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公务员法
题型认知
本部分以单选或多选两种题型的方式进行考查,偏难。考查的内容主要涉及公务员的任用、考核制度。
破题密钥
一、概述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二、职位类别和职务
1.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
2.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三、录用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核
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对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五、奖励
1.奖励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2.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六、惩戒
1.执行上级决定和命令的免责问题。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
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违者将依法给予处分。
3.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七、交流
1.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2.转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的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调动)。
3.挂职锻炼,选派公务员等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某一职务,进行学习锻炼。
八、回避
1.任职回避。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1)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
(2)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3)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2.地域回避。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务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九、辞职
1.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2.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3.公务员辞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90日内予以审批。
4.辞职或退休的从业限制。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2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十、辞退
1.予以辞退的情形。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2.不能辞退的情形。
(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真题精粹与剖析
经典真题1 (单选)《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考核中重点考核内容为( )。
A.德
B.能
C.勤
D.绩
名师解析 D。根据《公务员法》第33条的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故本题答案为D选项。
经典真题2 (多选)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职位分类制度,其划分的类别包括( )。
A.综合管理类
B.专业技术类
C.行政执法类
D.垂直管理类
名师解析 ABC。根据《公务员法》第14条的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故本题答案为ABC选项。
经典真题3 (多选)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包括( )。
A.因公辞职
B.自愿辞职
C.责令辞职
D.引咎辞职
名师解析 ABCD。《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故本题答案为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