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古兰经》注释学概观(6)
(十五)禀赋学(‘ilm al-mawhibah)
禀赋学,从禀赋(al-mawhibh)的字面来看,似乎它既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也不是为一般人所能具备的特殊知识,更不见得通过学习就能获得,正如哲拉鲁丁·苏尤蒂所说:“也许你不明白禀赋知识,并认为这不是人的能力所为。”[38]事实上,“禀赋知识并不像你所想,获得它的途径,就是通过工作与勤勉来获取必需的因素。”[39]经文“你们应当敬畏真主,真主教诲你们”(2:282),以及圣训“谁实践了他所知道的知识,真主就让他继承他所不知道的知识”明确告知[40],禀赋学就是知行合一,言行一致,通过实践已知知识来敬畏真主,从而获得真主赋予的未知知识。在注释领域,凡具备以上14门学科知识,就具备了禀赋学,并能够借助它全面了解,深刻理解,正确注释《古兰经》。换言之,上述14门学科知识是禀赋学的基础知识,是使其成为一门不是学科的“集大成学科”。因此,但凡具备了其他14门学科知识,也就掌握了禀赋学,继而具备了注释的学科知识条件。
哲拉鲁丁·苏尤蒂在列举注释学要求具备的上述15门基础学科后,引证了古兰学家、圣训学家对注释学的综合性论述。他讲到,圣训学家伊本·艾布·敦亚(Ibn abu al-dunyā,?-894)在阐述《古兰经》学科的广泛性时,既形象地将其喻为无边无岸的大海:“古兰学,以及从中衍生的学科,是没有岸边的大海”[41],也定性了注释家具备以上15门学科知识的必然性:“作为注释《古兰经》的工具,唯有掌握这些学科知识才能成为注释家。不具备而注释,就是臆断注释。如果用所掌握的这些知识去注释,则不为私欲注释。”[42]
综上所述,注释学是一门糅合了多门学科的综合性交叉学科,具有跨学科性质。可以说,注释学的学科性质决定了注释家必须是集多门学科于一身的学术集大成者。因此,历代著名注释家,无一不是基于以上学科知识,多角度、多层面地注释着经文,留下的丰硕成果也有力地推动着伊斯兰文化体系及其学术工程的繁荣和发展。
三注释家的学术修养
注释学界根据经文“学问精通的人”的内涵,在界定注释家应该具备的学术原则和学科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注释家应具备的学术修养,形成了一个规范注释的学术条件链——学术原则→学科知识→学术修养。三者之间呈递进关系,互为依托,相辅相成。曼纳尔·敢塔尼综合各家之说,概括了注释家应有的学术修养:[43]
(一)立意明确
圣训“一切工作唯凭立意”,是穆斯林学者从事伊斯兰文化工作的理论出发点。从事古兰学体系学科的研究人员尤为如此。因此要求他们务必立意明确,目标正确,通过善意、好学、嘉言、懿行、优注《古兰经》的学术成果,推动伊斯兰文化的全面建设和发展。
(二)品行高尚
经训始终强调知行合一,言行一致,对知识的实践远胜于对知识的学理研究。注释家从事的研究工作性质,使其既是注释家,也是教育家,因此务必具有高尚品德,凡事中正,处事中道;遵循原则,以身作则,以实践知识的举措启发人们对知识的渴望与学习。
(三)实事求是
注释家无论是传述他者的注释,还是凭借个人见解注释经文,都务必实事求是,力求内容真实,信息准确。注释家绝对不能子虚乌有地臆断注释,只有在确定传述内容真实无误的情况下注释经文。
(四)谦虚谨慎
学术研究中,自以为是往往成为阻碍学术发展的无形屏障,注释学亦如此。因此注释家要想成功地注释《古兰经》,务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
(五)自尊自爱
鉴于注释工作本身的严谨要求,注释家在注释期间要始终潜心静念,不为名所诱,不为利所惑。同理,不为名所注,不为利所释。
(六)举止文雅
《古兰经》的宗教性质——信经典是伊斯兰教六大信条之一,决定了穆斯林对它的高度尊崇。因此古兰学体系的学科,较之其他学科更为严肃。基于此,注释学界要求注释家从事注释工作时,务必做到举止文雅,以示尊崇。
(七)深思熟虑
正如《古兰经》要求穆斯林诵读它时要抑扬顿挫地诵读——“你应当讽诵《古兰经》”(73:4),注释家注释经文时也要保持从容心态,对任何经文的注释,都在深思熟虑后下笔,做到注释清楚,阐释详细,释文到位。
