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录
银色马
某天清晨,我们正在一起用早餐,福尔摩斯忽然说:“华生,恐怕我必须去一次。”
“去一次?去哪儿?”
“到达特穆尔,去金斯皮兰。”
我听了并不感到惊奇。老实说,我本来感到奇怪的是,现在英国各地都在谈论着一件离奇古怪的案子,可是福尔摩斯却始终没有过问。他整日紧皱双眉,低头沉思,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装上一斗又一斗的烈性烟叶,抽个没完,对我提出的问题和议论却完全置之不理。报刊经售人给我们送来了当天的各种报纸,他也只是稍微过目就扔到一旁。然而,尽管他沉默不语,我却完全清楚地知道,他正在仔细考虑着什么。目前,人们只关心一个问题,迫切需要福尔摩斯运用自己出色的分析和推理能力去解决的问题,那就是韦塞克斯赛的名驹奇异的失踪和驯马师的惨死。所以,他突然声称自己打算出发前往调查这件戏剧性的奇案,并不出乎意料,反而正中我的下怀。
“如果不妨碍你的话,我很愿意和你一起去。”
“亲爱的华生,你愿意和我一起去,我非常高兴。我想此去绝不会白白浪费时间,因为这件案子有一些特点,看起来可能是极为特殊的。我们到帕丁顿,刚好能赶上火车,路上我再把这件案子的情况详细谈一谈。你最好能把你的双筒望远镜带上。”
一小时后,我们已经坐在驶往埃克塞特的头等车厢里。一顶带护耳的旅行帽掩住了福尔摩斯那张轮廓分明的脸,他正在匆匆浏览自己在帕丁顿车站买到的一堆当天报纸。我们早已过了雷丁站很远,他把最后看的那张报纸塞在座位下面,拿出烟盒来让我吸。
“我们的速度很快,”福尔摩斯望向窗外,看了看表说道,“现在我们的车速是每小时五十三英里半。”
“我没有注意数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我回答。
“我也没注意。不过这条铁路线附近电线杆的间隔是六十码,所以计算起来很简单。我想你已经了解约翰斯特雷克被害和银色白额马失踪的事了吧。”
“我已经看过《每日电讯报》和《每日纪事报》上的报道了。”
“对这件案子,思维推理的艺术,应当用来查明事实细节,而不是去寻找新的证据。这场悲剧非常特殊,如此费解,而且与那么多人有切身利害关系,使我们受到了许多推测、猜想和假设的干扰。困难在于,需要把那些确凿的事实——无可怀疑的事实与那些理论家、记者虚构粉饰的辞藻区分开来。我们的责任是立足可靠的根据,得出结论,并确定在当前这件案子里哪些问题是主要的。星期二晚上,我接到马主人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的电报,格雷戈里请我与他合作侦破这件案子。”
“星期二晚上!”我惊呼道,“今天已经是星期四早晨了!你为什么昨天不动身呢?”
“亲爱的华生,这是我的过错。恐怕我会出现很多错误,而并不像那些只是通过你的回忆录了解我的人所想象的那样。事实是,我并不相信这匹英国名驹会隐藏这么久,特别是在达特穆尔北部这样人烟稀少的地方。昨天我时时刻刻指望着能听到马被找到的消息,而那个拐马的人就是杀害约翰 斯特雷克的凶手。谁知到了今天,我发现除了抓住年轻的菲茨罗伊 辛普森之外,没有任何进展。我感到该是我行动的时候了。不过,我认为昨天的时间也并没有白白浪费。”
“这么说,你已经做出了分析判断。”
“至少我对这件案子的主要事实有了一定了解,现在我可以对你一一列举出来。我觉得,弄清一件案子的最好办法,就是把它的情况对另一个人讲清楚。另外,如果不告诉你我们现在掌握什么情况,我就很难指望得到你的帮助。”
我向后仰靠在椅背上,抽了一口雪茄。福尔摩斯俯身向前,用他那瘦长的食指在左手掌上指点着,向我说明导致我们这次旅行的事件的梗概。
“银色白额马,”福尔摩斯说,“是艾索莫密种,和它名声显赫的祖先一样,始终保持着优秀的记录。它已经五岁口了,在赛马场上每次都为它那幸运的主人罗斯上校赢得大奖。在这次不幸事件之前,它是韦塞克斯杯赛的冠军,人们在它身上的赌注是三比一。然而,它是嗜好赛马者最爱的名驹,而且从未使它的支持者失望,因此,即使是这样悬殊的赌注,也有巨款押在它身上。所以,设法阻止银色白额马参加下星期二的比赛,显然和许多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我们的责任是立足可靠的证据,得出结论。
“当然,在上校马厩的所在地金斯皮兰,人们都知道这件事,所以,对这匹名驹采取了各种保护措施。驯马师约翰 斯特雷克原本是罗斯上校的赛马骑师,后来因体重增加,才另换他人。斯特雷克在上校家做了五年骑师,七年驯马师,平时的表现完全是一个热心肠的忠实仆人。斯特雷克手下有三个小马倌。马厩不大,一共只有四匹马。一个小马倌每天晚上都住在马厩里,另外两个就睡在草料棚中,三个小伙子的品行都很好。约翰 斯特雷克已经结婚,住在离马厩两百码远的一座小别墅里。他没有孩子,有一个女仆,生活还算舒适。那个地方很荒凉,在北边半英里外,有几座别墅,是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建造的,专供病人疗养以及其他愿来呼吸达特穆尔新鲜空气的人居住。向西两英里外就是塔维斯托克镇。穿过荒野,大约也有两英里远,有一座梅普里通马厩,是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的,管理人名叫赛拉斯 布朗。荒野其他方向则异常荒凉,只有少数流浪的吉卜赛人散居着。这桩悲剧发生的星期一晚上,基本情况就是这样。
“这天晚上,和往常一样,这些马匹经过驯练,刷洗,马厩在九点钟上了锁。两个小马倌到斯特雷克家去,在厨房里吃晚饭。第三个小马倌内德 亨特留下看守。九点刚过,女仆伊迪丝 巴克斯特把内德的晚饭送到了马厩,是一盘咖喱羊肉。她没有带饮料,因为马厩里有自来水,按规定,看马房的人在值班时不能喝其他的饮料。因为天很黑,这条小路又穿过荒野,所以女仆带着一盏提灯。
