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实用书仪(1)
礼制是中国封建社会政治、文化生活的标尺,体现在建筑、音乐、绘画、书法等各方面。礼的实质是等级区分,体现为外在形式称为仪。在古代,实用书写格式、书仪制度与文本内容、形式相表里。
对书法文本的章法分析,涉及客观因素的三个主要方面,即实用性文体(官书、字书、写经、尺牍、题跋、手稿等)及其书仪(书写的特定礼仪规范)与作品的幅式(长卷、横幅、册页、扇面、条幅、中堂、对联、屏条、斗方等)。一幅作品的行款与谋篇布局的形态,是出于实用书仪制度还是艺术表现的需要,要结合实用性因素分析,同时比较不同幅式的布局环境,才能全面梳理其中主观的艺术表现。
书仪在狭义指尺牍书写行款格式,广义可包括所有文字书写的各种规范。战国以后,各朝均有明确律、令、格、式与书仪,作为典章制度,是体现我国文化传统的重要内容。表状笺启类书仪是专用于公务往来,其中涉及地方政权各级机构之间、属下与上级、臣下与皇帝的关系,行文多烦琐的套话。
据周一良在《唐五代书仪研究》中指出:“敦煌书仪写本最常用的三种即朋友书仪、综合性的吉凶书仪(包括序言、年叙凡例、吉凶往来、公私表疏、婚丧礼仪、门风礼教等内容)、公私往来信函的表状笺启类书仪。”对官方文书即公牍的起草、书写程式制定的相关书仪制度,不仅有文体方面要求,还有字体及其书体及书写材料尺寸规格等方面要求,其行文格式具体到尺牍规格、称谓、平阙乃至遣词造句等多项内容规定。
私牍主要包括朋友书仪及综合性的吉凶书仪。朋友书仪具有较强的文学性,对仗工整,用典贴切,文字优美。综合性书仪所指内容广泛,是士大夫的生活指南与行为准则,包括官场、家庭、朋友、僧道各个方面的礼节。公牍格式影响私牍,所谓家国一体。供民间写信时套用的私牍书仪,最早出现于魏晋。世家贵族为维护其政治地位,尤其是在重大事件上,如为官、婚丧嫁娶,特别注重门风家法。私牍书仪正是这种仪礼需要的重要标志。
归纳起来,实用书仪对文本书写的章法布局形态影响,主要体现在字体及其书体制度、空间方位秩序、称谓平阙、规格尺度、行款格式、文本属性、书写材料及钤印规范等方面。
第一节字体制度
秦统一文字即所谓秦书八体:大篆、小篆、刻符、虫书、摹印、署书、殳书、隶书,是秦代以法律形式规定字体形态等级及其书体的使用规范。大篆者,先秦史官作铭石书所用,其字书为《史籀篇》,同时书于简册;小篆者,秦代时现行官定铭石书,以李斯《仓颉篇》、赵高《爰历篇》、胡毋敬《博学篇》所谓“三仓”为字书;刻符者,兵符、货节等用小篆。虫书者,亦称鸟虫书,用以幡信、玺印、兵器、钟铭等。摹印者,缪篆也,秦用隶化小篆入印;殳书者,题表官号于戟木上,建于兵车;署书者,题表官号于门匾或书封;隶书者,为狱吏、屯戍下级佐吏使用之低级官书。
可见,秦代统一文字并非统一在小篆一体上,而是以小篆为核心的八体等级与使用范围的一系列规定。
汉代诏书大事用篆,小事用隶。命册立诸侯王用篆,其余用隶,群臣上书用隶。
新莽六体另有古文、奇字之体。平王东迁,春秋战国始,作书史官出于地方诸侯国,故有燕、齐、晋、楚、秦五系文字之不同。民书之典型——货币、玺印、简牍的地方性差异更强。战国时期私学之兴,六国典籍抄写于竹简上,后世谓之“古文”,属高级民书,所谓“孔子壁中书”、汲冢家书、近世出土楚竹简等即属古文,《说文》古文、郭忠恕《汗简》《三体石经》属传抄古文;奇字为古文之异体。
官书与民书之应用差别在于,官书为正体,或曰史书,铭石书为典型。民书为俗体,版牍为典型。俗体多草写简化及异体,高级民书近于低级官书,如秦末《里耶简牍》与汉初《马王堆帛书》书体相近。在古代字体使用制度规范中,根据不同场合、不同身份及不同内容差别,多种同时并存的字体及其书体使用分别有所对应。颜元孙撰、颜真卿书《干禄字书》分正、通、俗三体,其中“所谓俗者,例皆浅近。唯籍帐、文案、券契、药方,非涉雅言,用亦无爽,傥能改革,善不可加。所谓通者,相承久远,可以施表奏、笺启、尺牍、判状,固免诋诃。若须作文及选曹铨,兼则正体用之尤佳。所谓正者,并有凭据,可以施著文章、对策、碑碣,将为允当”。唐代字体俗、通、正的区别使用,宋代以官家雕版统一典籍经卷,以楷书为正体字,全面规范文字,进一步加强正体字的主导作用。各个时代的字体及其书体,并非仅有一种,而是多体同在,不同阶层不同场合对应选择使用。官牍用正体,民书俗体用简用草,正与其身份相当,并非不会写正体字。字体及其书体使用多有特指,如青铜器铭文用正体,玺印文字则经过繁简拆合及特殊符号等印化处理;有纹饰的青铜器书风简朴,素面的青铜器则以文字为装饰。如《中山王鼎》铭文的装饰手法与素面器形有关;《马王堆帛书》抄写经籍用古隶,汉《永元器物簿》则是隶草;三国吴方士伪造的《天发神谶碑》用悬针篆,以圆碣形象天,篆书与圆头的碣均是最高等级的象征;唐代佛教渐式写经用端楷,偈语、尺牍则用行草等诸多差异,均是字体制度使然;历代刻碑版普遍用正体,私牍用草体,形成碑学与帖学两大书法体系,碑学以铭石书为代表,帖学以相闻书为代表,二者布局形态之别,是出于字体使用制度延续下来的传统,字体及其书体的书仪行款要求不同,其中的章法形态差异随之变化。
