项目有:男子800米自由泳、女子1500米自由泳、女子拳击,以及自行车、击剑、赛艇、皮划艇、射击等项目中的某些女子项目。
总之,北京申奥成功和中国加入WTO为我国体育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必须认真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我国参加2008奥运会确定合理的项目布局,充分展示我国竞技体育的综合实力,让五星红旗高高飘场在北京奥运赛场上,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2)《奥运争光计划纲要(1994~2000年)》
(3)《袁伟民同志在2001年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浅谈体育协会实体化
网球运动管理中心 张东文
2002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是指导21世纪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与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对体育事业发展的总要求。《意见》明确指出:“深化运动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要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体育管理部门的职责,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工作关系。各运动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科学的工作机制和合理的规章制度,分期分批进行单项协会实体化改革。”这是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后,政府职能和运作方式转变、体育协会在新时期体育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愈加突出的必然选择。加快体育协会实体化进程是发展体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新运行机制的配套条件。因此,探索新时期体育协会实体化发展之路,深化体育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工作机制,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
一、我国体育协会实体化的历史与发展
(一)体育协会实体化的内涵
综观世界体育发展史,传统的体育协会从一开始是在体育俱乐部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的。近、现代伴随着经济发展,人类文明的进步,以职业体育为特征的职业俱乐部或职业运动员个体的大量涌现,专门处理职业体育事务的专项体育协会应运而生。如,网球的ATP和WTA、篮球的NBA大联盟等。从社会角度看,体育协会是社会分工和市场竞争导致的必然结果,它是为了维护目标群体利益,增强自我保护、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监督和自我发展能力而依法建立的民间的、自律的组织。从体育角度看,它是现代体育运动发展规律的必然结果。体育协会在社会中处于运动项目与大众、与政府、与其他社会组织、与市场的“中间人”位置,沟通和协调各方利益、关系,谋求本项体育运动发展。体育协会的突出特征是:组织性、中介性、自律性、非营利性、相对性、公正性和民间性。
所谓体育协会实体化,是相对于我国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体育协会作为政府职能衍生物而言。体育协会实体化是顺应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和体育管理体制改革而提出的,既是改革现行体育管理体制的手段,又是实现体育社会化、产业化的重要目标。具体而言,体育协会不是一般的社会中介组织,不仅要担负起整个运动项目的领导和组织管理,而且要在固定资源、资产的利用上有所作为,还要依靠市场、依托社会在无形资产(如徽记、标识等)的开发利用上促其物化。因此,体育协会实体化又是一个动态过程。
(二)我国体育协会实体化的历史沿革
我国体育协会大体上经历了体育总会——体委——单项运动协会发展的历程。我国的体育组织早在1922年就得到了国际奥委会的承认。新中国成立后,改组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成立了中华全国体育总会。1952年7月胜利参加了第15届赫尔辛基奥运会,奥运史上第一次升起五星红旗。1952年11月15日中央体育运动委员会正式成立。1954年1月16日,中共中央下发了《批转 〈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党组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的报告〉的指示》。在这个新中国关于体育事业发展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的指引下,新中国体育事业蓬勃开展起来,我国大部分单项体育运动协会在那个时期诞生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体育体制的随动性决定了体育必须要积极的适应计划经济的发展。在这个时期,体育协会作为国家体委的衍生组织在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捍卫国家主权,增进国际交流,弘场民族精神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应有的贡献。
1984年,党中央在总结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我国体育工作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发展体育运动的通知》,提出了加快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在文件精神提引下,我国体育开始探索在改革开放条件下的发展新路。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的改革和发展目标,我国体育发展开始进入面向市场,以产业化为目标的改革发展道路。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来说,体育体制改革的随动性决定了体育必须要积极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进行相应的组织机构与管理方式的变革,形成国家与社会共同兴办体育事业的格局,走社会化、产业化道路。只有这样,才能够优化体育的生存环境、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体育协会实体化在推进体育社会化、产业化进程中的作用凸显,成为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三)设立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是我国体育协会实体化的必然要求
