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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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丁丑水,水之不流清澈处,喜金及夏。华盖,进神,平头,飞刃,阙字。

戊寅土,堤阜城郭,喜木及火。伏神,俸杖。聋哑。

己卯土,破堤败城,喜申酉及火。进神,短夭,九丑,阙字,曲脚,悬针。

庚辰金,锡蜡,喜秋及微木。华盖,大败,棒杖,平头。

辛巳金,金之幽者,杂沙石,喜火及秋。天德,福星,官贵,截路,大败,悬针,曲脚。

壬午木,杨柳干节,喜春夏。官贵,九丑,飞刃、平头、聋哑,悬针。

癸未木,杨柳根,喜冬及水,亦宜春。正印,华盖,短夭,伏神,飞刃,破字。

甲申水,甘井,喜春及夏。破禄马,截路,平头,破字,悬针。

乙酉水,阴壑水,喜东方及南。破禄,短夭,九丑,曲脚,破字,聋哑。

丙戌土,堆阜,喜春夏及水。天德,华盖,平头,聋哑。

丁亥土,平原,喜火及木。天乙,福星,官贵,德合,平头。

戊子火,雷也。喜水及春夏,得土而神天。伏神,短夭,九丑,杖刑,飞刃。

己丑火,电也,喜水及春夏,得地而晦。华盖,大败,飞刃,曲脚,阙字。

庚寅木,松柏干节,喜秋冬。破禄马,相刑,杖刑,聋哑。

辛卯未,松柏之根,喜水土及宜春。破禄,交神,九丑,悬针。

壬辰水,龙水,喜雷电及春夏。正印,天德,水禄马库,退神,平头,聋哑。

癸巳水,水之不息,流入海,喜亥子,乃变化。天乙,官贵,德合,伏马,破字,曲脚。

甲午金,百炼精金,喜水木土。进神,德合,平头,破字,悬针。

乙未金,炉炭余金,喜大火及土。华盖,截路,曲脚,破字。

丙申火,白茅野烧,喜秋冬及木。平头,聋哑,大败,破字,悬针。

丁西火,鬼神之灵响,火无形者,喜辰戌丑未。天乙,喜神,平头,破字,聋哑,大败。

戊戌木,蒿艾之枯者,喜火及春夏。华盖,大败,八专,杖刑,截路。

己亥木,蒿艾之茅,喜水及春夏。阙字,曲脚。

庚子土,土中空者,屋宇也,喜木及金。木德合,杖刑。

辛丑土,坟墓,喜木及火与春。华盖,悬针,阙字。

壬寅金,金之华饰者,喜木及微火。截路,平头,聋哑。

癸卯金,环钮钤铎,喜盛火及秋。贵人,破字,悬针。

甲辰火,灯也,喜夜及水,恶昼。华盖,大败,平头,破字,悬针。

乙巳火,灯光也,同上,尤喜申酉及秋。正禄马,大败,曲脚,阙字。

丙午火,月轮,喜夜及秋,水旺也。喜神,羊刃,交神,平头,聋哑,悬针。

丁未水,火光也,同上。华盖,羊刃,退神,八专,平头,破字。

戊申土,秋间田地,喜申酉及火。福星,伏马,杖刑,破字,悬针。

己酉土,秋间禾稼,喜申酉及冬。退神,截路,九丑,阙字,曲脚,破字,聋哑。

庚戌金,刃剑之余,喜微火及木。华盖,杖刑。

辛亥金,锺鼎实物,喜木火及土。正禄马,悬针。

壬子木,伤水多之木,喜火土及夏。羊刃,九丑,平头,聋哑。癸丑木,伤水少之木,喜金水及秋。华盖,福星,八专,破字,阙字,羊刃。

甲寅水,雨也,喜夏及火。正禄马,福神,八专,平头,破字,悬针,聋哑。

