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元城学案(全氏补本)(1)
元城学案序录
祖望谨案:涑水弟子,不传者多。其著者,刘忠定公得其刚健,范正献公得其纯粹,景迂得其数学,而刘、范尤为眉目。忠定之《语录》、《谭录》、《道护录》,今皆无完本,然大略可考见矣。述《元城学案》。(梓材案:是卷谢山所特立,故洲、主一父子皆无案语。)
涑水门人
忠定刘元城先生安世
刘安世,字器之,大名人。父太仆卿仲通与温公为同年契,故遣师事之。熙宁初举进士,不就选,径归洛。温公曰:「何为不仕﹖」先生以漆雕开「吾斯之未能信」对。复从学者数年,一旦避席问尽心行已之要,可以终身行之者。温公曰:「其诚乎!吾生平力行之,未尝须臾离也。」先生问其目,温公曰:「自不妄语始。」自此力行七年,而后言行一致,表里相应。擢右正言,时差除颇多政府亲戚,先生言:「祖宗以来,执政大臣亲戚子弟未尝敢受内外华要之职。自王安石秉政,尽废累圣之制,专用亲党,务快私意。数年间,廉耻扫地。今庙堂之上,犹习故态,太师彦博、司空公着、仆射大防、纯仁、侍郎固、左丞存、右丞宗愈,堂除子弟亲戚凡数十人。而中书侍郎挚,未见所引私亲,而依违其间,不能纠正,雷同循默,岂得无罪。愿出臣此章,示三省,俾自此以往,励精更始。」又论奏蔡确,与梁焘同上疏力争,贬确新州。又言:「蔡确、黄履、邢恕、章惇四人者,在元丰之末,号为死党。今圣上嗣位,伏望明正四凶之罪,布告天下。」由是三人亦皆得罪。先生正色立朝,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其为谏官,面折廷诤,至雷霆之怒赫然,则执简恪立,俟天威稍霁,复前极论、一时奏对,且前且却者或至四五。殿廷观者皆汗缩竦听,目之曰「殿上虎」。先生历言路,以辨是非邪正为先,进君子退小人为急。宣仁后晏驾,吕、范二相用调停之说,有李、邓之除,二人皆熙、丰旧党。先生谓微仲、尧夫「不知君子小人势不两立如冰炭」,卒如所料,而二相亦深有愧于先生。所守凛然,死生祸福不变。盖其生平喜读《孟子》,故刚大不枉之气似之。绍圣初,党祸起,惇、卞用事,必欲致先生于死。以先生尝论禁中雇乳母事,移梅州安置。凡二广远恶州军,无所不至。建中间,始自岭外归。宣和季年元日以后,谢绝宾客,四方书问皆不启封,家事无巨细悉不问。夏六月,忽大风飞瓦,骤雨如注,雷电昼晦于其正寝,人皆骇惧而走。及雨止辨色,先生已终矣!杨龟山以文吊之曰:「劫火洞然,不烬惟玉。」搢绅传诵,以为切当。学者称元城先生。(云濠案:谢山《学案札记》云:「刘元城谥忠定,见《读书附志》」。)
元城语录
明皇即位,焚锦绣珠玉于前殿。己不好之,则不用,何至焚之!焚之必于前殿,此好名也。故有末年之弊。若仁庙则不然。非大臣问疾,则无由见其黄絁被、漆唾壶。
人主之去宰相,必积怒非一日。奸臣则交结佞幸,纔觉怒,即急急收救,故不至积怒而去。李林甫作相二十年,正缘得高力士、安录山、陈希烈等内外赞助。
太祖即位,造熏笼,数日不至而怒。左右对以事下尚书省,尚书省下本部,本部下本局,覆奏得旨,方依式制造。太祖怒曰:「谁做此条贯!」曰:「可问宰相。」乃召普至。对曰:「此自来条贯,不为陛下设,为陛下子孙设。后代若有非礼制造奢侈之物,经诸处行遣,必有台谏理会。此条贯深意也。」上大喜曰:「此条贯极妙!无熏笼是小事。」其后法坏,自御前直下后苑作,更不经由朝廷。太祖未尝文谈,盖欲激励将士之气。太宗未平晋,已为平晋诗赋,未平燕山,已为平燕山诗赋,群臣属和,将士歆艳,而于武事反不竞。澶渊之役,渡河桥至半,高琼曰:「此处好唤丞相吟两首诗!」盖平日有感于此,故作此语。《左传》襄十二年「同宗于祖庙」,注:「始封之庙。」「同族于祢庙」,注:「父庙。」然则宗远而族近也。政和中,大臣不学,以郡主为宗姬,以县主为族姬。又姬,周姓也,自汉初取为嫔嫱之号,已可笑;今乃以嫔嫱之号名其女,尤可笑。
