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女子单打项目是以一方先得11分为胜一局(当双方分数为10∶ 10时,先得10分的一方可选择加分或不加分,如加分比赛至13分,不加分比赛仍为11分)。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和混合双打是以一方先得15分为胜一局(当双方分数为14∶ 14时,先得14分的一方有权选择加分或不加分,加分则比赛至17分,不加分比赛仍为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