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兰经》注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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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古兰经》注释学概观(4)

(五)溯源圣门弟子注释

圣门弟子是最接近先知穆罕默德的人,由于亲历《古兰经》降示状况,全面理解、知识正确、功修虔诚而最知经文。因此,注释家在没有经训可依情况下,当参照和遵循圣门弟子的注释。圣门弟子对注释所持的严谨态度尤为后人表率,他们从不贸然地注释经文。圣训学家艾布·阿卜杜拉·哈基姆(Abu‘abd Allāh al-ākim,伊历?-405)在圣训学专著《穆斯塔德勒克》(Al-Mustadrak)中,定性了他们的权威:“经历启示降示的圣门弟子的注释,是合法的、被接受的注释。”[13]

(六)溯源再传弟子注释

注释家在既无经训可依,也没有圣门弟子注释依据的情况下,当溯源再传弟子的注释。哲拉鲁丁·苏尤蒂就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的注释权威作了精辟解释:“凡是脱离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的路道,以及他们的注释而背道而驰者,就是错误注释《古兰经》的人,甚至是标新立异者。因为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是最知《古兰经》注释和《古兰经》大义者。同样,他们也是最知真主以《古兰经》派遣使者的真理者。”[14]

(七)精通阿拉伯语

《古兰经》的载体语言是阿拉伯语,因此理解经文必须借助阿拉伯语。但凡不懂阿拉伯语就注释经文者,势必会曲解经文,正如穆扎希德所言:“对于任何确信真主和末日的人而言,不允许他在未精通阿拉伯语知识的情况下贸然注释《古兰经》。”[15]有鉴于此,注释家务必精通阿拉伯语,尤其是阿拉伯语修辞。这是因为,注释家如果不懂得阿拉伯修辞,就很难透彻理解《古兰经》句式辞藻中所蕴涵的修辞意义。

(八)通晓相关学科

《古兰经》不仅仅是一部纯宗教意义上的文本经典,而是涵盖了诸多学科领域的经典。它不仅自身构建了诵读学、收集定本学、标注符号学等,还催生了教义学和教法学等学科。因此,注释家是语言学、古兰学、教义学和教法学等相关学科的集大成者。注释家只有在精通这些基本学科的基础上,才能透彻理解经文,正确注释经义。下文将阐述注释家应具备的学科知识。

二注释家的学科知识

鉴于《古兰经》涵盖多学科的性质,因此注释学既是一个独立学科,也是一个与语言学、修辞学、法学、哲学、教义学等学科互相交织、互有关联的交叉学科。如果注释家缺乏与其相关的学科知识,注释时往往会顾此失彼,知其一而不知其二。如经文“至仁主已升上宝座了”(20:5)就是典型的案例,从词汇学角度是一种解释,从句法学角度是另一种解释;从修辞学角度是一种解释,从教义学角度又是另一种解释。仅此可以看出,“学问精通的”注释家,必须兼通与注释学交叉的相关学科,方能使注释尽善尽美,做到顾此不失彼。因此,伊斯兰文化史上,往往有注释家精通数门学科,且在各个领域均有建树,并集中反映在《古兰经》注释领域。诸如法赫鲁丁·拉齐(Al-fakhr al-din al-rāzi,1149-1209),在精通阿拉伯语言学诸学科的基础上,从哲学、自然科学角度注释经文的《幽玄之钥》(Mafātīal-ghayb),堪称体现注释学学科交叉特点的代表作。他在精通注释学要求的相关人文学科的基础上,也“致力于运用哲学、天文学、宇宙学乃至动植物学、人体解剖学的各种知识来阐释《古兰经》的奥义”[16]。

鉴于注释的严肃和严谨,注释学科体系的需要,学术界制定了注释家必须具备的学科知识,以保障学术规范和注释质量。换言之,这些学科知识既是注释的必备工具,也是注释学与其他学科交叉的具体反映。注释家只有具备了这些学科知识,才能有效保证他们“释经而不越经”,才能使他们做到不无知无识、不断章取义、不臆断妄想地注释经文。哲拉鲁丁·苏尤蒂在《古兰经学通论》中,归纳了注释学需要的15门学科知识。

(一)语言学(‘ilm al-lughah)