1993年12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了国家体委机构改革方案。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设立,标志着我国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启动。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在组织机构设置上采取“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政事合一。即,运动项目中心与单项运动协会合署,项目中心工作人员既是国家公职人员,又是协会工作人员。在分配方式上采取差额补贴或自收自支。在运行机制上强化了运动项目的纵向管理和专业化领导。这项体制创新,是我国体育由“官”方走向民办,体育协会由“虚”转向实。
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进一步改革体育管理体制,有条件的运动项目要推行协会制和俱乐部制。形成国家与社会共同兴办体育事业的格局,走社会化、产业化道路。”确定了体育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法律地位。中发〔2002〕8号文件要求:“大力发展体育产业,积极培育体育市场,不断增强体育发展的动力和后劲。”体育产业是最社会化的产业,是以社会化为前提的,体育的社会化要通过产业化来实现。体育协会作为体育产业链条中具有组织、传递、沟通和协调功能的关键环节,必然要求我国体育在走社会化、产业化道路中,充分发挥体育协会的作用。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设立正是反映这种必然要求,而为体育协会实体化提供了体制和机制保障。
二、我国体育协会实体化现状及面临主要问题
(一)现 状
自1993年全国体育工作会议提出体育要实行“六化”、“六转变”,以发展体育产业、培育体育市场为目标的改革以来,以足球项目的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先后成立了21个运动项目管理中心。9年来,各单项运动协会都经过了两次换届,协会的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机构设置趋于合理,运行机制逐步走向规范。体育协会在社会层面的组织、传递、沟通和协调作用得以发挥,在体育产业链条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得到加强。体育协会在促进我国体育与世界体育融合、增进体育组织间交流;第29届北京奥运会成功申办;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改善人民体质;推行“奥运争光计划”,竞技体育全面登上世界体育舞台,在国际赛场屡创佳绩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在开辟国内外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引资开发体育场馆和基地建设、体育彩票发行;在赛事电视转播权、产品专利权、广告制作权的经营上;在大众体育有偿服务、体育有形资产利用向无形资产开发转化以及股份制开发经营职业俱乐部、半职业俱乐部,培育体育经纪人等方面,体育协会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足球产业、篮球产业、排球产业、乒乓球产业……等诸产业发展,不仅使我们看到体育已由初始“搭台”的配角转向主体经营,而且看到协会实体化程度影响着转化进程。
(二)存在主要问题
1. 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政事合一性是政府职能的延伸,使其担负着相当的管理职责,既管、又办、还要创收。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着用权力多,运用机制少;功利意识强,服务意识淡;重创收,轻管理;重指令,轻组织和制度建设滞后,机制不顺畅等现象。这些因素制约着体育协会扎根市场、依托社会的步伐。
2. 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管理纵向性与多数地方未实行纵向管理不配套,中心与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关系不通,机制不顺,时有矛盾发生。
3. 体育协会“官”办痕迹浓厚:一是政府衍生物的特征明显;二是协会工作人员多是政府部门的离退人员或公务员兼职,专业结构不合理,联系渠道狭窄,缺乏社会性和广泛性。
4. 协会组织建设亟待加强。一部分省市级的单项运动协会尚有人负责(老同志居多),地县级往往是一人兼几个协会的工作,或只有体育总会的牌子,体育协会无牢固的社会根基。
三、关于加快我国体育协会实体化的思考
(一)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全面认识新时期体育协会的性质、地位及功能
1.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发展新阶段,为体育协会创新发展提供了社会条件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又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体育是社会发展与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它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发展新阶段,需要紧紧抓住社会大发展的机遇,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继承和发扬我们原有优势和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国际上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的经验,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新时期体育协会发展的新路和新的组织模式,巩固体育协会在体育管理体制中连接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地位。
