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田径教学计划的制定
一、制定田径教学计划的依据
自1990~2004年,按照国家教育部课程规划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培养“多能一专体育教7903育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各地体育院系作过3次教学计划时数的修改,即2—092—( 2800学时4年课程课内总学时数)。在总学时递减中增大“专业基础课程”、减少“专业技术课程”,“以实现课程小型化”理念的“厚基础、宽口径”教育和“多能一专”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也称培养方案)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人才培养目标的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培养方案是在教育部专业规范指导下,由学校组织专家自主制订的,它既要符合教学规律,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不断根据社会、经济、科技和体育的新发展,适时地进行调整和修订。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田径教学计划是体育院校培养方案中的一门课程的教学计划。
二、田径教学计划的内容
田径教学计划是田径教研室根据所承担的田径课程教学任务所制定的课程总教学计划,是教研室分配教师教学工作不可缺少的文件。教学计划应根据不同的系别、课程的不同具体要求,将田径课程中众多的教学内容在教学计划中做出详尽的安排。
田径教学计划的内容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一)课程类别。
(二)课程名称。
(三)修业年限、学分。
(四)教学时数总体安排,各学年学时分配,开课学期。
三、制定田径教学计划的注意事项
(一)田径教学计划的制定必须遵循学校培养方案的安排进行编制。
(二)制订田径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原则;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共同提高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的原则;考虑田径课程特点的原则;因材施教的原则;整体优化的原则;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课程安排承上启下的原则;计划制定与教改研究相结合的原则。
(三)田径教学计划要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需要,隔若干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对教学计划中个别课程教学时数、时间安排等进行调整和对教学计划中个别课程进行增减属对教学计划的微调。其田径教学计划微调的程序是:各系提出微调相关专业教学计划的必要性报告;教务处同意后各系(院)主持微调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务处审议微调后的教学计划;主管校长审定签字后下发执行。
(四)审定后的田径教学计划所列各门项目、环节的名称、学时、开课学期、考核方式、开课单位和任课教师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