乙卯水,露也,喜水及火。建禄,喜神,八专,九刃,曲脚,悬针。

丙辰土,堤岸,喜金及木。禄库,正印,华盖,截路,平头,聋哑。

丁巳土,土之沮,喜火及西北。禄库,平头,阙字,曲脚。

戊午火,日轮,夏则人畏,冬则人爱,忌戊子、己丑、甲寅、乙卯。伏神,羊刃,九丑,棒杖,悬针。

已未火,日光,忌夜,亦畏四者。福星,华盖,羊刃,阙字,曲脚,破字。

庚申木,榴花,喜夏,不宜秋冬。建禄马,八专,杖刑,破字,悬针。

辛酉木,榴子,喜秋及夏。建禄,交神,九丑,八专,悬针,聋哑。

壬戌水,海也,喜春夏及木。华盖,退神,平头,聋哑,杖刑。

癸亥水,百川,喜金土火。伏马,大败,破字。截路。

以上六十甲子,盛大者忌变为小弱,小弱者欲变盛大也耶。

先贫贱而后富贵则荣华,先富贵而后贫贱则卑辱;不可以其先贫贱而不论其富贵,亦不可以其先富贵而不论其贫贱也。且生年属木,假令是庚寅、辛卯,则木之盛大可知;若月日时胎不见他木,则以松柏论,万一上见杨柳木或柘榴木,则舍大就小,不以松柏论也。假令是壬午癸未生人,则木之小弱可知,若月日时胎不见他木,则以杨柳论,万一见松柏木或大林木,则弃小论大,不可以杨柳论也。以至天上火、剑锋金、大海水、大驿土生人,月日时胎别见他位,纳音同而小弱者,又如覆灯火,金泊金、井泉水、沙中土生人,月日时胎别见他位,纳音同而盛大者,或引凡而入圣,或先重而后轻,皆当从其变者而论之,不可拘于一端。

甲子,从革之金。其气散,得戊申土、癸巳水相之则吉。戊申乃金临官之地,土者更旺于子,必能生成;癸巳系金生于巳,水旺于子,纳音各有所归。又为朝元禄,忌丁卯、丁酉、戊午之火。

乙丑,自库之金。火不能克。盖已藏之金自无克害冲破,未有不显荣者,独忌己丑、己未之火。阎东叟云:“乙丑为正印,具大福德,秋冬富贵寿考,春夏吉中有凶;入格则建功享福,带煞类为凶会。”《玉霄宝鉴》云:“甲子乙丑未成器,金见火则成,多见则吉。”

丙寅,赫曦之火。无水制之则有燔灼炎热之患,水不可过,独爱甲寅之水,就位济之。又名朝元禄。《五行要论》云:“丙寅火含灵明冲粹之气,四时生生之德,入贵格则文采发应,主魁甲之贵。”

丁卯,伏明之火。气弱,宜木生之,遇水则凶,乙卯、乙酉水最毒。

戊辰,两土下木。众金不能克,盖土生金,有子母之道。得水生之为佳。《五行要论》云:“戊辰、庚寅、癸丑三辰,挺刚德清健之数,生于春夏,能特立独奋,随变成功;更逢旺气,则有凌霄耸壑之志。惟忌秋生,虽怀志节,屈而不伸。”

己巳,为近火之木。金自此生,于我无伤;忌见生旺之金。阎东叟云:“己巳在巽,为风动之木,根危易拔,和之以金、土,运规东南,方成材用,虽外阳内阴,别无辅助,则其气虚散,更为金鬼所克,乃不材之木也。

庚午辛未,始生之土。木不能克,惟忌水多,反伤其气。木多却有归,盖木归未也。阎东叟云:“庚午、辛未、戊申、己酉皆厚德之土,含容镇静,和气融洽,福禄优裕,入格则多历方岳之任,有普惠博爱之功。”

壬申,临官之金,利见水土,若丙申、丙寅、戊午之火则为灾害。《玉霄宝鉴》云:“壬申、癸酉,金旺之位,不可复旺,旺则伤物;不可见火,见火则自伤。”

甲戌,自库之火。不嫌众水,只忌壬戌。所谓墓中受克,其患难逃。《五行要论》云:“甲戌火为印为库,含至阳藏伏之气,贵格逢之,富贵光大。惟忌复生,防吉中有凶。”