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体育运动发展规律决定了体育协会的性质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发展市场经济的中介组织,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阐明了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的中介组织,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建设和发展行业协会并发挥其作用,实质就是改变旧政府管理体制格局,从政府直接管理行业企业转向通过行业协会组织实行间接管理。我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后,依WTO规则,我国政府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的改革步伐必将加快,行业协会作为中介组织必将有更广泛的壮大发展,必将涉及我国社会各个领域。体育作为国民经济的第三产业,也必将加快体育协会实体化进程。综观世界体育协会组织的产生和发展,是社会分工和市场竞争导致不同利益群体为增强自我保护而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监督的,依法建立的、民间的、自律的组织。这个本质属性是推动体育协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原因。世界上著名的体育赛事和发达国家的体育产业,如奥运会、四大满贯网球比赛、足球世界杯赛、F-1方程式赛车、NBA联赛等等,无一不显示出体育协会的中介性、自律性、公正性和民间性及由此产生的巨大能量。
3.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发展新阶段取得体育事业大发展,必然要求体育协会的服务功能、助手功能、自律功能、协调和监督功能充分发挥
体育协会的宗旨决定了它必须为社会各阶层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为会员服务。具体是:向社会大众宣传普及体育知识;提供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进和扩大各种体育交流;解决会员的实际困难。根据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体育行政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贯彻国家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体育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来”(中发 〔2002〕8 号文件)。体育协会在协助行政部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规定,推进体育产业进步和管理进步,收集信息及提出建议等方面的助手作用不容小视。协会的自律性使之易于规范本运动项目的近期发展和长远发展;克服只注意局部利益而忽视整体利益的行为;有利于维护国家体育整体利益。协会的协调和监督功能在于沟通社会与行政部门的联系,调节协会内部各层次、群众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维护本运动项目的整体利益,对本运动项目的训练、比赛、产业经营等进行有效监督和协调。当然,体育协会这些功能优势的发挥取决于协会实体化程度,取决于是否建立了行业规范。
(二)进一步加快体育协会实体化的措施
1. 尽快明确体育协会的法律定位,使其建设和发展实现规范化、法制化
我国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把调节对象分为法人和自然人。法人包括:机关法人、社团法人、事业法人和企业法人4种。其中社团法人是指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我国单项体育运动协会都属于社团法人。体育管理体制改革中作为体制创新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从行政部门分离出来,并经政府部门授权管理本项目发展,属于事业法人。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同时承担运动项目管理职能和所管全国单项运动协会常设办事机构职能,“一个单位,两块牌子”造成了“法人重叠”。在实践中往往因目标不同、利益诉求不一致,而产生矛盾或无所适从。应该看到,进一步加强和落实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单项运动协会常设办事机构职能,是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体育协会走向实体化的历史进步。因此,修订和完善1995年颁布的《体育法》迫在眉睫,应抓紧这方面的工作,明确体育协会的法律定位,使体育协会的建设和实体化发展纳入规范化、法制化。
2. 加快体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明确体育协会的任务和职责
中发 〔2002〕8号文件明确指出:“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深化我国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要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行管办分离,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转移给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这为我们明确了体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管办分离,就要把本属于体育协会的业务和行政部门不能直接干预的工作交给协会办,在业务上加强指导,要明确规范协会的任务和职责,加强研究和解决协会在发展中遇到的诸如编制、经费、社保等实际困难,要充分尊重协会的自主权,为协会充分发挥桥梁、助手、自律、监督和协调作用提供政策环境支持。
3. 切实抓紧抓好体育协会的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
