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红头发协会(2)
“‘那好,威尔逊先生,我再次祝贺你得到这个职位,再见。’他向我鞠了一躬,我们就离开办公室回家了,我被自己的好运喜昏了头脑。”
“我每时每刻都在想这件事。可到晚上,我的情绪又低落下来了。我担心这是一个大骗局,可又想不出他们到底要干什么。有人立下这样的遗嘱,为抄写《大英百科全书》这么简单的事付这么大的价钱,太不可思议了!温森特·斯波尔丁说了很多让我放心的话。睡觉前我决定了,不管怎样,我明天一定要到那儿去看看。第二天早上,我花了一便士买了一瓶墨水、一支羽毛笔和七张大的书写纸,然后去了教皇院。”
“让我吃惊的是,一切正常,办公室里桌椅早就摆好了。邓肯先生也在那里了,他让我从字母‘A’开始抄,然后就走了。可他不时地来看我工作的进展情况。下午两点,我离开时,他还夸我抄得又快又好,我走出办公室后,他就把门锁上了。”
“福尔摩斯先生,就这样,我每天上午十点上班,下午两点下班,到星期六,邓肯来了,他付给我四英镑作我一周的工资。后来,每星期都这样。我照常上班下班。我发现邓肯先生来得越来越少,起初,每天来一次,后来,他几乎不来了。不过,我还像往常一样,一刻也不离开办公室。因为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来,这个工作很好,我不想丢掉它。”
“这样,一晃过了八个星期。我已经抄完了Abbots,Archers,Armour,Archilecture和Attica等辞目。正想继续努力,争取早日抄到以字母‘B’为首的词,我甚至花了很多钱买来了大量的书写纸,可突然间,这件事令人吃惊地全结束了。”“结束了?”
“是啊,先生,就在今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去上班,发现办公室的门锁着,门板上钉了张小卡片。喏,就是这张卡片,你们看看吧。”
他拿出那张便条纸般大的卡片,上面写道:
红发会业已解散,此启。
1890年10月9日
我和福尔摩斯看看这张卡片,又看看满脸愁容的威尔逊,觉得这件事太滑稽可笑了,一时间两人忍不住笑了起来。
“有什么好笑的!”威尔逊先生大声说着,脸涨得通红,“如果你们除了取笑我外别无他招的话,我可以另请高明!”
威尔逊先生起身要走,福尔摩斯一把把他按回到椅子上,“我一定接下你的案子,不过,这个案子太古怪,我们从没听说过,请你别介意,这事情确实很古怪。对了,你发现这张卡片后,都做了些什么?”
“我当时惊呆了,不知所措。后来我向办公室附近的人打听,可他们对这事一无所知。最后,我找了房东,他在一楼住,是个会计。我问他红发会到底怎么了,可他说他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个组织。我又问他邓肯·罗斯是什么人,他说他不认识这个人。”
“我说,‘就是那个红头发的先生呀!’”“‘什么,那个红头发的男人?’”“我说,‘是啊。’”
“‘哦,’他说,‘他叫威廉·莫里斯,是个律师,住爱德华国五街17号,圣保罗大教堂附近。’”
“于是我就赶紧动身去那里,可到了之后,才发现那是一个护膝制造厂,厂里没人认识威廉·莫里斯或邓肯·罗斯。”
“后来你怎么办了呢?”福尔摩斯问。“我只好回家,我的伙计安慰了我大半天,他让我耐心地等一段时间,可能会收到什么信的。可是,我不想听他那些话,我不想就这么失去一个好好的工作。我听别人说,你足智多谋,经常给别人解决难题,所以,我马上来找你了。”
“你做得对,”福尔摩斯说,“你的事情不同寻常,我很乐意接手。根据你刚才所说,我想事情可能非常严重。”
威尔逊先生说:“当然严重了!你看,我每周要损失四英镑。”
“就你个人来说,你不应该对这个异乎寻常的红发会有什么抱怨。”福尔摩斯说,“相反,你不仅赚了三十多镑,还通过抄书获得了不少知识,你没有吃亏。”
“我是没吃亏,先生。我只想弄清他们是谁,玩这套把戏耍弄我的目的是什么?这玩笑可真昂贵,他们花了三十二英镑呢。”
“我们会为你解开疑团的,不过,威尔逊先生,我得先问你几个问题。是你的伙计让你看到那张广告的吗?他在你那儿干了多久?”