“伊迪丝 巴克斯特走到离马厩不到三十码时,一个人从暗处走了出来,把她叫住。在提灯的黄色灯光下,她看到这个人穿戴得很体面。他身穿一套灰色花呢衣服,头戴一顶布帽,脚登一双带绑腿的高统靴子,手拿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然而给她印象最深的是,这个人的脸色非常苍白,神色相当紧张。她认为,这个人的年龄恐怕要在三十岁以上。
“‘你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吗?’他问道,‘如果不是看到你的灯光,我想我就要在荒野里过夜了。’
“‘你走到金斯皮兰马厩旁边了。’女仆回答。
“‘啊,真的!真是好运气!’他叫道,‘我知道每天晚上有一个小马倌独自一人睡在这里。或许这就是你给他送的晚饭吧。我相信你应该不会那么骄傲,连一件新衣服的钱也不屑赚吧?’这个人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张叠起来的白纸片,‘请你务必在今天晚上把这东西送给那个孩子,那样的话你就能得到足够买一件最漂亮裙子的钱。’
“他这种认真的样子,让伊迪丝大为惊讶,她急忙从他身旁跑了过去,奔到窗下,因为她习惯从窗口把饭递过去。窗户已经打开了,亨特正坐在小桌旁边。伊迪丝刚要开口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他,这时陌生人又走了过来。
“‘晚安,’陌生人从窗外向里探望着说道,‘我有话和你说。’姑娘发誓,在那个人说话时,她发现他手里攥着一张小纸片,露出了一角。
“‘你到这里有什么事?’小马倌问道。
“‘这件事可以让你的口袋里装些东西,’陌生人回答,‘你们有两匹马参加韦塞克斯杯赛,一匹是银色白额马,一匹是贝阿德。把可靠的消息透露给我,你不会吃亏的。听说在五弗隆距离赛马中,贝阿德可以超过银色白额马一百码,你们自己都把赌注押到贝阿德身上,这是真的吗?’
“‘这么说,你是一个该死的赛马探子了!’小马倌喊道,‘现在我要让你知道,在金斯皮兰我们是怎么对付这些家伙的。’他跑过去把狗放了出来。女仆急忙跑回家去,她一边跑,一边向后望,看到那个陌生人还俯身向窗户里探望。可是,过了一分钟,当亨特带着猎狗跑出来时,那个人已经离开了。亨特带着狗绕着马厩转了一圈,没有发现那个人的踪影。”
“等一等,”我问道,“小马倌带着狗跑出去时,没有把门锁上吗?”
“太好了,华生,太好了!”我的伙伴低声回答,“我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所以昨天特意往达特穆尔发了一封电报询问这件事。小马倌在离开之前把门锁上了。我还可以补充一点,这扇窗户很小,人是钻不进来的。
“亨特等那两个小马倌回来之后,便派人去向驯马师报信,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他。斯特雷克听到报告之后,虽然不知道这件事究竟意味着什么,却非常惊慌。这件事令他心神不安,所以,当斯特雷克太太在半夜一点钟醒来时,发现他正在穿衣服。斯特雷克对妻子的询问回答说,因为他挂念这几匹马,所以始终不能入睡,他打算到马厩去看看它们是否一切正常。斯特雷克的妻子听到雨点嘀嘀嗒嗒地打在窗户上,就央求他留在家里,但他不顾妻子的请求,披上雨衣就出去了。
“斯特雷克太太在早上七点钟醒来,发现丈夫还没回来,就急忙穿好衣服,叫醒女仆,一起到马厩去了。只见厩门大开,亨特坐在椅子上,身体缩成一团,完全不省人事。厩内的名驹不知去向,驯马师也不见踪影。
“她们赶快把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叫醒,因为他们睡得非常死,所以晚上什么都没听到。亨特显然受到了强烈麻醉剂的影响,怎么也叫不醒,两个小马倌和两位女子只好把他丢在那里,出发去寻找失踪的驯马师和名驹。他们原以为驯马师出于某种原因把马拉出去进行早训练,可是当他们登上房子附近的小山丘,向周围荒野望去的时候,没有看到失踪名驹的一丝踪影,却发现了一件东西,使他们预感到发生了不幸。
“在离马厩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斯特雷克的大衣在金雀花丛中露了出来。那附近的荒野上有一处凹陷的地方,就在那里,他们找到了不幸的驯马师的尸体。他的头颅被砸得粉碎,显然是遭到某种沉重凶器的猛烈打击。他的腿上也受了伤,有一道很整齐的长伤痕,显然是被一种非常锐利的凶器割破的。斯特雷克右手握着一把小刀,血块一直凝结到刀把上,很明显,他与攻击他的对手搏斗过。他的左手紧握着一条黑红相间的丝领巾,女仆认出它是那个到马厩来的陌生人前一天晚上戴着的东西。亨特恢复知觉之后,也证明这条领巾是那个人的。他确信,就是那个陌生人站在窗口,给咖喱羊肉下了麻醉药,使马厩失去了看守人。至于那匹丢失的名驹,在发生不幸的山凹泥地上留有充足的证据,说明搏斗时名驹也在场。可是那天早上它就失踪了,尽管重金悬赏,达特穆尔所有的吉卜赛人都在注意着,却一点消息都没有。最后还有一点,经过化验证明,这个小马倌吃剩下的晚饭里含有大量麻醉剂,而同一天晚上斯特雷克家里的人也吃了同样的菜,却没有任何不良后果。
“全案的基本事实就是这样。我讲的时候抛掉了一切推测,尽可能不加任何修饰。现在,我把警察局为处理这件事所采取的措施向你讲一讲。