抓紧抓好协会自身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也是巩固和完善体育协会的重要基础工作。不仅关系到协会实体化进程,而且对协会作用是否充分发挥,能否具有高度的凝聚力、很强的渗透力,形成纵横网络,关系重大。为了切实抓好体育协会的自身建设,主要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统一思想,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协会的凝聚力强与弱,取决于服务的程度,这是协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协会服务意识强,生命力就强,越有凝聚力和感召力;(2)搞好组织建设。加快建设具有适应能力的领导机构和纵横结合的体育工作网络,形成健全灵活的组织机制;(3)搞好业务建设,要依据协会章程行使职能,围绕服务、自律、协调、监督方面拓展业务;(4)搞好制度建设,结合协会特点,规范协会内部管理,使协会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4. 借鉴吸收国际体育组织的管理经验,推进制度创新
我国体育协会一直是作为政府权力的延伸存在并发展着,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体育协会的发展道路不同。而且我国公民缺乏结社传统,建立起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结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是一个困难过程。因此,在坚持我国历史、传统和文化的基础上,借鉴和吸收国际上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和管理经验,推进制度创新也是非常必要的。
总之,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社会发展阶段,WTO规则的引入,开放改革的加速,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构建新的体育工作方式和相应的体育服务体系,推进体育协会实体化,并依此推进体育社会化、产业化,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去思考,只要有利于提高我国体育整体素质,发展体育产业,就应大胆实践,总结经验,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体育协会实体化道路。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国体育外事工作的思考
外联司 张京华
作为我国体育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体育外事工作,如何在新时期全面落实全国体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发展,是摆在体育外事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仅对这一课题作一初步探讨和思考。
一、我国体育外事工作的历史与内容
(一)外事走上体育历史舞台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使得一个东方大国脱离了帝国主义的殖民体系,于是以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国家对社会主义新中国采取了敌视、颠覆的政策,给新生的共和国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不得不采取中苏结盟共同对抗美国和西方国家的外交战略,先后与苏联和东欧的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而在当时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对外体育交往是国家总体外交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与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以及其他友好国家的体育交往,为打破资本主义阵营对中国的封锁,改善中国的国际地位,让世界了解中国,争取获得国际承认,并为增进社会主义国家的团结和友谊服务,是这一时期中国对外体育交往的首要任务。因此,体育成了当时外交工作的“先行官”。
1950年8月28日到11月28日,新中国的第一个体育代表团应邀访苏,对苏联体育运动的各方面作了较为系统的考察与学习。代表团主要由体育界和青年团人士组成。新中国的体育对外交往由此开始。与苏联进行交往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学习和借鉴苏联的体育经验,也因此造成了苏联对新中国体育各个层次的重大影响,形成了与苏联体育交往“一边倒”的局面。
60年代尽管我国中断了与奥林匹克运动的关系,但并没有关上与国际体坛联系的大门。我国不仅积极参加了惟一保持正常关系的国际乒联的各项活动,而且还努力开展其它国际体育交往,以打破对中国体育的国际封锁。这期间我国举办了第26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并参加了新兴力量运动会。
20世纪70年代的“乒乓外交”促进了中美两国的关系,生动地展示了体育在促进世界和平、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互相了解方面起到了多么积极的作用,它以体育的方式解决了一项棘手而又具有全球效应的政治外交问题,深刻体现了体育为我国对外交往服务和国际政治服务的特点。
总的来说,50~70年代,我国的体育对外交往是在特定的国际政治环境中进行的,它是服从并服务于新中国独立自主外交需要的,并且被纳入了国家总的外交战略中,在打破西方封锁、维护国家主权、树立国家形象、增进与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这也标志着外事真正地走上了我国体育历史舞台。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中国根据与一些友好国家签订的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在亚、非、拉、大洋州的35个国家援建体育场馆和其他体育设施44处。中国还向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派遣数十个运动项目的教练员2000余人次和4000多名工程技术人员;从1978年到1996年上半年,中国共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价值500万元左右的体育器材装备。这些对其他国家的体育援助,无疑促进了我国与世界上更多国家之间的友好联系。体育外事推动了我国外交事业的发展。
随着中国在国际体坛地位的提高,至上个世纪末,我国与世界上1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过体育交往,先后加入了77个世界体育组织、39个亚洲体育组织。有近200人在各类国际体育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参与国际体育事务管理。有20余人获得“奥林匹克勋章”,体育外事工作呈现出了一片欣欣向荣的局面。
(二)台湾问题