“当时才一个月。”
“他怎么来的?”“他看了我登的招聘广告后找来的。”“他是唯一来应聘的吗?”
“不,有十多个人来应聘。”
“你是怎么选中他的?”“因为他挺机灵,要的工资也不多。”“这个温森特·斯波尔丁长什么模样?”“个儿不高,但很健壮,手脚麻利,年纪在三十岁左右,没长胡子,前额有块被硫酸烧伤留下的疤痕。”福尔摩斯有些激动地坐直了身子:“这些我都预料到了,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到,他扎了耳孔没有?”“是啊,先生,他说那是小时候被一个吉卜赛人给扎的。”“哦。”福尔摩斯又靠到椅子上,陷入了沉思。过了一会儿,他说:“他现在还在你那儿吗?”“是的,我来时他还在那儿。”“你不在的时候,当铺由他照管?”“是的,先生。我对他很信任,而且,上午没什么生意。”
“好啦,威尔逊先生,我会在两天内把调查结果告诉你,今天是星期六,我想到星期一就能给你个答复了。”
“喂,华生,”威尔逊走后,福尔摩斯问我,“你怎么看这件事?”
“我没看出什么,”我老实地说,“这事太古怪了。”福尔摩斯说:“一般说来,越是离奇古怪的事,真相大白之后它就越简单。就像一张很普通的面孔让人很难辨认一样,没有特征的案子侦破起来也挺让人头疼。现在,我们得马上行动。”
“那你现在从何下手?”我问。“先抽烟。”他回答道,“这事得好好想想。请你五十分钟内别和我说话。”说完他就蜷起身子,曲着的膝盖快要碰到他的鼻子了。他眯了眼睛坐在那儿,叼在嘴里的黑色陶制烟斗像是某种鸟类又尖又长的喙。我以为他睡着了,而我自己也禁不住打起了瞌睡。突然间,福尔摩斯跳了起来,看起来已经胸有成竹了。
他把烟斗放到壁炉台后说:“今天下午在圣·詹姆斯有萨拉沙蒂的演出,华生,你没什么事吧!”
“我今天没什么事,我的工作并不忙。”“那就戴上帽子跟我走吧,我们先到市区吃午饭,我看到节目单上有很多德国音乐。我觉得德国音乐比意大利的或法国的音乐都好听得多,它能让人有所领悟。我正好需要好好领悟,走吧。”
我们乘地铁到了阿尔得斯盖特,然后没走多远,就到了科伯格广场——那个离奇的故事就发生在这儿。这是一个简陋的小巷,狭窄破落,在一个铁栏杆围成的墙里面,是四排灰暗破旧的两层楼的砖房。旁边杂草丛生的草坪上有几簇要枯萎的月桂。拐角处的房子上挂着三个镀金圆球和一块棕色的招牌,上面写着“加贝兹·威尔逊”几个白色大字,看到这个招牌,我们就知道这是威尔逊开的当铺。福尔摩斯在那幢房子前面仔细地观察着。然后,他沿着街道徘徊着。最后,我们回到当铺那儿,他用手杖使劲地戳了戳人行道后才走到当铺门口去敲门。一个小伙子把门打开了,他看上去精明能干,他请我们进去。
福尔摩斯说:“对不起,请问到斯特兰特怎么走?”“到第三个路口往右拐,往右走到第四个路口再向左拐。”那伙计很快地说完后就把门关上了。“好精明的伙计!”我们离开那儿后,福尔摩斯说,“据我所知,他是伦敦第四精明的人,而他的胆大妄为,我还不能肯定是不是排在第三。我以前就对他有一些了解。”
“很明显,”我说,“这个伙计在这个神秘的红发会一案中是个关键人物,我想你去问路,不只是想看一看他吧。”
“不是看他。”“那你看什么呢?”“看他的裤子,膝盖那一部分。”“看到什么了没有?”“我看到了我想看到的东西。”
“那你干吗用手杖使劲戳人行道呢?”“华生,现在不是我们聊天的时候,还是细心去观察吧,就像在敌国侦察一样,我们知道科伯格广场有问题,现在得查清它背后隐藏着的东西。”