汉藩王入继,必亲信本国之臣。霍光立宣帝,正以其无党。
国初钱王入朝,晋王以下皆欲留之,上曰:「我平生不曾欺善怕恶。」
啖助《春秋》作怪。
左氏非丘明。《论语》孔子所引,乃前世人,如老彭类。
仁宗时,番商没官,真珠入禁中,张贵妃乞和买得之。一日赏牡丹,贵妃以为首饰,夸同辈。上以袖掩面曰:「满地白纷纷地,更没些忌讳!」贵妃惭赧,起易之。乃大说,命人各簪牡丹。自是宫中不戴珠,珠价大贱。
公孙弘虽诈,其以卜式输财助边为非人情,以睚杀人而郭解不知为甚于知,此是弘长处。
曹操遗令,至分香卖屦,无不处置,无一语及禅代事,是直以天下遗子孙,而身享汉臣之名。温公偶窥破,有喜色。安世谓操生平事无不如此,夜枕圆枕,啖野葛,饮酖酒。
本朝名相,惟李公沆,诸臣上利害一切不行,而日奏四方盗贼水旱。在汉,惟魏相为然。后之为相者,喜变祖宗法度,恶闻天下灾异。
高辛迁阏伯于商丘,主辰,今为应天府,实我宋受命之地。迁实沈于大夏,主参,今为太原府。参、辰不相能,物莫能两大,故国初但谓河东为并州,不加府号。本朝初收河东,在戊寅年重午日,乃火土旺日。参水神,所忌,故克之。时宋兴已十九年。盛则后服,衰则先陷。靖康元年丙午岁重九日,太原陷,其属本朝纔一百四十九年。丙午为天水,故火最大忌;九为阳数之极,故太原以重九日陷。又渊圣为第九世,而即位之年正一百六十六年,此《汉书》所谓阳九之厄、百六之会。
祖望谨案:此近乎京房、李寻、翼奉之说,元城未必作此言,恐是记者之附会。其谓太原以避应天不称府,尤不核,别有考证。又案:《宋史》谓元城卒于宣和七年,据此则误也。
卜世卜年,盖王孙满当楚问鼎,假天命神告之事以拒之,故史记王使王孙满设应以辞。
汉四家《诗》,各有长短。
《酷吏傅》,班氏不入杜、张。盖张汤之后,至后汉犹盛;班氏以张纯之故,并贷杜周。
汉武用兵,胜负皆以实闻,不为左右欺罔。
汉元封五年,初置刺史部十三州,分行郡国,秩六百石。而县令万户以上,秩反千石至六百石。然刺史权极重,按察六条,其五条皆谓二千石不法。秩卑则其人激昂,权重则能行志。至成帝绥和元年更名,秩二千石,其法隳矣!
唐制,诸道帅司兼观察之权,故藩镇擅权,无人纠举。本朝官制多循唐旧,独前宰执侍从为帅,监司得纠之,故不敢为非。
宗周镐京地方八百里,八八六十四,为方百里者六十四。雒京地方六百里,六六三十六,为方百里者三十六。合之是谓千里。平王东迁,方八百里者失之,仅六百里耳。襄王又以河内赐晋,其地益小。原为天子之邑,自不肯属晋,晋伐之,乃不美事,而《左传》反称之。熙宁殿试改用策,谓比诗赋有用。不知士人计校得失,岂敢极言时政,自取黜落﹖是初入仕已教之谲也。况登科之初,未见人材,及后仕宦,则材智声名君子小人贵贱分矣,不须试策以别人材。人主燕闲时,于其等辈广访备问,然后博记而审察之,天下自无遗才。
祖望谨案:谓不必于试策时别人材,则亦稍偏。谓试策教人以谲,则诗赋不教人以浮华乎﹖温公十科取士,亦何尝专用词赋﹖其谓人主当广访而审察,则至论也。
《新唐书》好简略,事多郁而不明。其进表云「事增于前,文省于旧」,病正在此!
汉所传《六经》,与今不同。如今《尚书》云「无教逸欲有邦」,王嘉奏封事曰「无傲逸欲有国」,恐傲字转写作教字。
萧望之傅元帝八九年,当深知元帝为人。及帝即位,欲逐恭、显,为其谮,帝至不省其为下狱。不知八九年间傅之者何事!
太宗尝飞白题翰林学士院曰「玉堂之庐」,此四字出《李寻传》。玉堂者,殿名也,而待诏者有直庐在其侧。李寻时待诏黄门,故曰「久污玉堂之庐」。英庙嗣位,乃撤去。及元丰中,有学士上言,乞摘「玉堂」二字榜院门,以为光宠,诏可。是以殿名名其院也,不逊甚矣!师古曰,玉堂在未央宫。又翼奉言文帝时无玉堂,则武帝所造也。
萧何治未央宫,高祖都长安之心方定。何之意深矣!