“受命调查此案的警长格雷戈里是一位很有能力的官员。如果他的头脑里多少再有一点想象力,那他一定会在这个行业中得到高升。他到达出事地点,并立刻找到了嫌疑犯,把他逮捕起来。找到那个人并不难,因为他在周围邻居中很出名。他的名字,似乎叫做菲茨罗伊 辛普森。他是一个出身高贵,而且受过很好教育的人,在赛马场上曾挥霍过大笔钱财,目前靠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做马匹预售员糊口。检查他的赌注记录本,发现他把总额五千镑的赌注押在了银色白额马败北上。被捕之后,辛普森主动说明自己到达特穆尔是希望探听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情况,也想了解第二名驹德斯巴勒的消息。德斯巴勒是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 布朗的。对那天晚上的事,他并未否认,但却解释说,他并没有恶意,只不过想得到第一手情报而已。在给他看了那条领巾之后,他的脸色立刻变得苍白异常,丝毫不能说明自己的领巾是怎样落到被害人手中的。他的衣服很湿,说明那天夜晚曾冒雨外出,而他的槟榔手杖上端镶着铅头,如果用它反复打击,完全可以作为武器,使驯马师遭到如此可怕的致死创伤。可是从另一方面看,辛普森身上没有伤痕,而斯特雷克刀上的血迹说明至少有一个袭击他的凶手身上带有刀伤。总而言之,情况就是这样。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一些启发,那我就非常感激你了。”
福尔摩斯以他那种独特的能力把情况讲述得非常清楚,让我听得入了神。尽管我已经知道了大部分情况,却还是看不出这些事情相互之间有什么关系,或这些关系有什么重要意义。
“会不会是在搏斗时,斯特雷克大脑受了伤,然后自己把自己割伤了呢?”我提出了看法。
“可能性很大,十有八九正是如此,”福尔摩斯回答,“这样的话,对被告有利的一个证据就不存在了。”
“还有,”我说,“我现在还不知道警察的意见是什么。”
“我担心我们的推论正好和他们的意见相反,”我的朋友回应道,“据我所知,警察们认为,菲茨罗伊 辛普森把看守马房的人麻醉倒之后,用自己事先设法复制好的钥匙打开马厩大门,把银色白额马牵了出来。显然,他是打算把马偷走的。马辔头没有了,所以他必须把这条领巾套在马嘴上。然后,他就让门那么敞开着,把马牵到荒野,在半路遇到了驯马师,或是被驯马师追上,这样就引起了争吵。尽管斯特雷克曾用那把小刀自卫,但辛普森却没有受到丝毫伤害,反而用他那沉重的手杖把驯马师的头颅打碎了。然后,这个偷马贼把马藏在了隐蔽的地方,要不就是在他们搏斗时,那匹马脱缰逃走,现在正漂泊在荒野中。这就是警察们对这件案子的看法。尽管这种说法是不太可靠的,但所有其他的解释就更不可能了。不管怎样,只要我到达现场,很快就能把情况查清,在这之前,我实在看不出我们怎样从当前情况向前跨进一步。”
我们到达小镇塔维斯托克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塔维斯托克镇就像盾牌上的浮雕一样,坐落在达特穆尔辽阔原野的中心。车站上已有两位绅士在等候我们,一位身材高大,面容英俊,生着鬈曲的头发和胡须,一双淡蓝色的眼睛炯炯有神。另一个人身材矮小,机警异常,非常干净利落,身穿礼服大衣,脚上是一双有绑腿的高统靴子,薄薄的络腮胡须修剪得很整齐,戴着一只单眼镜,这个人就是著名的体育爱好者罗斯上校。前一个人则是警长格雷戈里,他已经誉满英国侦探界了。
“福尔摩斯先生,你能前来,我真感到高兴。”上校说,“警长已尽一切力量为我们调查,我也愿尽一切力量设法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并重新找到我的名驹。”
福尔摩斯先生,你能前来,我真感到高兴。
“有什么新的进展吗?”福尔摩斯问道。
“很抱歉,我们的收获很少,”警长回答,“外面有一辆敞篷马车,你一定愿意在天黑之前去看看现场,我们可以在路上谈一谈。”
一分钟后,我们已经坐在舒适的四轮马车里,轻捷地穿过德文郡的这座古雅的城市。警长格雷戈里满脑子都是情况,滔滔不绝地讲个没完,福尔摩斯偶尔会提出问题或插一两句话。我颇感兴趣地凝神倾听两位侦探的对话,罗斯上校则抱臂向后倚靠着,帽子斜拉到双眼上。格雷戈里把他的意见系统地说了出来,几乎和福尔摩斯在火车上的预言完全一致。
“法网已把菲茨罗伊 辛普森紧紧套住了,”格雷戈里说,“我相信他就是凶手;同时,我也认识到证据还不确凿,如果有新的进展,这些证据很可能会被推翻。”
“那么斯特雷克的刀伤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得出的结论是,他在倒下去时自己划伤了自己。”
“在我们来这里的路上,我的朋友华生医生也是这样推测的。这样的话,情况就对辛普森非常不利了。”
“那是毫无疑问的。辛普森既没有刀,又没有伤痕。可是,对他不利的证据非常明确。他对那匹失踪的名驹非常在意,又有对小马倌的饭菜动手脚的嫌疑,他还在那个下暴雨的夜晚外出,并且有一根沉重的手杖,他的领巾也在被害人手中。我想,我们完全可以提起诉讼了。”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
“一个聪明的律师也完全可以把它驳倒,”他说,“他为什么要从马厩中把马偷走呢?假如他想杀害它,为什么不在马厩内动手呢?在他身上发现复制的钥匙了吗?是哪家药品商卖给他烈性麻醉剂的?最重要的是,作为一个外乡人,他能把马藏到哪里?况且还是这样一匹名驹?他要女仆转交给马倌的那张纸,他自己又是怎么解释的呢?”
“他说那是一张十镑的钞票,他的钱包里的确有一张十镑的纸币。不过你所提的其他问题并不像你所想象的那么难于解决。他对于这个地区来说并不是一个陌生人,每年夏季他要到塔维斯托克镇两次。麻醉剂可能是从伦敦带来的。这把钥匙,既已达到目的,也许早已扔掉。那匹名驹可能在荒野中的坑穴或一个废旧矿坑里。”
“至于那条领巾,他怎么说呢?”
“他承认那是他的领巾,但声称已经遗失了。不过有一个新情况足以证明是他把马从马厩中牵出来的。”
福尔摩斯侧耳倾听着。
“我们发现许多足迹,说明有一伙吉卜赛人在星期一夜里来到了距案发地点一英里之内的地方,星期二他们就离开了。现在,我们假定,在辛普森和吉卜赛人之间有某些协议,当辛普森被人追上的时候,他不是可以把马交给吉卜赛人吗?现在那匹名驹不是很可能在那些吉卜赛人手中吗?”
