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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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4章

神宗嗣位,起户科给事中。万历元年,平江伯陈王谟以太后家姻,夤缘得镇湖广。三近劾其垢秽,乃不遣。给事中雒遵、御史景嵩、韩必显劾谭纶被谪,三近率同列救之,诏增供用库黄蜡岁二万五千,三近等又谏,皆不从。时方行海运,多覆舟,以三近言罢其役。肃王缙贵,隆庆间用贿以辅国将军袭封,至是又请复庄田,三近再疏争,遂弗予。初,有令征赋以八分为率,不及者议罚。三近请地凋敝者减一分,诏从之。中官温泰请尽输关税、盐课于内库,三近言课税本饷边,今屯田半芜,开中法坏,塞下所资惟此,苟归内帑,必误边计。议乃寝。顷之,擢太常少卿。再迁南京光禄卿,请假归。十二年,召掌光禄,其秋,拜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畿辅大饥,振贷有方。召拜大理卿。未上,以亲老归养。起兵部右侍郎,复以亲老辞,不许。寻卒。

李颐,字惟贞,余干人。隆庆二年进士。授中书舍人。博习典故,负才名。

万历初,擢御史。同官胡涍、景嵩、韩必显,给事中雒遵相继获谴,抗疏申救,不听。清军湖广、广西,请免士民远戍,只充傍近卫所军,制可。忤张居正,出为湖州知府。迁苏松兵备副使、湖广按察使。郧阳兵变,知府沈鈇且得罪,颐为白其冤,而密歼首乱者。以母丧归。

起故官,莅陕西,进河南右布政使。擢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进右副都御史。以定乱兵进兵部右侍郎。长昂桀骜,颐与总兵王保擒其心腹小郎儿等七人,贼遂軿。已,别部伯牙入寇,督将士败之罗文峪,进左侍郎。久之,进右都御史。

时矿税使四出。马堂驻天津,王忠驻昌平,王虎驻保定,张晔驻通州。颐疏言:“燕京王气所钟,去陵寝近,开凿必损灵气。”又言:“畿辅地荒岁俭,而敕使诛求,不遗纤屑,恐临清激变之惨,复见辇毂下。”已,辽东税使高淮诬劾山海同知罗大器,颐复言:“内监外僚,初无统摄,且辽阳矿税,何预蓟门?若皆效淮所为,有司将无遗类。陛下奉天之权,制驭宇内,今尽落宦竖手,朝奏夕报,如响应声。纵所劾当罪,尚非所以为名,何况无辜,暴加摧折。”皆不报。

颐在镇十年,威望大著。中使惮颐廉正,畿民少安。二十九年,以工部右侍郎代刘东星管理河道。议上筑决口,下疏故道,为经久计。甫两月,以劳卒。赠兵部尚书。

颐仕宦三十余年,敝车羸马,布衣蔬食。初为御史,首请祀胡居仁于文庙,寝未行。见居仁裔孙希祖幼且贫,字以女,养之于家。弟谦早卒,以己荫畀其子。

朱鸿谟,字文甫,益都人。隆庆五年进士。授吉安推官。识邹元标于诸生,厚礼之。擢南京御史。元标及吴中行等得罪,鸿谟疏救,语侵居正,斥为民。鸿谟归,杜门讲学,不入城市。居正卒,起故官,出按江西。奏蠲水灾赋,请减饶州磁器,不报。又疏荐建言削籍者,忤旨,夺俸。擢光禄少卿。由大理少卿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改抚应天、苏州十府。引二祖节俭之德,请裁上供织造,报闻。吴中徭役不均,令一以田为准,不及百亩者无役,县为立籍,定等差。贵游子弟恣里中,无赖者与共为非,远近讹言谓有不轨谋。鸿谟尽捕之,上疏告变。

朝议将用兵,兵部主事伍袁萃亟言于尚书石星,令覆勘,乃解。鸿谟寻入为刑部右侍郎,卒官。不能敛,僚属醵金以办。赠刑部尚书,谥恭介。萧彦,字思学,泾县人。隆庆五年进士。除杭州推官。万历三年,擢兵科给事中。自塞上多警,边吏辄假招降幸赏。彦言:“议招逆党,为中国逋亡设耳,乃欲以此招漠北敌人。

夫李俊、满四等休养百年,称乱一旦,降人不可处内地明矣。宜一切报罢。”从之。以工科左给事中阅视陕西四镇边务。还奏训兵、储饷十事,并允行。

寻进户科都给事中。初,行丈量法,延、宁二镇益田万八千余顷。总督高文荐请三年征赋,彦言:“西北垦荒永免科税,祖制也。况二镇多沙碛,奈何定永额,使初集流庸怀去志。”遂除前令。诏购金珠,已,停市,而命以其直输内库。