乙亥,伏明之火。其气湮郁而不发,借己亥、辛卯、己巳、壬午发,未木生之则精神旺相,癸亥、丙午水有之则不吉。

丙子,流衍之水。不忌众土,惟嫌庚子,乃旺中逢鬼,不祥莫大焉。《五行要论》云:“丙子自旺之水,阳上阴下,精神俱全,禀之者天资旷达,识量渊深;春夏为济物之气,多建利泽之功。”

丁丑,福聚之水。最爱金生,忌辛未、丙辰、丙戌,相刑破也。《五行要论》云:“丁丑、乙酉,在数为涣弱之水,阴盛阳弱,禀之者器识清明,多慧少福,橐以水木旺气,则阴阳均协,为贵达崇显之气。”

戊寅,受伤之土。最为无力,要生旺火,以资其气。忌己亥、庚寅、辛卯诸色木克,主短折之凶。《五行要论》云:“戊寅、丙戌此二位乘土德厚气,一含生火,一含宿火,是谓阳灵袭中,福庆之辰;贵格得之,道德盖世,贵极人臣,惟亲王、贵公子多于此日生;常格得之,亦主福寿遐远,始终安逸。”

己卯,自死之土。抑又甚焉。贵得丁卯、甲戌、乙亥、己未之火,由合而来,以致其福。《五行要论》云:己卯,自死土,建于震位,风行雷动,散为和气,德自冲虚。禀之者类有道行,随变而适,有养生自在之福寿,惟不利死绝,则为久假不归之徒。”

庚辰,气聚之金。不用火制,其器自成,火盛反丧其器,病绝火无害。若甲辰、乙巳火,恶不可言;亦不能克众木,盖我气亦聚耳。阎东叟云:“庚辰之金具刚健沈厚之德,禀聪明疏通之性。春夏福祸倚伏,秋冬秀颖充实;入格则兼资文武,带煞则好弄兵权。”

辛巳,自生之金。精神具足,体气完备,炎烈炽化而不亡。忌丙辰、乙巳、戊午之火。盖金生于巳,而不能生败于午,绝于寅而气散,复见生旺之火,乌可当之?《五行要论》云:“辛巳金为自生学堂,具英明瑰奇之德,秋冬得力十全,春夏七凶之吉;入贵格则主学行英伟,致身清贵,常怀济物之心。”

壬午,柔和之木。枝干微弱,木能生火,却忌见火多,多则烬矣。虽生旺之金,亦不能伤。盖金就我败,得金反贵。水土盛者亦贵。惟忌甲午金伤之。《五行要论》云:“壬午,自死之木。木死绝则魂游而神气灵秀,禀之者挺静明之德,抱仁者之勇,建立功行,可谓静而有勇,延年益寿。”

癸未,自库之木。生旺则佳,虽乙丑金不能冲破,各归其根而不相犯。忌庚戌、乙未金。《玉宵宝鉴》云:“壬午、癸未谓之杨柳木者,盖木至午而死,至未而墓,故盛夏叶稠,得其时则富寿,非其时则贫夭。”

甲申,自生之水。其气流衍,宜有所规。亦借金生,不忌众土,特嫌戊申,庚子之土。《五行要论》云:“甲申水自生,含天真学堂,得之入局主智识聪慧,妙用无穷。”

乙酉,自败之水。假众金以相之,盖我气既弱,借母以育。忌己酉、己卯、戊申、庚子、辛丑之土,则夭折穷贱。

丙戌,福壮禄厚之土。木不能克。忌见生旺之金。若遇火盛则贵不可言。

丁亥,临官之土。木不能克。嫌金多,须得火生救之,乃吉。忌己亥、辛卯之木。《五行要论》云:“丁亥、庚子二土中含金数,内刚外和。禀之者得有定力,土下济之以水火旺气,能建功立事,敢为威果之行。”

戊子、己丑,水中之火,又曰神龙之火。遇水方贵,为六气之君火也。《五行要论》云:“戊子含精神辉光全实之气,作四时保生之福,入贵格则为大人君子,器宇含弘,富贵终吉。”