“当然可能。”
“我正在荒原上搜寻这些吉卜赛人,也检查过了塔维斯托克镇周围十英里内每一家马厩和小房子。”
“听说就在附近还有一家马厩?”
“对,这一点我们当然不能忽视,因为他们的马德斯巴勒是比赛中的第二名驹,银色白额马的失踪对他们非常有利。传说驯马师赛拉斯 布朗在这场比赛中下了很大赌注,而且他对可怜的斯特雷克并不友好。不过,我们已经检查了这些马厩,没有发现他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辛普森和梅普里通马厩的利益没有什么关联吗?”
“完全没有关联。”
福尔摩斯向后倚在车座靠背上,谈话中断了。几分钟后,我们的马车停在路旁一座整齐的红砖长檐小别墅前,距离不远,穿过驯马场,是一栋长长的灰瓦房。四周是平缓起伏的荒原,铺满了古铜色枯萎的凤尾草,一直延伸到地平线,只有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些尖塔偶尔遮断了荒原。再向西去,还有一群房屋遮断荒原,那就是梅普里通的马厩。除了福尔摩斯之外,我们都跳下车。福尔摩斯仍然仰靠在车座靠背上,双目远望着天空,出神地凝思着。我过去碰了碰他的胳膊,他才猛然跳下车来。
“对不起,”他把身体转向罗斯上校——上校正惊异地望着他——说道,“我正在幻想。”他的双眼发出了异样的光彩,尽力抑制着兴奋的心情,根据以往的经验,我知道他已经有了线索,但想不出是从什么地方找到线索的。
“也许你愿意立刻就到犯罪现场去吧,福尔摩斯先生?”格雷戈里说。
“我想还是先在这里稍作停留,查清一两个细节。我想,斯特雷克的尸体已经抬回这里了吧?”
“是的,就在楼上。明天才能验尸。”
“他在你这里服务多年了?罗斯上校?”
“对,我一直觉得他是个出色的仆人。”
“警长,我想你已经检查过死者衣袋里的东西并列了清单?”
“我把东西都放在起居室里,如果你愿意看,就去看吧。”
“那太好啦。”
我们走进前厅,围着中间的一张桌子坐了下来。警长打开一个方形锡盒,把一些东西放在我们面前。这里有一盒火柴,一根两英寸长的蜡烛,一支用欧石南根制成的ADP牌烟斗,一只海豹皮烟袋,里面装着半盎司切得长长的板烟丝,一块带金表链的银怀表,五个一英镑金币,一个铝制铅笔盒,几张纸,一把象牙柄小刀,刀刃非常精致坚硬,上面刻着“伦敦韦斯公司”的字样。
“这把刀子很奇特,”福尔摩斯拿起刀打量了一会儿,“刀上有血迹,我想这就是死者拿着的那把刀吧?华生,这样的刀子你一定很熟悉。”
“这就是我们医生所说的眼翳刀。”我回答。
“我也这样认为。刀刃非常精致,是做非常精密的手术用的。一个人带着这样的小刀在暴雨中外出,又没有把它放到衣袋里,这很奇怪。”
“我们在他的尸体旁边找到了这把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说,“他的妻子告诉我们这把刀放在梳妆台上好几天了,他在走出家门时带上了它。这本来不是一件得手的武器,但或许在这种时刻是他能拿到的最好武器。”
“非常可能。这些纸是怎么回事呢?”
“三张是干草商的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给他的指示信。另一张是妇女服饰商的三十七镑十五先令账目清单,是开给威廉 德比希尔先生的,开单人是邦德街的莱苏丽尔太太。斯特雷克太太告诉过我们,德比希尔先生是她丈夫的朋友,往来信件有时就寄到她这里。”
“德比希尔太太倒很阔绰呢,”福尔摩斯看了看清单说,“二十二畿尼一件衣服可不算便宜。这里没什么可看的了,我们现在可以到现场去了。”
我们走出起居室,一个女人正在过道里等待着。她走上前来,用手拉了拉警长的衣袖。她的面容憔悴、暗淡又激动,显然近日来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你抓到他们了吗?你找到他们了吗?”她气喘吁吁地问。
“没有,斯特雷克太太。不过福尔摩斯先生已经从伦敦到这里来帮助我们,我们一定尽全力去破案。”
你抓到他们了吗?你找到他们了吗?
“不久前我肯定在普利茅斯的一座公园里见过你,斯特雷克太太。”福尔摩斯突然说。
“不,先生,你弄错了。”
“哎呀!我可以发誓。当时你穿着一件淡灰色镶鸵鸟毛的外套。”
“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衣服,先生。”这个女人回答。
“啊,这就完全清楚了。”福尔摩斯道了一下歉,就随着警长走了出来。没走多远,便穿过荒原来到了发现尸体的地点,坑边就是曾经挂着大衣的金雀花丛。
“我听说,那晚并没有风。”福尔摩斯说。
“没有,但是雨下得很大。”
“既然是这样,那么大衣绝不是被风吹到金雀花丛上,而是有人放到这里的。”
“对,是有人挂到金雀花丛上的。”
“这很值得注意。我发现这里有许多足迹。不用说,从星期一的夜晚起,有很多人到过这里。”
“在尸体旁边曾经放了一张草席,我们大家都站在席子上。”
“好极了。”
“这个袋子里有斯特雷克穿的一只长统靴,菲茨罗伊 辛普森的一只皮鞋和银色白额马的一块蹄铁。”
“我亲爱的警长,你真高明!”福尔摩斯接过布袋,走到低洼处,把草席拉到中间,然后伸长脖子伏身席上,双手托着下巴,仔细检查面前被践踏的泥土。“哈!这是什么?”他突然喊道。这是一根烧了一半的蜡火柴,上面裹着泥,猛然一看,就像一根小小的木棍。
“不能想象,我怎么会把它忽略了。”警长懊恼地说。
“它埋在泥土里,是不容易发现的。我之所以能看到它,是因为我有意在找它。”
“怎么,你本来就料到可能找到这个吗?”