彦言不当虚外府以实内藏,不听。寻上言:“察吏之道,不宜视催科为殿最。昨隆庆五年诏征赋不及八分者,停有司俸。至万历四年则又以九分为及格,仍令带征宿负二分,是民岁输十分以上也。有司惮考成,必重以敲扑。民力不胜,则流亡随之。臣以为九分与带征二议,不宜并行。所谓宽一分,民受一分之赐也。”

部议允行。未几,浙江巡抚张佳胤复以旧例请,部又从之。彦疏争,乃诏如新令。

诏取黄金三千二百两,彦请纳户部言减其半,不从。

擢太常少卿,以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都匀答千岩苗叛,土官蒙诏不能制,彦檄副使杨寅秋破擒之。宣慰安国亨诡言献大木,被赉。及征木无有,为彦所劾。

国亨惧,诬商夺其木,讦彦于朝。帝怒,欲罪彦。大学士申时行等言国亨反噬,轻朝廷,帝乃止。

改抚云南。时用师陇川,副将邓子龙不善御军,兵大噪,守备姜忻抚定之。

而其兵素骄,给饷少缓,遂作乱。鼓行至永昌,趋大理,抵澜沧,过会城。彦调土、汉兵夹攻之,斩首八十,胁从皆抚散。事闻,赉银币。自缅甸叛,孟养、车里二宣慰久不贡。至是修贡,彦抚纳之。

寻以副都御史抚治郧阳。进兵部右侍郎,总制两广军务。日本躏朝鲜。会暹罗入贡,其使请勤王,尚书石星因令发兵捣日本。彦言暹罗处极西,去日本万里,安能飞越大海,请罢其议。星执不从。既而暹罗兵卒不出。召拜户部右侍郎,寻卒。

彦从同县查铎学,有志行。服官明习天下事,所在见称。后赠右都御史,谥定肃。

弟雍,广东按察使。宦绩亚于彦,而学过之。时称“二萧”。

查铎,字子警,嘉靖四十五年进士。隆庆时,为刑科左给事中。忤大学士高拱,出为山西参议。万历初,官广西副使,移疾归。缮水西书院,讲王畿、钱德洪之学,后进多归之。

孙维城,字宗甫,丘县人。隆庆五年进士。历知浚、太康、任丘三县。万历十年,擢南京御史。初,张居正不奔丧,宁国诸生吴仕期欲上书谏。未发,太平同知龙宗武告之操江胡槚,以闻于居正。会有伪为海瑞劾居正疏者,播之邸抄。

宗武意仕期,遂置狱,榜掠七日而卒。居正死,仕期妻讼冤,维城疏言状。槚已擢刑部侍郎,宗武湖广参议,皆落职戍边,天下快之。中官田玉提督太和山,请兼行分守事,帝许之,维城援祖制力陈不可。

俄以救言官范俊,夺俸一年。忤座主大学士许国,出为永平知府。迁赤城兵备副使。缮亭障二百六十所,招史、车二部千余人。以功屡进按察使,兵备如故。

部长安兔挟五千骑邀赏,维城请于督、抚,革其市赏而责之,戢不敢肆。寻以右布政使移守宣府,改广东左布政使。二十九年,拜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河套常犯顺,罢贡市十余年。后复松山,筑边城,诸部长恐,益侵轶。至是,吉囊、卜庄等乞款。闻巡抚王见宾当去,请益切。在宁夏者曰著宰,亦请之巡抚杨时宁。

两镇交奏,给事中桂有根请听边臣自主。维城方代见宾,时宁亦迁去,以黄嘉善代,二人并申约束。维城又条善后六事,款事复坚。

初,维城在宣府,与总兵官麻承恩不相能。会承恩亦移镇延绥。一日,维城见城外积沙及城,命余丁除之。承恩绐其众曰:“食不宿饱,且塞沙可尽乎?”

卒遂噪。维城晓之曰:“除城沙,以防寇耳,非谓塞上沙也。”卒悟而散。维城因自劾,帝慰留维城,治哗者。然维城竟坐是得疾,不数月卒。将吏入视其橐,仅俸数金,赙而归其丧。

谢杰,字汉甫,长乐人。万历初进士。除行人。册封琉球,却其馈。其使入谢,仍以金馈,卒言于朝而返之。历两京太常少卿。南京岁祀懿文太子,以祠祭司官代,杰言:“祝版署御名,而遣贱者将事,于礼为亵。请如哀冲、庄敬二太子例,遣列侯。”帝是之,乃用南京五府佥书。累迁顺天府尹。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属吏被荐者以贿谢,杰曰:“贿而后荐,干戈之盗;荐而后贿,衣冠之盗。”人以为名言。进南京刑部右侍郎。