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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乘轩衣冕,金火何多?位劣班卑,阴阳不定。
【前论水火,以相济而成庆。次论金为木官乡,是知水贵升,火贵降。火要济柔为刚,金要损刚益柔,则互用而为庆。其间独有金刚火强,不可不知也。故赋云:乘轩衣冕者,皆君子之器也。亦须要金火两停者能之。金,至坚之物也,非盛火则不能变其质。火,至暴之物也,非锐金则无以显诸用。金火两存,则有铸印之象,皆大人之事也。或火多而金少,或金多而火寡,皆为凶暴之命也。金旺于西方,火旺于南方,各恃其势,则为自刑之刑。如此之命,虽日时有用,终归于位劣班卑而已,非纯和之气也。是阴阳不能得定分故也。火阳也,金阴也,既阴阳两偏,则贵贱高卑无所定着也。况有金而无火,有火而无金者,皆为凶徒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