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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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1)

世界之希望

华盛顿特区,1801年冬

他天明即醒。在国会山康拉德–麦克蒙公寓房间里,体形瘦长的托马斯·杰斐逊掀开被单,伸出长腿,将双脚浸入一盆冰水中。他认为这样做有益健康,于是早起冰脚便成了其保持终生的习惯。在他位于弗吉尼亚蓝岭附近西南群山中的蒙蒂塞洛庄园,每天清晨放在杰斐逊卧榻旁边的铁桶把地板磨出了一圈凹痕。

1800~1801年冬,华盛顿,杰斐逊即将58岁。他身高6.25英尺[1],头发已逐渐转灰,不再是年轻时的红棕色;因日晒而遍布雀斑的脸上开始显出皱纹;目光锐利但难以捉摸,时而呈蓝色,时而呈棕红或褐色;牙齿十分健康。

1801年2月初,首都四处道路泥泞,建筑稀稀落落。混乱无序的状态已经持续了几个星期:总统宝座归属尚不明朗,宪法地位岌岌可危。杰斐逊避居在新泽西大街康拉德–麦克蒙公寓里,默默沉浸在无言的痛苦中。这栋新建公寓的马厩可容纳60匹马,距离尚未竣工的国会大楼仅200步之遥。

他一边足浴,一边整理思绪。经过一轮轮激烈竞选,他成功挑战现任总统约翰·亚当斯,并在预选中将其击败。然而,这位高个儿弗吉尼亚人却获得了与纽约人阿伦·伯尔相同的选举人票,后者精力充沛、风度翩翩、灵活善变,本作为他的副总统参加竞选。根据1800年生效的选举规则,总统和副总统的选票无法分出胜负,这就使得原本从亚当斯到杰斐逊的和平的权力交接演变成了一场宪政危机。

焦虑不堪、郁郁寡欢的杰斐逊在给长女的信中写道:“在这里参加各种活动,无欢娱却精疲力竭。敌手、间谍环伺,蓄意曲解我的字字句句,一旦与事实不符,便口诛笔伐。”他的命运掌握在其他人手里,这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他憎恶无尽等待,憎恶流言蜚语,憎恶懵然无知。然而,他却无能为力。托马斯·杰斐逊能做的只有等。

杰斐逊说,选举成了“所有谈话的主题”。杰斐逊与伯尔选票相同,亚当斯紧随其后,选举成了众议院代表的竞赛,无人知晓前路几何。突然间,一轮全新的选举在众议院展开,16个州的代表每人要投出一票,赢得9票者当选总统。“危机影响空前深远……”2月第二个星期的《华盛顿联邦党报》[2]如此宣告。可能是伯尔当选吗?他承认视政治为“玩物与名利”,他会被心怀鬼胎的联邦党人选为总统,从他的民主共和党[3]同伴杰斐逊手中夺走总统宝座吗?又或者杰斐逊的政敌们会选出一位临时总统,拒绝将最高权力拱手让给杰斐逊和他的民主共和党人?

在华盛顿沉重压抑的氛围中,似乎一切皆有可能。杰斐逊乐于散发一种不囿于政治的哲学家风度,却发现自己不得不奋力稳固选举地位,他要将美国从据称有君主制倾向的联邦党手中拯救出来。1776年,还是青年的他为了美国的自由而不顾一切,如今,25年过去,杰斐逊认为他所熟知和热爱的美利坚合众国可能要走到尽头了。1800年选举期间,爱国医生本杰明·拉什告诉杰斐逊:“听说某位国会议员哀叹我们脱离大英帝国,并诚挚希望我们重新回到它的治下。”

这样的想法令杰斐逊胆战心惊。他坦承自己有责任维护1776年《独立宣言》所申明的原则。身为绝大多数选民的选择,如果他在总统选举中败北,那么这些年来美国人民一直是为了什么而抗争?危机四伏。来自马萨诸塞州的一位老革命友人埃尔布里奇·格里说,杰斐逊的反对者们已经开始从“分化思想转化为分化人民的行动了……这是他们煽动、酝酿内战的开端”。

有流言称,刚获任首席大法官的国务卿约翰·马歇尔有可能击败杰斐逊,被任命为总统。当弗吉尼亚州州长詹姆斯·门罗被告知宾夕法尼亚州有22000人已“随时待命,准备在极端时期拿起武器”时,他说:“倘若联邦分裂了,就是这个原因造成的。”