1952年2月5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作为中国惟一合法的全国性业余体育组织和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按照《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致函国际奥委会,声明将派出运动员参加第15届奥运会,同时还声明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惟一合法体育组织。任何其他团体,不能作为中国的任何合法代表参加国际奥委会及其活动。
但当时摆在国际奥委会面前的问题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台北的“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同时都宣布是中国的惟一合法代表。按照奥林匹克宪章,国际奥委会在一个国家只承认一个全国性的奥林匹克组织(国家奥委会)。而当时的国际形势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拒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还占据着联合国的席位,并被大多数西方国家承认。尽管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代表中国这是不言而喻的,但国际奥委会中的某些人却认为这是一个“政治问题”。
几经周折,中国终于接到了第15届奥运会组委会主席欢迎中国代表团参加第15届奥运会的邀请信。为了新中国的荣誉,为了冲破国际上某些人的阻挠,让世界看到新中国的存在,并且表达中国人民追求友谊的愿望,中国体育代表团赶往赫尔辛基参赛。
虽然中国体育代表团没有在第15届奥运会赛场上创下惊人的体育运动成绩,但作为中国人民的友好使者,却赢得了世人的称赞。通过这些活动,展示了新中国体育的风貌,表达了中国人民爱好和平、友谊的愿望。
在参加了第15届奥运会后,我国继续要求国际奥委会承认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为中国惟一合法代表,但是在当时的国际政治大气候中,中国无法改变国际体坛的不合理状况。为了抵制“两个中国”的阴谋,维护国家主权,1958年8月19日,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发表了关于同国际奥委会中断关系的声明。此阶段中国与国际奥委会发生冲突和对立的主要原因,是由当时的国际形势决定的。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同以布伦戴奇为主席的国际奥委会的对立,实际上代表了一个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与存在已久的由美国等西方国家占据统治地位的国际秩序的对立。总之,1952年中国艰难参加第15届夏季奥运会,体现出当时中国体育在对外交往中的作用,并且此次参加奥运会确立了新中国体育对外交往的原则。
1958年以后,为了寻求中国问题的合理解决,我国体育界和国际体坛中的有识之士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
70年代初,面对新的世界局势,中美双方都开始谋求两国关系的改善。1971年4月,第31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在日本名古屋举行,被誉为扭转历史的“乒乓外交”拉开了序幕。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以76 票赞成、35 票反对、17 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决议案。1972年2月21~28日,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双方在上海发表了《中美上海公报》,中美两国相互隔绝的时代结束了,中国外交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在中国被迫中断与国际奥委会联系的20多年中,国际奥委会也逐渐发生了变化。布伦戴奇担任国际奥委会主席期间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坚持错误立场,使中国问题无法得到解决,阻碍了奥林匹克运动的进一步发展。1972年,基拉宁勋爵开始担任第六任国际奥委会主席,在他的领导下,国际奥委会开始从保守、封闭的状态向改革、开放过渡,他对国际奥委会面临的中国问题有深刻的认识,他了解中国在国际奥委会合法席位的意义和实质,认为“拥有世界上最多人口的国家不能参加奥运会是一种奇怪的反常现象”,应当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奥委会的席位问题,应当恢复国际奥委会与中国奥委会之间中断了的关系。
解决中国席位的关键是台湾问题。按照国际公认的原则和《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在一个国际体育组织中,只能有一个中国,而绝不能有“两个中国”,在一个国家之内只能承认一个全国性的体育组织为这个国家奥委会。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全国性体育组织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这一原则已为国际奥委会的多数委员所认识和承认。
1975年4月9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向国际奥委会提交了要求恢复我国合法席位的申请。
至1978年,国际上绝大多数单项体育组织恢复了我国的合法席位。在国际奥委会中恢复我国的合法席位成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根据邓小平“一国两制”的设想,原国家体委提出了解决合法席位的设想,即在坚持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允许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地区,在改名、改旗、改徽之后,可以留在国际体育组织中。
1979年10月25日,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在日本名古屋市举行,会上一致通过了恢复中国在国际奥委会合法席位的决议,批准了波多黎各会议上的有关建议。会议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奥委会为中国全国性奥委会;设在台北的奥委会将作为中国的一个地方性机构留在国际奥委会内,但它不得使用它目前所使用的歌和旗。这项决议有待于国际奥委会全体委员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予以批准。