(八)引经据典
注释学界界定,任何注释家务必参考前人的注释文献,借鉴前人的注释方法从事注释工作。他们或者虚心求教于学识渊博的注释家,或者参照前人的注释成果,结合自己所处时代的特征,使自己的注释更趋完美。哲拉鲁丁·苏尤蒂对此的见解具有代表性:“致力于注释真主语言的人们,必须步前辈之后尘,透彻理解经文性质,既信仰经文的表象,也信仰经文的大义,不得曲解经文、误注经文、想当然地注释。”[44]
(九)治学严谨
注释家注释前,首先要精心准备,寻求最佳方法注释。诸如,首先注释经文的降示背景、解释词义、阐述辞藻的结构、解析和界定经文意义时所依赖的修辞和句法理由;然后再阐释经文大义,以及经文在人们现实生活中的时代意义;最后创制经文蕴涵的法律条规,等等。如果精心准备了注释的前期工作,注释也就目标明确,切合经旨。
(十)宣扬真理
学术目的是服务真理,因此注释家要本着真理而注,为真理而释,这也是《古兰经》另一名称“真理”的内涵所在:“[这是]从你的主降示的真理,故你不要怀疑。”(3:60)
哈立德·阿布杜拉·哈曼·俄克在《古兰经注释原理》(’Uūl al-tafsir wa qawā’iduh )中,基于曼纳尔·敢塔尼总结的10项学术修养,又作了如下补充:[45]
1.注释家务必具备法律素养。换言之,注释家必须精通关于宗教义务、社会民事方面的法律经文,以及涉及这些方面的圣训,以便在注释法律经文时使经文各归其位,各得其所,不致阴差阳错。
2.注释家必须熟记各时代注释家的经典见解,以便有助于他的注释和见解,使他的注释更趋正确。
3.注释家当思维敏捷,思想坚定。生性迟钝者往往不能全面了解和理解经文,更不能对经文进行创制式注释。
4.注释家要深知和掌握自己的内心活动,知道有利于和有害于注释工作的活动;知道尘世的干扰与内心的缺点,并能找到避及二者的有效途径,从而能够容易地注释经文。
5.注释家要祈求真主启迪他正道与成功,使他谨防自以为是地注释经文。
6.注释家当清平治学,不应贪恋尘世的荣华富贵,以免影响注释工作和注释效果。
[1]艾布·拜克尔·扎比尔·杰扎伊尔:《古兰经简注》第1卷,吉达奈哈尔·海尔出版社1990年版,第287页。
[2]伊本·凯西尔:《伊本·凯西尔经注》第1卷,贝鲁特知识出版社1987年版,第355页。
[3]同上。
[4]艾布·拜克尔·扎比尔·杰扎伊尔:《古兰经简注》第1卷,吉达奈哈尔·海尔出版社,1990年版,第286页。
[5]穆罕默德·阿里·萨布尼:《萨夫沃经注》第1卷,贝鲁特笔社1986年版,第185页。
[6]转引自哲拉鲁丁·苏尤蒂《古兰经学通论》,贝鲁特阿拉伯图书出版社2003年版,第854页。
[7]同上书,第866页。
[8]曼纳尔·敢塔尼:《古兰学》,利雅得知识出版社1996年版,第340-342页。
[9]林松:《古兰经在中国》,宁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6页。
[10]什叶派早期派别之一,系阿拉伯语“拉斐德”的意译,原意为“拒绝者”、“不接受者”。即指拒绝与逊尼派在教义问题上做适当妥协的人组成,故名。8世纪中叶,什叶派人中在教义上最接近逊尼派的一支栽德派,针对早年因争夺哈里发职位问题而引起的派系之争,曾提出和解主张。他们在承认阿里为先知穆罕默德的合法继承人的同时,亦承认前三代哈里发艾布·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的合法性,认为前三代哈里发均无大的过错,不必纠缠早年哈里发们的功过是非。这些主张意味着不仅接受四大哈里发的权威,而且应遵循他们传述的圣训、采取的政令、政策。因不符合当时正在兴起的阿里派的政治宗教主张,遭到阿里派的拒绝。“拒绝派”继续扩大队伍,于9世纪形成“伊玛目派”,继之形成“十二伊玛目派”。其称谓为后世学者所提出。——宛耀斌总主编:《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269-270页。
[11]内学派即什叶派支派伊斯玛仪派(Al-ismā‘iliyyah)。——详见宛耀斌总主编:《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698-700页。
[12]哲拉鲁丁·苏尤蒂:《古兰经学通论》,贝鲁特阿拉伯图书出版社2003年版,第853页。