“我想这不是不可能的。”
福尔摩斯从袋子里拿出长统靴和地上的脚印一一比较,然后爬到坑边,慢慢匍匐前进到羊齿草和金雀花丛间。
“恐怕这里不会有更多的痕迹了,”警长说,“我在周围一百码之内都仔细检查过了。”
“的确!”福尔摩斯站了起来,“既然你这样说,我就不必再多此一举了。不过我愿意在天黑之前,在荒原上略微走一走,这样就能确定明天该如何进行。我想,为了讨个吉利,我要把这块马蹄铁装进衣袋里。”
罗斯上校对我的伙伴这种从容不迫、有条不紊的工作方法感到非常不耐烦。他看了看自己的表。
“我希望你和我一起回去,警长,”他说,“有几件事我想听一听你的意见。特别是,我们要不要向公众声明,把我们那匹马的名字从参加赛马的名单中取消。”
“当然不必了,”福尔摩斯果断地高声回答,“我一定能让它参加比赛。”
上校点了点头。
“听到你的意见,我很高兴,先生,”他说,“请你在荒原上走一走之后,到可怜的斯特雷克家找我们,然后我们一起乘车到塔维斯托克镇去。”
罗斯上校和警长返回了,福尔摩斯和我一起在荒原上慢慢散步。夕阳缓缓隐没到梅普里通马厩的后面,我们面前广阔无垠的平原沐浴着金光,晚霞洒在羊齿草和黑莓上。不过福尔摩斯无意欣赏这绚丽的景色,他完全沉浸在了深思之中。
“华生,这样,”他终于说道,“我们先把谁杀害约翰 斯特雷克的问题暂时放下,目前仅限于寻找马的下落。现在,假设悲剧发生的当时或悲剧发生后,这匹马脱缰逃跑了,它能跑到什么地方去呢?马是爱合群的。按照它的本性,它不是回到金斯皮兰马厩,就是跑到梅普里通马厩去了。它怎么会在荒原上乱跑呢?假若如此,它一定会被人看到的。吉卜赛人又为什么要拐走它呢?这些人平常一听说出了什么乱子,总是躲得远远的,唯恐被警察纠缠不清。他们不会认为这样一匹名驹是可以出手卖掉的。如果带上它,他们要冒很大的风险,而且将一无所获,这一点是非常清楚的。”
“那么,马在哪里呢?”
“我已经说过,它不是。到金斯皮兰,就是去梅普里通了。现在不在金斯皮兰,那一定是在梅普里通。我们就按这个假设去调查,看结果怎么样。警长说过,这片荒原的土质非常坚硬,而且非常干燥,可是向梅普里通延伸的地势越来越低,从这里你可以看到那边有一条长长的低洼地带,在星期一夜晚一定是非常潮湿的。如果我们的假设不错,那么这匹名驹必然会经过那里,我们就可以在那里找到它的蹄印了。”
我们兴致勃勃地边谈边走,几分钟后,就走到我们所说的洼地了。我按照福尔摩斯的要求向右边走去,福尔摩斯则走向左边,不过我走了还不到五十步,就听到了他的呼唤,并看到他向我招手。原来,在他面前松软的土地上出现了清晰的马蹄印,他从口袋里取出马蹄铁与地上的蹄印对照,竟完全吻合。
“你瞧,想象力有多么重要,”福尔摩斯说,“格雷戈里就缺乏这种素质。我们对已经发生的事所引发的结果有所设想,并按设想去进行调查,调查的结果证明这个设想是有道理的。那我们就进行下去吧。”
我们穿过湿软的低洼地段,又走过了四分之一英里干硬的草地,地势开始下斜,重新发现了马蹄印,后来马蹄印又中断了半英里。在梅普里通附近,马蹄印又出现了。福尔摩斯首先发现了它,站在那里用手指了指,脸上现出胜利的喜悦。在马蹄印旁边可以明显地看出还有一个男人的脚印。
“开始这匹马是独行的。”我大声说道。
“完全如此。开始它是独行的。嘿,这是怎么回事?”
这两种足迹突然朝金斯皮兰的方向转了过去。福尔摩斯吹起口哨,我们便追踪着前进。他的双眼紧盯着足迹,可我偶然向旁边一看,令我惊奇的是,我看到这同样的足迹又折回了原方向。
“华生,你真是好样的,”当我指给福尔摩斯看时,他说,“你让我们少跑了很多路,不然我们就要走回头路了。现在还是按折回的足迹走吧。”
我们走了没多远,足迹就在通往梅普里通马厩大门的沥青路上中断了。我们刚一靠近马厩,一个马倌从里面跑了出来。
“我们这里不准闲人逗留。”他说道。
“我只想问一个问题,”福尔摩斯把拇指和食指插到背心口袋里说,“如果明天清晨五点钟我来拜访你的主人赛拉斯 布朗先生,是不是太早了?”
“上帝保佑你,先生,如果那时有人来,他会接待的,因为他总是第一个起床。他来了,先生,您自己去问他吧。不,先生,不行,如果看见我拿了你的钱,他会把我赶走的,如果您愿意给的话,请等一会儿。”
福尔摩斯刚要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半克朗银币,听到这句话,又放回了原处。一个面容狰狞可怕的老人从门里大踏步地走了出来,手中挥舞着一根猎鞭。
“这是干什么,道森!”他嚷道,“不许闲谈!去干你的事!还有你们,你们究竟来干什么?”
“我们要和你谈十分钟,我的好先生。”福尔摩斯和颜悦色地说。
“我没有时间和游手好闲的人谈话,这里不允许生人停留。走开,不然我就放狗咬你们。”
福尔摩斯俯身向前,在他耳旁低语了几句。他猛地跳了起来,脸涨得通红。
“胡扯!”他高喊道,“无耻谎言!”
“很好。我们是在这里当众争论好呢,还是到你的客厅里谈一谈好呢?”
“啊,如果您愿意,请吧。”
福尔摩斯微微一笑。
“我不会让你等很久的,华生。”他说,“现在,布朗先生,我完全听你的吩咐。”
过了二十分钟,福尔摩斯和他重新走出来时,天上的红光已经完全暗下来了。我还从没见过有谁会像赛拉斯 布朗那样一瞬间就有那么大的转变。他的面色灰白,额头上布满汗珠,双手颤抖,手中的猎鞭像风中的细树枝一样摆来摆去。他那专横霸道的神色一扫而光,缩头缩脑地跟随在我的伙伴身旁,像一条狗跟着它的主人一样。
“一定照您的指示去办,一定完全照办。”他说道。
“一定不能出错。”福尔摩斯回头看着他说道。他战战兢兢,好像从福尔摩斯的目光里看到了可怕的威慑力。
走开。
“啊,是的,一定不会出错,保证出场。我要不要改变它?”