1979年11月26日,国际奥委会领导人在瑞士洛桑国际奥委会总部正式宣布,经过国际奥委会全体委员通讯表决,以62票赞成、17票反对、2票弃权,批准了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在日本名古屋会议上通过的关于中国代表权问题的决议。这个具有划时代历史意义的《名古屋决议》,主要内容是:根据“一个中国”的原则,确认代表全中国奥林匹克运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奥委会,正式中文名称为“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正式英文名称为Chinese Olym-picCommittee,会址北京,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和国歌;台湾地区的奥委会,正式中文名称为“中国台北奥林匹克委员会”,正式英文名称为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会址台北,不得使用原来的旗、歌和徽记,其新的会旗、会歌和会徽均须经国际奥委会执委会的批准。这就是闻名于世的“奥运模式”。
1979年11月27日,中国奥委会主席钟师统宣布,中国奥委会接受国际奥委会决议。这样,我国在国际奥委会的合法席位最终得到公正、圆满的解决,中国与国际奥委会的正常联系终于得到恢复。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中国人民对奥林匹克运动的积极参与,大大提高了这一运动的代表性和普及性,不仅有利于中国体育的发展和海峡两岸的体育交流,而且也有利于国际奥林匹克运动的健康发展。
“奥运模式”的创立,使阻断我国体育与国际体育联系的闸门得以打开,坚冰得以融化,使我国全面登上国际体坛,成为中国体育全面走向世界的新起点。在处理台湾问题的过程中,我国体育外事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新时期加强体育外事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体育外事工作是中国体育事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由于体育外事工作者的努力,体育外事工作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全面发展我国的体育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随着新世纪的到来,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并且北京成功赢得2008年奥运会举办权,我国也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在新的时期,进一步加强我国体育外事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当今世界朝着全球化、多极化的方向发展,这种趋势要求国家之间的交流增多,随之而来,体育的交流也势必要增多,中国作为有影响的大国,应该体现其大国的风范和力度,在国际体育组织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我国要加强外事工作,培养能够进入国际体育组织的外语好、专业知识强的复合型人才,以在国际体育组织中占据一席之地。而且,体育在当今社会的受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利用体育进行国与国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已成为当今发展国家关系的良好渠道。
但是,我们在开展体育外事工作时还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在当今的国际体育组织中占主导地位的始终是欧美发达国家,60 %以上的国际体育领导人来自欧洲,90 %以上的国际体育组织总部设在欧洲,60 %以上的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在欧洲举行,即使在强调国际文化大交融的国际奥委会的决策机构中,也严重存在着“欧美中心主义”,欧洲委员几乎占委员总数的50 %,而占世界人口一半以上的亚洲,却仅占委员总数的不到20 %。要想在国际社会中显示我国的综合国力,必须通过加强体育外事工作,确立我国在国际体育组织中的地位。
加强我国的体育外事工作,不仅有利于我国形象的提高,让世界更加了解我国体育的现状,更重要的是在全球一体化的形势下,中国体育事业要想更好地发展,就必须了解国际体育组织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参与国际体育组织的管理工作,从而更好地改革中国体育中存在的问题,使中国的体育组织与国际体育组织顺利接轨。
另外,面临北京2008年奥运会,急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国的体育外事工作,以培养大批懂体育、懂管理、通外语的复合型人才,而这些人才的培养,有相当一部分工作是要由外事部门来承担的。
三、新时期我国体育外事工作的重点
我国体育外事工作的主要职责在改革前后有了一定的变化。改革后我国外事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国际体育组织和各国及港、澳、台地区的体育状况,制定体育外事工作及涉港、澳、台体育交往活动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拟定和协调体育外事及涉港、澳、台体育活动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并综合平衡体育系统涉外工作。在目前,我国体育外事工作的重点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一)为运动队服务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外事工作的重点是为各运动队服务。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在国际体坛地位的提高,各运动队出访的次数呈直线上升趋势,而且出访的地区呈现出大范围的趋势。这就要求我们树立为运动队服务的思想,急运动队所急,想运动队所想,在为运动队办理出访的各种手续的同时,还要向他们提供各种外事信息,使他们更好地完成任务。
(二)当好领导的外事参谋
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我国体育领导人出访的次数和地区也呈现出急剧扩大的趋势,在为领导办理各种外事手续的同时,我们应积极搜集相关资料,当好领导的外事参谋。
(三)培养高水平的英、法文翻译
