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
无党派人士是同有党派人士相伴而生的。自从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后,就同时出现了无党派人士,并成为一种重要的政治力量。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议会里都设有无党派人士的席位,有的还以无党派人士身份参加总统选举。我国的无党派人士群体是20世纪初伴随政党产生而出现的。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无党派人士始终是统一战线的重要工作对象,无党派人士工作始终是统一战线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有其自身特点,有其基本概念。
一、无党派人士的称谓
无党派人士作为一支政治力量登上中国近现代政治舞台并发挥重要作用,已经有七八十年的历史。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无党派人士称谓的发展变化也大体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社会贤达称谓阶段。贤达这个称谓最早见于《后汉书·黄宪传》:“太守王龚在郡,礼进贤达,多所降致,卒不能屈宪。”贤达是指有才德、声望、通达明理的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般称无党无派的知名人士为社会贤达。抗战胜利后,毛泽东同志赴重庆与蒋介石进行谈判,签订了《双十协定》,决定“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请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共商国是”。1946年旧政协会议召开,有9位代表就是以“社会贤达”的身份出席会议的。国民党发动内战后,“社会贤达”发生了分化,郭沫若、李烛尘等人反对内战,参加了民主反蒋活动,莫德惠、王云等5人则依附于国民党,参加了伪国民大会和伪国民政府,败坏了社会贤达的声誉。因此,“社会贤达”这个称谓为不少民主人士所反感。
第二,无党派民主人士称谓阶段。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郑重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5月5日,郭沫若等无党派知名人士致电毛主席,在响应中共中央“五一”号召的时候,为了与以往的社会贤达相区别,最先使用了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称谓,并得到我们党的肯定。1949年筹备新政协时,我们党经与各方协商,专门设立了“无党派民主人士”界别,并且郭沫若、马寅初、张奚若、李达、董鲁安、符定一、欧阳予倩、洪深、吴有训、王之相、丁燮林、周谷城等12人就是作为“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参加会议的。什么人是民主人士呢?中央统战部1951年6月16日在给西北局统战部的复函中做了回答:“‘民主人士’是对参加人民民主运动的某些党外人士(包括有党派和无党派)的一种政治称号。一般的说,民主人士应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一是解放前多少参加过人民民主运动(包括起义在内),或在解放前采取善意中立态度而在解放后参加人民民主运动。二是在中间阶层或民主党派中有一定的代表性。”由此可以看出,无党派民主人士是一个历史概念,有特定的含义,是对解放前后没有参加任何党派组织而参加了人民民主运动的知名人士的称谓。
第三,改革开放后多种称谓并存阶段。由于无党派民主人士是个具有特定含义的历史概念,因而改革开放后,随着老一代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减少,新一代无党派人士的出现,形成了多种称谓并存的局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继续沿用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称谓。不过已很不普遍,主要集中在政协系统,如政协在划分界别时所采用的称谓仍然是无党派民主人士。二是无党派人士。这个称谓新中国成立前后就有人使用,改革开放后使用此称谓的人明显增多。三是无党派爱国人士。中共中央1980年12月22日印发的《关于在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上层爱国人士中发展共产党员的规定》较早地使用了类似称谓,以后中央领导同志在一些重要讲话中多次使用这个称谓。四是无党派知名人士。1982年1月5日,胡耀邦同志在第15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较早使用了这个称谓,以后在其他文件和领导讲话中也有使用这个称谓的。五是无党派代表人士。丁关根同志在《求是》杂志1991年第12期发表的《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一文中较早使用了这个称谓,以后一些中央领导同志在讲话和文章中也使用这个称谓。此外,还有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等称谓。以上多种称谓并存的情况,说明大家已经普遍意识到“无党派民主人士”称谓已经不能准确反映新时期无党派人士群体的现状,希望能有所改变,由此出现的各种称谓在一定范围和场合都可以使用,但有的显然不够科学、准确,有加以规范的必要。
第四,无党派人士称谓阶段。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中央统战部加强了对无党派人士工作的研究,并于2000年下发了经李瑞环同志同意的《关于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意见》,正式规范了对无党无派人士的称谓,明确对无党无派人士群体称无党派人士,对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称无党派代表人士。同年,由中共中央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中进一步肯定了对无党派人士的这个称谓。2004年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协章程修正案,也正式将“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称谓改为“无党派人士”,将“无党派民主人士”界别改称“无党派人士”界别。2006年7月召开的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及随后下发的《中共中央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进一步对“无党派人士”的名称作了肯定。
二、无党派人士的界定
所谓无党派人士的界定,就是无党派人士指的是哪些人。这个问题,看似不言而喻,但因为在统一战线工作中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在无党派人士中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看法,所以有界定清楚的必要。比如,有的无党派人士认为,在中国13亿人口中,除了中国共产党党员和8个民主党派成员,除了未成年人,其余都是无党派人士,人数在8亿以上。这个理解显然是不准确的。那么什么人才称得上无党派人士呢?《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根据这个表述,“无党派人士”应当具有以下几个重要条件。
第一,无党派人士要具有无党派身份。这是首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就是说,并不是只要具备了无党无派身份,就是无党派人士。
第二,无党派人士须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社会影响。也就是说,具有无党派身份和知识分子条件,不一定就是“无党派人士”,还必须在事业上作出成绩,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在所联系的群众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三,无党派人士主体是知识分子。这就是说,无党派人士不等于无党派群众。广大无党派的基本群众,从来就不是统战对象,当然也就不能称为统一战线意义上的“无党派人士”。