福尔摩斯想了想,忽然放声大笑起来。“不,不用了。”他说,“我会写信通知你。不许耍花招,嗯,否则……”
“啊,请相信我,请相信我!”
“你必须如实把那天发生的事情说出来。”
“请相信我吧。”
“好,我想可以相信你。嗯,明天一定听我的消息。”布朗哆哆嗦嗦地向他伸过手来,福尔摩斯毫不理睬,转身就走,于是我们就沿着返回金斯皮兰的方向走去。
“像赛拉斯 布朗这样一会儿气壮如牛,一会儿又胆小如鼠,奴性十足的杂种,倒很少见呢。”在我们拖着沉重的脚步返回时,福尔摩斯说。
“那么说,马在他那里了?”
“他原本虚声恫吓,想把事情赖掉。可我把他那天早上干的事说得分毫不差,因此他相信我当时看到了全过程。你当然会注意到那个特殊的方头鞋印,布朗的长统靴正好和它一样。还有,这种事当然不是下人们敢做的。既然知道了他总是第一个起床,我就对他说,他是怎么发觉有一匹奇怪的马在荒野上徘徊的,又是怎么出去迎它的。当他看到那匹马标志性的白额头时,又是如何喜出望外的,因为只有这匹马才能战胜他下赌注的那一匹马,而想不到它竟然落到了自己手中。后来我又说,他一开始是如何打算把马送回金斯皮兰,后来又是如何陡起邪念,想把马一直藏到比赛结束,因而怎样把马牵回来,藏在梅普里通的。我把这一切细节都讲给他听,他不得不认输,只想保全自己的性命了。”
“可是马厩不是搜查过了吗?”
“啊,像他这样的老马痞是诡计多端的。”
“既然他为了自身利益可以伤害那匹名驹,你现在还把马留在他的手里,难道不担心吗?”
“我亲爱的伙伴,他会像保护眼珠一样保护它的,因为他知道避免警察纠缠的唯一希望就是保证那匹马的安全。”
“我觉得罗斯上校无论如何不是一个肯宽恕别人的人。”
“这件事并不取决于罗斯上校。我可以自行安排,根据自己的选择对掌握的情况多说或少说,这就是非官方侦探的有利条件。华生,我不知道你是否发现了,罗斯上校对我有点傲慢,现在我想拿他来稍微开开心。不要告诉他关于马的事。”
“没有你的许可我一定不说。”
“而且这件事与谁杀害了约翰 斯特雷克相比,当然是微不足道的了。”
“你打算追查凶手吗?”
“正相反,我们两个人今天就乘夜车返回伦敦。”
我朋友的话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们到德文郡才几个小时,而一开始的调查就干得这么漂亮,现在他竟然要回去,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在我们返回驯马师寓所的途中,无论我怎样追问,他都绝口不谈此事。上校和警长早已在客厅等候我们。
“我和我的朋友打算坐夜车返回城里,”福尔摩斯说,“我们已经呼吸过你们达特穆尔的新鲜空气了,可真令人心旷神怡啊。”
警长目瞪口呆,上校轻蔑地撇了撇嘴。
“这么说来,你对抓获杀害可怜的斯特雷克的凶手丧失信心了?”上校问。
福尔摩斯耸了耸肩:“有很大困难,但我完全相信,你的马可以参加星期二的比赛,请你准备好赛马骑师吧。我可以要一张约翰 斯特雷克的照片吗?”
警长从一个信封中抽出一张照片递给福尔摩斯。
“亲爱的格雷戈里,你把我需要的东西都准备齐全了。请你在这里稍等片刻,我想向女仆问一个问题。”
“我应该承认,我对这位伦敦来的顾问颇为失望,”我的朋友刚一走出去,罗斯上校便直截了当地说,“我看不出他来这里之后事情有什么进展。”
“至少他已向你保证,你的马一定能参加比赛。”我回答。
“是的,他向我保证了,”上校也耸了耸肩,“但愿他找到了我的马,证明他不是胡说。”
为了维护我的朋友,我正准备驳斥他,但这时福尔摩斯又走了进来。
“先生们,”他说,“现在我已经完全准备好到塔维斯托克镇去了。”
在我们上四轮马车时,一位小马倌给我们打开了车门。福尔摩斯似乎忽然想起了什么,便俯身向前,拉了拉小马倌的衣袖。
“你们的围场里有一些绵羊,”他问道,“是谁照料它们?”
“是我,先生。”
“你近来是否发现它们有什么病症?”
“啊,先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有三只跛足了。”
我看出,福尔摩斯极为满意,因为他搓着双手,咧开嘴轻轻地笑了。
“大胆的推测,华生,不过推测得非常准。”他捏了一下我的手臂,“格雷戈里,我劝你注意一下羊群中的这种奇异病症。走吧,车夫!”
罗斯上校脸上的表情和以前一样,显出对我朋友的才能不信任的神色,可是我从警长脸上的表情看出,他对福尔摩斯的话非常在意。
“你断定这是很重要的吗?”格雷戈里问。
“非常重要。”
“你还要我注意其他一些问题吗?”
“在那天夜里,狗的反应是奇怪的。”
“那天晚上,狗没有什么异常反应啊。”
“这正是奇怪的地方。”福尔摩斯提醒道。
四天后,我和福尔摩斯决定乘车到温切斯特市去看韦塞克斯杯赛。罗斯上校如约在车站旁迎接我们,我们乘坐他那高大的马车前往城外跑马场。罗斯上校面色阴沉,态度非常冷淡。
“直到现在,我的马一点消息都没有。”他说。
“我想你看到它的时候,总能认得它吧?”福尔摩斯问。
上校极为恼怒。
“我在赛马场已经二十年了,还从来没听过这样的问题,”他说,“连小孩子也认得银色白额马的白额头和它那斑驳的右前腿。”
“赌注怎么样?”