[13]同上书,第854页。
[14]哲拉鲁丁·苏尤蒂:《古兰经学通论》,贝鲁特阿拉伯图书出版社2003年版,第859页。
[15]同上书,第864页。
[16]宛耀宾总主编:《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304页。
[17]哲拉鲁丁·苏尤蒂:《古兰经学通论》,贝鲁特阿拉伯图书出版社2003年版,第861页。
[18]哲拉鲁丁·苏尤蒂:《古兰经学通论》,贝鲁特阿拉伯图书出版社2003年版,第448页。
[19]参见哲拉鲁丁·苏尤蒂《古兰经学通论》,贝鲁特阿拉伯图书出版社2003年版,第358-433页。
[20]哲拉鲁丁·苏尤蒂:《古兰经学通论》,贝鲁特阿拉伯图书出版社2003年版,第865页。
[21]哲拉鲁丁·苏尤蒂:《古兰经学通论》,贝鲁特阿拉伯图书出版社2003年版,第865页。
[22]哲拉鲁丁·苏尤蒂:《古兰经学通论》,贝鲁特阿拉伯图书出版社2003年版,第865页。
[23]同上。
[24]同上。
[25]林松:《古兰经知识宝典》,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5-106页。
[26]哲拉鲁丁·苏尤蒂:《古兰经学通论》,贝鲁特阿拉伯图书出版社2003年版,第131页。
[27]同上书,第123页。
[28]曼纳尔·敢塔尼:《古兰学》,利雅得知识出版社1996年版,第158页。
[29]宛耀宾总主编:《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176页。
[30]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古兰经注释研究论集》,开罗圣训出版社2005年版,第410页。
[31]赛尔顿丁:《教典诠释》,马坚译,中国伊斯兰教协会1988年版,第4页。关于“凯拉姆学”,参见宛耀宾总主编《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284-285页。
[32]宛耀宾总主编:《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666页。
[33]曼纳尔·敢塔尼:《古兰学》,利雅得知识出版社1996年版,第83页。
[34]同上书,第85页。
[35]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古兰经注释研究论集》,开罗圣训出版社2005年版,第362页。
[36]宛耀宾总主编:《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673页。
[37]哲拉鲁丁·苏尤蒂:《古兰经学通论》,贝鲁特阿拉伯图书出版社2003年版,第866页。
[38]同上。
[39]同上。
[40]转引自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古兰经注释研究论集》,开罗圣训出版社2005年版,第362页。
[41]哲拉鲁丁·苏尤蒂:《古兰经学通论》,贝鲁特阿拉伯图书出版社2003年版,第866页。
[42]同上。
[43]参见曼纳尔·敢塔尼《古兰学》,利雅得知识出版社1996年版,第342-343页。
[44]哲拉鲁丁·苏尤蒂:《古兰经学通论》,贝鲁特阿拉伯图书出版社2003年版,第866页。
[45]哈立德·阿布杜拉·哈曼·俄克:《古兰经注释原理》,贝鲁特纳法伊斯出版社2003年版,第188页。
第四节注释《古兰经》的方法
自《古兰经》注释从口耳相传注释到文字注释至今,注释呈现出内容丰富化,派别多元化,方法多样化的格局。但无论注释如何发展,都需要明确的注释方法。有注释家根据《古兰经》章节顺序,逐章逐节地先注释经文,接着解析词汇,再阐述大义,最后阐释教义教法;有注释家先注释经文明文,后同时解析经文词汇及经文大义;有注释家不按照《古兰经》章节编顺序诸章诸节注释,而是先集中整理整部经中同一主题的经文,再综合注释该主题;有注释家先提出自己观点,再综合各家观点,后比较各家观点,最终选出自己认为最正确的观点作为经文的最终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