混乱是杰斐逊所深恶痛绝的,威胁着他热爱的和谐。

最终,一场暴风雪袭击华盛顿之后,杰斐逊在众议院第36轮投票中险胜,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三位总统。自此,造就美国独一无二的政治丰功伟绩的杰斐逊时代开始了。与这位蒙蒂塞洛的哲学大师相较,乔治·华盛顿、约翰·亚当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不时被形容为更英明、更务实。然而,若以大权在握的时间为粗略的判断标准,杰斐逊当属美国共和体制前50年里最成功的政坛人物。1800~1840年的40年间的36年里,居美国总统要职的不是杰斐逊本人,就是自称“杰斐逊的拥护者”的人:詹姆斯·麦迪逊、詹姆斯·门罗、安德鲁·杰克逊以及马丁·范布伦。(约翰·昆西·亚当斯担任一届总统,属唯一例外。)这个未引起关注且未公开过的“杰斐逊家族”,在美国历史上可谓空前绝后。

杰斐逊构想清晰,目标宏大——期盼民众政府在美国得以存续。他相信,民众受过良好教育,民智已开,他们的愿望定会实现。他的对手们对人民则缺乏信心,他们担心大部分美国公众可能无法担当自治的重任。而杰斐逊认为正是这批美国公众才是自由的救星,民族的灵魂,共和的希望。

为实现目标,杰斐逊追求权力,一旦在手即施加影响,令现实屈从于其个人意志,按其心中蓝图重新加以塑造。最伟大的领袖既不是空想家,也不是独裁者。他们如杰斐逊一样,既畅言国家宏图伟业,又深谙权力之道,懂得达权知变。杰斐逊在整顿思想、打动人心方面的能力超群,激情澎湃的同时又不失踏实务实。为实现构想,他妥协退让,也相机变通。杰斐逊在特定时期,心甘情愿应时而动,使得他成为一个可遇不可求的历史人物。然而,在现实世界,身处那个时代,当杰斐逊被赋予国家安全的重任时,他大胆创新,灵活机变,堪称锐意改革的领导人。

选择理想还是现实、高尚的目标还是无奈的妥协,美国一直都在挣扎。杰斐逊也是如此。和美国一样,在杰斐逊的内心和头脑中,是追求完美还是得过且过,是理智行事还是随心所欲,这种交战一直在上演。于他同于美国,这种矛盾是一场永无止境的斗争。杰斐逊的故事之所以能引起共鸣,主要是因为他代表了一种永恒的戏剧情节:在复杂的乱世当中,通过争夺国家的领导权实现伟大的变革。

杰斐逊比任何一位早期的美国总统——无论是华盛顿还是亚当斯——都更加深信人性的可能性。他志存高远,但也明白,要让梦想成为现实,其捍卫者要足够强大和狡猾,能让历史为其所用。大体来说,就是哲学家的思考、政治家的操控。杰斐逊的天才之处就在于,他既是哲学家又是政治家,而且常常能同时扮演好两种角色。这就是权力的艺术。

他爱妻子,爱藏书、农场、美酒、建筑、荷马作品、马术和历史,爱法国和弗吉尼亚联邦,爱花钱,爱最新的理念和观点。他对美国和美国人深信不疑。在1801年的首次就职演说中,他曾说过,这个国家是“世界最大的希望”。他认为只要用心,美国人几乎无所不能。杰斐逊曾在1814年这样形容他的美国同胞:“他们能做到的就一定会做到。”

艾萨克·格兰格·杰斐逊是蒙蒂塞洛的一位奴隶,他眼中的杰斐逊令人敬畏:“杰斐逊先生个子很高,身板笔直,肩膀宽阔。他身形挺拔,长脸形,高鼻梁。”埃德蒙·培根,蒙蒂塞洛的一位监工,形容杰斐逊“像一匹骏马,没有一丝赘肉……脸上总是一副和蔼可亲的表情”。

高个子和令人敬畏也许会赢得一时的尊敬,但很难被喜爱;过于平易近人也许会赢得一时的喜爱,但很难被尊敬。杰斐逊就是那种极为罕见的领导人,他在人群中脱颖而出,却又不会让人有压迫。他的气质赋予他独特的机会,让他能努力落实头脑中的想法,让周围的世界朝着他的理想转变。