“这才有玄机呢。昨天是十五比一,但是差额越来越小了,现在竟跌到三比一。”
“哈!”福尔摩斯说,“分明是有人得到了什么消息。”
马车驶抵看台的围墙,我看到赛马牌上写着参赛马匹的名单。
韦塞克斯金杯赛
赛马年龄:以四、五岁口为限。赛程:一英里五弗隆。每马交款五十镑,不赛罚金一半。头名除金杯外得奖一千镑,第二名得奖三百镑,第三名得奖二百镑。
一、希恩 牛顿先生的赛马尼格罗。骑师着红帽,棕黄色夹克。
二、沃德洛上校的赛马帕吉利斯特。骑师着桃红帽,黑蓝相间夹克。
三、巴克沃特勋爵的赛马德斯巴勒。骑师着黄帽,黄袖夹克。
四、罗斯上校的赛马银色白额马。骑师着黑帽,红色夹克。
五、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赛马艾里斯。骑师着黄黑条纹夹克。
六、辛格利福特勋爵的赛马拉斯波尔。骑师着紫色帽,黑袖。
“我们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你的话上了,把准备好的另一匹马也撤出了比赛,”上校说,“什么,那是什么?名驹银色白额马?”
“银色白额马,五比四!”赛马赌客高声喊道,“银色白额马,五比四!德斯巴勒,五比十五!其他赛马,五比四!”
“所有的赛马都编了号,”我大声说道,“六匹马都出场了。”
“六匹马都出场了?这么说,我的马也出来了。”上校焦虑不安地喊道,“可是我没看到它,没有我那种颜色的马过来。”
“刚跑过五匹,那匹一定是你的。”
我正说着,有一匹矫健的栗色马气宇轩昂地从磅马围栏里跑了出来,从我们面前缓辔而过,马背上坐着上校那位众所周知的黑帽红衣骑师。
“那不是我的马!”马主人高喊道,“这匹马身上一根白毛也没有。你到底搞了什么鬼,福尔摩斯先生?”
“喂,喂,我们来看它跑得怎么样,”我的朋友沉着冷静地回答,并拿我的双筒望远镜观察了几分钟。“太好了!开始得太好了!”他突然喊道,“它们过来了,已经拐弯了!”
我们从马车上望了过去,赛马一路跑过来,情景异常壮观。六匹马原本紧挨在一起,甚至可以用一条地毯把它们都盖上,不过跑到中途,梅普里通马厩的黄帽骑师就冲到了前面。可是,当它们冲过我们面前时,德斯巴勒的力气已经耗尽了,而罗斯上校的名驹却一冲而上,驰过终点,比它的对手早了到六马身长,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艾里斯名列第三。
“这样看来,真是我那匹马了。”上校把一只手遮到双眼上望着,气喘吁吁地说,“我承认,我实在摸不着头脑。你不认为你把秘密保守得太久了吗,福尔摩斯先生?”
“当然了,上校,你马上会知道一切的。我们现在顺便一起去看看这匹马。它在这里,”这时我们已经走进磅马的围栏——这地方只准许马主人和他们的朋友进去——福尔摩斯继续说道,“你只要用酒液把马脸和马腿洗一洗,就可以看到它正是那匹银色白额马。”
“你真让我大吃一惊!”
“我在盗马者手中找到了它,便擅自作主让它这样来参加比赛了。”
“我亲爱的先生,你做得真神秘。这匹马看来非常健壮,精力充沛。它一生中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跑得这样好。我当初对你的才能有些怀疑,实在万分抱歉。你为我找到了马,替我做了件大好事,如果你能抓到杀害约翰 斯特雷克的凶手,就更给我帮了大忙了。”
“这件事,我也办到了。”福尔摩斯不慌不忙地回答。
上校和我都吃惊地望着他,上校问道:“你已经抓到他了?他在哪里?”
“他就在这里。”
“这里!在哪儿?”
“此刻就和我在一起。”
上校气得满脸通红。
“我完全承认受到了你的好处,福尔摩斯先生,”他说,“可是我认为你刚才的话,不是恶作剧就是侮辱人!”
福尔摩斯笑了起来。
“我向你保证,上校,我并没有认为你和这件案子有什么联系。”他说,“真正的凶手就站在你身后。”他走过去,把手放到了这匹好马光滑的马颈上。
“这匹马!”上校和我两个人同时高声喊道。
“是的,这匹马。假如我说,它是为了自卫而杀人,那就可以减轻它的罪行了。而约翰 斯特雷克是个根本不值得你信任的人。现在铃响了,我想在下一场比赛中稍微赢一点。我们再找适当的时机详谈吧。”
那天晚上我们乘坐普式火车返回伦敦,我们的朋友详细讲述了星期一夜晚达特穆尔马厩里发生的事以及他的解决方法。这些讲述让我们听得入了神。我想,罗斯上校一定和我一样,觉得旅程太短了。
“我承认,”福尔摩斯说,“我根据报纸报道形成的概念是完全不正确的。可是这里仍然有一些迹象,如果没有被其他细节掩盖的话,它们本来是非常重要的。我刚到德文郡时,也深信菲茨罗伊 辛普森就是罪犯。当然,那时我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而在我乘坐马车,刚好来到驯马师房前时,突然想到咖喱羊肉具有重要的意义。你们应该记得,当你们都从车上下来时,我正在出神,依然坐着不动。我是在对自己的头脑感到惊异,我怎么竟能忽略了这样一条明显的线索。”
“我承认,”上校说,“甚至现在我也看不出咖喱羊肉对我们有什么帮助。”
“它是我推理链条中的第一个环节。弄成粉末的麻醉剂绝不是没有味道的。这味道虽不令人难受,可是能察觉出来。如果把它掺到普通的菜里面,吃的人毫无疑问可以发觉,也就不会再吃下去。而咖喱正是可以掩盖这种味道的东西。不能想象,陌生人菲茨罗伊 辛普森那天晚上会把咖喱带到驯马人家中。还有一种特别怪诞的设想:那天晚上他带着弄成粉末的麻醉剂前来,正好碰到可以掩盖这种气味的菜肴——这种巧合当然也是难以置信的。因此辛普森的嫌疑就解除了。于是,我的注意重点落到了斯特雷克夫妇身上,只有这两个人能让咖喱羊肉成为当天的晚餐。麻醉剂是在菜做好之后专门给小马倌加进去的,因为别人也吃了同样的菜,但并没有什么不良反应。那么是他们两个人中的哪一个接近这份菜肴而未被女仆发现呢?