语言学是研究语言各个部分的总称,它的分支学科有语音学、词汇学、字源学、语法学、修辞学、风格学、语义学等。鉴于语言作为工具在社会交流、文化延续、学科应用等方面的不可或缺,语言学的地位尤显重要。注释学亦不例外。注释家具备的首要学科就是精通阿拉伯语言学,以便借助语言学阐经释义。穆扎希德就此讲道:“对于任何确信真主和末日的人而言,不允许他在未精通阿拉伯语知识的情况下贸然注释《古兰经》。”教法学家马立克·本·艾奈斯(Malik ben Anas,约715-795)谈及阿拉伯语言学对于注释经文的重要性时讲道:“我必处罚不懂阿拉伯语知识的注释者,以罚他儆百。”[17]

(二)语法学(‘ilm al-naw)

语法学是研究语言规律的学科。通过语法学,可以知悉语言结构中语法成分和结构关系所表示的意义,通晓语法意义的表现形式,以及词的构形变化、构词变化、名词、动词、虚词、语序、词组、句法关系等。鉴于《古兰经》构建和规范了阿拉伯语语法,以及语法对于注释的重要性,决定了注释家只有在精通阿拉伯语语法,熟悉阿拉伯语言规律,掌握阿拉伯语言结构的基础上,才能正确解读经文大义。此外,学界尤其指出,是《古兰经》规范了阿拉伯语语法,而不能用语法规范来看待《古兰经》中的特殊语法现象。哲拉鲁丁·苏尤蒂在《古兰经学通论》中,尤其指出了注释家务必精通《古兰经》中频繁出现的典型语法现象,以及它们的具体用法。

1.各类代词

阿拉伯语言学家的研究表明,阿拉伯语语法中没有代词(Al-amā’ir)这一类词,通常所讲的人称代词、指示代词、关系代词和疑问代词都归入名词词类中。同样,阿拉伯语动词中的内含人称代词和接尾人称代词也不是独立的,而是与动词变化相关的一体词。尽管阿拉伯语语法的代词不是独立的语法体系现象,但无论是动词中的代词还是名词中的代词,对它的运用、归属、前后互置、次序等,都需明确辨析,使其各归其位,各表其义。动词类中人称代词的变化,涉及动词的数和性的变化,动词变化后的词义也随之发生相应变化。名词类中的代词是具有代替名词作用的一种原生词,它的用途是用一个代词“代指”上文所提,不再重复。例如经文“顺服的男女、信道的男女、服从的男女、诚实的男女、坚忍的男女、恭敬的男女、好施的男女、斋戒的男女、保守贞操的男女、常念真主的男女,真主已为他们预备了赦宥和重大的报酬”(33:35)。在该节经文中,句末仅以代词“他们”,涵盖了句首提到的20种各类男女。因此可以说,阿拉伯语法学中的代词是衡量阿拉伯语法知识的标尺,如果错误理解了代词的所指和意义,那么整个句子大义也就产生歧义,乃至曲解。由于《古兰经》中各类代词的复杂,语法学家伊本·安巴尔(Ibn al-’anbāī,伊历?-338)的《解析古兰经中的代词》(Fi bayān al-amā’ir fi al-qur’ān),详细分析了经中动词和名词的各类代词。[18]

此外,《古兰经》中出现的大量人称代词——无论在动词句还是名词句中,如果注释家错误理解了其所指,也势必错误地理解经文大义。尤其是涉及真主本体的一些代词,如果理解不准确,则在阐释教义与演绎教法等方面发生歧义,产生误导。鉴于此,注释家精通代词,对于理解经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2.确指名词和泛指名词

确指名词(Al-ta‘rīf)和泛指名词(Al-tankīr),是阿拉伯语名词范畴内的专业术语。确指名词是表示具体的某个(些)人或事物的名称,泛指名词是表示不具体的某个(些)人或事物的名词。确指名词和泛指名词在《古兰经》中比比皆是,且各自因用法不同,意义也不尽相同。因此,注释家在理解和注释经文时,务必掌握确指名词和泛指名词的具体用法与意义。

3.阳性名词和阴性名词

《古兰经》中某些名词以阳性(Al-tadhkīr)或阴性(Al-ta’nīth)词型的出现,是根据经文上下文的具体要求而出现。这种情况从语法的固定角度来讲,似乎不符合语法的规范要求,但经文具有的特殊性使其脱离了固有的语法规律。例如,在常规动词句中,如果主语是阳性名词,则动词也必须以阳性形式出现;如果主语是阴性名词,则动词也当以阴性形式出现。但这一规律在《古兰经》中则不然,如果主语和动词之间插入其他词,则动词以阳性形式出现为最佳。如在经文“奉到主的教训后”(2:275)中,动词句的主语是阴性,动词也应该是阴性,但因其他词汇出现在动词和主语之间,因此动词以阳性形式出现。