第二节方位秩序
空间方位秩序及其尊卑意识,是道家宇宙观与儒家伦理思想的体现。国、城、院与篆刻、书法在空间上同构,共同遵循方位秩序。《淮南子》曰:“往古来今谓之宙,四方上下谓之宇。”所谓宇宙。在我们传统文化的空间观念中,上古的宇宙模式从天地关系认知开始,在先秦时代形成的“盖天说”——天圆地方,将天视作覆碗状,视地为与之对应的二绳四维四面八方的平面,以“式”为宇宙模式,刻画坐标,天盘在天分星,地盘在地分野,逐步派生四方、五位、八方、九宫、十二度等空间形式:东西南北四方加上中宫为五位;加西南、西北、东北、东南为八方;八方加中宫为九宫,以界定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组成十二度。再进一步,以子午二绳为经纬,对应阴阳二极;四方配四季、四风、四灵;五位配五色、五音、五岳;八位配八卦、八风;九宫配九州;十二度配十二月、十二律……
这种宇宙空间模式的核心是方位,《周礼·天官》曰:“惟王建国,辨方正位。”朝南的方位意味着君临天下,以方位对应社会秩序。国家、城市、院落的建筑方位组织“取正制”,以中宫为核心,向四方延展经纬二绳,经营天下,纲纪四方,划分疆界成四方城门、四野、四夷……汉代重五行谶纬之说,四灵以方位空间之天上神灵——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分别代表东西南北,作为星宿名称。近代古建筑遗存之四合院民居形式与官方宫廷行政格局相对应,左右为两厢,坐北朝南为正房,与国之四野、城之四城门格局是一致的。
从秦统一天下,建立东穷燕齐、南极吴楚的纵横驰道,土地划分以井田制;施之简牍,象征官方权力的凭信——官印同样以田字界格正方形。战国玺印官私都是正方形为主的,楚官玺中的田字界格式被秦印选择,统一为官印格局,如同一座缩小的以方位为秩序的行政单位空间形态。
由于印面为方形,其中的单字随之呈现出正方,方块字形态出现了。对汉字构形统一为正方即始自秦统一文字。由单字外方,由外及内,其中内部构架逐渐发展为“米”字。《说文解字》解释“点”曰:“小黑也。”“画”曰:“界也,象田四界,聿所以画之。”文字之点画,由外界之四方,于内部逐步趋于纵、横向与斜向八方架构占位。
在制器尚象的时代,实用形象均担当成教化、助人伦的社会作用。书法篆刻以及中国画空间布局原理始终与这种方位宇宙观相对应。
以秦印为代表的方位空间格式,形象化了四方、四维、中宫的组织。四字占位进入中宫、二绳、四边,整体章法以方位空间为秩序,微观的组织形态针对单字结体加以变化,广义阐释为大章法,诸如以九宫笔势关系原理演绎为统领全篇的“大九宫”。
以米字格为原理,“米”字八个方位,纵横斜方向、四面(上下左右、北南西东)与中宫点的关系,对应为书论中的“永字八法”及其动态所指“公主檐夫争道”。治理一字之道与治理全篇之法原理一致。
“禹分九州”所包含的九宫原理,与“米”字八方所指一致,不同在于中宫在八方系统中呈现点位上,在九宫系统中呈现方格上。但是象征四时之变的十二度,在书论之中没有出现,频繁出现的是四方、五位、八方、九宫。
中宫及四面八方所指的方位是有主从尊卑关系的,《周礼·春官大司乐》:“凡乐事大祭祀,宿县,遂以声展之。”“小胥”正乐县之位。王,宫县。诸侯,轩县。卿大夫,判县。士,特县。凡县钟磬,半为堵,全为肆。文中“县”即“悬”。宋人陈旸《乐书》卷113云:“宫县,四面,像宫室,王以四方为家,故也;轩县,缺其南,避王南面,故也;判县,东西之象,卿大夫左右王也;特县,则一肆而已,象士之特立独行也。”从后世出土古代乐队组织情况来看,宋代陈旸的解释是符合当时状况的。如春秋时曾侯乙墓乐队组织方位符合墓主人身份的规格,所谓“轩县”。乐悬制度虽有“礼崩乐坏”的僭越现象,但是方位空间对应的等级尊卑秩序所指作为传统始终没有改变。从西周乐悬制度上看,大体上四面八方齐备为至尊,缺一面(南面)次之,缺两面(南北面)再次之,仅一向再次之。局部关系中,纵横为主,斜向为辅,四方尊卑以南、北、西、东为次序,上尊下卑,左尊右卑,中宫为全部方位之核心,相当于行政概念的宫廷,统领四面八方。
装裱条幅、中堂、对联、屏条等,镶绫绢的上下(俗称天地)尺度有别,常规比例为天三地二,既有天尊地卑之意,又有阳数(奇数)阴数(偶数)之匹配。
册页蝴蝶装品式中的诗配画,即所谓对题,题字在左,画幅居右,并置于两侧,便是缘于左侧地位高的缘故,推篷册的对题则题字在上,画幅在下,显然是遵守上尊下卑的方位观。
清代帝王在故宫匾额上题署签名钤印,居于正中顶部,以示至高无上;题署寺院匾额,则居于左上顶部,空出正中至上以示敬佛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