“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了解到了狗不出声的重要性,因为一个可靠的推论总会启发出其他的问题来。我从辛普森的插曲中知道,马厩里有一条狗,然而,尽管有人进来,并把马牵走,但它竟然没有叫,也没有惊动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马倌。显然,这位午夜来客是这条狗非常熟悉的人物。
“我已经确信,或者说差不多确信,约翰 斯特雷克在深夜来到马厩,把马牵走了。为了什么目的呢?显然是不怀好意,不然他为什么要麻醉自己的小马倌呢?可我还是想不出他的动机。以前有过一些案子,驯马师通过代理人把大量的赌注押在自己的马败北上,然后为了牟利,故意不让自己的马获胜。有时他们在赛马中故意放慢速度而输掉;有时,他们会用一些更有把握更阴险狡猾的手法。这里用的是什么手法呢?我希望检查死者的衣袋里的东西后再做结论。
“事实正是如此。你们总不会忘记在死者手中发现的那把奇特的小刀吧,当然没有一个神志正常的人会把它当武器使用。正如华生医生告诉我们的那样,这是外科手术室用来做最精密手术的手术刀。那天晚上,这把小刀也是准备用来做精密手术的。罗斯上校,你对赛马是有丰富经验的,你总该知道,在马的后踝骨肌腱上从皮下轻轻地划一小道伤痕,那是绝对显不出痕迹来的。经过这样处理的马将慢慢出现轻微的跛足,这会被当作训练过度或是有一点风湿痛,而不会被人发现是一个肮脏的阴谋。”
“恶棍!坏蛋!”上校大声嚷道。
“我们已经清楚约翰 斯特雷克把马牵到荒野去的目的了。这样一匹烈马受到刀刺之后,一定会高声嘶叫,从而惊醒在草料棚里睡觉的人。所以绝对需要到野外去干这个勾当。”
“我真瞎了眼!”上校高喊道,“怪不得他要用蜡烛和火柴了。”
“是的,非常幸运,检查了他的东西之后,我不仅发现了他的犯罪方法,甚至连他的犯罪动机也找到了。上校,你是个老于世故的人,当然明白一个人不会把别人的账单装进自己的口袋里,我们一般人都是自己解决自己的账务。所以我立刻断定,斯特雷克过着重婚生活,并且另有一所住宅。从那份账单可以看出,这件案子里一定有个爱挥霍的女人。即使像你这样对仆人慷慨大方的人,也很难想象到他会花二十畿尼给女人买一件衣服。我曾趁斯特雷克夫人不注意时打听过这件衣服的事,可是她闻所未闻,这让我很满意,说明她和这件事没有关系。我记下了服饰商的地址,本能地感到带上斯特雷克的照片一定能很轻松地解决这位神秘的德比希尔先生的问题。
“从那时起,一切就都清楚了。斯特雷克把马牵到一个坑穴里,在那里点起蜡烛,别人就看不到。辛普森在逃走时把领巾弄丢了,斯特雷克把它捡了起来,或许是打算用来绑马腿。到了坑穴,他走到马后面,点起了火柴。突然出现的亮光使马受到了惊吓。出于动物特有的本能,它预感到有人要加害它,便猛烈地尥起蹶子来,铁蹄子正好踢到斯特雷克额头上。而这时,斯特雷克为了干他那细致的工作,不顾下雨,已经脱掉了大衣,所以在他倒下去时,小刀就把自己的大腿划破了。我说得清楚吗?”
“妙啊!”上校喊道,“妙啊!好像你亲眼看到了一样。”
“我承认,我的最后一点推测是非常大胆的。在我看来,斯特雷克是个诡计多端的家伙,他不经过试验是不会轻易在马踝骨肌腱上做这种精致手术的。他能在什么东西上做实验呢?我看到了绵羊,便提了一个问题,甚至连我自己都感到惊奇,得到的回答竟说明我的推测是正确的。
“我回伦敦后,拜访了那位服饰商,她认出斯特雷克就是那个化名‘德比希尔’的阔绰顾客,他有一个打扮得很漂亮的妻子,特别喜好豪华的服饰。我毫不怀疑,就是这个女人让斯特雷克背上了满身债务,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除了一个问题以之外,你把一切都说得一清二楚。”上校大声说道,“这匹马在哪里呢?”
“啊,它脱缰逃跑了,你的一位邻居照料了它,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宽容。我想,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已经到了克拉彭站,过不了十分钟我们就到维多利亚车站了。如果你愿意到我们那里吸吸烟,上校,我很高兴把其他一些细节讲给你听,一定会令你颇感兴趣的。”
银色白额马。
福迷笔记
篇名:银色马
原名:Silver Blaze
首次发表:英国《海滨杂志》,一八九二年十二月
首次插画:西德尼 佩吉特
首次中译:《银光马案》,商务印书馆译,载于一九〇三年八月七日《绣像小说》第六期,后收入商务印书馆一九〇六年发行的《补译华生包探案》。
发生时间:一八九〇年九月二十五日(星期四)至九月三十日(星期二)。
福尔摩斯:吸烈性烟叶。到乡村去时戴一顶带护耳的旅行帽。通过想象推测案件的真相,然后找线索作为论据。赌马。
华生:抽雪茄。
备注:这是柯南 道尔为《海滨杂志》所写第二批十二篇福尔摩斯小说的第一篇,这十二篇小说使他获得了一千英镑稿酬。
虽然柯南 道尔和读者都不曾将《银色马》视作福尔摩斯最好的故事之一,但是柯南道尔内心深处似乎对这篇小说颇为自得。他曾经和妻子打赌一先令,说她猜不出本篇的凶手。埃勒里 奎因在他选编的《运动中的谋杀》中也高度赞赏了《银色马》,说它“可以跻身五篇福尔摩斯最佳作品行列。”但柯南 道尔也承认《银色马》中存在一些知识错误。他在自传《回忆与冒险》(1924)中写道:“有时候我得冒风险,因为我自己缺少那方面的正确知识。比如说,我没做过骑手,但是我却写了《银色马》,这篇故事同训练、比赛的规则有着很大关系。小说很不错,福尔摩斯也干得很好,但是我的无知却达到了顶点。我在某份体育报纸上读到了一篇很优秀、言辞也很激烈的批评文章。它的作者肯定是个行家里手,其中提到,如果像我小说中所描绘的那样做,这些人肯定要受到重罚,一半要送进监狱,一半会被永远驱逐出赛马场。”
不过,柯南 道尔提到的这篇文章福学家迄今还没有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