4.单数名词和复数名词

《古兰经》中,单数名词(Al-’iflād)和复数名词(Al-jam‘)的用法较之常规数词,有其独特的用法和所指。诸如,有些词只以单数形式出现,如多节经文中出现的“大地”(Al-’ar)一词;有些词只以复数形式出现,如第39章第21节中的“有理智者”(Al-’albāb)一词,该词的单数形式是Al-lunb;有些词以单数形式出现,但其意因语境不同,词形的单数或复数性质也发生变化,如单词“风”(Al-rī),如果以复数词型出现则表示该词词义为“怜悯”;如果以单数词型出现时,则表示该词词义为“惩罚”。诸如此类例子不胜枚举。是故,注释家在精通阿拉伯语名词常规用法的基础上,根据经文的特殊现象和要求,解析经文中出现的大量单数名词和复数名词,而不能以常规语法现象加以解释。

5.各种工具词

《古兰经》中出现的各类(名词、动词和虚词)工具词,要求注释家务必通晓它们。这是因为,工具词在经文不同位置的出现,使经文大义发生相应的变化,并对演绎教法产生决定性影响。哲拉鲁丁·苏尤蒂在《古兰经学通论》中,罗列了60种各类工具词。[19]

6.其他语法现象

《古兰经》中还有关于同义词的用法、提问与回答的形式、动词或名词形式的召唤语、连词的具体用法,以及其他常见动词的特殊用法,都需注释家在其固有规律的基础上,根据《古兰经》的要求做出不同的判断、理解和注释,从而使注释达意、贴切。

(三)词法学(‘ilm al-arf)

语言是由语音、语法和词汇三部分组成,是语言的三大要素。其中,词汇又是语言中词语的总和,在语言结构中犹如建筑材料在建筑中的作用,没有词汇也就没有语言。作为阿拉伯语言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词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动词的内部规律、内部结构,词汇的组成、分类、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动词的性质、结构、意义、分类、使用等。

鉴于《古兰经》中的语言表述多以动词形式出现,注释家务必精通词法学,精通并熟练掌握词汇知识。语言学家伊本·法尔斯(Ibn fāris,?-1004)指出了词法学在解读经文中的重要性:“谁不懂词法学,谁就失去了诸多的知识,例如动词wajad是一个多义词,但如果我们使其发生变化时,则该词的各种意义就会显而易见。”[20]

(四)字源学(‘ilm al-’ishtiqāq)

阿拉伯字源学是阿拉伯语言学所有分支学科中的基础学科,它的研究对象是单词字母的构成、演变和派生。在阿拉伯语中,单词都有三个基本字母构成,通常被称为“词根”(Al-madar)。在动词方面,基于三个基本字母,可以衍生出三母简式动词和三母复式动词、四母简式动词和四母复式动词。衍生后的词汇,不仅词的结构因字母的加减发生变化,词义也随之发生相应变化。在名词方面,可以派生出主动名词、被动名词、半主动名词、张大名词、比较名词、时空名词、工具名词、从属名词、指小名词,派生后的名词各具特性,意义也不尽相同。

阿拉伯词汇构成的复杂性,决定了相关学者只有在掌握词汇基本字母构成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了解词汇的结构,及其在动词和名词中的衍生和变化,以及变化后的意义。哲拉鲁丁·苏尤蒂对此讲道:“如果名词的字源派生于不同的字母元素,则意义也应字母元素的不同而有别。”[21]如果说伊斯兰文化体系的其他学科可以允许研究人员不必绝对精通字源学,那么,注释学则要求注释家必须精通字源学——掌握和理解《古兰经》每个词汇的基础学科。

(五)辞达学(‘ilm al-ma‘ān)

辞达学是阿拉伯语修辞学的第一部分,它的主要目的是讲求文辞的达意,不求辞藻华丽,但求语义明确,语序通顺,切合题旨,随情应景。辞达学的主要内容是,解析句子主语和述语的关系、主语、述语、动词的关联词、限定词、祈使句、句子的分断和连接、句子的简洁、详细和文意的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