使用外语的能力包括听、说、读、写和译,就外事工作而言,它有着特殊的重要性。任何从事外事活动的人员,应该有能力用语言恰当地对外表述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也应该有能力正确地理解对方用语言表述的对方的有关方针政策。本国的方针政策是用本国语言制订的,对外表述就需要将这些方针和政策正确译成对方语言,而理解对方的方针政策又意味着将对方的方针政策正确地译成本国语言,这些都需要掌握高水平的外语。
在奥林匹克大家庭中,法语和英语是官方语言。伴随着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必将促使我国更多的开展对外国际交流,而这一切必须建立在培养具有高业务水平和扎实专业知识的英、法语翻译的工作基础之上。所以,培养高水平的英、法文翻译是全面做好我国体育外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培养进入国际体育组织的人才
在当今的国际政治生活中,政治和外交进入各个领域,各个领域也进入政治和外交,大家所喜爱的体育也是如此。体育已深深进入国家关系,即外交领域,而外交也深深浸入体育。周恩来总理曾说过:“外交工作一方面是联合,一方面是斗争。”体育作为国家用来实施对外政策、影响对外关系的一种手段,也包含“联合”和“斗争”两个方面,这种状况使体育外交在当代交往中表现为一种微妙的广义外交方式。当然,总的来说,“联合”即通过体育增强同各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始终是体育外交的主要方面。体育外交还表现为,通过体育的成绩来提高本国的国际形象和国际地位。而国际体育组织正是我们开展体育外交的工作地,所以,我们必须培养代表我国利益、为提高我国国际地位作贡献的国际体育组织人才,以使我们的体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国际环境,在国际体育交流中占据有利地位。
在培养进入国际体育组织人才的过程中,我们要站在相当的高度,使这些人具备丰富的国际体育知识,了解国际体育历史沿革和发展规律,熟悉国际体育组织的章程、规则,知道重大体育外交事件。
(五)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服务
面临即将于2008年举行的北京奥运会,外事工作要经得起多方面检验。其中,为了配合北京奥运会的赛事、新闻媒体、场馆建设、对外联络和奥林匹克知识的传播、教育工作,外事部门必须开展相关的培训工作,其中包括联络国际奥委会等相关国际组织,召开各种国际体育学术会议等,以多种形式切实开展各种工作,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举办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态度以扩大影响,推动国家和城市的发展。而且,还要配合奥组委开展对志愿者的外语、礼仪方面的培训工作,为成功举办奥运会踏踏实实地做好服务。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国体育外事工作的措施
(一)重视外事工作者理论水平的提高
我国在新的世纪里不仅成功申办了2008年奥运会,而且还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为我国的发展创造了更多的机会。但是,在新的历史环境下,提高外事工作者的素质必须先提高其理论水平。
成功申奥促使每一个体育工作者不能只停留在简单认识我国体育发展的问题上,更应该结合国际奥林匹克运动、国际体育、国际社会的大环境为背景,学习国际体育和奥林匹克运动的相关知识、了解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概况,以期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做出高效的工作。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在体育界也不例外,我们要以更加世界化的角度审时度势,为全面发展我国的体育事业创造更多的国际交流和学习机会,同时也要为不断提升中国在国际体坛的形象和地位工作。因此,我们还要学习WTO的相关知识,了解国际惯例,按照国际惯例开拓我国的体育外事工作。
(二)提高体育外事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中国运动员在建国后取得的巨大成就洗刷了中国人被西方人称作“东亚病夫”的耻辱。“放眼世界,胸怀祖国。”这一对从事各行各业的中国人都具有重大教育意义和鼓舞作用的口号,就是中国体育界(具体说就是乒乓球运动员)首先提出来的。这一口号对于从事外交、外事和涉外工作人员的自我修养是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的。另外,外事工作人员应该按照周恩来生前提出的“站稳立场、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严守纪律”的“十六字方针”,结合本职工作,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中国的体育外事工作作为一项事业,是一项正义的、崇高的、光荣的事业。因为它符合于世界体育发展的进步总趋势,从而有利于促进整个世界体育的发展和进步。对于所有从事中国体育外交、外事和涉外工作的仁人志士来说,它是值得全心全意为之奋斗终身的事业,更何况我们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社会环境,体育外事工作者更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三)加强服务与组织机构的管理工作
众所周知,高效率的服务工作主要依赖于有效的管理。在新时期,如何体现体育外事的作用,体育外事机构的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各部门应该各司其职,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的职责范围干好本职工作。在进行各项管理工作时,一定要杜绝官僚作风,避免浮躁情绪,真正体现体育外事部门工作的高效率。
总之,新时期给我国的体育外事工作提供了更多的机遇,也为体育外事工作创造了更大的发展空间,我们一定要从自身做起,加强修养,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为新时期的中国体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相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的体育外事工作必将会开创更加有利的局面,并且为举办历史上最成功的一届奥运会作出更多的贡献!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2002年7月22日。
(2)伍绍组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史(综合卷)(1949~1998)[M]. 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