第四,无党派人士是一般不与其他统战对象交叉的人士。中央确定的新世纪新阶段15个方面的统战工作对象中,“无党派人士”是其中之一。统一战线所称的无党派人士有广义与狭义的区别。广义的无党派人士是指除民主党派成员以外的14个方面统战对象中的无党派人士;狭义的无党派人士仅指15个方面统战对象中被列为无党派人士的那部分人,是不与其他方面统战对象交叉的人士。我们现在讲的无党派人士是指狭义上的无党派人士,我们所做的无党派人士工作也主要是狭义上的无党派人士工作。
三、无党派人士的职能
由于我们党将无党派人士作为有党派性的政治力量来看待和运用,无党派人士同民主党派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大体相同,主要职能也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这与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有所不同,要注意区别。
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具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民主监督的作用,在于它是多党合作层次上开展的高层次的监督,是中国监督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民主监督的特点,在于它是通过民主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因而不具有强制性。三是民主监督的形式,主要是提意见、作批评。四是民主监督的途径,主要有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类特约人员,组织开展集中考察监督活动,将民主监督寓于参政议政工作之中等。五是加强民主监督的方向,是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更加切实有效,但不能将民主监督变成权力监督和法律监督。
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其主要内容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具体包括: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发挥作用;担任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在政治协商会议中发挥作用;无党派人士不具有政党成员的身份,可以从事各政党不宜出面的各种活动。
长期以来,党中央十分重视发挥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毛泽东同志早在1941年11月6日《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中就指出:“共产党的这个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原则,是固定不移的,是永远不变的。只要社会上还有党存在,加入党的人总是少数,党外的人总是多数,所以党员总是要和党外的人合作。”这里所指的党外人士,主要是无党派人士。毛泽东同志在1944年12月《一九四五年的任务》一文中进一步指出:“共产党人必须和其他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多商量。”1949年6月19日,周恩来总理在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称谓与实质》的重要讲话,第一次系统阐述了关于无党派人士的称谓、实质、地位、作用等理论政策问题,是开展无党派人士工作的重要文献。新中国成立后,中央继续将无党派人士工作摆到统战工作的重要位置,并明确了相关方针政策。李维汉同志在1951年初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今天我们强调民主党派,不要忽略了无党派民主人士,否则就会走上另一个偏向。无党派人士的人数很多,忽略了他们会犯大错误。应经常注意使各方面的活动与工作,都要有他们的份,只要有民主党派参加的地方,就要想到无党派分子,处处照顾他们,教育培养他们,使他们进步,并从其中培养一些领袖人物。”1956年中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中国共产党在“八大”政治报告决议中及时指出:“必须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继续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合作。”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后,中央就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规定。特别是在1989年制定下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更是将民主党派工作同无党派人士工作一起作了部署,明确了无党派人士的地位、作用、职能和若干重要方针政策,也是指导无党派人士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高度出发,更加重视无党派人士工作。2000年江泽民同志在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同年中共中央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都对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近年来,胡锦涛总书记还多次对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总书记在2000年3月17日的批示中指出:“统战部要加强对无党派人士的工作,尤其要加大对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培养的力度。”2000年12月26日在中央统战部《第一期无党派人士理论研究班总结》上批示:“此事抓得好。要继续不定期举办,以扩大联系的无党派人士。同时经过培训和实践锻炼,才能成长出一批有影响的无党派代表人士。”中央统战部根据中央的要求,于2000年下发了《关于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意见》(统发[2000]9号)。2004年,中央统战部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无党派代表人士培养工作的意见》(统发[2004]29号)。我们党关于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日益完善,并且已经成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
作为无党派人士,特别是无党派代表人士,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履行好无党派人士职责,首要的是认真学习掌握党关于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党委、政府领导作出的重大决策和关注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协助党和政府全面兼顾和实现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引导各自成员及所联系群众正确认识和对待宁夏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更好地支持和参与改革、发展;切实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努力为实现宁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摘自2008年7月21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无党派人士代表培训班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