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常识:分手时带走你的珠宝
@一一大人
曾经当我嘟囔着要不要跟男朋友先把本儿领了的时候,我的领导,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离婚男说:“别太实在了,让他给你买点儿首饰吧,离婚的时候首饰不用拿来分,都归女方带走的。”“啥?”刚刚毕业不久的我真是目瞪口呆,木结婚就要筹划离婚吗?
俗话说技多不压身,知识多学习学习也不会累坏了脑子。所以呢?在准备结婚前就百度了一下关于珠宝这种特殊财产的知识,不查不知道,一查还真吓一跳。
如果你问一个律师,离婚时珠宝都归我吗?律师的标准回答:原则上是,详情可面谈咨询。这里的详情可大有学问。就像前文中有离婚经历的大叔,他只记住了金银首饰被前妻带走的事实,可是为什么能带走涅?因为法律上对于赠与是认定为个人所有的,也就是说如果珠宝是男方送给你的礼物它就归你一人所有,离婚时不用拿来作为财产平分。同样,如果你给自己的男人买过名表、袖扣之类的首饰,也是归他一人所有的(赠与、礼物)。
可是在各种离婚的八卦段子中,我们常听说男方要回彩礼的狗血情节又是肿么发生的呢?法律上界定的彩礼应该如何分割呢?彩礼中所包含的首饰还归女方所有吗?这真是个技术活,请各位看官看仔细:
以结婚为目的送给女方的首饰,离婚时是作为双方共有财产平分的,也就是彩礼中的结婚首饰以及订婚送的钻戒都是共有财产,离婚时女人不能随便带走哦。所以,结婚虽然是得到珠宝的好机会,但是婚前不如婚后得来的珠宝更实在。比如在生日、结婚纪念、生完宝宝时,那时他买珠宝送给你,未来都将被视作你个人所有的财产。
事儿还没完,更复杂的情况在后面。
有人问当年婆婆送的首饰也是我一人的吧?这还真不一定。如果在结婚前,男方老人家送给你了贵重首饰,这被认为是送给你一个人的,离婚时可以带走,但是如果是结婚后公婆送的首饰,则被认为是送给夫妻两人的,离婚时需要拿出来分割。这里面还得强调一点,如果婚前公婆送的首饰是以结婚为目的,离婚时还是需要拿出来分割。嗯,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占传家宝的便宜现实中真的很难。
作为一个技术派珠宝党,我有如下心经传授。
旅行是得到珠宝的好机会。比如去了南非、迪拜这些地方,由于是产地或者免税的原因珠宝比国内更划算,就可以说服另一半买给自己。但是记住,法律只认定一方送给另一方的礼物为个人所有,如果离婚时对方不承认就比较麻烦了。所以,像裸钻、金条金币这些很难说明是女方礼物的东西就不好分割,需要离婚时对方承认,如果买成戒指项链这些女式饰品就好说明得多了。
当我咨询这些内容时,法律QQ群里一位大哥忍不住叫嚣:“现在人都掉钱眼儿里了吗?几个破首饰,爱拿走拿走,不拿留下就得了!”真男人好血性,妹子拜服了。话说回来,大家也明白但凡普通人买得起的首饰,其实也值不了几个钱。真要是像《龙凤斗》里刘德华、郑秀文那一对盗贼夫妇,看中的都是传世名品,也还值得斗斗心眼。普通首饰变现一是不方便,二是大打折扣,根本没啥好图的。
所以呢,离婚带走珠宝基本就用来恶心前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