己丑,为天将之火,又为天乙本家。含威福光厚之气,发越峻猛,贵局乘之,为将德,为魁名而建功。《烛神经》云:“丑,胎养之火,其气渐隆。若遇丙寅、戊午之火助之,可成济物之功。”

庚寅、辛卯,岁寒之木。雪霜无以改其操,况金能克之乎?上有庚辛,不假制治,自然成材。阎东叟云:“辛卯木自旺,春夏则气节挺拔,建功立事;生于秋则狂狷折挫,劲气不伸。”

壬辰,自库之水。若池沼水积之地,忌金来决破。若再见壬辰,是谓自刑,别辰无咎;遇多水、土皆喜。惟畏壬戌、癸亥、丙子之水,生旺太过,汗漫无归。《五行要论》云:“壬辰水为正印,含清明润沃之德。禀之者含容弘大,心识如镜。春夏得之,作大福慧;秋冬得之,类奸诈无德。”

癸巳,为自绝之水,名曰涸流。若丙戌、丁亥、庚子壮厚之土,其涸可待;若得三合生旺之金生之,则源泉混混,盈科而进也。《五行要论》云:“癸巳、乙卯,自绝自死之水,乃至阴退,藏真精啬,养凝成贵气。贵局乘之,类是妙道,君之夙体常德,有功及物。”

甲午,自败之金,亦曰强悍之金。遇火生旺,其器乃成。忌丁卯、丁酉、戊子之火凶。《五行要论》云:“甲午金为进神魁气,具刚明之德。秋冬则吉,春夏或凶;入贵格主科场建统众之功,非时带煞,则暴戾克忍,寡恩少义。”

乙未,偏库之金。亦火制,而土生之则福壮气聚。忌己未、丙申、丁酉之火。《五行要论》云:“乙未金在数为木库,又为天将。具纯仁厚义之德,无往不吉。贵格得之,是不世之英杰,魁镇士伦;常格得之,带煞冲犯,亦作小人中之君子,眉寿人也。”

丙申,自病之火,丁酉,自死之火。其气极微,假木相助,其气方生。忌甲申、乙酉、甲寅、乙卯之水。阎东叟云:“丙申,病火。以木为文明之德,以水为旷达之性,以土为福慧之基;惟金为暴疟,纵有吉辰,革为不和之气。”

戊戌,土中之木。忌重见土,若纳音土多,一生屯蹇。金不能克,盖金气至戌而散,遇金乃能致福;利见水多木盛而为贵格。阎东叟云:“戊戌之木,孤根独立,和之以水火旺气则有英明秀实之德,入格则文章进达,福禄始终,然乘天将之气,主备历艰险,节操不移,方见晚福。”

己亥,自生之木。根本繁盛,不忌众金,惟嫌辛亥、辛巳、癸酉之金;若见乙卯、丁未水、癸未木,未有不大贵。阎东叟云:“己亥之木,得时则清贵,非时则辛苦。”

庚子,厚德之士。能克众水,不忌他木,盖木至子无气;若遇壬申之金,谓之明位禄,其贵必矣。

辛丑,福聚之土。众木不能克,盖丑为金库,丑中有金,见木何伤?《玉宵宝鉴》云:“庚子、辛丑土爱木而恶水,见木为官,见水不相宜。”

壬寅,自绝之金,癸卯,气散之金。若见众火则丧气,惟水、土朝之则吉。《五行要论》云:“壬寅、癸卯为虚薄之金,具仁柔义刚之德。科冬刚健无凶,凶为吉兆;春夏则内凶外吉,吉乃先凶。入贵格则志节英明,带煞则凶暴不能终也。”

甲辰,偏库之火。多火助之,吉,所谓同气之求,以资其不足。若见戊辰、戊戌木生之,为贵格;忌壬辰、壬戌、丙午、丁未水最毒。《五行要论》云:“甲辰为天将之火,含敏速峻烈之气,入贵格则为特达,为文魁,利秋冬,不利于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