后生未可遽立议论,以褒贬古今。盖见闻未广,涉世浅也。孔子年六十三岁,始删定群经。
《文言》未必皆孔子之作。孔子生于襄二十二年,而襄三年穆姜言「元,体之长也」云云,时孔子未生。又左氏以解《随卦》,《周易》以解《干卦》。
《魏征传》言:「停婚仆碑,其家衰矣。」郑公之德,何赖于碑,而停婚乃天以佑魏氏也。房氏尚主,始败其家法,终灭其族。郑公之后有,其家再振。
杨绾为相,纔一百八日,而名望如此!绛县老人云:「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其季于今三之一也。」史赵曰:「亥有二首六身,下二如身,是其日数。」士文伯曰:「然则二万六千六百有六旬也。」亥字二画在上;其下六画,如算子三个六数也。如者,往也。移下亥上二画往亥字身仄,则当如此写。其左竖二画,则二万也。其右六画,乃三个算子六数,则六千六百六旬也。季,末也。已得四百四十四全甲子,其末一甲子六十日,今纔得二十日,故曰三之一也。
《易》「取诸《益》」、「取诸《睽》」之类,非谓当时已有此卦也。伏羲造书契,取其义耳。
(梓材谨案:谢山所节《元城语录》四十五条,今移入《高平学案》者三条,移入《涑水学案》者三条,移入《濂溪学案》者一条,移入《新学略》者五条。)
元城谈录
为学惟在力行。古人云:「说得一丈,不如行得一尺。说得一尺,不如行得一寸。」故以行为贵。
元丰末,京东剧寇欲取掊克吏吴居厚投铸治中。居厚觉,早遁去。
(梓材谨案:谢山所节《元城谈录》九条,今移为《附录》者三条,移入《高平学案》者一条,移入《古灵学案》者一条,移入《陈邹诸儒》者一条,移入《蜀学略》者一条。)
元城道护录
元佑党人只七十八人,后来附益者不是。
若象数可废,则无《易》矣。若不说义理,又非通论。两者兼之,始得。
学者所守要道,只一勤字,则邪僻无自而生。纔有间断,便不可谓勤。
狱贵初情。每一行若干人,分牢异处,亲往问,私置簿记之。其后结正,无出初情者。
至诚之道无处不在,着一事便是曲。致曲,以通之也。
安世从温公学,与公休同业。凡三四日一往,以所习所疑质焉。公欣然告之,无倦意。凡五年,得一语曰「诚。」安世问其目,公喜曰:「此问甚善!当自不妄语入。」予初甚易之,及退而檃括日之所行,与凡所言,自相制肘矛盾者多矣。力行七年而成。自此言行一致,表里相应,遇事坦然,常有余裕。
温公谓安世:「平生只是一个诚字,更扑不破。诚是天道,思诚是人道,天人无两个道理。」因举左右手,顾之笑曰:「只为有这躯壳,故假思以通之。及其成功,一也。」
安世自从十五岁以后,便知有这个道理。也曾事事着力,毕竟不是。只有个诚字,纵横妙用,无处不通。以此杜门独立,其乐无穷,怎生也动安世不得!
(梓材谨案:谢山所节《元城道护录》十条,今移为《附录》者一条,移入本卷《李庄简传》后者一条,移入《龟山学案》者一条。)
元城语
某之学,初无多言。旧所学于老先生者,只云「由诚入」,某平生所受用处,但是不欺耳。今便有千百人来问,某只此一句。
(梓材谨案:此李庄简所称元城先生语,其子孟珍述之。)
附录
先生登第,与二同年谒李若谷参政,三人同起身请教。曰:「若谷自守官以来,尝持四字:勤、谨、和、缓。」其间一后生应声曰:「勤、谨、和,既闻命矣;缓之一事,某所未闻。」李正色曰:「何尝教贤缓不及事!且道世间甚事不因忙错了﹖」(《吕氏杂录》。)
元城终身未尝草字,书尺未尝使人代。
介甫求去,潞公谓后人如何可为,元城对曰:「相公当之,去所害,兴所利,反掌间耳!」祖望谨案:时元城年尚少,已能为此!
吕相微仲不乐元城。范忠宣公由元城章疏而出,已而复拜微仲,遂拟元城真定。宣仁曰:「如此正人,且留朝廷。」(以上《谈录》。)先生父太仆卿仲通慕司马温公、吕献可之贤,方温公志献可墓,仲通自请书石。温公文出,直书王介甫之罪不隐,仲通有惧色,先生代其父书,自此益知名。温公入相元佑,荐先生为馆职,谓先生曰:「足下知所以相荐否﹖」先生曰:「某获从公游旧矣!」公曰:「非也。某闲居,足下时节问讯不绝。某位政府,足下独无书。此某所以相荐也!」先生远谪岭外,盛夏奉老母以行,途人皆怜之,先生不屈也。抵郡,闻使者自京师来,人为先生危之。郡将遣其客来,劝先生治后事。客涕泣以言,先生色不动,谈笑自若,对客取笔书数纸,徐呼其仆,从容告曰:「闻朝廷赐我死。即死,依此数纸行之。」笑谓客曰:「死不难矣!」客取其所书纸阅之,则皆经纪其家与经纪其同贬当死者之家事,甚悉。客惊叹,以为不可及也。更数日,乃知使者本入海岛杖杀内臣陈衍,章惇故令迂往诸郡,逼令流人自尽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