我们离开了偏僻的科伯格广场,转过街角,我们看到了与先前的街道完全不同的景象,这是一条繁华的大街,是贯通市西和市北的交通要道,路上车水马龙,人行道上黑压压一群来来往往的人。
当那一排排华丽的商店和豪华的商业楼呈现在眼前时,我简直无法相信它真的紧挨着我们刚刚离开的那个萧条破落的广场。
福尔摩斯在街道拐角处沿着那些商铺一路望了过去。“让我好好看看,”他说,“我必须记住这些房子的顺序,希望能一清二楚地了解伦敦——先是墨地兰烟草店,再是报亭,再往那边是城郊银行科伯格支行、素食馆、麦可法兰马车行,往下就是另一条街了。好了,华生,我们的工作已经完成了,该休息了。先来一份三明治和一杯咖啡吧,然后再去听小提琴演奏会,那里只有悦耳动听的音乐,而没有什么麻烦打扰我们。”
福尔摩斯是一个对音乐充满了热情的家伙,他不仅善于演奏,而且还是一个具有很强创作能力的作曲家。整个下午,他在观众席上,完全陶醉在一种幸福中——他修长的手指随着音乐的节奏轻轻挥舞,他满脸微笑,目光痴迷。此时此刻的他和那个断案如神、敏锐机智的大侦探判若两人。在他异乎寻常的个性中,双重性格交替出现。他的机智、敏锐和多愁善感的诗人气质真是鲜明的对比。这双重性格一会儿使他精力旺盛,一会儿使他疲惫不堪。而且我很熟悉的是,他会一连几天懒洋洋地靠在他的扶手椅上,终日冥思或创作,在这种时候,他会突然地产生一种强烈的欲望——追捕罪犯的欲望。那个时候,他的推理能力会上升到直觉的程度,以至于不了解他的人不敢正视他,认为他无所不知。所以,当我看见他沉醉在音乐中时,我就感觉到他要捉的人肯定得倒霉了。
听完音乐走出来时,福尔摩斯说:“华生,你要回家了吧?”“是的,也该回去了。”“我还要办几个小时的事,科伯格广场的事是一件大案。”“怎么说是大案呢?”“有人策划了一宗大的犯罪,我相信我能及时制止他们,可惜今天星期六,事情难办了些。我希望今晚你能帮我。”“晚上什么时候?”
“十点。”“好,那我十点钟到贝克街。”
“太好了,华生,不过这次可能有危险,你最好带上你那把在军队里用过的手枪。”
说完,他挥手向我告别,然后一转身消失在人群中。我相信我并不笨,可和福尔摩斯在一起,我总觉得我还是太笨了。就说这件事吧,他看见的我也看见了,他听到的我也听到了,从他的话里面,我明显地感到他不仅对已经发生的事了如指掌,对将要发生的事也一清二楚;而我呢,什么也没有觉察出来,对这件事还是一无所知。在回家的路上,我又把整个事情从头到尾想了一遍。从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的那位红发老先生离奇的经历,到对科伯格广场的勘察,到临分别时福尔摩斯给我的那番暗示。晚上会发生什么事?为什么让我带上枪?到底要去哪儿,干什么?从福尔摩斯的话中,我觉出当铺的那个伙计肯定很难对付,他可能会耍一些花招。我总想把这些谜给解开,可最终还是绝望地放弃了。反正到晚上事情就会水落石出,所以我把这事搁到了一边。
我九点十五分从家里出来,先穿过公园,再穿过牛津街,贝克街就到了。有两辆双轮双座马车停在了福尔摩斯的家门口。过道里传来楼上说话的声音,进门看见他正和两个人说得挺热闹。其中的一个我认识,警察局的侦探彼特琼斯;另一个男人是个瘦高个,头上戴着闪光的帽子,身穿很考究的礼服大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