杰斐逊是哲学家,也是科学家;是自然主义者,也是历史学家。他是启蒙思想家,总是向前看,对知识有着执着的追求;他酷爱细节,每天都会关心天气,随身携带一个印着乳白色树叶图案的小本,把每天的花销记录下来;他是骑马高手,认为阳光“治百病”。杰斐逊还有步行的习惯,这让他身体匀称强健。他不喝烈酒,但喜爱葡萄酒,每天要喝上三杯左右;他不吸烟,收到仰慕者送的哈瓦那雪茄,他都会转送给朋友。

杰斐逊对于发明和探索孜孜不倦,他设计过餐桌旁的上菜架,还有蒙蒂塞洛房间门上的隐蔽式开门装置。他喜欢考古学、古生物学、天文学、植物学和气象学,还曾经把《新约》中他认为超自然的、不可信的段落删除,把剩余的诗章按他心目中的正确顺序排列,创作了自己的“福音书”。音乐让他提神,园艺使他快乐。他喜欢买漂亮东西,也喜欢自己动手建造。在蒙蒂塞洛,他曾创作过帕拉第奥风格的建筑草图,还设计过罗马风格的弗吉尼亚州议会大厦,其灵感源自法国南部城市尼姆的一座古庙宇。他是意大利面爱好者,曾费力地抄下法文的冰激凌食谱,还乐此不疲地寻找完美的沙拉配菜。他养牧羊犬(他最爱的两条分别是贝热尔和格雷佐)。他懂拉丁文、希腊文、法文、意大利文和西班牙文。

杰斐逊喜欢研究人性,热衷于观察使人前进的动力,关心他人生活的细节。他爱读塞维涅夫人的书信,她的信件反映了路易十四时代的法国风貌;还有斯达尔夫人的作品《科琳娜或意大利》,一本浪漫主义的流浪汉小说。蒙蒂塞洛的藏书室中有一系列的藏书,一位访客将其内容总结为“君王丑闻”,杰斐逊把它们放在一起,标题为“列王纪”。它包括“Bareith公主的回忆”(由普鲁士的Bareith长公主、腓特烈大帝的姐姐著),“德拉莫特伯爵夫人回忆录”(作者是卷入玛丽·安托瓦内特钻石项链丑闻的关键人物之一),有关审判约克公爵的记述,以及因纵容其情人向军官出售军衔而被迫辞职的英军统帅的故事。据杰斐逊的访客回忆,他在讲到这些故事时“有一种满足感,但他又声称这类事情通常并不重要,这好像有点儿自相矛盾”。

据说,一位乡村旅店的客人曾经和一位“衣着朴素、低调的旅客”聊过天,这位客人根本认不出这位陌生旅客是谁。二人聊了一个又一个话题,这位不起眼的旅客“对每个话题都很精通”。聊到法律,“他就觉得自己是个律师”;聊到医学,“他就确信自己算得上医生”;聊到神学,“他又笃定自己能当个牧师”。后来,旅馆的客人“十分讶异”,于是就问店主这位奇人是谁。

店主的回答很简单:“哦,我怎么觉得你应该认识他。”

杰斐逊有众多挚友,对于他们来说,杰斐逊是历史上最伟大的人之一,像文艺复兴时期的人物,可敬但不傲慢,耀眼但不张扬,力争胜利但不让人厌烦。

然而,他同样有众多对手,而且层出不穷,对于这些人,杰斐逊是一个无神论者、一个狂热分子、一个蛊惑者、一个空想家、一个像女人一样的亲法人士,不值得被一个伟大国家的政府所信任。而杰斐逊只能竭尽所能扭转这些看法。他渴望得到人们的喜爱和认可。

他善于操控情感和政治,对批评敏感,执着于名誉,献身于美国。他走出蒙蒂塞洛的庄园,夜以继日地工作,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为了看到人类的思想被君主、牧师和贵族禁锢在封臣制度下长达多个世纪之后,理性的标准最终得以建立”。作为庄园主、律师、议会议员、州长、大使、国务卿、副总统、总统,杰斐逊大半生都在寻求自控和影响他人生活及命运的能力。对杰斐逊而言,政治不是令人沮丧的烦心事,而是让一切成为可能的伟大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